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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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7篇)

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7篇)

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7篇)小学老师平时工作管理制度篇11、集体备课要实现老师间才智资源的分享,要保证有效通过,特地讨论教学,组织学习,沟通体味。

2、保证集体备课时光。

每周一次。

老师要按时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备课时不做无关的事,仔细记录,集体备课记录要准时精确。

3、每次集体备课之前,老师都要充分预备,查阅相关资料,备课时确定学问点,重点、难点及教学流程大致思路。

尤其点拨出教学中易浮现的问题。

发挥有阅历老师的作用。

4、集体备课形式要有突破创新。

可采纳说课、空讲、微格教学等方式解决典型课例。

5、教案形成要切实举行两个回合的讨论。

人人出点子,想创意,力求教案精巧、操作性强。

教案书写要求规范、干净、美观,或者用A4纸打印。

6、集体备课时要相互沟通与教学有关的参考资料。

比较和学科密切联系的内容,借鉴吸纳,丰盛本学科。

7、每次集体备课至少通过20分钟举行教后反思沟通。

老师研究时要以新课标理念为依据,把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

8、集体备课时要共同制定学期教学方案、单元方案、统一教学进度、作业要求,明确不同课型思路。

小学老师平时工作管理制度篇2一、老师必需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

否则,每发觉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光不允许待客(特别状况除外)。

三、老师必需严格根据教育处支配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假如确需调换,需经教育处批准。

否则,按缺课处理。

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老师请假后,必需与教育处支配的代课老师举行当面交接,如有特别状况不能举行当面交接,也必需利用电话或书面形式举行交接,假如不按规定举行交接浮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老师上课前必需仔细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

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老师上课必需根据新课标的要求,挑选适合同学学习的教学办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老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篇: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办法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传媒分院网络教字(2012)第01号网络传媒教师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教师日常工作行为,更好地促进分院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分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教师基本考勤纪律第一条专职教师每天按照学校规定考勤要求打卡,相关的考勤根据分院统一的制度办理。

第二条在规定上班的正常工作期间,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分院统一的请假制度办理方可离开。

凡请假一律使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自己调好课并填写调课申请表。

请假之后原则上不允许空课空堂,确实无法调课的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学习任务(要求记录在调课申请表上),安排学生自学,同时必须通知班主任和班级学生,由班主任协调处理,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不按此要求操作,上课期间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教务科一律不负责调课,但所有相关安排必须让教务科知晓。

确实因为临时突发事故等不能及时当面请假和调课的,也必须电话短信等通知,事后按上述规定补齐请假条和调课申请表。

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批假,未经批假导致空课的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三条教师上课(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教务科或分管领导,事后解释一概视为无效)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5分钟,一经发现(信息员记录、教务科巡查或院领导巡视)一律按照5元/次标准处罚。

迟到超过15分钟,早退超过15分钟,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都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四条无故旷课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所授课程个人课时费标准的双倍数值进行处罚,记为教学事故,当事人必须当面向旷课班级公开道歉,并无偿补齐所旷课时数,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条各个教研室原则上每周应该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按每个学期的教学周计算),每次教研活动不得少于45分钟,各教研室活动的计划必须与该学期分院总体的教学任务安排保持一致。

教研室成员(包括专职和校内兼职教师)无故缺席按照30元/次标准处罚,或迟到、早退的、中途随意离开5分钟的都按5元/次的标准进行处罚。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班时间和签到制度:规定小学教师每天上班的具体时间,并要求教师按时签到。

迟到、早退或者未经批准离岗的情况需要做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2. 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规定小学教师的午休时间和其他休息时间,以及带薪休假和病假等假期的申请和批准流程。

3. 教师出勤记录和考勤制度:建立教师出勤记录,记录教师每天的到岗情况和请假情况,并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和分析。

4. 职责和岗位分工:明确小学教师的职责和岗位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有序进行,避免职责不清、岗位交叉等问题。

5. 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规定教师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的制定流程,确保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的合理安排和统一管理。

6. 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建立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制度,包括购置、分发、归还和更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教师使用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合理使用。

7. 教学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教师的教学评价和考核制度,包括教学质量评价、听课互评、教学成果考核等方面的内容,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8. 请销假和外出考勤制度:明确小学教师请销假和外出考勤的规定,包括假期的申请和批准流程、销假手续等。

这些是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学校或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具体制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二)小学教师的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是指教师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定进行工作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常见的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1. 出勤管理:教师需按时到校上班,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课程管理:教师需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进行备课和授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和订正。

3. 教师仪容仪表:教师需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不穿戴过于夸张或不雅的服饰。

4. 教师考勤:教师需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考勤记录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或旷课。

5. 纪律管理:教师需遵守学校的纪律要求,不得故意违反行为规范,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侮辱。

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制度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1、每学期开学前,各学科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校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教学计划应由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应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课程安排应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课程的先后顺序和课时分配。

课程安排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教学能力,做到人尽其才。

二、备课1、教师备课应认真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

2、备课应包括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学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备课应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方法得当、过程合理。

3、教师应提前一周备课,写好教案。

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方面的内容。

教案应书写工整、规范,内容详细、完整。

三、课堂教学1、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教师应提前两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

上课铃响后,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安静下来,开始上课。

3、教师在课堂上应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板书规范、工整。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但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教师应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做到精讲多练,讲练结合。

课堂练习应紧扣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层次性。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1、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布置适量的作业。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出勤与考勤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教师因病、事假离校,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代课费。

第七条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教师考勤由学校考勤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汇总,并向教师本人及相关部门反馈。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教育岗位,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形象。

第十七条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争光的;(三)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的;(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师出勤与请假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短期请假(半天以内):教师口头请假,并告知相关负责人,无需填写请假条。

2. 中期请假(半天至一天):教师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3. 长期请假(一天以上):教师需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需他人代课,需提前通知学校,并按规定支付代课费用。

第三章教学与备课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师备课需做好以下工作:1. 熟悉教材,了解学生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2. 编写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

3. 丰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果。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九条教师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

3. 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第十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2. 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侮辱、殴打学生。

3. 保持办公区域卫生,不乱扔垃圾。

4. 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活动。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绩、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教师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

第三条教师的日常工作,应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目标。

第四条学校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教师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师需求合理安排。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准时上、下班,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

第七条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应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八条教师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九条教师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期中、期末考试试卷,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成绩。

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严禁利用教师职务谋取私利,以及偏袒学生和员工。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履行和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或课程表。

第十六条教师应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安排,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或离岗。

第十七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不得穿着不当和言行不雅。

第十八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学生成绩等综合因素进行绩效考核,以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职称、晋升、岗位调整和奖惩等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教师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改进,并及时向全体教师宣传和解释。

教师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工作行为,提高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五条教师每周工作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教师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教师应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和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七条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时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教师请假期间,应主动与所任教学科组、班级联系,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交接。

第九条教师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如实填写考勤记录。

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十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做好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

第十三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教研与培训第十七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八条教师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各类教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第十九条教师应主动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教学实践。

第五章师德师风建设第二十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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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传媒学院网络教字(2012)第01号网络传媒教师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教师日常工作行为,更好地促进学院教学秩序的稳定与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教师基本考勤纪律第一条专职教师每天按照学校规定考勤要求打卡,相关的考勤根据学院统一的制度办理。

第二条在规定上班的正常工作期间,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学院统一的请假制度办理方可离开。

凡请假一律使用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自己调好课并填写调课申请表。

请假之后原则上不允许空课空堂,确实无法调课的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学习任务(要求记录在调课申请表上),安排学生自学,同时必须通知班主任和班级学生,由班主任协调处理,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

不按此要求操作,上课期间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教务科一律不负责调课,但所有相关安排必须让教务科知晓。

确实因为临时突发事故等不能及时当面请假和调课的,也必须电话短信等通知,事后按上述规定补齐请假条和调课申请表。

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批假,未经批假导致空课的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三条教师上课(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教务科或分管领导,事后解释一概视为无效)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5分钟,一经发现(信息员记录、教务科巡查或院领导巡视)一律按照5元/次标准处罚。

迟到超过15分钟,早退超过15分钟,中途随意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都按无故旷课处理。

第四条无故旷课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所授课程个人课时费标准的双倍数值进行处罚,记为教学事故,当事人必须当面向旷课班级公开道歉,并无偿补齐所旷课时数,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条各个教研室原则上每周应该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按每个学期的教学周计算),每次教研活动不得少于45分钟,各教研室活动的计划必须与该学期学院总体的教学任务安排保持一致。

教研室成员(包括专职和校内兼职教师)无故缺席按照30元/次标准处罚,或迟到、早退的、中途随意离开5分钟的都按5元/次的标准进行处罚。

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经教研室主任、教务科长批准后方可免除处罚。

教研活动请假次数每月超过一次者则按照10元/次标准处罚(符合第二条工作请假规程的不在计算之内)。

教研室主任津贴和相关活动经费按照是否按时按质完成教学口分派的教学任务按月发放,基本没有达到要求的不予补助,相关的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第六条凡是由我学院或总院组织的需要教学口老师参加的会议或培训、听课等,有事须请假,(在上课除外),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扣除10元/次,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的扣除5元/次,其他上级部门的处罚条款与此不相干涉。

第七条教师每堂课都必须按时签课时,原则上必须在上完课后当天之内签好课时。

不签或少签或漏签课时的,所缺部分不予计算。

多签课时的,扣罚所多签课时的双倍课时费。

没有认真签写胡乱涂写造成导致核算困难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该教师1-5个课时费用作为计算课时人员额外付出劳力的补偿。

凡是因请假补课或调课的各种特殊变动情况,都必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同时记录实际到课最高多学生人数必须与事实相符,如果与检查记录或请假条记录不一致,经核实后则扣除相应栏目5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以上规定作为教师考评体系中工作态度一栏予以统计,主要由教务科负责、教研室协助,每处罚一个点即倒扣一分,由教务科统一核算,记入当月的考评排名中。

二、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标准第九条教师有权维护课堂的神圣性和严肃性。

若班主任未经该堂任课教师和教务科批准私自停课搞活动等,教务科有权停派老师到该班上课,所有后果由班主任负责。

上课期间,任何老师或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进入教室打断干扰教师正常上课,教师或领导听课等必须课前通知上课老师于打铃前进入教室,课堂上按照学生要求听课,不得以领导或同事身份自居。

日常的学工或教学巡查等原则上只能从后门进入教室,必须从前门进入教室的,必须事先敲门待得老师暂停出教室,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在任课教师规定的条件内处理完后立即撤离。

若有不尊重课堂和任课教师的,肆意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任课教师有权将其驱逐出教室。

第十条所有教师所有课程原则上上课必须按照教案设计的思路和授课计划的进度安排,因此必须自带纸质教案(实训课程也一样)。

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训教学,无论是专业课程还是体育、日语、英语口语等现场训练(如英语观看影视、体育课堂组织游戏等)文化课程,都要备课,都要有具体的思路设计。

如果一经检查发现或学生(信息员)反映不带纸质教案(纸质教案参照教务口标准印制、备课的标准参照教务口公示要求)上课,一律按照10元/堂/次的标准进行处罚。

教务科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发现根本没有备课(纸质教案中没有当堂所讲课的内容)就上课的,按照20元/堂/次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要求课后立即补上所缺内容,否则此处罚条例可以重复执行。

第十一条教师对学生思想教育负有一定的责任,对学生迟到、早退或中途随意离开等,原则上要求每堂课加以客观而严谨的考勤(按照学院统一规范的模板记录),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内。

班级上课人数没有达到60%以上(非特殊情况一般认定为是教学质量或课堂控制管理能力问题),教师应停止新课,布置复习作业让学生自习,并积极联系班主任共同动员学生到课,方可继续开始新课(调整的教学进度计划自己负责通过补课等方式解决)。

如果组织动员后仍然不能达到在校任课班级总人数1/2以上的,按照课时费个人标准的80%计算该堂课的课时费,同时可以提请班级管理质疑,经教务口核实非教学质量问题后予以补齐20%所扣课时费。

未协助班主任动员组织学生,没有学生来上课,置之不理的,该堂课的课时费不能计算。

协助班主任动员后要求在班级教室等候学生,仍然无一个学生来上课,应做好记录并经由学工科签字后提交教务科,教务科根据该记录按照课时费个人标准的50%计算该堂课的课时费,否则,不予计算课时费。

第十二条教师对课堂应具有控制和组织能力。

对学生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不闻不问等性质严重的,或上课时达到班级人数1/3以上开小差(讲话、玩游戏、看电影和网络小说、上网聊天等),教师应立即停止新课,转移工作重点,加强班级组织管理活动。

若置之不理,如果教务科检查或学生(信息员)反映第一次检查发现当面警告,第二次通告批评,第三次处50元/堂/次的罚款。

也不得因为学生单方面(比如学生要求、想早点吃饭等)或其它非客观性原因(如班主任要求等)而提前下课,特别是上午第四节课。

有特殊原因的必须经过教务科核实批准,否则视为提前下课。

凡是提前下课的,一经发现,5分钟以内处5元/次/堂的罚款,5-10分钟以内处20元/次/堂的罚款,10-15以内处30元/次/堂的罚款,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以上时间计算都是以打铃设定的标准为依据。

第十三条所有教师上课时原则上不得坐教,年纪超过50岁或孕妇、病痛等客观原因的可以坐教。

确实因为实训教学需要的,考虑组织教学和个别指导学生实训情况,45分钟的一堂课平均最多也不得超过20分钟的坐教。

所有非实训课程教学的,非特殊原因一概不允许坐教。

若有违反,一经检查发现或学生(信息员)反映查实的,按20元/堂/次的处罚。

第十四条教师因教学需要,可以申请使用投影仪或多媒体教室或进行室外教学。

投影仪或多媒体教室使用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统一调度安排,没有提前申请教务科有权拒绝安排,由此造成课堂不能正常进行或因此影响教学质量的,由该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每次多媒体教室使用后教师必须负责安排学生打扫清理关门关电等,如果检查发现没有打扫清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10-30元/堂/次的罚款。

没有规范使用造成多媒体教室设备损坏的,由老师负责赔偿。

如果因为没有关窗关门关电等造成损失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相应的赔偿金额从课时工资中扣除。

进行室外教学(体育课例外)必须申请报告,校园外短期实训等需要实现提供相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

否则,按旷课处理,并承担全部相关的安全责任。

其他教室上课上午、下午最后一堂课老师有义务安排学生关电关门等,老师没有强调造成水电浪费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十五条以上规定作为教师每月考评体系中课堂教学质量一栏予以统计,主要由督导组负责、教务科协助,每处罚一个点即倒扣一分,由教务科统一核算,记入当月的考评排名中。

三、基础工作要求准则第十六条每个学期每门课程都要在选好课后、开课之前准备好教材大纲、授课计划(教学周历)、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初稿,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正常开展教学,没有达到要求的只允许试讲,试讲期间按照课时费标准95%进行课时核算,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计算完全课时。

教研室主任也同样在教务科公布本学期工作计划后制定出本学期与之相适应的教研活动计划,没有达到要求相应教研室津贴中对应的补贴项目不予计算。

因为不合格拒收三次以上的,按照2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各个教研室提交的上述材料出现本室人员半数人以上不过关的,教研室主任行连带处罚50元。

第十七条原则上每堂课必须要有手写纸质教案和电子课件。

纸质教案必须规范撰写(参照模板),电子课件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自行设计。

纸质教案以两课时为一单位进行计算,重在设计描述每堂课的教学规划思路和基本的教学内容要点。

按照实际上课时数进行计算,每缺少一次进行5元一次处罚,每次上课教案缺少一个环节(要有具体内容)按照1元/次进行处罚。

不需要电子课件的课程,由该课程任课老师提交其他相仿的教学辅助资料,否则该项当月考核计为零分。

鼓励老师撰写完整的电子教案或电子讲义,达到质量要求的当月考评中予以加分和奖励,具体的加分规则和奖励办法另立。

第十八条各门课程必须按照拟定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周历、教材大纲、教学大纲、实训大纲)进行,原则上不得进行大幅度调整,更不得随意修改,每堂课要按照教学计划的各方面具体安排有序进行,以确保教学计划不流行形式。

教学计划每月考核时发现偏差超过4课时的,非客观原因造成(如学校临时安排事件冲掉课时等例外)的,将予以20元/次的处罚。

所有教学完成后要参照教学计划进行总结,然后按照新出现的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予以充实完整,这是每月考核评分的重心。

第十九条原则上每堂课都要布置作业,并且都要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对学生作业进行规范。

原则上要求布置的作业就是最后考试的题库(非常重要),以确保学生学习有明确的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所有布置的学生作业都要求用红笔批改,注明批改日期。

每个学期每门课程每四个课时就要有一次作业(实训教学则以一次实训教学任务以标准,一次实训完成一次实训报告作为一次作业)。

学生作业教师没有统一规范或不批改视情况轻重进行10-50元不等的处罚,教务科每学期结束只接受规范整理后的作业资料。

按照每门课程作业次数计算工作公式即“该课程课时总数/4=布置作业的次数”每月进行检查,每少一次扣除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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