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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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化的不断进步,各种建筑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迅速增长,同时也加大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率。

因此,加强消防气防安全管理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本文将从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主要流程以及几种常见的管理方式进行探讨。

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安全保障: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可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法律要求:根据《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类建筑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

3.保障企业利益: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综上,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对于社会、企业、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的主要流程消防气防安全管理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建立安全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和管理方法。

3.进行安全隐患识别评估:根据相关标准,对建筑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

发现存在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气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加强设施管理:加强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工作正常。

6.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

通过以上这些步骤,可以较好的管理消防气防安全相关事宜,确保人民群众和建筑物的生命财产安全。

常见的管理方式消防气防安全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安全巡检与定期检查:通过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消防气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应急演练:针对各种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024年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2024年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二)1. 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用电、用火、用气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要素。

然而,使用这些能源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火灾的发生频率仍然很高。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1 电器设备安全管理2.1.1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线路、插座、开关等,确保无老化、损坏等情况的存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消防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设备、燃气储存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燃气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加强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3. 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和培训;4. 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5. 处理燃气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6.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燃气设施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设备、储存设施等,确保其安全运行;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4. 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燃气设施;5. 参加燃气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操作人员职责:1. 接受燃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燃气设施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燃气设施;3. 发现燃气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4. 定期参加燃气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第三章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第九条燃气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燃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管道无泄漏、腐蚀、变形等现象。

第十一条燃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第十二条燃气储存设施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密封性,防止泄漏。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周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单位燃气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燃气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管理制度的任务是确保燃气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燃气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单位中的燃气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燃气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燃气消防安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处理燃气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第六条单位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燃气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定期开展燃气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燃气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条燃气管理员应制定燃气消防安全管理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技能。

第十一条单位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的设计、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三条燃气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燃气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灭火器材和消防通道的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应按照规定配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的摆放应明确标识,方便使用。

第十六条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燃气泄漏的处理第十七条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并报警求助。

第十八条临时封堵处于危险状态的燃气管道,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如遇燃气泄漏引发火灾,应立刻拨打火警电话,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第五章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单位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消防气防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是消防气防中心工作的核心,为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应急管理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 安全生产监测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监测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早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4.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5. 安全检查考核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检查考核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6. 安全生产奖惩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奖惩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7. 安全生产信息化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快速查询,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8. 安全生产督查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9. 安全生产指导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导机制,为各级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高效进行。

10.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责任消防气防中心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推动形成安全文明生产的氛围。

气体消防管理制度

气体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体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气体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系统、消防管道、消防泵、消防水池、消防报警系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气体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气体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气体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气体消防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换。

(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五)定期向上级汇报气体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

第七条气体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设施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换。

(二)负责消防设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负责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的组织。

(四)负责消防设施故障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消防设施的配置与维护第九条气体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满足本单位消防安全需求。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安装、拆除、迁移、维修、保养等,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的外观、标志、铭牌等是否完好。

(二)消防设施的充装压力、液位、温度等参数是否正常。

(三)消防设施的功能是否正常。

(四)消防设施的报警、控制、通讯等功能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气体消防管理领导小组。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天源燃气有限公司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

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____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7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7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7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法人职责:(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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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WHNYLM/ZD-02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神华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依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配置。

本制度规定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防火档案等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焦化厂、洗煤厂、发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健环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定期检测、检验。

第六条焦化厂负责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第八条班组负责对本班组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情况下允许使用本岗位或其他岗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如何使用按《消防操作规程》中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章灭火系统设备设施介绍第十条现场安装在用的设备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第十一条消防水系统采用环形布局,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动消防水炮系统,室外全部为地下消火栓,采用稳压消防水系统。

第十二条各岗位的重点区域均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配套的器材有消防沙箱、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斧、消防钩及沙袋。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维护与保养工作执行第十二章内容。

第四章消防水池、水泵管理第十四条消防水池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计,水池液位低于70%时应自动补水,当水池液位达到95%时自动停止补水,补至标准水位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第十五条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水泵无法启动时向消防车供水的接口或消防车向消防水系统管网补水的接口。

第十六条水池必须保证水质清洁,防冻措施有效。

第十七条机泵应纳入设备管理,每班盘车、每周试运行一次,机泵运行时应不振动、不泄漏。

《消防备用泵盘车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班次、操作人、备用泵编号、盘车方式、盘车结果等;《消防备用泵试运行记录》内容包括:时间、班次、操作人、试运泵、运行时间、运行结果和电流等。

第十八条每季度对机泵进行润滑,保持机泵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泵房管理制度》,保持泵房整洁,泵房内禁止堆放杂物。

第二十条稳压消防水系统必需保证时时稳定运行。

第二十一条泵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泵房必需悬挂操作规程和流程图。

第二十二条泵房周围的道路必需保证24小时畅通。

第五章消防水幕系统管理第二十三条备煤车间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际出水检查,喷头应畅通,做到不堵不漏。

第二十四条每次出水后将系统内的积水排净,检查后做好记录,《消防水幕系统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喷头是否畅通、完好,管网是否泄漏,雨淋阀组、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阀、压力表等附件是否完好有效,远程控制、模块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冬季来临前备煤车间应组织做好防冻措施。

第二十六条水幕系统的使用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

第二十七条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第二十八条水幕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第二十九条电磁阀应全部开启,启闭标志应明显;采用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

第三十条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等信息。

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第六章消防泡沫站管理第三十一条泡沫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二条泡沫泵的盘车和试运行具体执行第十七条内容之规定。

第三十三条泡沫站的巡检执行《工艺设备巡点检管理制度》,巡检时间为8小时每次,并填写《泡沫站巡检记录》内容包括:巡检项目、巡检年月及时间、巡检人签字和存在问题等。

第三十四条泡沫站应有《流程图》、《操作规程》,应有记录泡沫液类型、储量、泡沫液更换时间、有效期等情况的标牌,有冬季防冻措施。

第三十五条泡沫液到保质期前一个月由机修车间配合化产车间进行泡沫液更换工作。

废弃泡沫液不得随意排放,必须由公司统一处理。

第三十六条化产车间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泡沫站进行检查,《消防泡沫站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泡沫产生器配件齐全,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泵工作状态。

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化产车间每半年对泡沫产生器立管进行一次排渣,并做好记录,《消防泡沫产生器立管排渣记录》内容包括:排查时间、设备名称、排渣人等,并由班长确认签字。

第七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第一节技术要求第三十八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年由机动动力部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机构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十九条气体探测器每年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一次。

第四十条焦化厂组织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对线性探测器、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声光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

第四十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第四十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技术档案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第二节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第四十三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具有岗位技能资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四条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记录,《消防报警消除记录》内容有日期、报警时间、报警位置、报警类型、感温、感烟类型、排查结果、消除时间、记录人和维护人等,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总调报告。

第四十五条《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消除记录》中应有日期、报警时间、报警位置、报警类型、状态、排查结果、消除时间、记录人和维护人等。

第四十六条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有录音功能的外线电话和与消防泵房直通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

第四十七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如特殊情况需要关闭的要经当地消防队批准同意方可。

第四十八条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严禁将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第八章气体灭火系统管理第四十九条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压力表、压力讯号器、喷嘴等系统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五十条储罐的组件应固定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表的显示应正常;应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应有编号。

第五十一条气体灭火控制器应具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自检、显示与计时等功能并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常。

第五十二条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紧急启停按钮应正常;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报警后的延时启动时间应符合设定值。

第五十三条电气车间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喷嘴、压力开关、压力表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并做好《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第五十四条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第五十五条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前应紧闭门窗,全部人员迅速撤离到室外。

第五十六条灭火结束后人员不得立即进入,如紧急情况可佩带正压呼吸器进入,并打开所有门窗进行通风,20分钟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

第九章灭火器材管理第五十七条灭火器的配置每一点要求在2至5具之间,变电所、配电间、有精密仪器、仪表的室内应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

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车间和厂部都应建立相应的《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五十八条灭火器配置地点应悬挂灭火器使用及责任人等信息的标识牌,标识牌应具有反光功能。

第五十九条干粉灭火器每年由有资质的机构或单位进行检验一次,二氧化碳灭火器每1年检验一次。

检验标签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污损。

检验的具体工作由机动动力部负责组织,并填写《灭火器检验记录》。

第六十条干粉灭火器应配件齐全,各连接部位无松动,压力处于绿区,进入红区必须立即进行更换,筒体锈蚀1/3以上应报废。

第六十一条二氧化碳灭火器应配件齐全,喷管转动灵活,各连接部位无漏点。

每半年进行一次称重,泄漏量不大于充装量的5%或50克。

《二氧化碳灭火器称重记录》内容包括:灭火器编号、标重、重量和差值等。

第六十二条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各部件保持完好不得损坏,室温控制在-10至50℃,电气车间负责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附在《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中。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每5年检验一次。

第六十三条消火栓在非灭火使用时必须办理《消火栓使用证》,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及消火栓编号、使用事由、使用时间、审批人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消火栓使用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安健环部负责保存,第二联由使用人现场手持,使用完由所在车间统一保存。

第六十四条消防水炮主要有4台,分别设置在粗苯储槽周围2台;焦油储槽周围2台,由化产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完好随时可用。

第六十五条消防沙箱内沙子装填2/3,并放置不小于6个沙袋。

沙子细度在3mm以下,沙箱应防水不得潮湿。

第六十六条消防锹、桶、斧、钩、架子等应保证其完好,任何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不得挪用。

第六十七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各岗位要落实责任人,对其进行交接班,日常检查维护等。

第十章义务消防队第六十八条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厂建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的培训由安健环部和焦化厂共同完成,培训记录执行焦化厂统一《()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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