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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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7〕1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7〕1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17〕10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县),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公用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2017年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各市(州)县(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由省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上报省住建厅规划处,未经过省厅审查的必须依法履行专项规划报批程序。

各地应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区域和要求,并按专项规划实施建设。

各地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上报省住建厅。

二、各试点城市制定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计划。

请白城市、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梅河口市、珲春市等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尽快制定2017年海绵城市项目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海绵城市样板工程进度、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等情况,并于2017年3月14日前上报给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三、明确区域位置图。

各试点城市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规划图上,将2020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20%城市建成区区域、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区域标示清楚,形成区域位置图(见附录《2020年、2030年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位置图标识说明》),于2017年3月14日前上报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导语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城市面临着水资源供应不足、城市内涝、水污染等多重水环境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建设成为了当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

而在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中,设计审查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将直接影响着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

本文将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展开深入探讨。

一、海绵城市建设概念1. 海绵城市的基本概念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通过合理设计城市的自然水循环,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的洪涝灾害和水资源浪费,实现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持续发展。

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是将自然的水循环引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打造一个“渗、滞、蓄、净”的城市水系统。

2. 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海绵城市建设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频率,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的制定1. 设计审查标准的必要性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是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审查标准,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确保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

2. 制定设计审查标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审查标准应基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技术;(2)实用性原则:审查标准应具有实际操作性,能够指导实际工程设计和施工;(3)适用性原则:审查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针对性制定。

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标准的内容1. 涉及城市水循环的设计要求(1)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设计要求;(2)雨水渗透系统的设计要求;(3)雨水径流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4)水体净化系统的设计要求。

2. 涉及城市绿地和建筑设计的要求(1)绿地系统设计的要求;(2)建筑物屋顶设计的要求;(3)建筑物外立面设计的要求;(4)城市景观设计的要求。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4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设【2017】6号)、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的通知(吉建设【2017】8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吉林省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现行国家及吉林省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件;2、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内容:1、审查机构对开展海绵城市设计的技术文件应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2、是否符合《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二、审查依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审查机构审查过程中除依据上述标准外,尚应以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标准为审查依据。

三、海绵城市市政道路部分审查要点四、海绵城市公园绿地部分审查要点五、海绵城市建筑与小区部分审查要点六、海绵城市城市水系部分审查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技术深度及审查要点2017年12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AA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AA市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A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AA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AA 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内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内容。

本要点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内容编写,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建设标准;3.设计文件深度及审查要点;4.典型海绵设施审查要点;5.附件。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类型繁多,主要包含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与水系,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大型建设项目,如大型防洪排涝工程、河道生态治理等,根据项目需求,需满足不同类型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工程现场调研、测绘及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施工图技术文件审查附属文件,可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提供相应勘察内容,可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内容。

本要点用黑字体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审查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目录1 总则 (1)2 建设标准 (7)3 建设标准审查要点 (10)3.1海绵城市建筑与小区部分审查要点 (10)3.2海绵城市市政道路部分审查要点 (14)3.3海绵城市绿地与广场部分审查要点 (16)3.4海绵城市水系部分审查要点 (18)3.5海绵措施施工图审查要点 (20)附件A 引用标准名录 (30)附件B 法规文件 (32)附件C 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报告 (34)附件D 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指导意见 (35)附件E 《AA市横琴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建设专项规划》、《AA市西部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规划》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AA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AA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AA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AA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珠府函〔2015〕419号)等相关文件,特编制AA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深度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1.2 本要点适用于AA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及中心城区内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与水系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中海绵建设技术设计文件审查,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施工图审查要点及图纸会审

施工图审查要点及图纸会审

施工图审查要点及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是使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同时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可能存在的错漏碰缺等,以确保工程质量,使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成本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

一、职责图纸会审在开工前进行,在图纸发放到各相关单位后一周内进行会审。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等参加,主要解决施工工艺及图纸错漏上的问题,由监理单位主持。

会审结束后,主持部门应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图纸会审纪要》由到会的各单位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图纸会审纪要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及时发放到各相关单位,各单位要将图纸中变更的内容用签字笔标注到图纸相应变更的位置以便施工时参照,《图纸会审纪要》作为设计补充文件及有效的结算文件。

二、图纸审核内容1、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参加。

设计人员交底(建筑、结构、强电、弱电、给排水专业等),交代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然后由各单位提出问题进行会审。

2、施工单位对图纸核查施工单位必须对各专业图纸认真核查。

目的是达到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确保施工顺利。

3、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图纸核查(1)、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核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总包单位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如地基处理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合理,各专业设计之间是否有矛盾是否存在交叉相碰不能通过的情况,图纸是否存在错漏等),整理成图纸会审问题清单,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提交给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汇总后提交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会议上进行图纸设计交底并对提出的问题给予口头和书面答复,监理单位负责书写整理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单位配合,并由项目部负责交与会审各方单位会签。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7.21
•【字号】吉建设〔2017〕11号
•【施行日期】2017.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勘察设计
正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吉建设〔2017〕1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的通知》(建质函[2016]18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吉建设〔2017〕8号)的文件精神,全省施工图审查单位肩负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质量审查把关的责任,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鉴于全省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技术标准掌握程度不一,为保证全省海绵城市设计科学合理,依据现行国家及省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供审查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1日。

长春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长春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一、设计依据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可参考下表)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

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

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三、海绵城市设施设计目标本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制定参考《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标准,填写相关下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指标参数表注: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参考规划提供指标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要求。

施工图审查标准

施工图审查标准

施工图审查标准施工图审查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施工图的审查标准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下面,我们将从施工图审查的内容、要求和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方面。

在审查建筑结构时,需要关注结构的稳定性、承载能力和防抗震等方面;在审查给排水方面,要注意管道布局、施工材料和排水设施等;在审查电气方面,要重点关注线路布置、用电安全和配电箱等;在审查暖通空调方面,要关注通风系统、空调设备和管道布局等。

总的来说,施工图审查的内容非常广泛,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其次,施工图审查的要求非常严格,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在审查建筑结构时,需要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在审查给排水方面,需要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在审查电气方面,需要符合《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在审查暖通空调方面,需要符合《建筑暖通空调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

同时,施工图的绘制要清晰、准确,标注要规范、完整,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最后,施工图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

初审是指初次审查施工图,主要是对施工图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复审是指在初审通过之后,对施工图的细节进行再次审查,确保施工图的质量和安全性;终审是指在施工前的最后一次审查,对施工图的各项内容进行最终确认,确保施工图的合格性。

整个审查流程需要各个环节的严格把控,确保施工图的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施工图审查标准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对其内容、要求和流程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审查,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位建筑工程从业者能够重视施工图审查,做好每一个细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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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作者:————————————————————————————————日期: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一、总则(一)为指导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4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设【2017】6号)、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的通知(吉建设【2017】8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吉林省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现行国家及吉林省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件;2、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内容:1、审查机构对开展海绵城市设计的技术文件应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2、是否符合《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二、审查依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审查机构审查过程中除依据上述标准外,尚应以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标准为审查依据。

三、海绵城市市政道路部分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 强制性条文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外,尚应满足以下条文要求: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3.2.2A: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2.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1: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在满足城市道路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3.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3:城市道路绿化带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4.《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7:道路红线内绿地高程应低于路面、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并通过在绿化带内设置植草沟、雨水花园、渗滤树池等滞留设施净化、消纳雨水径流,并与道路景观设计紧密结合.5.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18: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形式时,应采用以缝隙透水砖为主的铺装形式。

无停车人行道缝隙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40,有停车人行道缝隙透水砖抗压强度强度要求达到Cc50,步行街缝隙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60。

2设计文件内容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序号 项目审查内容3. 海绵城市专项计算书4.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目标在满足以上四项内容基础上,尚应满足《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中市政道路设计专篇的要求。

3 设计深度 1.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

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总体布置平面图、海绵型道路横断图、透水铺装结构图、雨水调蓄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4 控制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有区域专项规划指标,按专项规划指标执行;如无区域专项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80%;2.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低于40%;3.新建工程中下沉式绿地面积占绿化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50%;四、 海绵城市公园绿地部分审查要点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1 强制性条文 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外,尚应满足以下条文要求: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3.2.2A :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2.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18: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形式时,应采用以缝隙透水砖为主的铺装序号项目审查内容式。

无停车人行道缝隙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40,有停车人行道缝隙水砖抗压强度强度要求达到Cc50,步行街缝隙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60;2设计文件内容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3.海绵城市专项计算书4.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目标在满足以上四项内容基础上,尚应满足相关海绵城市规范要求。

3 设计深度1.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

2. 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城市设施总体布置平面图、海绵城市设施类植物种植布置图、海绵城市设施做法图如:下沉式绿地做法图、透水铺装结构做法图、雨水模块做法图等。

4 控制指标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有区域专项规划指标,按专项规划指标执行;如无区域专项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80%;2.其他指标方面公园绿地部分根据项目不同区域类型因地制宜的根据国家、吉林省要求适当选取。

五、海绵城市建筑与小区部分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 强制性条文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外,尚应满足以下条文要求:序号项目审查内容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3.2.2A: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2.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4.4.18: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形式,应采用以缝隙透水砖为主的铺装形式。

无停车人行道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40,有停车人行道透水砖抗压强度强度要求达到Cc50,步行街透水砖抗压强度不小于Cc60。

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07)3.0.1:新建种植屋面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设计,必须包括种植荷载。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种植屋面时,荷载必须在屋面结构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

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2016)7.7.3.1 :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5.《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2016)7.7.3.4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

6.《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2016)7.7.3.9 :雨水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2设计文件内容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3.海绵城市专项计算书4.海绵城市工程量表在满足以上四项内容基础上,尚应满足《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中《海绵城市建设-建筑与小区设计专篇》的要序号 项目审查内容求。

3 设计深度 1.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

应根据上位规划或规划条件图中的要求,明确新建建筑与小区红线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总体布置平面图、海绵城市设施横断图、透水铺装结构图、雨水调蓄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3.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4 控制指标1.新建建筑与小区红线范围内应对年径流总量进行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上位规划或规划条件图中的要求。

六、 海绵城市城市水系部分审查要点序号 项目 审查内容1 强制性条文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标准强制性条 文外,尚应满足以下条文要求: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3.2.2A :当地区 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4.3.3A :管道基础应根据管道材质、接口形式和地质条件确定,对地基松软或不均匀沉降地段,管道基础采取加固措施。

3.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4.10.2 7:立体交叉地道排水应设独立的排水系统,其出水口必须可靠。

序号项目审查内容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5.1.11: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室水泵间应设机械送排风综合系统。

5.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6.3.9:格栅间应设置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与报警装置。

6、《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4.1.3:整治河段的防洪、排涝、灌溉或航运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7、《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11.8.3: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并应留有安全裕度。

8、《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4.1.1:城镇排水系统应具有有效收集、输送、处理、处置和利用城镇雨水和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并防止城镇被雨水、污水腌渍的功能。

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4.1.6:城镇雨水系统的建设应用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10《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4.1.9:城镇排水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防灾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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