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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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行政查房制度是指通过行政部门组织对各类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各类场所进行管理,提升公共场所的整体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行政查房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场所的安全检查。

在安全消防方面,行政部门要对场所的消防设施以及防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场所没有安全隐患,避免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第二,场所的卫生检查。

行政部门要对场所的厕所、餐厅、生产区域等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标准,防止疾病传播和卫生问题影响员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

第三,场所的秩序检查。

行政部门要对场所的人员行为、交通秩序等进行检查,确保场所的秩序井然,减少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行政查房制度的实施可以大大提升公共场所的质量和形象。

首先,通过定期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场所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和卫生状况。

其次,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可以规范公共场所的管理和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再次,通过强化监督执法,可以减少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最后,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可以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然而,行政查房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查房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行政部门来说是一项繁重的任务。

其次,查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滥用职权、不公正执法等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查房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此外,对于一些场所来说,他们可能会采取对策来规避检查,如提前知情、行贿等,这将给查房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总的来说,行政查房制度对于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至关重要。

要不断完善制度,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合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同时,也要加强对查房工作的监督,确保其公正、权威和效果,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一、行政查房参加人员:由院领导轮流负责行政查房领队职务(当所属领队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进行A、B角替代领队),参加部门人员包括被查科室挂钩领导、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质管办、感控办、医保办、后勤科。

必要时增加财务科、设备科、信息科、科教科、门办等职能部门。

二、行政查房时间:每周查房一次,周二上午8:00-11:30或下午14:00-17:00进行,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三、行政查房科室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每次查一个科室。

四、行政查房内容:医疗护理质量及安全、核心制度、感控、科室行政后勤管理情况、组织纪律、创等工作、科室存在主要问题及困难等。

五、查房程序:行政查房领队组织→科主任护士长针对上述检查项目工作汇报→分组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分组反馈→形成行政查房记录。

六、查房方式:①听:听取科主任及护士长工作汇报;②查:查看医护人员诊疗记录、科室各种登记本记录情况;③看:督查环境、交班、查房、治疗等现场工作;④访:一是访谈科室成员对核心制度、院周会精神、医院文件规定等知晓情况,二是访谈病人各项诊疗工作落实情况及满意度情况等。

七、相关要求(一)准备要充分:院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被查科室及行政查房领队,由行政查房领队负责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各职能科室需做好科室预查及文字整理工作,各临床医技科室需在查房前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对照检查项目将各项工作仔细梳理一遍,关键在于找出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和弥补;(二)纪律要严明:行政查房领队及参加人员需按时到达科室,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三)检查要认真:职能科室需认真督查,不搞形式,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四)态度要端正:各临床、医技科室需本着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态度,配合好各项检查工作;(五)落实要到位:临床医技科室对查房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六)检查结果将纳入医院各项考核管理。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 院领导定期组织全院行政大查房,带领机关科室有关干部深人临床各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各项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重点检查医疗、医技科室的医疗秩序、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各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值班人员的安排以及急诊、急救药品的储备工作,各部门及科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及后勤保障供给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院容、院貌、院内秩序及院内卫生。

(3)查房结束后,由院长办公室汇总查房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形成书面查房通报,及时责成有关科室负责人解决相关问题。

(4)存在问题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查房通报后,须及时提出解决、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具体措施。

(5)院长办公室汇总各相关科室的书面方案,上报院领导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6)查房整改情况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每月1-2次,由院办公室将每次检查的科室或病区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三、行政查房目的: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后勤保障、劳动纪律、物价政策、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全面的检查。

同时听取意见和要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典型,总结推广。

四、在行政查房中要注意协调临床科室之间,临床和医技、护理、行政、后勤部门的关系。

五、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查房结束后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六、对科室提出的困难,能够立即解决的院长或副院长应当场作出决定。

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并提出落实期限,或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

七、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班子确定由各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情,各职能科室均要积极办理,并将落实办理的结果,三天之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或报告院办公室。

八、院办公室对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情,要督促相关科室尽快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九、院长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作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1.医院行政查房由中心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

参加人员有:服务中心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科室主任、护土长及有关医务人员;一般周二下午为查房时间,行政查房与业务查房交替每两周一次。

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另行安排。

2,医院行政查房由中心主任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指定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前一周医疗、护理、党务、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交中心主任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行政查房的地点和内容。

3.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针对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中心主任听取汇报后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

对科室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中心主任当场做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主管部门执行。

4.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

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书,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

5.主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完成决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与科室考核挂钩。

6.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医院行政查房

医院行政查房

医院行政查房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1.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参加医院组织的各临床科室查房,听取科室对护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护理工作要求。

2.护理管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主持,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护理管理工作、疑难问题进行现场查房,通过查、看、问、听了解情况,进行讨论分析,达成共识、统一规范,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3.护理质量查房:由护理部组织,科护士长及护士长代表参加,定期进行逐科、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护士长管理、患者管理、病区管理、专科护理、护理文件书写、消毒隔离、中医护理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4.教学管理查房:由护理教学管理人员主持,护士长、带教老师、实习生、进修生参加,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现场考核带教老师教学教学能力、实习生护理理论、技能掌握情况以及教学管理台账记录情况,评价教学效果。

5.科护士长查房:各大片科护士长每日巡视片内护理单元,了解片内临床工作信息,协调医、护、患关系,检查临床护理工作,指导急、危、重患者抢救,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6.护士长查房:每日不少于3次,深入病房,听取患者意见,对新入、手术、特殊检查和危重患者的护理、各班工作质量、病区管理等进行检查、督导。

7.总值班夜查房:每日由两位总值班护士长,负责夜间全院护理工作的质量控制、人力协调、特殊事件处理,如:随机查房,检查夜班护士工作情况、规章制度等落实情况,解决护理问题,指导危重患者的抢救等,确保夜间护理工作良性运转。

8.随机查房:由护理部组织,科护士长参加。

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夜班各单元值班护士工作情况,了解护理工作信息。

(二)业务查房运用中医“辨证论治”或现代护理学“护理程序”的方法,对临床患者进行查房,目的是解决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专业问题,不断提升专科护理内涵和质量,提高护士的专业能力。

采取分层次日常护理查房和定期查房制度。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带领医院党委办院办、医务、护理、科教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调查研究、了解实情、现场办公、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院长行政查房主要有行政大查房、业务查房、教学查房、后勤查房等形式。

行政大查房一般由院长主持,特殊情况下可指派其它院领导主持,相关院领导及院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并由院办负责记录。

业务查房、教学查房、后勤查房等一般由分管院领导主持,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三、院长行政查房每周1次,每次重点检查1~2个科室,一般行政大查房为每周星期四下午进行,业务查房为每周星期三上午进行。

如遇其它原因则提前或推后进行,但原则上不得超出本周。

四、查房前一天,由负责记录的职能科室通知被检查科室与参与查房人员。

被检查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将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整理归类,汇报给院领导,以便解决问题。

五、院长行政查房的程序一般为:1.被检查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分别汇报科内工作情况;2.各职能科室进行现场检查;3.各职能科室通报现场检查情况;4.院领导针对反馈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六、院长行政查房的内容主要包括:1.医院各类会议精神、要求传达、执行情况;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2.科室医护质量、安全、服务等的管理情况以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执行情况;3.科室教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学生管理、教育等情况;4.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考勤管理等情况;5.科室水、电、气、信息系统、仪器设备管理、维修及物资管理等情况;6.科室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物业服务等情况;7.科室间工作协调、职能科室服务等情况;8.患者及其家属意见;9.与科室运行、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况。

查房的重点一般为科室管理、医护质量与安全、后勤供应维修保障等环节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
一、行政查房由院长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二、行政查房时间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三、行政查房是对业务科室的管理、业务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工作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由院办负责追踪反馈,并在院委会上通报。

五、在行政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三天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于查房时将检查情况向科室反馈,并按要求限期整改。

七、各相关职能科室对查房中提出需要科室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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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一、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

参加人员有: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科室以主任、护士长及有关医务人员;由院办公室统一另行安排。

具体如下:
(1)、组织者:院办公室
(2)、参加人员: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市场部等部门负责人。

(3)、时间:检查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周二下午二点半,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二、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制定,院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前一周医疗、护理、党务、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院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长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行政查房的地点和内容。

三、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针对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听取汇报后对科室工作进
行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

对科室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院长当场做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主管部门执行。

四、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三天之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并转告院办公室。

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现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与科室考核挂钩。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七、院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

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由院办公室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书,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及分管院长汇报。

八、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要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2014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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