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4篇)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是为了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以提供有关事故发生的信息和数据,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事故调查制度1. 调查责任部门:确定事故调查的责任机构,一般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门的事故调查组。
2. 调查组织:确定事故调查组织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包括调查组长、成员和秘书等,确保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 调查程序:明确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调查的时间安排、调查方法和调查报告的编写等。
4. 调查原则:明确事故调查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和保密等原则。
5. 调查内容:明确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责任等,以及事故对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影响等。
6. 调查记录:规定事故调查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包括调查笔录、现场照片、证据收集和取证等。
7. 调查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事故调查的结论,包括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相关责任等,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等。
二、事故处理制度1. 处理责任部门: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部门,一般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的业务部门。
2. 处理程序:确定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的接收和处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应急措施的启动等。
3. 处理要求:明确事故处理的要求,包括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确保事故的处置能够有效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4. 处理方式:规定事故处理的方式和方法,包括对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调查和处理、对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赔偿、对设备的修复和更新等。
5. 处理措施:确定事故处理的措施,包括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和教育、对事故影响的消除和补救、对事故防范措施的改进和完善等。
6. 处理结果:根据处理情况,形成事故处理的结果,包括事故的处置情况和处理成效等。
三、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统计责任部门:确定事故统计报告的责任部门,一般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统计分析部门。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组织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的概念、目的、方法以及流程,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二、概念与目的2.1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是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的原因、过程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2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指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处理事故的后果,保护人员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恢复生产等。
2.3 统计报告制度统计报告制度是指建立一套规范的统计报告流程和标准,对事故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以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识别和分析事故的原因,从根本上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保护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及时处理事故的后果;•优化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决策依据,改进组织的安全政策和制度。
三、方法和流程3.1 调查方法和流程事故调查的方法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事故现场的状况记录:调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记录现场的情况、证据和相关数据。
2.事故原因的分析: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编写调查报告:将事故调查的结果和结论进行整理和归纳,撰写调查报告。
4.报告的审核和批准: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报告的通报和追踪:将调查报告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2 处理方法和流程事故处理的方法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事故情况确认:确认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判断事故的危害程度。
2.损失评估和管理:评估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减少损失。
3.安全措施和紧急处置: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防范事故的事态扩大,并进行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前言】本文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频率,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岗位,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应以人为本、事故预防为主线,追求事故发生的最低程度和最小损失。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
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二、定义】1. 安全生产事故: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环境破坏的意外事件。
2. 事故报告:指工作人员在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的行为。
3. 事故调查:指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的行为,以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处理措施:指针对报告和调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工作环境等。
【三、报告流程】1. 发现事故:所有员工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2. 报告上级主管:员工应迅速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并详细提供时间、地点、人员、物资等相关信息。
3. 主管审核并报告:上级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4. 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后,应进行审核,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5. 处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下达并落实。
【四、调查程序】1. 召开调查组会议: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成立相应的调查组,并召开调查组会议。
会议应明确调查目标、范围、时限,并制定调查计划。
2. 现场勘察:调查组成员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将事故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和拍照。
3. 盘问相关人员:调查组应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盘问,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和所知道的事实。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用于记录、分析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从中获取有关事故的各种信息。
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1.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被要求立即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人身伤害、物质损失还是环境污染。
报告程序应简单明确,并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限制和报告人的责任。
2. 设立事故调查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应及时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指的是一个组织或企业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起来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的内容和步骤:1.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内容:-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相关证据和调查结果;- 对于重大事故,可以包括事故的影响、应对措施和救援情况。
2. 安全事故处理的步骤:-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控制;- 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控制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进行事故的整改和修复,恢复正常生产和运营;- 公开通报事故的情况和处理结果,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警惕性;- 建立事故档案和统计系统,及时记录和分析各类事故数据,提供给管理层进行决策和改善。
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的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加强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形成正确的安全文化;- 对事故进行记录和统计,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推动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保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文(二)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全面记录和分析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本制度为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力工具,旨在促进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和持续改进。
二、安全事故的定义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人员、设备、环境等原因导致的,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或潜在危险的事件。
三、安全事故统计的要求1. 所有部门和项目都应及时、准确地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
2. 安全部门应通过有效的渠道与其他部门沟通,了解并收集安全事故的详细信息。
3. 对发生的每起安全事故,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并进行分类统计。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引言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确保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探讨。
二、事故调查制度1.目的和原则事故调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经过,为后续的事故防范提供参考和借鉴。
其原则包括公正、客观、科学、迅速和权威。
2.调查程序事故调查程序应当包括报告、组织、调查、分析和总结五个环节。
报告环节是指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组织环节是指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组织调查工作。
调查环节是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证据和采访目击者等工作。
分析环节是指对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
总结环节是指通过总结调查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事故处理制度1.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制度应当明确责任的追究和惩处措施。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一般事故,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调整和协调事故处理制度应当考虑到各个部门之间的调整和协调工作。
不同部门在事故处理中的责任划分应当明确,相互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统计指标和内容事故统计报告应当考虑到事故的种类、地点、时间、原因和后果等方面的指标和内容。
统计指标的确定应当符合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反映事故的发生状况。
2.报告频率和方式事故统计报告的频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以采取季度或年度统计报告的方式。
报告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形式,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五、结论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可以提高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效率,为事故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事故防控工作全面、有效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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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编制:审核:审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目的:发生事故时,为避免或减轻国家、公司、职工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规范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和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能铜川电厂项目部。
3、职责: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2)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项目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执行。
4、过程描述及监测:1)人身事故(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企业或工程项目人身伤亡事故:⑴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含企业招用的临时农民工,以下均简称职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
⑵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包括修配场、设备材料场、库房、车库等)从事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人身伤亡。
⑶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人身伤亡。
⑷聘用停薪留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以及病、事假,公休假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人身伤亡。
⑸职工或雇用外单位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采取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所发生的人身伤亡。
⑹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的人身伤亡。
⑺职工乘坐本企业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或乘坐本企业通勤车辆、船只上下班途中发生由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⑻本企业领导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⑼本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非电力企业施工,在工程承包上构成承发包关系的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⑽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施工区域从事施工活动,发生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
⑾承担系统外工程发生的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的人身伤亡。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非本企业人身伤亡事故:⑴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包括代训工、实习生、民工(指变电、送电工程施工现场就近临时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某项工作结束后即辞退的人员);参加本企业劳动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中的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而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发生的人身伤亡。
⑵企业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发生的人身伤亡。
⑶因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的非本企业人员伤亡。
⑷非本企业人员乘坐企业交通工具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2)人身事故分类:(1)、记录事故⑴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⑵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⑶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⑴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⑵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及重伤事故⑴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范围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⑵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l~2人的事故。
(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企业的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类:(1)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事故(包括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事故人(4)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4)火灾事故(1)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对工程设备、建筑物、企业财产及职工、家属等人员的人身、财产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灾害,均定为火灾事故。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亦应定为火灾事故:(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4)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5)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6)车辆、船舶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5)火灾事故分类(1)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定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定为重大火灾。
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凡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定为一般火灾。
6)道路交通事故(厂内参照执行)(1)、凡是由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定为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分类:⑴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⑵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干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事故。
⑶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⑷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3)、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⑴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⑵未经现场取证的事故现场,不经公司有关领导或安监部门的同意,不得变动。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导交通,需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必要的痕迹和物证。
7)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1)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工程项目部和公司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或集团公司和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2)发生特大、重大机械事故、特大、重大火灾事故,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集团公司报告,工程项目部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报告。
(3)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8)人身事故调查(1)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定。
(2)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
3)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安全监督、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会同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法人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在45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4)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副职任调查组组长,安监、劳资、监察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重伤三人及以上或事故责任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参与或组织调查。
(5)轻伤及人身记录事故由施工处(工程项目部)调查处理。
9)机械设备事故调查(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分管副经理组织事故调查组并会同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基建(机械)管理部门在6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处会同物资处组织事故调查组在3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3)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公司安全管理处会同物资处在20天内调查处理结案。
10)火灾和交通事故调查(1)发生火灾事故公司和工程项目部,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由分管领导负责在30天内组织调查处理结案。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处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发生厂内交通事故,由安全管理处主持调查处理结案。
(3)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11)事故责任的认定指导原则:(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
(2)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和次要责任。
(3)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
(4)在直接责任中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5)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
(6)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12)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事故,公司或工程处(工程项目部)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⑴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⑵无视安监部门的书面报告(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⑶安监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⑷未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要责任:⑴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⑵施工中无视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由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⑶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次要责任;⑷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⑸机具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和机械使用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⑹职业防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⑺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由工作安排者负主要责任;⑻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由招用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⑼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⑴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⑵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⑶未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或使用不当;⑷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5、相关文件:1)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2)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3)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6、相关记录:1)事故报表的报送规定:(1)工程处(工程项目部)发生事故,随“安全月报表”报公司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