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及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折股问题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是目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法律依据。
1、股本问题:应当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盈利预测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进行综合确定。
注意:股本规模满足上市的要求,以及发行比例的要求。
误区:不是股本越大越好,发行股数不是越多越好。
第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本设计时,可以尽可能地将净资产折为股本,而不要强求过高的每股收益,从财富角度讲,对同一公司而言,高股本低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由于低价股的相对高估值,可能会高于小股本高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
由此带来三个资本运作的方法论:1/ 上市前可以将未分配利润尽可能多地转为老股东的股本.2/ 改为股份公司时,可以尽可能折为较高的股本.3/ 如果每股收益过高,老股东甚至可以以现金增资以取得更多的股本。
第二,个人直接持股比个人通过法人持股更有利,从财富变现的角度讲,可能要多四成左右。
第三,如果能够达到4亿股的发行后股本,尽可能去够,这表示拟上市公司仅需要让渡10%的股权即可以实现上市。
第四,对于控股权已经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如刚刚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或绝对控股地位),大股东可以通过配股(增资)来实现控股权的提升。
第五,拟上市公司的股东最好是自然人,而不要是历史沿革复杂的法人,最好不要包含国有法人。
2、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A.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
①资本公积中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一、上市公司股改程序一、上市公司股改程序按照当前实行的先规范改制,后股票发行上市的原则,企业首先须规范地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在股份公司完成设立后,由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满一年后,如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才能提出股票发行的申请。
企业规范地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按以下步骤进行:1、工作准备(1)主发起人设立改制工作筹备委员会。
(2)选择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召开筹备委员会,并制订工作计划。
2、改制工作的实施(1)提出企业改制方案和股票发行上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① 公司的设立方式。
设立方式有整体改制设立、部分改制设立、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等形式。
② 注册资本的确定。
为了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要求相衔接,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应不低于3000万元。
③ 股权结构的确定及发起人情况。
为了避免出现变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嫌疑,发起人的个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一般不应超过30个。
④ 出资及折股情况。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须与主营业务相关,并办理过户手续。
⑤ 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确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须突出,即主营业务收入应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的利润占总利润的70%以上;控股股东不得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⑥ 股份公司应当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不得形成严重的关联交易。
对所形成的关联须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
⑦ 改制的企业应当分离其办社会的职能,剥离非生产性资产,控股股东与拟上市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二、上市辅导及申报材料制作股份公司设立完成后,即可进入辅导程序。
1、股份公司与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全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并进行上市辅导。
在辅导期间,股份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运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

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日渐壮大,公司改制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实现发展的必由之路。
其中,最为常见和普遍的改制方式便是将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某公司作为一家实业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改制措施,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xx年,总注册资本为xx万元,主要经营XXX行业的XXX业务。
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的规模不断壮大,营业收入、税后利润等多项指标均呈现出较好的增长态势。
但是,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发展面临一些不利因素。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业务规范性和透明度,对公司实行股份制改制已成为必然选择。
股份制公司拥有资本运作、股权流通和融资能力等多项优势,能够更好地促进公司的资本运作和股权流通,增强公司的财务弹性和市场竞争力。
三、改制方案(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本次改制决定将原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的具体内容包括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以及股权情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两名以上的股东组成,股东所认缴的股份即为公司的出资额。
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二)注册资本和公司股本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XX 万元,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2.公司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XXX股,每股面值为1元,其中将区分为A股、B股。
(三)股份分配1.股份分配方式:本次公司改制后股份分配方式采用现金认缴方式。
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选择向公司认缴现金或资产,缴纳认缴款的方法为一次性缴清,认缴款不能为无形资产。
2.股份分配比例:按现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限制并存,按照比例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四)公司名称及字号公司名称及字号变更为XXX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的“有限”两字删除,修改为“股份有限”,注册资本由简化表示改为数值型表示。
新三板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务

新三板挂牌上市实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新三板”),其中的一个条件是该股份公司须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对新三板上市公司主体的要求,意味着拟上市的企业须采取适当手段合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包括两种形式:新设和整体变更。
股份公司的新设就是由股东出资从无到有重新设立一个公司,整体变更不是重新开始,而是由原有限公司演变而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符合条件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与发起设立最大的不同是,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的是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最终募集的资金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在实际操作中遇见的很少。
新三板规则对拟上市企业持续经营时间要求至少2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为了能更快的进入新三板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进行融资,多数企业都是账面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二、整体变更与整体改制1、整体变更整体变更是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与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在整体变更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才可以连续计算。
2、整体改制整体变更为整体改制的一种形式,但整体改制还包括其他形式。
整体改制是原企业的法人资格消失,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资格产生的过程。
它是在解散原企业的基础上,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股份,同时引入新的股东,新老股东共同新设一家股份公司,因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公司的新设登记。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为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改制意见并成⽴改制机构,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并成⽴改制筹备⼩组等⼗个步骤,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企业,如因融资需求,想要对公司进⾏股份制改造,可遵循⼀下流程进⾏操作:第⼀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改制意见并成⽴改制机构,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并成⽴改制筹备⼩组;第⼆步:选择发起⼈;第三步:聘请中介机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第四步:审计和资产评估;第五步: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与备案(若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第六步:制作改制⽂件;第七步: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若涉及国有股权)第⼋步:注资和验资;第九步:召开创⽴⼤会;第⼗步:办理⼯商登记或变更⼿续。
⼆、股份制公司成⽴的条件有哪些1、发起⼈符合法定⼈数: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以上(含5⼈)为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民币1000万元。
以募集⽅式设⽴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民币5000万元。
3、股份发⾏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以上就是⼩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的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进行股权的转让,不仅可以是个人进行,当然公司也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股权转让的。
但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具体转让股权的流程是不一样的。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章程修正案;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其内容主要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情况,目标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实际交接手续、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承继、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适用法律、通知义务、联系方式、协议的变更、解除、协议的签署、生效、订立时间、地点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是指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为股份制公司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我国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可以使公司的法人地位进一步明确,股东的权益合理保护,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下面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实务操作指南。
一、明确改造目标和原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目标是通过改造手段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保障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改造原则包括法律原则、安全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公开原则等。
二、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包括改造的方式、步骤、条件和时限等。
改造方式可以选择直接改造或间接改造。
直接改造是指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直接进行改造,间接改造是指通过增资或减资的方式进行改造。
改造步骤可以分为准备阶段、方案制定阶段、股东大会决议阶段、注册登记阶段和公告披露阶段等。
三、提前筹备工作在制定改造方案之前,公司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包括完善公司章程,使其符合股份制公司的要求,明确公司组织架构和权力关系,确认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和法定代表人等。
同时,还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进行评估,评估公司的价值和股份分配方案等。
四、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重要环节。
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应向股东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事项等。
大会应有足够的出席人数,符合法定比例和法定程序。
大会应通过决议形式,对改造方案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改造方案的通过应符合法定比例和程序要求。
五、注册登记和公告披露股东大会通过改造方案后,公司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改造决议书、公司股权变动登记申请书等。
注册登记完成后,公司应根据法律要求进行公告披露,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情况、法定代表人等。
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司充分准备和统筹安排,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第9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二)《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三)《公司法》第10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六)在媒体上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来源:作者: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为了规范和完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特就公司变更条件和程序规范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公司股份总额的确定以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额为依据,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有限公司净资产额;因关联交易和非正常因素引起的利润变化导致的净资产变动,原则上准予变更,但需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涉及国有资产的,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变更的公司与母公司或并行子公司之间在人员、财务和资产方面应当达到独立运作,未达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的,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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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
及流程
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
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
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
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
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
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
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
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
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营
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
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三、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
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
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
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
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
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3、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
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
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
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
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
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
如果评估报告
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
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
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
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
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
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
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
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
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
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
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
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
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
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11、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文章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