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渍水产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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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韩国)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美国、加拿大)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阿尔及利亚)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海鲜配餐)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ml)霉菌≤25cfu/g(ml)大肠菌群≤40MPN/100g(ml)铅≤1.5mg/kg砷≤1.0mg/kg镉≤ 0.1mg/kg汞≤0.3mg/kg注:重金属监控检测黄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铅≤0.5MG/L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说明:1、所有产品可视情形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3、含乳成分的产品和养殖水产品批批检测三聚氰胺,不含乳成分的裹粉制品监控检测三聚氰胺。

SCT3011-2001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SCT3011-2001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
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一9 2 批准 01 0-7 20一1 0 实施 01 1-1
S / 3 1-2 0 C T 0 1 0 1
柑涡内加人少量水润湿后用玻璃棒捣碎并研磨均匀, 小心移人 10 0m L容量瓶中, 摇匀过滤, 取滤液备 用( 含盐量低的样品可直接全量过滤于 20 5m L三角烧瓶中) 。 342 液体样品 .. 称 取充分混匀的样品 0 称准至 00 g 或移取1 m ( g ( . ) 1 0 按产品标准中标示单位要求确定) L 于 10 容量瓶中, 0 m. l 用水稀释至刻度备用( 如样品中含有悬浮物干扰测定, 可用干滤纸过滤, 弃取最初的 1m , 0 取滤液备用) L 。 343 固液体样品 ..
结果计算 样品中盐分含量按式() 2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
X( N C 计 , 以 a l %)
cX V X 0 0 4 . 58 5
X 0 10
. … “・ ・ ・ … … (2 ) … ・・. ・・.
: X— 样品中盐分含量( a l , 以N C 计)%; V 滴定样品所用硝酸银标准液的体积, L m ; V— 滴定移取滤液的体积, L m ; V— 样品处理后的总体积, L i m ; ‘ 硝酸银标准液的浓度, o/ ; — m l L , 称取样品的质量,, — 9 0. 05 4— m m / L o L硝酸银标准液相当的抓化钠质量,= g 本 8 85 与 1 1 l 重复 胜 同时做两个平行样. 盐分含量)3 %时, 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允许 3 盐分含量<3 测定结果绝对 环; %, 差允许。2a结果取平行样的算术平均值。 .0,
按固 例, 液体比 取具有代表性样品至少20 0 g去除不可食部分, , 用研钵或组织捣碎机捣碎, 棍匀。 取 样品 5 g子3 m 0 l瓷增锅中, 10 烘箱中烘干。 在 3' C 在电炉上炭化至无烟, 50 0'高温炉中灼 放人 5-60 C 烧2 , h取出放冷后, 在增祸内加少量水用玻棒捣碎并研磨均匀转移人 10 0m 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 混

QPGH 0001S-2012 腌制生食水产制品

QPGH 0001S-2012 腌制生食水产制品

Q/PGH 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PGH 0001S-2012代替Q/PGH 0001S-2011腌制生食水产制品2012-02-24发布2012-03-22实施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发布Q/PGH 0001S-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修订。

本标准代替Q/PGH 0001S-2011《腌制生食水产制品》。

本标准与Q/PGH 0001S-2011《腌制生食水产制品》的主要差异:——企业名称更名为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

——核查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标准结构。

本标准由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辉良、高洋、洪彬彬、张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PGH 0001-2008、Q/PGH 0001S-2011。

ⅠQ/PGH 0001S-2012腌制生食水产食品1 范围标准规定了腌制生食水产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泥螺、河蟹等为原料,经过吐沙、盐渍、漂洗、沥水、调味醉制、灌装等步骤加工而成的腌制生食水产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 白砂糖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6 食品中N-亚硝胺类的测定GB/T 5009.44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T 5009.190 食品中指标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36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3662 黄酒SC/T 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16 水产品抽样方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1Q/PGH 0001S-201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 腌制生食水产制品:以鲜活水产品(如泥螺、河蟹等)为主要原料,以黄酒等为辅料,加工而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水产食品。

水产品卫生标准及卫生指标一览表2005版

水产品卫生标准及卫生指标一览表2005版
≤0.1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
铅mg/kg鱼糜制品
≤0.5
无机砷mg/kg
鱼糜制品
虾糜制品
≤0.1
≤0.5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其他动物性水产品
≤1.0
≤0.5
镉mg/kg鱼类
≤0.1
多氯联苯mg/kg
PCB138
PCB153
仅适用于海水产品,并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CB180总和计
非食肉鱼
≤1.0
≤0.5
镉mg/kg
≤0.1
多氯联苯mg/kg
PCB138
PCB153
仅适用于海水产品,并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CB180总和计
≤2.0
≤0.5
≤0.5
N-二甲基亚硝胺µg/kg
≤4
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
低脂鱼
≤60
≤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高脂鱼(鳓鱼、鲅鱼、鲑鱼)
低脂鱼
≤4.00
≤2.50
组胺:mg/100g
鲐鱼、金枪鱼
其它鱼类
≤100
≤30
铅mg/kg
≤0.5
无机砷mg/kg
≤0.1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鱼类
其他动物性水产品
≤0.1
≤0.5
甲基汞mg/kg
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梭子鱼等)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核心提示: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盐渍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2月22日关于加强对食品中铝残留量检验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108号)水产品发证检验增加铝作为发证检验项目,最终产品铝的残留量≤100m g/kg。

2005年9月26日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2005年9月22日关于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75号)以淡水鱼为原料的水产加工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对孔雀石绿的检验2004年12月23日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557号)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盐渍鱼。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原料处理→初矾→二矾→三矾→沥卤(提干)→包装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原料接收→前处理→烫煮→冷却→控水→拌盐→腌渍、卤水洗涤→脱水→冷藏→成形切割→包装→冷藏3. 盐渍鱼原料处理→腌渍→(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阿尔及利亚)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海鲜配餐)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ml)霉菌≤25cfu/g(ml)大肠菌群≤40MPN/100g(ml)铅≤1.5mg/kg砷≤1.0mg/kg镉≤ 0.1mg/kg汞≤0.3mg/kg注:重金属监控检测黄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铅≤0.5MG/L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说明:1、所有产品可视情况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

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Q/RSC 102-2009腌制海产品企业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海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泥螺、辣螺、蛏子、贝壳类、虾子、新鲜海蟹和幼活沙带鱼为原料,采用食用盐盐渍或黄酒浸泡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海产品。

本标准也适用于以鲜梭子蟹为原料,经水洗净,去蟹壳、鳃条和蟹脚末端,加盐粉碎而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海产品加工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GB 2720 味精卫生标准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GB/T 5009.26 食品中N-亚硝胺类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90 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瓦楞纸箱1Q/RSC 102-2009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3662 黄酒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分类3.1 产品分类腌制海产品根据原料的不同分为泥螺、辣螺、炝蟹、咸蛏、虾子酱、鱼生等。

精制盐水检测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精制盐水检测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精制盐水检测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精制盐水检测标准是指用于评估精制盐水质量的一系列标准和方法。

精制盐水是一种经过多次脱硫、脱碱、脱色等工序处理后的盐水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化工生产、医药制备等领域。

精制盐水的质量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合格的精制盐水应具备适宜的含盐量、无毒有害物质以及稳定的化学性质。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测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要点和相关方法,旨在为生产企业和监管机构提供一个可靠的标准参考,以保证精制盐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文章的结构将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对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进行概述,明确文章的目的和结构。

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要点,包括盐含量检测、有害物质检测、化学性质检测等内容。

结论部分将对文章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读者能够全面了解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相关要点和方法,为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指导。

同时,也能够促进精制盐水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描述整个文档的框架和组织结构,以帮助读者了解文章的整体安排和内容分布。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编写如下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2 文章结构本篇文章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和呈现:引言部分将提供对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概述,包括该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

同时,介绍文章主要内容的同时,为读者提供整体的导引。

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要点。

其中,2.1 精制盐水检测标准要点1会对某些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而2.2 精制盐水检测标准要点2则会介绍其他相关要点。

通过这些详细的内容,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重要性、相关要求以及可能的应用。

结论部分将对整个文章进行总结,并指出本文所介绍的精制盐水检测标准的主要结果和贡献。

此外,还会对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研究可能性进行展望,以进一步促进相关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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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渍水产品执行标准
盐渍水产品指的是经过盐渍处理的水产品,通常指盐渍鱼、盐渍海鲜或其他以盐为主要腌制成分的食品。

针对这类产品的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国家和法规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食品行业的产品执行标准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食品安全标准:盐渍水产品必须符合当地或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其不含有害微生物、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

2. 食品质量标准:产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包括颜色、味道、气味和外观等方面的品质标准。

3. 添加剂使用标准:如果在制作盐渍水产品时使用了防腐剂、增稠剂或其他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应的使用标准和限量要求。

4. 盐浓度和渗透性标准:盐渍水产品的盐浓度和渗透性可能会受到监管或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腌制均匀和质量稳定。

5. 包装和标识标准:包括产品的包装要求、标识要求、保质期等,确保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这些标准通常由食品监管机构、国际食品标准化组织或相关行业协会制定。

针对盐渍水产品的执行标准可能涉及到食品安全、品质、生产流程、包装和标识等多个方面,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区或国家的盐渍水产品标准,最好是查阅该地区食品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标准文件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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