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支付结算适用法律依据(2篇)

第1篇一、引言支付结算是指经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为完成货币资金收付而进行的货币转移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科技的进步,支付结算业务在我国日益繁荣。
为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金融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支付结算适用法律依据,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 依法原则:支付结算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2. 公平原则:支付结算各方在交易中享有平等地位,公平承担义务。
3. 安全原则:支付结算活动应确保交易安全,防范风险。
4. 效率原则:支付结算活动应提高效率,减少交易成本。
三、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是我国支付结算领域的基本法律依据,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的监管职责,以及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支付结算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法律问题,为支付结算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在支付结算领域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以及监管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是我国支付结算领域的具体操作规范,对支付结算的流程、规则、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5.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支付指引》对电子支付业务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电子支付业务的法律地位、业务范围、风险防范等内容。
6.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卡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发卡、收单、支付结算等环节,保障了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7. 《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规范,为支付服务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8.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单位支付结算制度文档模板

单位支付结算制度文档模板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单位支付结算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的支付结算活动。
1.3 单位支付结算活动应遵循依法合规、安全高效、透明公开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工具2.1 单位办理支付结算应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2 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支付结算凭证,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3 单位应妥善保管支付结算凭证,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三、支付结算账户3.1 单位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3.2 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使用结算账户,不得违规操作。
3.3 单位应定期对结算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四、支付结算流程4.1 单位支付结算活动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账。
4.2 单位支付结算活动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不得干预。
4.3 单位支付结算活动应实行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
五、支付结算纪律5.1 单位员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5.2 单位员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5.3 单位员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不得挪用、侵占单位资金。
5.4 单位员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保守财务秘密,不得泄露单位财务信息。
六、监督检查6.1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付结算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支付结算活动合规、安全。
6.2 单位应定期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3 单位应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外部检查。
七、违规处理7.1 单位员工违反本制度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2 单位员工违反本制度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财务部门所有。
公司的月结和现结付款规章制度

公司月结和现结付款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货款支付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包括月结和现结两种方式。
三、月结定义及适用范围1.月结定义:月结是指按照自然月为周期,与供应商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
2.月结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以及合同约定采用月结方式的供应商。
四、现结定义及适用范围1.现结定义:现结是指收货后立即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
2.现结适用范围:适用于合作时间较短、信誉未经充分验证的供应商,或合同约定采用现结方式的供应商。
五、货款结算流程1.供应商发货: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发货。
2.验收与入库:公司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填写验收单:验收人应如实填写验收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4.审核单据:财务部门对验收单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结算货款: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月结或现结方式结算货款。
6.支付货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进行货款支付。
7.归档记录:相关单据和凭证应妥善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六、月结付款规定1.月结期限:月结期限根据合作供应商及合同约定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结算时间:每月固定日期进行货款结算,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
3.付款时间:月结款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确保公司资金流转的及时性。
4.逾期处理: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说明原因,协商解决。
七、现结付款规定1.现结要求:对于现结款项,应确保货款的及时结算,避免拖延和纠纷。
2.结算时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现结款项的结算。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样本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概念(一)支付结算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国家机关、企业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卡等方法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法律行为。
其关键功效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和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是办理支付结算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特征1、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金融机构是支付结算法定主体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它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必需严格依法进行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措施各项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支付结算必需依据委托人意志进行(三)支付结算基础标准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标准2、谁钱进谁账、由谁支配标准3、银行不垫款标准(四)支付结算种类1、依结算采取形式划分依结算采取形式不一样,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
2、依结算采取工具划分依结算使用工具不一样,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五)支付结算立法现实状况(了解一下)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方法有( )。
A、银行卡B、汇兑C、信用证D、委托收款答案:ABCD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主体有( )。
A、城市信用合作社B、农村信用合作社C、单位D、个体工商户答案:ABCD例题3、依据《支付结算措施》要求,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它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答案:正确例题4、依据要求,银行能够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但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正常支付。
()答案:错误。
二、办理支付结算基础要求1、支付结算凭证必需正当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需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印制票据凭证和统一要求结算凭证。
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作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金融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参与支付结算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款项按时足额支付。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应依法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存款人对其存入银行的资金享有自主支配权。
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只负责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不承担垫付资金的责任。
2、票据法律制度票据的种类: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的权利与义务: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等,这些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件。
3、结算方式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4、支付结算的纪律与责任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等。
银行应按照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不得压票、拖延支付等。
二、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明确支付结算的规则和程序,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和纠纷,确保资金的安全转移,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维护金融秩序规范金融机构和参与者的行为,防止非法资金流动和金融犯罪,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促进经济发展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体系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范本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的安全与效率,维护支付结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三条支付结算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中介机构。
其中,付款人是指应当向收款人支付货币的一方,收款人是指有权收取货币的一方,中介机构是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安全、快捷、准确、方便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支付结算工具第五条支付结算工具包括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
第六条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七条信用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八条结算凭证是指记载支付结算事项的书面文件,包括汇兑单、托收承付单、委托收款单等。
第三章支付结算方式第九条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
第十条汇兑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汇往异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托收承付是指根据销售合同,收款人将商业汇票或者债权凭证提交给银行,由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并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委托收款是指付款人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发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金额和条件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第四章支付结算原则第十四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恪守信用,履约付款的原则。
第十五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
第十六条支付结算应当遵循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医院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支付结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参保人及医保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支付结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支付结算。
(二)公开透明:支付结算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理合规:支付结算金额合理合规,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四)便捷高效:简化支付结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医保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支付结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保结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
(二)制定医院支付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医院内部各部门执行支付结算制度。
(四)负责医院支付结算的审核、审批和拨付工作。
(五)定期对支付结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医疗保险结算第六条医疗保险结算分为住院结算、门诊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
第七条住院结算:(一)参保人住院治疗时,应主动出示医保卡,并按要求填写住院登记表。
(二)住院期间,医保卡由收费室保管。
(三)出院时,医保结算管理部门根据住院登记表、病历、费用清单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拨付医保费用。
第八条门诊结算:(一)参保人门诊就医时,应主动出示医保卡,并按要求填写门诊登记表。
(二)门诊结算管理部门根据门诊登记表、费用清单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拨付医保费用。
第九条异地就医结算:(一)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异地就医结算参照住院结算执行。
第四章支付结算管理第十条医保结算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明确支付结算流程、审核标准、审批权限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财经法规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意义
1 2
保障商品交易和商业信用
支付结算可以确保商品交易和商业信用的顺利 实现,减少货币流通和支付风险。
促进金融业发展
支付结算的发展为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 发展空间,促进了金融业的繁荣。
3
方便快捷
支付结算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可以减少货 币流通时间和支付成本。
支付结算的种类
现金结算
监督检查效果评估
定期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 评估,确保监管措施得到 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效果评估
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工 作进行评估,促进其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05
支付结算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公司违规使用银行账户案
总结词
违法违规、缺乏责任意识、受到严厉惩罚
详细描述
甲公司违反规定使用公司银行账户,将大量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个人消 费和投资。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甲公司的行为被发现并受到严 厉的法律制裁,不仅被罚款数万元,还被银行取消了账户使用资格。
支付结算的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负责制定支付结算制度、对支 付结算业务实施监管、监测支
付结算系统风险等。
银保监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 业务实施监管。
证监会
对证券期货业的支付结算业务 实施监管。
支付结算的监管措施
制定支付结算制度
核准和备案
明确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结算方式、结算 收费标准等,规范各类支付结算行为。
对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实施核准或备案 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定条件。
监督检查
信息披露
对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进行检查,重点 关注各类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
要求金融机构按规定披露其支付结算相关信 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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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一)支付结算的定义
支付结确实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付收款、银行卡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法律行为。
其要紧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是支付结算的法定主体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支付结算必须依照托付人的意志进行
(三)支付结算的差不多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钞票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1、依结算采纳的形式划分
依结算采纳的形式不同,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
两种。
2、依结算采纳的工具划分
依结算使用的工具不同,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五)支付结算的立法现状(了解一下)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方式的有( )。
A、银行卡
B、汇兑
C、信用证
D、托付收款答案:ABCD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主体的有( )。
A、都市信用合作社
B、农村信用合作社
C、单位
D、个体工商户
答案:ABCD
例题3、依照《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
答案:正确
例题4、依照规定,银行能够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但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
答案:错误。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差不多要求
1、支付结算凭证必须合法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2、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必须合法
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方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支付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必须真实、合法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能够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支付结算凭证的填写应当规范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
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1、依照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支付结算差不多要求的有( )。
A、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B、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方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C、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D、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答案:ABCD
例题2、下列关于票据签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