燃气设施抢修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维护抢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确保用户用气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维护抢修管理体系,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 提高维护抢修工作效率,缩短故障处理时间,减少故障影响。
3. 保障用户用气安全,提高用户满意度。
三、维护抢修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燃气公司维护抢修领导小组,负责燃气设施维护抢修工作的全面管理。
2. 设立维护抢修中心,负责燃气设施日常维护、故障抢修及应急处理。
3. 各部门职责:(1)生产部:负责燃气设施的生产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2)技术部:负责燃气设施的技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3)安全部:负责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4)客户服务部:负责用户用气咨询、报修及投诉处理。
四、维护抢修工作流程1. 日常维护:维护抢修中心根据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保养。
2. 故障报修:用户发现燃气设施故障,应及时向客户服务部报修。
3. 故障处理:(1)客户服务部接到报修后,及时通知维护抢修中心;(2)维护抢修中心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抢修人员赶赴现场;(3)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故障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进行抢修;(4)抢修完成后,进行试运行,确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4. 应急处理:发生重大故障或紧急情况,维护抢修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五、维护抢修工作要求1. 抢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熟悉燃气设施的操作、维护和抢修。
2. 抢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抢修工作安全、高效。
3. 维护抢修中心应配备必要的抢修工具、设备,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抢修完成后,维护抢修中心应对抢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六、奖惩措施1. 对在维护抢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用户用气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管道燃气设备抢修安全管理制度

管道燃气设备抢修安全管理制度气化站设备检修分为电气,机械及压力容器(或管道)的检修,为了做好气化站内设备检修的安全工作,须落实设备检修前、中、后期的安全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检修计划并报上级批准,保证设备检修顺利安全进行和检修后设备正常运行。
一、电气设备或线路的抢修(I)电气抢修实行操作票制度,抢修前由抢修负责人向安管部门申请电气设备抢修安排并填写好操作票;重大抢修安管部门必须有人在场。
(2)抢修时,要求抢修者两名或以上持有相应证件的电工。
(3)抢修前必须切断电路电源,使电路断开,即将电路电源的空气开关关闭上锁,负责抢修的人员持有钥匙;卸去电源保险丝,并挂上警告牌;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4)在抢修的电气设备的按钮上应贴上封条,并挂上警告牌。
(5)对已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才能进行抢修;对待修理设备的电源进线再一次进行验电,确信无电后才能拆线抢修。
(6)对电气设备的接线端裸露导线,应以电工绝缘胶带分股包扎,同时以胶带绑住,以免受潮和漏电。
(7)抢修期间,抢修人如需停止抢修工作,必须在工作日记或交接班记录上向当值人员交代清楚,并在现场设立警示牌;抢修人重新恢复抢修工作前,应再次进行验电。
(8)抢修人对所持工具,备件必须认真清理,以免意外遗留在设备中。
(9)抢修人应遵循电气维修规程进行操作。
(10)对电气、机械同时抢修的设备,电修人员必须取得机械维修工的同意后,方可同时进行试车运行。
(三)抢修完毕,需将试运行结果告知当值人员,并将填好的操作票交回安管部门存档。
二、设备或管道内介质天然气站内天然气管道和设备抢修实行操作票制度,抢修前由抢修负责人向公司安管部门申请抢修操作票,抢修完成后如实填好记录交回存档,重大抢修安管部门必须派人在场。
(I)确认待抢修设备内天然气的状态及压力。
(2)关闭抢修设备或管路相邻两端之阀门,排空口应选择设备或管道的最低点。
(3)当确定抢修设备或管道内天然气残余量很少时,可以接临时管引至空旷处排空。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管道抢修工作,保证燃气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气管道抢修工作是指在燃气管道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进行及时修复和恢复供气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燃气管道的抢修工作,包括城市燃气管道、工业燃气管道及特种燃气管道。
第四条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管道抢修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燃气公司为燃气管道抢修工作的实施主体。
第五条燃气公司应建立燃气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抢修工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第六条燃气公司应加强对抢修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燃气公司应定期进行抢修演练,提高抢修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抢修组织和指挥第八条燃气管道抢修由燃气公司的抢修中心组织和指挥,抢修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抢修指挥岗位。
第九条抢修中心应根据燃气管道的防护级别和风险等级制定抢修应急预案。
第十条抢修中心根据抢修工作的紧急程度和范围,派遣抢修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修复工作。
第十一条抢修中心应建立抢修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抢修工作的情况。
第十二条燃气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紧急联动机制,提高抢修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三章抢修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抢修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到报修:抢修中心接到报修信息后,及时派遣抢修人员前往现场。
二、现场勘察: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管道故障或损坏的现场勘察,评估修复难度和所需时间。
三、修复工作:根据勘察结果,抢修人员进行管道的修复工作,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四、恢复供气:修复完成后,抢修人员进行供气恢复工作,检查管道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气安全稳定。
五、记录和报告:抢修人员应及时记录抢修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向抢修中心提交工作报告。
六、事后跟踪:抢修中心应进行事后跟踪,确保管道的运行情况良好,及时处理抢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抢修工作应具备一定的材料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工具、备用管件、修补材料等。
燃气公司抢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燃气公司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抢修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抢修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泄漏、设备故障、事故应急处理等。
三、组织与职责1. 燃气公司成立抢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抢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修指挥部,负责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抢修指挥部下设抢修班组,负责抢修作业的现场操作。
四、抢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抢修前,抢修班组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抢修作业的具体情况。
2. 抢修班组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制定抢修方案,并报抢修指挥部批准。
3. 抢修方案应包括抢修作业内容、作业步骤、安全措施、人员配备、设备物资等。
4. 抢修班组应提前做好抢修作业所需的物资、设备、工具的准备。
五、抢修作业中的安全管理1. 抢修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戒线,明确警示标志,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 抢修作业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
3. 抢修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4. 抢修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抢修指挥部报告。
5. 抢修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六、抢修作业后的恢复工作1. 抢修作业结束后,抢修班组应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2. 抢修班组应向抢修指挥部汇报抢修作业情况,包括抢修时间、作业内容、存在问题等。
3. 抢修指挥部应根据抢修作业情况,对抢修班组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抢修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抢修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抢修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2. 对在抢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燃气公司抢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燃气公司可以确保抢修作业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燃气抢险抢修工作制度

燃气抢险抢修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我国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有效地处理燃气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失,根据《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燃气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燃气企业从事燃气抢险抢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相关燃气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1.3 燃气抢险抢修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2.1 燃气企业应设立抢险抢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燃气抢险抢修工作。
2.2 燃气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抢险抢修队伍,负责燃气设施的抢险抢修工作。
2.3 燃气企业应设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保障燃气抢险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抢险抢修准备3.1 抢险抢修队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设施巡查和维护制度,确保燃气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3.3 燃气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3.4 燃气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和工具,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四、抢险抢修流程4.1 燃气企业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用户的报修和举报。
4.2 接到报修和举报后,燃气企业应立即进行核实,对确认的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抢修工作。
4.3 燃气企业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切断气源、扑救火灾、救援被困人员等。
4.4 燃气企业应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5 燃气企业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五、抢险抢修要求5.1 抢险抢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确保抢险抢修质量。
5.2 抢险抢修工作应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因抢险抢修造成次生事故。
5.3 抢险抢修工作应尽快恢复燃气供应,减少用户损失。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4篇)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燃气管道抢修管理是指对燃气管道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进行紧急维修和恢复供气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是为了提高燃气管道抢修效率,保障供气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燃气管道抢修管理的内容,包括抢修组织、抢修措施、抢修人员要求以及事故登记和报告等方面。
1. 抢修组织:(1)成立抢修指挥部:在燃气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抢修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抢修工作,包括派遣抢修人员、调度车辆和配件等。
(2)建立抢修网络:与相关单位建立紧急通讯和协作网络,方便协调抢修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3)制定抢修预案:在日常维护保养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燃气管道抢修预案,包括组织结构、任务分工、应急处置流程等,确保抢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抢修措施:(1)快速定位:通过现场勘测和技术分析,尽快确定燃气管道故障或损坏的位置。
(2)安全隔离:在故障或损坏的燃气管道周围设置警戒线,防止人员靠近,确保施工安全。
(3)紧急封堵: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燃气泄漏,避免事故的发生。
(4)抢修恢复:尽快配备所需的抢修人员和设备,按照抢修预案进行恢复供气工作,确保用户的用气需求。
3. 抢修人员要求:(1)专业技能:抢修人员应具备燃气管道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的抢修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2)紧急处置能力:抢修人员应具备紧急处置故障的能力,能够在紧张的环境下快速反应和做出正确的判断。
(3)安全意识:抢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措施进行工作,确保抢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4. 事故登记和报告:(1)事故登记:发生燃气管道抢修事故后,抢修人员应立即进行事故登记,记录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抢修过程等信息。
(2)事故报告:抢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事故报告,说明事故的情况、抢修的进展和需要的支持,以便上级领导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上所述,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是为了提高燃气管道抢修效率,保障供气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管道的抢修工作,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提高燃气管道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抢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处理、顾及用户”的原则。
第三条燃气抢修工作由燃气公司负责组织和协调,抢修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经验。
第四条燃气抢修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抢修程序执行。
第五条燃气抢修工作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抢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气管道抢修应及时反馈抢修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处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七条燃气公司应建立健全抢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燃气公司应建立健全抢修人员的考核制度,对抢修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第九条燃气公司应建立抢修物资储备制度,确保抢修物资的充足和及时调配。
第十条燃气公司应建立燃气抢修信息数据库,对抢修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一条燃气公司应建立抢修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燃气公司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形成抢修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十三条燃气抢修工作包括事前准备、抢修调度、抢修作业和事后处理四个环节。
第十四条燃气公司应建立抢修人员值班轮班制度,保证抢修工作能够全天候进行。
第十五条燃气公司应建立抢修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抢修人员在不同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法。
第十六条抢修调度应根据抢修任务的紧急程度和地点分配抢修人员,确保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七条抢修作业应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抢修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八条抢修作业过程中,抢修人员应做好现场保护,保证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抢修作业完成后,抢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事后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燃气公司应加强对抢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抢修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二条抢修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其他人员的安全。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保障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燃气管道故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燃气管道抢修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燃气公司的技术服务部门、抢修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支持人员。
三、抢修工作要求1. 抢修原则一旦发现燃气管道出现故障,应立即启动抢修程序,确保抢修工作及时、稳妥进行。
抢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抢修人员人身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抢修流程抢修流程如下: - 发现故障并报告 - 抢修现场勘察 - 确定抢修方案 - 抢修 - 检验3. 抢修人员职责抢修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 熟悉抢修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 确定故障原因并制定相应抢修方案 - 根据抢修方案及时高效地进行抢修工作- 保证现场安全4. 抢修设备抢修设备应保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按照要求定期检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抢修记录对每次抢修过程都要详细记录,包括抢修前、中、后的班报、报告、记录等资料,以便于今后的安全评估和事故调查。
6. 抢修人员培训抢修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技能和素质,保证抢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
四、抢修安全管理1. 抢修现场安全措施抢修现场必须周密安排,严格控制各项操作流程,保证抢修过程安全、有序进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 监督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对抢修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抢修人员的安全行为和操作规程。
3. 安全培训抢修人员的安全培训应加强,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演练,提高抢修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抢修工作质量监督1. 质量监督的目的质量监督的目的是确保抢修工作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燃气公司内部标准的要求。
2. 监督管理机制每个抢修工作必须全程监督,具体包括技术支持人员的监督、现场监督、备案登记等环节。
六、总结本规定为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对燃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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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抢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城镇燃气泄漏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和抢修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气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3职责
安全部归口控制执行本制度,其他各部门和人员协助。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根据供应规模设立抢修机构及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1.2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上报程序。
4.1.3 城镇燃气设施抢修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应急预案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 次。
应急预案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
(二)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三)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和职责划分;
(五)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六)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七)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八)危险区的隔离;
(九)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十)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十一)现场保护;
(十二)应急救援保障;
(十三)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十四)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十五)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十六)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4.1.4 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情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
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4.2抢修现场要求
4.2.1 抢修人员应配备警示标识,到达抢修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并随时监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在警戒区内进行交通管制.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4.2.2 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在布置事故现场警戒、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4.2.3 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
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4.2.4 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4.2.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4.2.6 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对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4.3抢修作业
4.3.1 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建立隔离区,控制气源、消灭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
在室内应进行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电话。
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4.3.2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4.3.3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4.3.4 当抢修中暂时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4.3.5 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二)应连续监测作业点可燃气体浓度。
当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四)对钢制管道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后,应对防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防腐层等级。
4.3.6 铸铁管泄漏抢修时,除应符合本规定第4.3.1条至4.3.5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泄漏处开挖后,宜对泄漏点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堵;
(二)当采用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线内燃气压力降至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且阻气袋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给阻气袋充压时,应采用专用气源工具或设施进行,且充气压力应在阻气袋允许
充压范围内。
4.3.7 当聚乙烯塑料管道发生断管、开裂、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取关闭阀门、使用封堵机或使用夹管器等方法有效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并应采取措施保证聚乙烯塑料管熔接面处不受压力;
(二)抢修作业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聚积;
(三)抢修作业中环境温度低于-5℃或大风(大于5级)天气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
4.3.8 有动火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
4.3.9 场站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储气柜泄漏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和抢修人员直接采用燃气浓度检测器或采用检漏液、嗅觉、听觉来判断泄漏点;
2、应根据泄漏部位及泄漏量采用相应的方法堵漏;
3、当发生大量泄漏造成储气柜快速下降时,应立即打进口阀门、关闭出口阀门,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下降速度。
(二)压缩机房、烃泵房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电源,开启室内防爆风机。
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三)地上(下)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防爆风机,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4.3.10 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在超压管道上放散降压,排除故障。
当压力超过下游然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4.3.11 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到用户泄漏报修后应立即派人检修;
(二)进入室内后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打开门窗通风、切
断气源、消灭火种,严禁在事故现场拨打电话;
(三)严禁用明火查漏。
应准确判断泄漏点,彻底消除隐患。
当未查清泄漏点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四)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4.3.12 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4.4中毒、火灾与爆炸
4.4.1 当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公安、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和保护好现场。
4.4.2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4.4.3 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4.4 火势得到控制后,应按本规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抢修。
4.4.5 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事故范围内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4.5图档资料
4.5.1 抢维修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4.5.2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抢修的人员情况。
第三十二条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4.6考核回顾
由办公室组织对危险源管理的绩效进行考核回顾。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