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出口申请书

出口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公司XXX的员工,现在向您提交一份出口申请书。
我所在的部门近期开发了一款新产品,经过市场调研和测试,我们相信这款产品具有很大的出口潜力,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
为了拓展公司的国际业务,我特向您申请准许出口这款产品。
我们已经对目标国家的市场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制定了相应的营销策略和销售计划。
我们相信,通过公司的努力和支持,这款产品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
在此,我郑重承诺,如果获得出口许可,我会全力以赴,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为公司争取更多的国际业务机会,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收益。
最后,我再次请求领导批准出口这款产品,让我们共同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您的审阅和支持!
此致。
敬礼。
XXX 敬上。
《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海关监管条件】海关监管的依据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对进出口货物由经贸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等方式来实施管理的一项制度。
它是海关监管和验放进出口货物的重要依据之一,这在《海关法》里有明文规定。
进出口许可证是保护和稳定国内经济免受国际市场冲击的一项有效措施。
但随着我国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许可证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如何控制并减少其管理范围,已成为我国外贸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和顺利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敏感问题。
商检制度商品检验制度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残损等依法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
此外,商检机构还负责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疫和向非协议国家出口动物产品的病虫害检疫,对进口货物的环保状况进行鉴定。
国家出入境检验疫局是我国负责检验进出口商品的主管机构,由该机构制定、调整并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后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涉及编码商品4113个。
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4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和委托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对进出口商品实施强制性的检验,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均属法定检验商品;进口时,海关凭商检机关拓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放行。
出口时,报验手续在向海关申报之前进行。
海关凭商检机构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凭其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动植物检疫制度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保障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我国的对外信誉,国家规定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
凡属应当施行动植物检疫的进出境货物,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出境,都应当在报关前报请入境或出境口岸的动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检疫,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发给《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据上加盖检疫放行章后,再向海关申报。
出口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进口证明最新5篇

进口证明最新5篇作为医学生,在面临实习期的来临,前往医院完成顶岗实习并取得实习证明材料是第一选择。
而实习证明作为学生参与到社会岗位中的一项重要证明,往往被学校所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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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进口的证明书篇一合同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卖方:买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传:电传: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2.数量:@@ 3.单价:4.总值:(上述2、3、4条合计)5.交货条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6.原产地国别:7.包装及标准: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9.装运期:10.装运港:11.目的港:12.保险: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险;附加险:。
一叁.支付条款:一叁.1信用证(l/c)支付买方应在装运期前日,向中国银行申请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
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一叁.2托收(d/p或d/a)支付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后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出口申请书

出口申请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是某某公司的负责人,现函申请向贵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以便我公司可以合法出口我们的产品到国外市场。
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高质量、良好的口碑和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们已经在国内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我们计划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市场,开拓海外销售渠道。
我们的产品符合国际标准,且经过了相关的质量检验和认证,具备了出口的条件。
出口产品不仅可以带动我公司的发展,还可以为国家的对外贸易做出贡献。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出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我们诚恳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我们的申请,尽快批准我们的出口许可证申请,以便我们能够顺利进行出口业务。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履行出口手续,确保出口业务的合法合规。
最后,再次感谢贵部门对我们申请的关注和支持,期待能够得到贵部门的批准。
谢谢!
此致。
敬礼。
某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出境货物随附单据及需要证书

出境原则上,出境货物报检在下列随附单据之外还需要厂检单;对于检验检疫类别中有N或S的商品,还需《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序号商品类别随附单据需要单据报检时间报检及检验地点特殊之处1 食品(预包装)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异地货)出境货物通关单卫生证书等出境前7天产地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备案管理制度2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食品)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注册登记证》(饲料)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异地货)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前7天产地国家对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注册登记。
出口饲料的包装、装载容器和运输工具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标签应符合进口国要求,包装或标签上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或者注册登记号、产品用途。
3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工业)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证明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异地货)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前7天产地外包装上印明产品用途。
4 化妆品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标签样张及翻译件首次出口:安全、卫生许可证、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成分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异地货)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前7天产地化妆品标签标注内容: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日期标注、必要时--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必要时--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5 玩具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CCC证书、声明、油漆的检测合格报告(新教材已去掉)、出口玩具注册登记证书出口日本:安全项目检测合格报告充电类:首件检测报告、安全项目检测报告、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报告或玩具型式试验报告新材料:新材料成分表、MSDS、进口商对该成分的安全保证确认函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异地货)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前7天产地对出口玩具产品实施出口玩具注册登记制度;对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实施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出入境货物随附单据及需要证书

入境序号商品类别随附单据需要单据报检地点检验地点特殊之处1 食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原产地证书、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安全性评估材料、说明书、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易腐烂变质:卸货口岸其他:报关地易腐烂变质:口岸其他:目的地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要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进口商建立记录,记录内容,保存两年以上。
进口食品换证2 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食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进行食品卫生检疫等3 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用于工业)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证明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检验检疫类别仅为R/S的,直接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类别有N的,品质检4 化妆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备案)化妆品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国外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国内经营单位备案建档;中文标签;凭《证明》申领CIQ标志,加贴后方可销售使用。
5 玩具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CCC证书复印件(目录内商品)进出口玩具检测试验室检测报告(未列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CCC召回入目录)11 旧机电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需装运前检验: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备案书、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无需装运前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收货人所在地)必须目的地旧机电备案(时间,签合同前,90天前)装运前检验(检验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12 电池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电池产品备案成套设备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CCC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收货人所在地)必须目的地监造、监装非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压缩机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提货单、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供货商证明CCC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地/目的地(收货人所在地)必须目的地涉及产品种类:家用电冰箱、冷柜、家用制冰机、家用冰琪琳机、冷饮机、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电热水器等6 汽车合同、发票、装箱单(列明车架号)、提单、提货单、CCC证书复印件非氯氟烃(CFCs)为制冷公质的汽车空调器压缩机的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许可证或配额证明罚没车辆:罚没证正本、商业发票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报关地报关地上牌照文件口岸:一车一单签发随车检验单;目的地:换发检验证明,用以上牌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第三⼗⼋条国家禁⽌、限制出⼝珍贵树⽊及其制品、衍⽣物。
禁⽌、限制出⼝的珍贵树⽊及其制品、衍⽣物的名录和年度限制出⼝总量,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出⼝前款规定限制出⼝的珍贵树⽊或者其制品、衍⽣物的,必须经出⼝⼈所在地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件放⾏。
进出⼝的树⽊或者其制品、衍⽣物属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的濒危物种的,并必须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允许进出⼝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证明书放⾏。
【释义】本条是对珍贵树⽊及其制品、衍⽣物进出⼝和批准程序的法律规定。
本条是在这次修改的森林法中新增加的条款。
⼀、我国珍贵树⽊种类繁多,⼀些珍贵树⽊是我国所特有,由于珍贵树⽊所⽣产的⽊材及其制品、衍⽣物长期⼤量的出⼝,我国的椴⽊、⽔曲柳、红⾖杉、榉⽊、柳杉、黄菠萝等珍贵树种资源采伐严重,⼀些珍贵树种处于濒危或者趋于灭绝状态。
为了保护我国珍贵树⽊资源,加强对珍贵树⽊及其制品、衍⽣物的出⼝管理,国家也制定了⼀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做了规定,如《中华⼈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条规定:“对⽂物、野⽣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货物、物品,其他法律、⾏政法规有禁⽌进出⼝或者限制进出⼝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996年9⽉30⽇国务院颁布《中华⼈民共和国野⽣植物保护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1997年1⽉1⽇起施⾏)明确规定出⼝国家重点保护野⽣植物或者进出⼝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的野⽣植物(包括珍贵树⽊)的,必须经进出⼝所在地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野⽣植物⾏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植物⾏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证明书或者标签。
海关凭允许进出⼝证明书查验放⾏。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野⽣植物保护条例》制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植物名录》,其中有很⼤⼀部分属于珍贵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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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篇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申请表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申请表
18.附件:
19.每证进出口物种和数量: 20.填表日期及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
填表说
明
1.和
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
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
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
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
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可直接填写代码):
T. 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
Z.动物园───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 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
Q.马戏团───包括一切形式的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S.科研────包括科研材料及博物馆等的标本〔注1〕交换
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
E.教育────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
9. :系指以下各种类别(可直接填写代码):
W:取自野外的标本
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
制环境中喂养(非子一代)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并最终用于出售或制成产品的动物标本
D:为商业目的的人工养殖的《公约》附录Ⅰ(或非附录国
〔注1〕
本文中所指“标本”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定义,即指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或任何动植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家一级保护)仔二代动物标本,经《公约》秘书处注册的和为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或非附录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标本,经出口国公约管理机构注册的 A: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所获附录Ⅱ、附录Ⅲ植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植物标本
C: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所获附录Ⅱ、附录Ⅲ物种仔
二代动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的附录Ⅰ物种仔
二代动物标本
F:人工饲养条件下繁殖的仔一代动物标本 U:未知、但必须证明是正当的
I:没收或扣押的标本,不得交给或处理给当事人Pre-convention:指《公约》前获得的标本
〔注2〕
10. 数量及单位:尽量用数量计量单位,并且当使用非动植物个体计数单位(如:箱、盒、瓶等)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详细注明,使用重量单位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注明平均换算值;
11. 规格及含量:由多种成份制成的货品需注明各组份的含
量(重量或体积
百分比),及详细的包装规格,有多种规格时需分别注明,并填写每种包装的进出口数量;
12. 单价:系指正式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进出口商品的单位(个、只、公斤等)价格;
13.原产地:系指所申请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最初产地;对于进口商品应注明原产国家,对于出口商品应注明原产省份; 14.申请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15.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
16.装运期:系指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货物装运日期;
17.货物总金额:指所申请进出口的货物总金额; 18.附件:指进出口申请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
19.每证进出口的物种及数量: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制,申请单位需注明所申请的证明书的数量及每个证明书中物种的种类及数量; 20.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
〔注2〕
“公约前获得”系指:A.《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进口
国和出口国的生效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或B.标本所含每一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
篇三: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
提问: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
你好:我在舟山市,请问: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到哪里办理,需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提问者:yuanwang 20XX-02-24
答复:
您好!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1、书面申请。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
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⑴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⑵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⑶属加工贸易性质的,须提供海关手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文件。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⑴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⑵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
可证复印件。
⑶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某些国家和地区经公约秘书处同意,代之以原产地证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⑷涉及与非《公约》缔约国间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按《公约》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8、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商品编号商品名称
最低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税率增值税率消费税率计量监管单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