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范本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工作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合理、科学、高效。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造价审核、成本控制分析等工作。

二、双方基本信息及人员安排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并确保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三、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咨询任务。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3. 支付时间:按照项目进度和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咨询成果的署名权。

六、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1.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

七、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7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7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7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监控等。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列举服务内容)2. 服务范围涵盖甲方指定的所有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三、合同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咨询服务任务。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详细进度安排)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计算方式按照______(约定计费方式)执行。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详细支付方式)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服务费用。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3. 双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守商业秘密。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通用20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通用20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通用20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篇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成果要求1、提交成果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

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3%内,钢筋误差率在3%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

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成果验收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

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质量控制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2)审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定标文件;(3)对工程项目的计费、结算等进行审定;(4)为甲方提供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建议和意见;(5)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

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准确性,并恪遵法律法规和德行,确保服务的品质。

二、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服务过程中有额外费用产生,应由甲方另行支付,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包括相关税费,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金。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2 服务期限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毕业服务结束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归还或销毁。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2 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暂时免除履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工程咨询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委托单位名称】地址:【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一、合同目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委托,提供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

二、服务内容1. 工程造价预算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工程的造价进行预算,包括项目概算和施工预算等。

2. 工程造价审查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工程造价咨询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造价咨询、施工阶段造价变更等。

4. 其他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进行其他工程造价相关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涉及额外费用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四、服务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提供的服务准确、及时,确保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若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上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合同规定,共同维护合同权益,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咨询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需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对甲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成本预测、工程结算审核等。

二、服务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足额支付)(2)支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支付账号:____________五、责任及义务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甲方应提供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协助乙方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不及时导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商业信息。

如一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如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

九、合同生效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以上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双方如有异议或需补充内容,请在合同签订前协商一致并进行修改。

感谢您的合作!第2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信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造价控制、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咨询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提出的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造价鉴定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咨询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第三条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咨询费用1.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约定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 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其他咨询业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量,双方另行商定咨询费用。

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如发生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甲方在收到文件后__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费用。

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尾款在咨询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项目资料。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约定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2. 乙方应按时完成咨询任务并提交成果文件。

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咨询成果负责,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4. 乙方应对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

二、验收标准1. 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完整、准确、合法。

2. 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3. 甲方应在收到成果文件后的合理期限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正。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如需变更本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9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承包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标底及算量审核、投标报价分析等。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于乙方提供服务后(具体时间)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具体时间)。

3.2 如有延期情况,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延期协议。

四、服务标准4.1 乙方应按照专业的意见和技术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2 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5.3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6.1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以上是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模板,双方在签署之前应认真阅读,确保理解并愿意遵守合同的内容。

祝合作愉快!第2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开发,希望得到乙方的造价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供合理、准确的造价咨询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咨询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造价咨询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7 年11 月9日开始实施,至编制完成之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的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l、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l 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本项目咨询费收费依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标准,东莞市市财政局收费说明计收(详见附件1)。

其他第二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第二十八条有关咨询费支付问题:1、甲方取消项目的三种情况:项目己经镇财审中心完成评审的,按审定的招标控制价支付咨询费,不支付概算费用;未办理评审,招标控制价己编制完成,经项目负责人初审后,按预算价的8折计费标准支付咨询费;咨询方刚开展项目,不支付咨询费。

2、有关甲方变更设计方案的两种情况:1)甲方变更设计方案,按变更前方案已办理评审的,原方案扣除概算费用。

第二方案评审后的,咨询费按原基准价的8折计取;没有评审的,咨询费按原基准价的7折计取;另外咨询单位发生更换的,咨询费用按原来的方式计取。

2)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变更前方案没有办理评审,按变更后方案办理评审的,变更后工程总造价减少20%或以上的,按造价多的一次工程预算支付咨询费,咨询费按原基准价的9折计取;变更后工程总造价增加的,按评审后工程造价计取咨询费。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九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三十三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三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收到项目任务后,必须安排该工程的预算员勘查现场,并就图纸与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书面提出。

如因预算员的疏忽造成的重点偏差,在核定造价咨询费后再9折计算。

第四条咨询人负责本项目增、减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费用按“咨询费=增、减工程绝对值之和*收费标准*8折”计算。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六条委托人应在约定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七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咨询人的送审价主观差错在10%(含10%)内的,全额支付造价咨询费。

2、咨询人的送审价主观差错在10%至20%(含20%)内的,造价咨询费按9折计算。

3、咨询人的送审价主观差错在20%至30%(含30%)内的,造价咨询费按7折计算。

4、咨询人的送审价主观差错在30%以上的,不计取造价咨询费。

工程总造价最终以麻涌镇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为准。

第八条麻涌镇财政评审中心核减的工程造价,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及重点办技术股,如违反,委托人有权取消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