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预案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广泛存在于社会中,尤其是在学校这样人员聚集的场所更容易传播。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结核病应急事件,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学校制定了《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准备工作
1.建立专门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定期组织结核病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建立完善的结核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
4.保障应急物资充足,包括口罩、消毒液、医用手套等防护用品。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例,立即隔离患者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确认诊断。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和登记,及时进行健康监测。
3.对患者所在班级、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和通风。
4.向师生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5.配合卫生部门对病情发展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情况。
三、应急评估与总结
1.针对本次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及不足,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治水平。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应对能力。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传染病,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重大,责任重大。
学校将严格按照《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全力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促进校园的健康和谐发展。
学校对肺结核应急预案

学校肺结核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肺结核疫情,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肺结核疫情的预防、控制和应对措施。
三、预案的原则1.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2. 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3.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4. 信息公开,加强宣传。
四、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 设立肺结核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治工作。
3. 成立肺结核防治专业技术小组,负责疫情处置和技术指导。
五、预防和控制措施1. 健康教育:加强肺结核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健康检查:对新入学的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结核病筛查,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3. 环境卫生: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进行消毒。
4. 疫情监测:建立健全肺结核疫情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
5. 病例管理: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并做好病情追踪。
六、应急响应流程1.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立即报告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技术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置。
3. 核实病例后,立即将患者隔离治疗,并做好疫情报告。
4. 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必要时采取预防性治疗措施。
5.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进行消毒和通风。
6.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了解疫情处置情况,调整防控策略。
七、信息发布和宣传1.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肺结核疫情的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透明。
2. 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
3. 组织肺结核防治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教职工的防控能力。
八、预案的修订和培训1. 定期评估肺结核防治工作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修订预案。
学校肺结核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肺结核疫情,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肺结核疫情时,包括肺结核病例的发现、报告、隔离、治疗、消毒、健康教育等各个环节。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及时发现,快速报告;3. 依法依规,科学应对;4. 全员参与,协同作战。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肺结核防控工作。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校医、各年级组长成员:全体班主任、体育教师、宿舍管理员等2. 成立学校肺结核防控技术小组,负责疫情监测、病例报告、隔离治疗、消毒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
组长:校医成员:各班卫生委员、宿舍管理员、体育教师等五、疫情监测与报告1. 各班级每日晨检,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校医。
2. 校医对疑似病例进行初步筛查,必要时送定点医院进行确诊。
3. 确诊病例由校医报告当地疾控中心,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 疫情信息由校医负责汇总,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病例隔离与治疗1. 确诊病例需立即隔离治疗,不得擅自离校。
2. 校医根据病情,指导患者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3. 患者康复后,凭医院证明返校。
七、消毒防疫1. 确诊病例所在班级、宿舍、教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2. 消毒工作由校医负责,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消毒。
3. 消毒过程中,注意保护师生健康,确保消毒效果。
八、健康教育1. 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
2. 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对肺结核的警惕性。
3. 定期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治能力。
九、应急响应1. 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 确诊病例发生后,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疫情监测、病例报告、隔离治疗、消毒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
学校肺结核病应急预案文本

学校肺结核病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预防肺结核病在学校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肺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病应急指挥部,由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校长、卫生保健老师、年级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
2. 设立疫情监测组、防控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各组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应对肺结核病疫情。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学校卫生保健老师负责对肺结核病疫情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
2.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患者,应立即报告学校肺结核病应急指挥部,同时将患者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
3. 对确诊肺结核病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 学校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疫情。
五、防控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肺结核病患者,学校应协助卫生部门将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 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确诊肺结核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学校肺结核病应急指挥部,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健康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加强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 环境卫生: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换气,减少肺结核病菌的传播。
5. 定期体检: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六、应急响应1. 学校肺结核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 疫情监测组: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向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 防控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肺结核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肺结核应急处置预案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肺结核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肺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肺结核病感染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要遵照属地管理、职责分明、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技术组。
2. 领导组:负责学校肺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3. 技术组:负责肺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处置等技术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病例:当发现学校内有肺结核病患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报告疫情:病例发现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3. 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病例的发病情况、接触史、活动范围等信息。
4. 病例处置: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病例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5. 密切接触者筛查: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观察,确诊病例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6. 健康教育与宣传:加强对师生的健康教育与宣传,提高肺结核病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7. 环境卫生与消毒:对病例所在的环境进行环境卫生与消毒处理,减少肺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8. 跟踪监测: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及时发现新的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五、职责分工1. 学校:负责组织肺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2.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肺结核病的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范本(3篇)

2024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范本第一章:绪论1.1 编制目的本预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需求,旨在规范学校结核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疫情或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疫情预警和监测2.1 结核病疫情预警机制学校应建立结核病疫情预警机制,定期了解周边地区结核病的疫情、流行趋势和季节性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工作计划。
2.2 结核病监测措施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系统,并定期进行结核病的体检。
对于有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的学生,应在认真询问病史的基础上,及时进行结核菌成分筛查和胸部X光检查。
第三章:疫情应急处置3.1 结核病疫情通报学校将结核病疫情通报到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2 发现与报告病例学校应建立学生发现疑似结核病病例的报告制度,并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结核菌感染的测定,发现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将病例信息通报到学校医务室和卫生部门。
3.3 疫情调查和隔离措施学校医务室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疫情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的结核病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4 教育宣传和知识普及学校应加强结核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应急资源保障4.1 医疗机构合作学校应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资源。
4.2 应急物资保障学校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学校医务室的急救药品和应急物资,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结核病应急事件。
4.3 人员培训与演练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进行结核病应急处置的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5.1 防治措施的监督学校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学校的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2 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评估学校应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样本(四篇)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样本学校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
以下为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一、应急响应机制1. 紧急通知:一旦发现结核病疫情,学校应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启动学校应急响应机制。
2. 信息收集:学校应对确诊或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信息进行准确收集和整理,保障信息流畅。
3. 协调合作:学校应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制定疫情控制计划。
二、疫情防控措施1. 隔离治疗:对确诊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确保病情得到及时控制。
2. 疫情排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传播风险。
3. 环境消毒:学校应加强对校园环境的消毒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三、教育宣传与培训1. 教育宣传:学校应加强学生、教职工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大家的防护意识。
2. 培训演练: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并组织演练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学校的紧急处理能力。
四、心理援助与社会支持1. 心理援助:学校应加强针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援助工作,帮助其积极面对疾病。
2. 社会支持:学校应积极协调社会资源,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其康复。
以上是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样本(二)第一章引言1.1 编制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尤其在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结核病易于传播,并可能导致群体感染。
为了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学校需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1.2 编制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学校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方法,确保在发生结核病疫情时能及时、科学、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感染和传播。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中应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例文(2篇)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例文一、紧急情况定义结核病为一种经空气传播的传染病,主要在人与人之间扩散。
学校结核病应急响应计划主要针对学校内出现的结核病疫情或疑似病例,以实施紧急应对措施。
二、应对流程1. 疫情通报与确认一旦学校发现学生或教职员工出现结核病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卫生保健部门报告,并对疑似病例实施隔离,以防止疫情蔓延。
2. 病例调查与记录学校卫生保健部门需迅速对相关病例进行调查和登记,包括病情、接触史等信息,为后续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3. 隔离传染源与治疗对于确诊的结核病病例,学校应与卫生保健部门合作,对病例进行隔离,并确保病例遵循抗结核治疗计划,以减少传染源。
4. 个人防护与教育学校需通过各种途径向师生普及结核病防护知识,宣传疾病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醒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自我防护。
5. 校园环境清洁与消毒学校应增加环境监测频率,及时清理校园环境,强化公共场所的消毒措施,以维护校园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6. 健康监测与跟进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接触过病例的学生进行健康追踪,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
7. 协调与合作学校需与卫生保健部门、家长和社区卫生机构保持有效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并执行结核病防控策略,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防控策略1. 人员隔离与管理:对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管理,并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 宣传教育:加强结核病预防宣传,提升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 校园环境整洁: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 健康监测与早期发现:卫生保健部门应及时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 卫生培训: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师生卫生教育,提高卫生习惯和健康意识。
四、预案评估与修订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评估应急响应计划的效能和适应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满足学校防控工作的需求。
五、预案执行卫生保健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应急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预案要求执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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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预案
结核病属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
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肺结核传染源,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
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肺结核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本预案旨在发现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后,通过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防止传染源进一步扩散,达到发现疫情及时处置,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处置,科学应对;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群结合,以专为主。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四)适用范围
深圳市中小学校。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适用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职责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肺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肺结核疫情监测、发现及报告的相关工作
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发现报告工作,协助慢性病防治机构对发生的学校肺结核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主管校长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中小学校卫生室在区慢性病防治院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肺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以及处置措施的落实。
(二)区慢性病防治院职责
负责辖区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的技术指导,现场的疫情处置、诊断治疗和管理。
区慢性病防治院应成立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小组。
由业务主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肺结核控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肺结核诊断和治疗、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在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疫情处置小组要在学校医院或医务室的配合下深入现场,并具体负责肺结核病疫情的核实、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以及出具疫情处置报告等。
(三)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职责
是全市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的主要技术指导单位,成立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小组,由业务主管院长任组长,为区的肺结核病疫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处置进展情况,并督促区慢性病防治院完成疫情处置。
(四)区教育局职责
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肺结核病预防控制的组织领导和肺结核病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
(五)区卫生局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慢性病防治机构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
(六)市教育局职责
负责对学校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市学校肺结核病控制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七)市卫生局职责
负责对慢性病防治机构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全市学校肺结核病控制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疫情处置相关信息的发布。
三、学校肺结核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与报告程序
1、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应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向校医院/医务室报告。
2、医务室负责推荐并督促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到辖区慢性病防治院接受检查,同时向辖区慢性病防治院报告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相关信息,包括学生所在学校、班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对确诊病例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市/区慢性病防治院和医疗机构接诊医生,一旦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学生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学校(专业、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法,及时报病并转诊到辖区慢病院。
4、区慢性病防治院接到学生肺结核信息后立即通知其所在学校,同时报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区慢性病防治院疫情专报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肺结核病报告病例,应立即向追踪核实人员提供病人相关信息。
追踪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追踪。
(二)报告内容
在报告学校肺结核病疫情时,要详细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报告时限
区慢性病防治院发现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以及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报告,并同时启动疫情处置程序;区卫生局和市慢性病防治院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学校在发现学校肺结核病疫情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24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疫情处置程序
(一)进入现场前的准备
1、病例核实
疫情处置小组接到疫情报告后,首先核实病例诊断,包括临床症状、痰结核菌检查结果和X线检查结果等。
2、处置通报
区慢性病防治院核实无误后,向学校医院/医务室通报疫情和下一步处置程序。
学校应按照区慢性病防治院的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疫情处置。
3、肺结核病疫情处置中的健康教育
发生肺结核病疫情后,应迅速在校园内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以稳定广大师生的情绪。
健康教育重点介绍肺结核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肺结核病感染与发病的关系、预防性治疗的意义等,提高广大师生对肺结核病防治的认知水平。
4、物质准备
准备调查表、宣传材料、PPD监测用品、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等。
(二)现场处置
1、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对报告的肺结核病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管理,具体参见《深圳市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指南》。
学校在区慢性病防治院指导下对病人暴露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加强自然通风。
2、密切接触者筛查
对所有病例开展个案调查,了解其活动范围,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及分布,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
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调查:了解所有密切接触者是否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
PPD检查:所有15岁以下的密切接触者均应进行PPD检查。
X线胸片检查和痰结核菌检查:PPD强反应者或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者应进行X线胸片和痰结核菌检查以排除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病。
对筛查发现肺结核病人的处理:参见《深圳市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指南》。
单纯PPD强反应者的化学预防:对于未构成传播条件下的PPD强反应者,采取自愿原则下的预防性治疗。
对于已构成传播条件的PPD强反应
附图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流程
五、调查报告
区慢性病防治院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小组按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的过程,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初次报告和结案报告,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并抄送区教育局和发生疫情的学校。
(一)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疫情的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结案报告
疫情处置结束后2周内,应提交结案报告。
由区慢性病防治院、学校联合写出详细、全面、真实和科学的结案报告,对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结案报告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疫情接报、疫情概况、背景资料、处置过程、讨论、结论和建议等,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学生管理员等的肺结核病防治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结核病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对各级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早期发现结核病人的意识和能力。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学校肺结核病疫情处置的应急演练,提高肺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二)完善信息网络,提高学校肺结核病疫情监测能力。
(三)提供经费保障,做好物资储备,学校肺结核病预防控制经费纳入市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年度预算,并做好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
(四)加强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各区卫生局和慢性病防治院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结核病控制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师生科学地防治结核病。
深圳市学校结核病报告卡卡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