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技术 第一章
精选煤矿供电安全管理PPT210页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 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 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 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 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 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2)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 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 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 支护。
采区变电所内要求通风良好,硐室围岩坚固, 无淋水,易维修。硐室的其他安全措施基本与中 央变电所相同。
三、《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一回路 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 部负荷。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 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 不得小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 回路应能负担全部负荷。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 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 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条 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 的配电装置。
触电对人身的危害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 但流经人身电流的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 要因素。
通过人身的电流5mA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 交流在15~20mA以下,直流在50mA以下时,一 般对人体伤害较轻。如果长期通过人体工频交流 30~50mA就有生命危险。超过上述电流数值,则 对人的生命是绝对危险的。因此,我国规定 30mA·s为安全电流。
由于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随工作面 的推进而经常移动,并且它们的负荷大、 变化大、起动频繁,加之工作的自然环境 又差,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正常生产,并 适应电气设备经常移动和日常维修的需要, 一般每一个配电点都需设置一台电源进线 总开关。而且总开关必须与其他开关放置 在一起,以利于停、送电操作。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供给与使用的管理,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做到平安、经济、合理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供电管理。
第三条分公司供电管理的主管部门为机电科。
第四条供用电实行“平安用电、节约用电、方案用电〞和“谁供电、谁负责、谁用电、谁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的用电范围就是管理范围,设专人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接受机电科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机电科定期绘制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各用电部门定期绘制本部门用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
第二章平安供电第六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第七条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八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九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十一条各变配电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验电、放电、接地设施及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杆等〕,并按规定定期做耐压实验。
第十二条确保井下“三大保护〞灵敏可靠,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坚持每日试验;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并坚持执行开关定期整定制度;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地,并坚持执行接地电阻定期测定制度。
第十三条按规定装设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第十四条运行设备的其它试验、整定工作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各变配电场所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六条各变配电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入口处和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第一章 矿井供电系统

1.3 井下变电所
1.3 井下变电所
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母线一般都采用单母线分段结线,母线段数与 井下电缆数相对应.每一条下井电缆都通过高压进线开关与一段母线相连, 相邻母线之间装有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联络开关断开,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分别由下井电缆向各段母线的负荷供电.当某条电缆由于故障而退出运行 时,将母线联络开关闭合,由其他电缆保证对负荷供电.
4.供电经济
供电经济是指矿井供电系统的投资、电能损耗及维护费用尽量 少。这就要求合理地确定供电系统,优选质量高、损耗小、价格低 的系统设备,但是必须在满足上述三个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供 电的经济性。此外,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在煤矿供电设计时还应留 有扩建的余地。
1.1矿井供电概述
二.供电电压等级
1. 供电线路电压等级取决于供电的功率及供电距离。供电功率 越大,输送距离越远,需要的电压等级越高。这是因为供电功率 越大,线路中的电流越大;距离越远,线路的阻抗越大。从而使 得线路的功率损失和电压损失越大。在功率一定的条件下,提高 供电电压可减少电压及功率损失,提高供电质量和经济性。
1.1矿井供电概述
1.1矿井供电概述
1.1矿井供电概述
为确保安全生产,当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需要限电时,对三类 负荷可全部停止供电,对二类负荷可部分或全部停电,以确保对一类负 荷的不间断供电。
3.供电质量
供电质量是指供电电压、频率基本稳定为额定值。我国煤矿一般要 求电压允许偏差不超过额定电压的正负5%,频率允许偏差不超过正负 (0.2~0.5)Hz。频率的质量是由发电厂保证的;电压的质量是靠调整 变压器分接头、降低电源内阻抗和输电线路上的电压损失保证的。
目前,我国正进行西北电网750KV输变电示范工程建设,这是目前 亚洲最高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国内的厂家已经能够生产交流750KV 的输变电设备,这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另外 我国也有几条大功率、超高压的直流输电线路已投入运行,其中包括三 峡—常州500KV直流输电工程。
第一章 矿山供电系统

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
配电网接线方式:是指高低压配电线路与变电所各 类高压电器之间的连接关系,它与电网的运行情况 有关。 供电系统常用的典型配电方式分为 放射式 树干式 环式
1.放射式
放射式接线是指由变配电所高压母线上引出的一回线路,直 接向一个变电所或高压用电设备供电,沿线不分接其他负荷。 优点: 供电可靠性较高,故障发生后影响范围小。 继电保护装置简单且易于整定。 便于实现自动化。 运行简单,切换操作方便。 缺点: 一旦线路或开关设备发生故障,由该回路供电的负荷将中断 供电且难以恢复。 配电线路和高压开关柜数量多,投资大。
发电系统 - 供电(输、配电)系统 - 用电系统 发电厂(站) - 电力网、变电所 - 电力负荷 发电机 - 高、低压电网等 - 电动机等
发电厂(站)
将一次能源转换为电能。 一次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 原子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能 等。 我国一次能源主要是:煤炭、水力和原子能。
3.环式
变电所的主接线
变电所的主接线有多种方式,常用的方式有: 线路-变压器组结线 单母线分段结线 桥式结线
变电所的主接线
1、线路-变压器组结线 线路 -变压器组结线由一条电源线路 和一台变压器组成 。 线路-变压器组结线中,变压器 高压侧的进线开关有三种形式:
进线开关为隔离开关 适用线路短, 变压器容量小的情况。
变电所的主接线
变电所的主接线
3、桥式结线
桥:图中的 QF3,将两条线 路和变压器连 接在一起,互 相备用,形似 桥。 QF3与线路的 断路器 QF1,QF2位置 的不同,分为 内桥、外桥和 全桥三种。
外桥
内桥
全桥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等各种类型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供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四条矿井供电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七条矿井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矿井供电设备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九条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条矿井供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用电应合理安排,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用电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电能浪费。
第十三条矿井用电应严格控制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用电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用电应合理配置电能仪表,监测用电数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供电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建立供电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权责。
第十八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制定供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供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矿井员工应接受供电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供电安全常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供用电管理细则

煤矿供用电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矿井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结合城郊煤矿供电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供电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工手册》、《河南省电力运行规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编制。
三、《细则》中的供电管理范围指煤矿供电系统内所有电力设备设施及其附属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管理。
四、本《细则》明确了煤矿供电管理职责、范围,包含了系统运行、安装、日常操作维护、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供用电管理制度。
五、凡在煤矿从事井上、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任何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矿所有电力使用单位和供用电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范围划分一、机电科是全矿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在矿长和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开展供电管理工作。
机电科设供电管理人员,负责整个矿井建设期间的临时供电设计、供电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井建设期间临时供电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供电管理业务进行具体管理。
2、负责各类电气工作票、停(送)电联系票,倒闸操作票审核审核工作;负责监督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3、负责监督落实各用电单位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高压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整定。
(2)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避雷器、接地电阻试验。
(3)在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完成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绝缘台、验电笔等高压绝缘用具进行耐压试验一次。
(4)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矿主要高压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在每年 5月底前,完成对 6KV 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机电科组织定期对各单位的供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5、统计全矿电度计量数据整理,组织电能消耗分析,并积极推广“节能降耗”管理,负责落实“削峰填谷”降耗措施的落实。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本
煤矿低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低压供电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保障生产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制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低压供电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低压供电:指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供电系统。
2. 低压供电系统:指煤矿中供电电缆、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电气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系统。
3. 设计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4. 施工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5. 运行人员:指负责低压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和检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第二章设计规定第四条供电系统的选择1. 供电系统的选择应符合煤矿工艺生产的需要,确保供电电源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供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确保一回路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另一回路供电。
第五条供电电缆的选择1. 供电电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耐磨损、耐油污、耐温度变化等特点。
2. 供电电缆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抗电磁干扰能力,能够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开关设备的选择1. 开关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分断能力、灵活可靠的操作性能,能够保证低压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开关设备的带电部位应保护良好,能够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配电变压器的选择1. 配电变压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合适的容量和输出电压等特点。
2. 配电变压器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稳定的输出电压,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的需求。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选用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合适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等特点。
2. 电气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能够保证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防火措施1. 供电设备和电缆敷设的地方应具备防火条件,确保低压供电系统不受火灾的影响。
2. 供电设备和电缆的敷设要与易燃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蔓延。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节 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最小两相短路电流I d (2)=22)()(2X R Ue∑+∑∑R=R 1/K b 2+R b +R 2 ∑X=X x +X 1/K b 2+X b +X 2∑R 、∑X ——短路回路内一相电阻、电抗的总和X x ——根据三相短路容量计算的系统电抗值 R 1、X 1——高压电缆的电阻、电抗值K b ——变压比若一次电压为1200V ,二次电压为400V 、690V 、1200V 时变比为15、8.7、5 R b 、X b ——变压器的电阻、电抗值R 2、R b ——低压电缆的电阻、电抗值 Ue ——变压器二次侧的额定电压380V 以400V 计算、660V 以690V 计算、1140V 以1200V 计算、127V 以133V 计算利用此公式计算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I d (3)=1.15 I d (2) I d (3)——三相短路电流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 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1200V 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公式:I z ≥I Qe +k x ∑I eI z ——过流保护装置的电流整定值I Qe ——容量最大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多台电机同时起动时应合计算∑I e ——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k x ——需用系数(0.5-1)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公式:I z ≥I Qe电机额定起动电流近似等于6倍的额定电流(鼠笼电机)、1.5倍的额定电流(绕线式电机)。
煤矿供电技术
直接树干式接线方式
3)环状式接线
这种接线一般是在同电压之间的变电所构成 环T形hitelere,in 每个变电所都有两路进线,当其中一路 发生故障时,可由另一路线路供电,因而具有 可靠性高、运行灵活的特点,适用于一、二级 负荷的供电系统。但环形供电线路的导线截面 是按故障情况下能承担环网全部负荷考虑,故 有色金属材料用量较多。
1. 基本概念
供电系统结线:是指由各种电气设备 及其联接线构成的电路,其功能是汇集 和分配电能。
结线方式按布置方式分:放射式、干线式、 环式、双电源(独立)供电式
按运行方式分:开式网络、闭式网络 按可靠性分:无备用网络、有备用网络
1)放射式
单回放射式:是在上一级降压站(变电所)的馈出母 线上引出多条回路,直接向下级降压站(变电所)或 用电设备供电。各条引出线之间无联系,其沿线不分 支接其他负荷。系统简单、运行维护方便;缺点是使 用的开关、线路多,供电可靠性差。
2. 熟练掌握:电力负荷分级及对供电系统的要求、供电系 统的连接方式、矿山供电系统。
第一节、煤矿供电概述
一 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二 电力负荷的分类 三 电力系统 四 供电系统各种接线方式 五 变电所接线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基本要求
1.供电可靠:煤矿供电必须连续,不能中断。 2.供电安全:就是指电能的分配供应和使用过程
2、浅井供电系统
对矿层埋藏不深(距地表100~200m内)的情况 ,处于经济和运行方便的考虑,一般采用浅井供电系 统。 1)特征:*采区用电是从地面向井下钻眼来提供的。 2)一般模式:依据用电情况和井深,从供电的技术 经济合理考虑有三种模式 (1)对于采区距井底车场较远(>2km)、井下负荷 小、涌水量不大的矿井,可经架空线路,将6~10kV 高压电由地面变电所送至与采区位置相应的地面变电 亭,再降压至380或660V,再沿钻眼送至井下采区变 电所。(高压电能不下井)
井下电工应知应会
第一章矿井供电系统及采区供电安全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规定及要求: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6、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煤矿供电系统电能是现代化煤矿生产的主要能源和动力,在煤矿生产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它既可以由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而来,又可以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以供使用。
煤矿矿井应用电能和实现电气化自动化以来,煤炭产量和质量大大提高,生产成本和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
但是,如果煤矿供电突然中断,就会发生重大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
由此可见,搞好煤矿供电工作,对煤矿正常生产和实现电气化自动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电力系统一、电力系统概述电力系统是由各种形式的发电厂、输电线路、升压降压变电所和电力用户联系起来的一个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它的功能是将自然界的一次能源通过发电动力装置(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电厂辅助生产系统等)转化成电能,再经输、变电系统及配电系统将电能供应到各负荷中心,通过各种设备再转换成动力、热、光等不同形式的能量,为地区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
如图1-1所示,电力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图1-1 电力系统结构示意图1.发电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的过程即为发电。
根据一次能源的不同,有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和核力发电,还有风力、地热、潮汐和太阳能等发电方式。
火力发电是将煤、天然气、石油所蓄存的化学能通过燃烧转换成为电能的发电方式。
它的原理是:燃料在锅炉里燃烧,将锅炉中的水转换为高温高压的蒸汽,以蒸汽推动汽轮机,汽轮机再带动发电机旋转发出电能。
水力发电是将高速水流的势能转化为动能,驱动水轮机转动,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这种将水的位能转换为电能的方式为水力发电。
按提高水位的方法又分为堤坝式、引水式和混合式三种类型。
核能发电是利用原子核蕴藏的巨大核能生产电能的方式。
核燃料在原子反应堆中裂变释放核能,将水转换为高温高压的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转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发出电能。
为了充分利用动力资源,减少燃料的运输,降低发电成本,因此有必要在有水力资源的地方建造水电厂,在有燃料资源的地方建造火电厂。
但这些有动力资源的地方,往往离用电中心比较远,所以必须用高压输电线路进行远距离输电,如图1-1所示。
2.变电与配电变电所的功能是接受电能、转换电压和分配电能。
为了实现电能的远距离输送并将电能分配到用户,需由变电所将发电机的电压进行多次电压变换。
变电所由电力变压器、配电装置和二次装置等构成。
按变电所的性质和任务可分为:升压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
按变电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又分为枢纽变电所、地区变电所和用户变电所。
3.电力线路电力线路将发电厂、变电所和电能用户联接起来,完成输送电能和分配电能的任务。
电力线路有各种不同的电压等级,通常将22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称输电线路,1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成为配电线路。
配电线路又分为高压配电线路(110kV、66kV)、中压配电线路(35kV-6kV)和低压配电线路(380/220kV)。
高压线路一般作为城市配电网骨架和特大型企业供电,中压线路为城市主要配电网和大中型企业供电,低压线路一般作为城市和企业的配电。
4.电力用户一般由配电网供电的电能使用者称为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农业用户、城镇居民用户等。
在电力系统中,由各级变电所与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组成的网,叫电力网,简称电网。
它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变换和分配电力的任务。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动力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发电厂的作用,以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将各类发电厂用电力网联系起来并列运行,就构成了联合电力系统。
国家电力部门根据电压等级的高低,将电力网分成低压、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等四种。
电压在1kV以下的电网为低压电网;电压在3~330kV的为高压电网;电压在330~1000kV 的为超高压电网;电压在1000kV以上的为特高压电网。
因为电力系统一般采用环式供电,所以利用电力系统作为煤矿的供电电源,能大大降低电能损耗,保证供电质量,并大大提高对煤矿供电的可靠性。
这样当系统中的任一发电厂(站)或区域变电所的任一回路电源因故障而停止运行时,都不会使区域变电所中断供电。
二、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是电力系统以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对某地区或某企业单位供配电的系统。
设计分配电能和使用电能两个环节,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能使用集中在工业、商业、公共和生活四大部分。
通常将工业企业中的供配电系统统称为工厂供配电系统,而其余用电的供配电系统则统称为民用供配电系统。
1.总降压所位于图1-1(A)位置的变电所,负责将35kV~110kV外部供电电压降至6~10kV,再供给下一级终端变电所,或者直接供给使用6~10kV电压的高压电动机用电。
中型工矿企业多设此一个总降压所,成为“总变电所”,简称“总变”。
2.终端变电所位于图1-1(B)位置的变电所,负责将6~10kV降至普通市电电压380/220kV,供各终端用电负荷用电,故民用供配电中称之为终端降压所,工矿企业此级常设于车间内,又称车间变电所。
三、现代电力系统的发展趋势1.能源结构的多样性和互补性现代电力系统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各地不同的自然资源特点,科学合理地开发一次能源,使电能生产和配置得到充分的优化,尤其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电源发展。
2.控制和调度手段的先进性随着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现代电力系统的控制和调度朝着自动化、集散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21世纪,我国将打造的坚强智能电网就是以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智能控制为手段,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各个环节,覆盖所有电压等级,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融合,坚强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透明开发、友好互动的现代电网。
3.输电方式的新颖性现代电力系统提出了“灵活交流输电与新颖直流输电”的概念。
灵活交流输电技术是指运用固态电子器件与现代自动控制技术对交流电网的电压、相位角、阻抗、功率以及电路的通断进行实时闭环控制,从而提高高压输电线路的输送能力和电力系统的稳定水平。
新型直流输电技术是指应用现代电力电子技术的最新成果改善和简化换流站(安装有换流器且主要用于将交流变换成直流或将直流变换成交流的电站)的设备,以降低换流站的造价等。
第二节煤矿供电系统通常把煤矿的供电、用电、控制和保护等电路组合在一起构成的系统称为煤矿供电系统。
其主要作用是从电力系统取得电源,通过变换、分配和输送等环节将电力安全、可靠地送到矿井上下各生产用电设备上,以满足煤矿生产的需要。
煤矿供电系统包括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和井下供电系统两部分。
地面供电系统由地面供电线路、地面变电所、风井变电所、地面变电房和车间变电所(配电室)等组成。
矿井地面的高压电动机(如主、副井提升设备、主通风设备和空气压缩机设备等)、负荷点(如矿井选煤厂、机修厂和居住区等)由地面变电所直接用6kV或10kV电压供电。
井口附近的低压电力负荷(如锅炉房、井口照明及信号电路等),由变电所用380/220V电压直接供电。
对于较分散的用电设备,可在适当地点设配电点或配电房供电。
一、煤矿电力负荷的分类电力负荷是电力系统中所有用电设备消耗功率的总和。
这里所讲的煤矿电力负荷是指矿井的用电设备或电力用户。
煤矿电力负荷根据用电设备的重要性和中断供电对人身的安全性,以及经济适用性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将电力负荷分为三级进行管理,以便在不同情况下合理地供电。
1.一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损坏重要设备且难以修复,致使长期不能恢复生产,使经济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失者,均为一级负荷。
煤矿一级电力负荷主要有矿井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井下各水平的中央变(配)电所、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设备、瓦斯抽放设备等,都属于一级用户。
这类用电户都与保护矿井安全有关,故又称保安负荷。
对于一级用户必须设置两个独立电源供电,要求供电绝对可靠,一路供电发生故障,另一路供电能够保证立即投入运行。
2.二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使经济等方面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重要设备正常工作的,均为二级负荷。
煤矿二级电力负荷主要有矿井升降人员的斜井提升设备、提升煤和物料的立井提升设备、地面集中空气压缩机站、矿灯充电设备、井筒保温设备、以电动机车为主要运输方式的整流和充电设备、采区变电所和综采工作面的电气设备,以及矿井上下主要生产环节的照明设备、大中型监控与管理计算机的用电设备、电气集中的铁路运输信号设备、职工医院的手术室等。
对于中小型煤矿的二级用户,一般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备有变压器和电缆库存,便于应急更换。
大型煤矿的二级用户,一般采用两回路电源供电。
3.三级负荷凡因中断供电不会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用户,为三级负荷,如地面机修厂和职工生活用电等。
对他们的供电,在技术上没有特殊要求,可设单一回路供电。
对煤矿企业电力负荷进行分类,主要便于合理地供电。
对于重要负荷,要把安全放到首位,通常采用双回路或环形回路供电,保证供电绝对可靠。
对于次要负荷,应多考虑供电的经济性。
在工作中,一旦出现故障需要切除部分负荷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先断三级负荷,有必要时再断二级负荷,以确保一级负荷的供电。
二、煤矿对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电力是现代化煤矿生产的主要动力,是电能的重要用户。
对煤矿进行可靠、安全、经济、合理的供电,对提高煤矿经济效益和保证安全生产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煤矿企业对电力供电系统有以下要求:1.供电的可靠性供电的可靠性即要求供电不可中断。
对矿井的供电一旦中断,不仅会造成全矿停产,还会导致保证矿井生产的一些重要设备(又称保安负荷),如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停止运转,危及矿井和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严重时会造成矿井的毁坏。
因此,为了保证煤矿供电的绝对可靠,《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应采用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全矿井的负荷。
正常情况下,采用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供电的连续性。
”2.供电的安全性由于煤矿环境复杂,自然条件恶劣,特别是存在有爆炸危险的瓦斯和煤尘,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在井下易受损坏,在使用电能的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漏电及人身触电事故,而且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严重后果。
所以,煤矿井下必须采取防爆、防触电、防潮和过流保护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煤矿的供电安全。
3.保证良好的供电质量供电质量是指供电的电压、频率偏离额定值的幅度不能超过规定的允许范围;否则,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就会显著恶化,甚至损坏电气设备。
所谓电压、频率偏离是指由于种种原因,送到用电设备上的端电压和频率与额定值的差异,它是质量的重要指标。
我国对供电的质量要求是:供电电压偏离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频率偏离幅度要求3000kW以上的系统不超过额定值的±0.2Hz,3000kW以下系统不超过额定值的±0.5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