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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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1.概述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为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合理管理车辆资源,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范围2.1.本公司的车辆主要用于施工、运输、巡检、出差等工作;2.2.所有用车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车辆;2.3.借用车辆时需出具借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3.车辆购置及配置3.1.车辆的购置需提前报备,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统一采购;3.2.购置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关手续和证件;3.3.车辆配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规划配备。

4.车辆保养维护4.1.车辆保养需按照厂家要求和保养周期进行;4.2.保养维护工作由指定维修单位负责;4.3.车辆保养和维修费用由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承担;4.4.保养时应及时更换磨损零件,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5.车辆驾驶员管理5.1.驾驶员需持有合法驾驶证,合格证明和身份证;5.2.驾驶员需经过公司安排的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5.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违规行驶等;5.4.驾驶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疲劳驾驶或超载驾驶;5.5.驾驶员需爱护所驾驶的车辆,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整理。

6.车辆使用管理6.1.车辆使用时需按照预定行程和时间进行,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和行程;6.2.驾驶员需保持车辆整洁,车内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在车内吸烟;6.3.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如实填写里程、油耗等相关信息,并交给车辆管理部门备案;6.4.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保证车内设备安全;6.5.长时间停放的车辆需进行防盗措施,并报备车辆管理部门。

7.车辆事故处理7.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7.2.对于因驾驶员责任引发的事故,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7.3.车辆事故涉及的损失和责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建设集团公司行政办公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1.1.1管理原则1、确保公司对外往来的高效有序。

2、外事优先,急事优先,安全第一。

3、车辆及司机由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

1.1.2用车办法1、行政部指定人员调配车辆。

2、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向行政部派车人提出用车申请,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3、除总裁、总经理的车辆原则上不调用外,集团公司为其他各级人员所配车辆,在优先满足其上下班及外出用外,行政部可以调配使用。

特殊情况下需用总裁或总经理的车辆时,必须征得总裁和总经理的同意。

5、车辆外借,必须经行政部及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同意。

6、节假日或下班后,公务车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1.1.3司机管理1、安全行车,爱惜车辆,保持车容整洁。

2、服从管理,听从统一调配。

3、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

4、了解随车证照的一切情况,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应提前两周交综合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5、上班时间未被派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等候出车。

6、总裁配专职司机,其他人员出长途或外联需司机,由行政部调配。

行政部要调配总裁专职司机,必须征得总裁同意。

总裁专职司机在总裁出国或出差不需用车时,专职司机可由行政部统一调度。

1.1.4车辆维修1、责任司机必须对车辆做好例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2、车辆若需送修,司机必须填写维修申请单,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

行政部必须做好维修结果的复核工作。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理。

负完全责任者,按保险公司赔付款项的2-5%扣款;负主要责任者,按所赔付款项的1%扣款。

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公司的公车使用,保障车辆安全,提高使用效率,节约成本。

所有使用公车的员工应遵守国家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行事。

二、管理职责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保养、维修、调度等。

2.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公车的运行成本及相关费用报销。

3. 安保部门负责监督公车的安全行驶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三、使用范围与条件1. 公车主要用于公司业务拓展、项目考察、员工出差等工作需要。

2. 使用公车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且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3. 非工作时间,未经特别批准,员工不得私自使用公车。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1. 员工需提前填写《公车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时间、目的地、预计里程等信息。

2. 申请表需提交至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 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高层直接批准使用公车。

五、费用管理1. 公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由使用者先行垫付,后按公司规定报销。

2. 任何因私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应由使用者全额承担。

六、维护与保养1.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2. 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上报,并由专人负责维修。

七、安全管理1.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

2. 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八、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公布。

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服务于公司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使用、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四条车辆使用权限1. 公司车辆由公司统一调配,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需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第五条车辆使用规定1.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使用车辆时,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酒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 使用车辆过程中,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车辆。

第六条车辆使用审批1. 员工需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用车时间、目的地、事由等。

2.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告知驾驶员。

第三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七条车辆维护1.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进行车辆保养。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八条车辆保养1. 车辆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驾驶员不得擅自进行车辆保养。

2. 车辆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保养单据。

第四章车辆费用管理第九条车辆费用报销1. 驾驶员使用车辆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需在报销时提供相关票据。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报销单据,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第十条车辆费用结算1. 车辆管理部门每月汇总车辆费用,进行结算。

2. 车辆费用结算结果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第五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十一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年限,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报废申请。

2. 公司领导审批后,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车辆更新1.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车辆状况,提出车辆更新计划。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运行成本,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控股子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接待等公务活动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

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坚持以下原则:(一)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二)以报废更新为主,严格控制新购和新增租赁。

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和配备标准进行审定;规划计划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进行审核;预算管理部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方案、运行费用预算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公务用车数量根据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一)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和专业分公司所需公务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调派。

(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按每人1辆配备。

(三)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配备数量不得超过处室编制数量。

(四)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所属二级单位视实际情况进行配备。

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原则上按正职每人1辆、副职每两人1辆配备;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派,按每20人1辆配备。

(五)直属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除单位领导和机关部门用车外,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配备公务用车3辆;200人以上的每增加100人增加公务用车1辆。

(六)经集团公司批准实行交通费货币化补助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用车实行职数总量控制;除必要公务接待用车外,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其他公务车辆;所属下级单位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公务车辆。

建设集团企业公车管理规定

建设集团企业公车管理规定

建设集团企业公车管理规定建设集团公司公车管理规定机关党政各部门:集团公司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系公司财产,每一位驾驶人员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爱护车辆,端正驾驶作风,开好安全车。

为使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车辆运行效率,确保安全,控制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一、公车的使用管理1.办公室负责公有车辆、驾驶员的调度与管理。

2.司机班长负责保障公车车况良好。

3.因公外出确需使用公车的部门或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办公室主任负责调配车辆和驾驶员,并及时通知用车部门领导及用车人员,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用车部门或个人协调。

5.公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6.公车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7.办公室应对公车进行建档管理,按月、分车辆对各种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如油耗、修理费、保养费等,年底出具统计报表,报主管领导。

二、公车维护、维修的管理1.办公室负责对公车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公车的年检、保险等的手续办理。

3.当车辆出现故障需进行维修时,驾驶员要详细说明车辆故障表现,待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后经验收提车,并由主管填写车辆维修档案。

三、车辆日常油耗的管理1.加油卡由办公室车辆主管人员统一购买及保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现金加油,遇长途、出差或特殊情况除外。

2.公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后应随时检查油量并及时加油,不得因车辆缺油而影响工作。

3.每月详细记录加油量,做油耗统计,包括日期、公里表读数、加油量。

4.及时根据油耗判断车辆运行情况,发现不明情况的油耗增加,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修理。

四、驾驶员的管理1.公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争做文明驾驶员。

2.公车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不得将公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不得酒后驾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WORD10页)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WORD10页)

机关部门用车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部门用车,理顺用车管理程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小车使用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机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公共关系部统一管理和安排机关的业务用车。

第二条机关部门长途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公共关系部,否则不予派车。

第三条长途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将乘车时间、地点、人数告知公共关系部,由公共关系部按工作的轻重缓急统一调度。

第四条机关几个部门人员到同一地点办事时,由公共关系部统一安排用车。

第五条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小车组核算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及工作日审定后进行核算,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公共关系部按月将费用核算表报财务部。

第六条为准确反映车辆使用费用,建立单车台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第七条为降低车辆使用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实行每季度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小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第一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法令、法规。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坚持文明行车。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禁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第二条驾驶员公休或有事有病请假需经小车组长和公关部长同意。

每天早晨8:00必须到岗听候出车通知。

8小时以外因公安排任务必须按要求完成。

第三条驾驶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按时、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驾驶员要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五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企业保密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谈论非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

第七条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驾驶员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第八条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车库停放,不得外出停放,也不得将非小车组的车辆停放到车库。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和运行效率,便于车辆监管和保障员工出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的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工程车辆等。

第三条建筑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合理使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落实车辆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六条公司负责人应对车辆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车辆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

第七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辆管理中的问题。

第八条驾驶员对车辆使用和维护负责,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九条建筑公司各部门、项目组对本部门、本项目的车辆使用和管理负责,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十条公司车辆分为公务车辆和工程车辆,严格区分使用范围和用途。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用于公司领导层或相关部门出差、会议等公务活动,需提前申请使用,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车辆主要用于工地施工,由工程部门负责统一调配和管理,不得私自借用或外借。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时需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或临时停车。

第十四条车辆运行中如有故障或事故发生,驾驶员应及时联系车辆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应按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定期检查和核对车辆状态和使用情况。

第四章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情况、保险记录等内容,做到一车一档。

第十八条公司应配备GPS定位系统和车辆监控设备,加强车辆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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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合理使用车辆,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209号)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1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包括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

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变价出售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攀比,不浪费,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饰。

公司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公务用车的配备,按照不超过1人1辆公务用车的编制,集团公司主要领导配备
2.5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38万元以的轿车;集团公司其他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的轿车。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办法拟订工作的政策解答》规定,保障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公务活动用车需求。

第五条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集团公司领导更新或新配备公务用车,应按照第四条配备标准,从集团公司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以为其购置(租赁)。

购置公务用车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三章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不许外借,特殊情况应申报办公室,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实行交通费用限额报销后,只保留外事、机要、财务等必需的公务车。

集团公司公务车使用围,优先用于董事长、外部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银行、税务、请款等业务)、机要、外事所需。

第九条集团公司部室如需接送重要客人,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协调批准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不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年度预算围据实报销方式,如实审核和报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不弄虚作假。

第四章公务用车交通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由集团公司提供公务车和专车司机。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配置专用公务用车的,可以选择交通限额报销,也可以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车和专车司机。

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用车并配备专车司机的,不再享受交通补贴;选择集团公司提供的公务车而不需要专车司机的限额报销2800元/月(公务发生的加油费、停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用),按月报销,每年度末在总额围清算。

未配备公务车的,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不配备公务专车,享受每月5500元额度的交通补贴,每月
随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自2013年7月1日起,集团公司公用车辆保障相关人员履行公务的,计费标准由1.5元/公里调整为1.8元/公里。

第十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交通补贴已并入岗位基薪,按月合并发放(见附件1)。

交通补贴并入岗位基薪后,前往本市城六区外远郊区县履行公务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自驾车的,除据实报销来往过路、过桥费用外,每次公务活动补贴150元(其中,延庆、平谷、密云补贴200元)。

自2013年7月1日起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及以下人员交通补贴标准增加600元/月/人。

其中,一是按照300元/月/人的标准增加交通补贴,在工资合并发放;二是对本市城六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按照部门人均300元/月标准确定部门交通费用控制限额,建立部门员工公务交通费用限额实报实销制度(仅指出租车费用),由部门统一掌握,一事一签,限期报销(一个月),经办人员报销费用时要注明用途和起止地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审核报销,部门主要负责人需严格审核公务报销支出,禁止非公务交通费用报销。

总经理助理、部门正职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核,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在集团公司总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的原则,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享受
相对较高职务对应的公务用车补贴或报销标准。

第十八条驾驶个人车辆因公出京(指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地方),按差旅审批程序批准的同时,应正式报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核批同意后,按里程每公里2元的标准补贴于个人,车辆过境费及高速公路费可按实报销(不计入个人交通补贴费用),除此之外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行驶公里数核计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十九条专职司机因公务出车,按每公里0.2元给予里程补助;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的行政主管人员按专职司机的月平均里程补助费给予补助。

里程补助由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的行政主管人员负责统计,经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按月发放。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交通补贴类型、标准及执行时间须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书面通知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作为报销标准;标准发生变化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调整后的通知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财务部。

第五章公务车辆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报废应填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第六章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负。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和私自出车使用,一经发现违规,按每公里2元计费,处罚当事人,三次以上者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十五条由于集团公司公务车车辆驾驶员的责任造成车辆刮蹭、事故或被盗的,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费用或车辆现值的10%进行赔付;因私自开车造成损失或被盗的,按事故损失费用或车辆现值的100%进行赔付。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维修需填写《中国建筑材料集团车辆维修审批单》(见附件2),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不经车辆维修审批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需做到: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说明行驶路线,认真填写出车时间、收车时间,用车人必须签字方可有效。

不得虚报时间和公里,违反者,按每公里2元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公务车辆驾驶员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服务,车况良好,卫生良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原《中
国建筑材料集团(总部)公务交通和通讯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公务交通管理容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同时按照母子关系体系逐级报备。

附件:
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车辆维修审批单
附件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单位:元
附件2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车辆维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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