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试行)
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

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园区规划与设立1.1化工园区应科学制订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1.2园区经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立化工园区。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清水引调河道沿线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1.3落实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园区在编制开发建设规划时,应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查。
未经批准前,各地不得核准、备案各类化工项目。
已经批准的园区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建设规模、结构与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修订的,应当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4实施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环评满五年的园区,应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审核。
未按规定开展跟踪评价的,实施区域限批。
1.5园区开发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设有绿化带。
园区建成范围和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园区内和园区开发边界500米宽隔离带范围内现有环境敏感目标,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要求,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苏政办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第四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五节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第四章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攻坚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第二节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第三节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第六章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第一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第四节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第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第八章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第一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四节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第五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九章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第二节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第三节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第二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四节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十一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第三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第十二章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第二节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细化评估考核第三节强化资金支持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五节实施重大工程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6 苏环办〔2014〕25号各市、县(市)环保局:为切实加强我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和《关于在我省沿海地区开展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苏经信材料〔2014〕21号)的过程中,各地均应按照本规范,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整治,加快建立完善园区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2月18日(联系人:王纪凤;联系电话:;)附件: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8号),切实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园区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 园区规划与设立化工园区应科学制订园区发展规划。
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按照一体化建设、分层次布局的原则科学制定。
园区经省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原则上不再审批新设立化工园区。
园区的设立应符合区域产业定位。
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清水引调河道沿线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园区。
落实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9.12•【字号】苏卫办医[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34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了指导、规范全省医院网站建设和管理,增强医院网站服务功能,促进医院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医院网站的作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各地,请各医院在建设医院网站时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二○○八年九月十二日附件:江苏省医院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为指导、规范全省医院网站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增强、发挥医院网站的各项服务效能,促进医院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管理工作的协同,特编制本规范。
一、医院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医院网站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医院的各项医疗活动,更好地展示医院的社会形象。
网站建设应全面体现服务至上的理念,通过网站这个平台能够为患者提供就医帮助,为医患双方开辟新的沟通与交流渠道。
医院开办网站应依照国务院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级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医院网站原则上只能以医院名称冠名。
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网”、“中华××网”、“全国(全省)××网”、“江苏××网”等名称。
医院网站发布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必须科学、准确,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信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注明信息来源。
未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不得发布医药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dbbd3183c4bb4cf7ecd17d.png)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协(2008)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设(建筑)安全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及其安全专业委员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直属会员单位: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我会决定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工作。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等文件和开展第一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协[2008]36号)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建筑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行业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各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筑(建设)安全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安全诚信评价的单位。
《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宣贯材料

屋顶绿化
垂直绿化
1、佛甲草屋面铺装
佛甲草适应性强且管理粗放,利用佛甲 草铺装的屋面具有良好的绿化和隔热效 果,现已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的屋面绿 化。 做法:选取了目前较为常见的设计做法。
2、种植池绿化
种植池绿化是一种设置在建筑物楼层 上的垂直绿化设施,同时兼具建筑遮阳 一种构造。 做法:省标图集《建筑外遮阳》苏 J33-2008-(6)。
3、透水砖地坪
做法:省标图集《施工说明》 苏J012005-10-7。 主材: 再生骨料水泥透水砖选取了与透水基层同 一生产企业的产品。 陶土透水砖是选用了我省陶瓷生产知名企 业,宜兴丁山陶瓷工艺厂的丁山牌产品。
(二)建筑遮阳工程
建筑遮阳是一种应用广泛的绿色建筑 构造,可提高居住舒适性,降低建筑能 耗。由于建筑遮阳种类和形式多样,编 制选取常用且列入标准设计图集的做法 进行测算。共设置了铝合金卷帘遮阳、 织物卷帘遮阳、铝合金翼片遮阳、铝合 金格栅遮阳和花格遮阳,这5个类型均为 建筑外遮阳。
2、整体透水面层 分设了透水混凝土、透水降噪沥青和彩 色胶粘石等做法。 (1)透水混凝土路面 做法:常州规划设计院为省城建校设计的 透水铺装路面。 主材:透水砼(露骨料面层、基层)
透水混凝土又称多孔混凝土,无砂混凝土,透水地坪。是由骨料、水 泥、增强剂、和水拌制而成的一种多孔轻质混凝土,它不含细骨料, 由粗骨料表面包覆一薄层水泥浆相互粘结而形成孔穴均匀分布的蜂窝 状结构,故具有透气、透水、和重量轻的特点。
1. 本指标未包含绿色建筑运营维护的费用(能耗监控系统费用除外)。
2. 本指标按照2016年6月的市场价格编制。 3. 本指标仅供参考。
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单项参考指标
绿色技术工艺 序号 绿色评价 类别 绿色技术措 施 主要技术特征 造价
江苏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验交流_0327(PPT48页)

263专项行动
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7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 见》(苏政办发﹝2016﹞128号)中明确提出:
(五)加强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化工企业要重视并加强环 境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排查企业 环境安全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保主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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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0年环境风险源全面检查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
的通知》(环办〔2010〕13号)、《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
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0〕109号)的要求,
2021年3月2日星期二江苏省环境应急不事敀调查中心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参加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培训班组织各市县环保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培训班以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对3大类10中类35小类工业污染源数量进行清查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新建已验收的企业增加增加减少2007年12月31日前投入试生产试运行事实排污累计不足30天新建项目2009年12月31日前取缔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检查表纸质现场填报经省级市级审核后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审核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市级环保部门进行质量核查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级环保部门同步对纸质检查表和网上填报表进行整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风险源检查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省级环保部门进行质量核查审核通过环保部进行质量核查审核通过集中编写技术报告排查技术路线2021年3月2日星期二江苏省环境应急不事敀调查中心江苏省被列入医药制造石油加工及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三大行业共过万企业在检查对象确认的问题上江苏省环保厅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亍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中检查对象确认有关问题的函对每家企业逐一排查确保在面上做到全覆盖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31•【字号】苏政发[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10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改善安全环境,规范安全行为,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落实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主要任务。
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船舶、冶金、海洋渔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通过落实更加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安全规范,推进更加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提升企业防灾抗灾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处置能力“三个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三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三张网”,加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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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试行)
(2016年版)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必须遵循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三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或发生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2、企业须有健全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环境安全工作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物资和经费保障,为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基础资料,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
1、企业环境风险控制科学准确
全面分析企业内部环境风险,科学评估不同情况下可能对外环境及周边敏感保护目标造成的影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2、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及时有效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贮存区、使用点等处,设置气体泄漏探测器,及时探测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情况,实现气体监视系统声光报警功能;设置罐区、围堰等部位的液体泄漏侦测器,及时侦测液体泄漏情况,并与中央监控室24小时联机。
3、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规范合理
——事故应急池: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专用排泄沟/管:须建有连接和收集消防水、初期雨水和泄漏物料等进入应急事故水池、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的专用沟/管;
——清下水排放缓冲池:清净下水排水在排出厂区前应设置缓冲池。
如无法设置缓冲池,须确保应急事故水池容量满足清净下水、消防水收集需求。
一旦清净下水、消防水浓度超标,可迅速切换至污水池处理,确保无法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初期雨水收集池: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或应急事故水池满足初期雨水收集需求(需专家论证或有相关书面意见);
——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闸阀:生产废水总排口处有关闭阀门,污染物或消防废水无法通过生产废水总排口外排;
——雨水排口关闭闸阀:雨水排口处设有关闭闸阀,污染物和消防废水无法经过雨水排口直接外排;
——清下水排放切换阀门:设置有效的切断或切换装置,可防止在事故状态下有害化学物质通过下(排)水系统进入江、河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生防护距离:企业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二)为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基础资料
企业不具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的,应当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可信环境风险事故,为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基础资料。
具体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应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2、可能泄露到厂界外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扩散模型;
3、必要的水文气象条件(如水温、水流流向、流量、气温、气压、风向、风速);
4、企业和周边相邻建筑物平面图;周边水系、水源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企业具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的,应制定环境应急监测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检测,并提供上述资料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公共区域应急监测。
(三)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健全
1、环境应急管理机构
企业内部设有明确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或部门,及相应的环境应急管理专职人员。
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企业内部各级各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职责明确,任务具体。
2、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环境应急目标责任制,每年制定环境应急目标,并列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中,严格落实环境应急责任;建立环境风险定期排查
制度,定期排查分析企业内部环境风险,有针对性的开展隐患整改行动;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有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前期处置;特征污染物定期监测制度,定期监测企业特征污染物,及时掌握环境风险变化动态;环境应急档案管理制度,对机构、预案、演练、物资、队伍、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台账资料和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存档等。
3、环境应急预案和演练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依照有关规定完成备案;制定详细完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在重点环境风险单元悬挂环境应急处置规程。
按照环境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企业级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定期开展各工段、车间的分项应急演练,并做好应急演练的总结和评估工作。
4、环境应急保障与人员培训
企业应有自行组建的或与其他单位协议的专职救援队伍,保障应急人员的充足;具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和有效的调用方案,必须明确物资责任人;根据特征因子配备必须的水、气监测仪器设备,用人员持证使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境风险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人员培训班。
企业内部制定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企业操作人员进行环境风险知识和管
理能力的培训,明确应急启动流程和应对措施。
专职应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