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在西安建筑业企业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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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金茂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西安金茂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西安金茂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目录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3. 股东及出资信息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

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西安金茂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6THC30工商注册号:610112100136200组织机构代码:MA6U6THC3法定代表人:胡成米成立日期:2017-08-0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状态:在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新光村锦绣茗城3号楼2单元202室营业期限:2017-08-01 至 /营业范围:白灰、砖、黄土、木材、石材、竹架板、家具、门窗、电线电缆、水泥、沙石、二灰石、水泥砖、钢材、装修装饰材料、五金建材、电料灯具、玻璃不锈钢、电器、百货的销售;工程机械的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联系电话:***********二、招投标分析2.1 中标/投标数量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32.2 中标/投标情况(近一年)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仅供客户参考。

2.3 中标/投标行业分布(近一年)截止2019年9月23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诚信档案办理流程说明(建筑业)

诚信档案办理流程说明(建筑业)

诚信档案办理流程说明(新企业必看)发布时间:2014-03-05 11:46:41(一)诚信档案信息入库流程:第一步:从业单位登录“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点击“新企业申报”,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从业单位进入企业后台自主填写信息并保存、提交;第三步:从业单位携带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至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四步: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档案管理科核验信息;第五步:对入库信息校核通过后发布从业单位信息至诚信平台前台。

(二)首次入库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录入方法:*注:1. 设备与材料供应企业填写方法:注册时企业类别应选择“设备及材料供应”类,需要填写的内容为基本信息页面、组织机构代码证页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人员、诚信承诺书页面。

其中企业资质页面里“资质类别与等级”应选择“设备、材料供应”,上传并填写设备、材料的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或其他可证明本企业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的证件资料。

可添加多个设备、材料供应资质,分别上传不同的证件资料;若证件有效期为长期、或未标注期限,“有效期始”填写证书上的成立日期,“有效期至”填写当年年底,如“2014年12月31日”,若证件上明确标示有效期限,则依据证件填写;企业人员栏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人员“基本信息”页面填写完成后,请务必退回上一页面,点击“编辑”重新进入人员信息,左侧选择“资质证书”,进入人员资质证书编辑页面。

“资质名称”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商”,并且填写营业执照内容以及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副本原件),其中“证书编号”填写栏目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填写方法参照营业执照证件填写,若证件有效期为长期、或未标注期限,“有效期始”填写证书上的成立日期,“有效期至”填写当年年底,如“2014年12月31日”,若证件上明确标示有效期限,则依据证件填写。

2. 扫描件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格式统一为不超过1MB的jpg文件,文件名称需为扫描内容名称,如“营业执照.jpg”。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陕建发〔2020〕1077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通知陕建发〔2020〕107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为完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现就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个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标准予以明确如下: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或岩土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结构、岩土、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一)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二)企业具有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04•【字号】陕建发〔2022〕271号•【施行日期】2022.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

二、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三、各地相关部门承接我厅委托下放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对所承接管理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五、直接申请或申请升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均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由省厅受理审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共5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87号)执行。

陕西省房屋工程建筑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陕西省房屋工程建筑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房屋工程建筑
1950
6365
9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设公司
房屋建筑施工
1989
6149
10
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房屋建筑
1963
5962
11
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业
1963
5962
12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
1999
5760
13
户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房屋工程建筑
2404
41
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房屋工程建筑
1950
2402
42
宝鸡市鑫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与民用建筑
1999
2380
43
西安市经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施工
1993
2330
44
陕西渭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工程建筑
1980
2325
45
西安长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
1996
2321
46
房屋工程建筑
2005
1510
74
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工程建筑
2005
1510
75
陕西宝陵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
1970
1500
76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
2005
1500
77
咸阳鸿泰建筑工程公司
房屋建筑
2002
1486
78
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工程建筑
1983
84
宝鸡巨立建筑工程公司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西安市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执业人员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西安市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执业人员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西安市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执业人员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15•【字号】市建发[2006]308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西安市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执业人员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知(市建发〔2006〕308号)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提高投标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招投标管理的公信力,树立建筑业企业和相关执业人员诚信观念,建立信用约束、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建立西安市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相关执业人员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11月15日起,对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和评标专家,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

自即日起应通过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办理信用档案信息备案事项。

所有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是指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和评标专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业绩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等。

三、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受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业绩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诚信行为等信息的记录、认定、公XXX移送工作。

各区县、四区二基地建设局或其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提供当地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关信用信息数据。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陕西长江投资置业集团陕西长江投资置业集团是经陕西省工商局批准建立的,以企业实体为基础,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涉足矿山开发、化工、生物制药、投资租赁等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为陕西长江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鸡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盛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盛华科技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卧福置业有限公司等6个公司,集团成立以来,在董事长的领导下,以科学的经营理念和全新的思维观念,大胆吸纳经营管理人才,中高级技术人员,实行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勇于开拓进取,在所涉足的行业及领域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集团在西安先后开发了“长江丰泽园”、“长江绿竹园”等项目,合作开发高新区“欣景苑”、“时代广场”等项目。

目前在建项目有位于长安县滦镇的“卧福度假村”预计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4.286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43,绿化面积6600平方米。

现在正待区土地局办理土地手续。

1998年至1999年在宝鸡开发了“长江花园”、“盛华园”,以不同形式的多层砖混及花园共享空间组合,建成了盛蓝园、“盛竹园、盛菊园三个小区。

2001年在宝鸡开发的“盛华佳园”,创下新高,24层连体楼房,集办公、住宅、商贸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大厦。

近年来,集团在房地产主业稳步发展的同时,运用资本运营、企业兼并、参股、重组、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进入矿山开发、化工、生物制药,高科技开发等领域,形成了跨行业综合性多元化发展的格局,步入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长江投资集团旗下品牌:长安雅集、长安公馆、秦商拍卖、秦商文化影视传媒,上王古镇、石鼓古镇、百思百物业等天朗地产集团是一家以经营不动产为主的地产集团公司,其下属企业有西安天朗房地产有限公司、陕西三爱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朗装饰工程公司、西安天朗物业管理公司。

天朗地产集团的前身是西安中联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开发建设了马厂子高尚公寓、劳动村住宅小区、立新街综合大楼、玉祥阁商住小区、红庙坡住宅楼等项目,建成的房屋已全部销售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国税函[2010]156号 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6号 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2010年4月1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现对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的办法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四、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缴:(一)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二)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

五、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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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 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 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 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 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 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 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 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 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 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 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 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 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 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 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 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 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 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
3、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通过西安市统计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于 3、6、9、12 月 16 日前独立网上报送。
3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01) : 指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 全 国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编 制 规 则 》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 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所有单位均应填写本项。
06 资质等级 (建筑业新资质企业,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 4 位) □□□□
07 联系方式
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09 登记注册类型 □□□ 内资 110 国有 120 集体 130 股份合作 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外地在西安建筑业企业基本 情况调查制度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
西安市统计局 2017 年 12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 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0 企业控股情况 □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08 入陕时间 入西安时间
年月 年月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三、调查表式
外地在西安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01 年 1— 季
表 号:X T 2 0 1-1 表 制定机关:西 安 市 统 计 局 批准机关:陕 西 省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陕统字[2017]100 号 有效期至:2 0 1 9 年 1 月
00 单位类别

1 法人单位(非独立核算法人单位本部、总部等)
— 统计负责人:
2 法人单位行政区划代码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外地(陕西省以外、西安市以外)在西安建筑业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按项目填报,一个项目一份表。
2、陕西省以外在西安建筑业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第 8 项指标入陕时间和入西安时间全部填报,陕西省以内、西安市
以外在西安建筑业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只填报入西安时间。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法人单位 和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非法人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 8 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 码。临时码段已由国家统计局划分区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由各省划分区段分配给地、 市、县统计局按规定使用。地方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临时代码的发放,做到发放的代码不重不漏。 2.单位名称(02):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 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03):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 人。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非法人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施工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04):指施工单位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等。施工单位所 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表单位免填。 行政区划代码共有 12 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三段,本表仅填第一段。第一段为 6 位数字,表示县及 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 5.单位资质注册地(05):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注册地。陕西省标准代码为 61. 6.企业资质等级(06):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 合评价划分的等级。2016 年为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过渡期,依据建设部《建筑 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2007 年第 159 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 [2001]82 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还未换发新版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 4 位代码填写。依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和《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已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根据新版证书的主项 资质等级项中的文字,暂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 号)的资质等级填列 4 位资 质等级编码(劳务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填报 C990)。 7.联系方式(07):包括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8.入西安时间(08):指外地市建筑业企业进入西安施工的时间。 9.登记注册类型(09):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 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 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 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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