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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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条文释义

行政复议法条文释义

行政复议法条文释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要求行政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并赋予相应权益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而设立的。

《行政复议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定行政复议制度的专门法律,于2000年10月1日实施。

下面将对该法的相关条文进行释义。

第一条:行政复议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

该条明确了行政复议法的制定目的。

行政复议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和行政秩序。

通过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行政机关处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方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向该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该条规定了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的权利。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该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定的救济途径,使其能够对行政行为的错误或违法进行追究,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三条: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下设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

该条规定了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范围。

行政复议机关是由有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其职责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进行调查、审批、裁决。

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有利于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专门处理,确保其公正、公平、合法的进行。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行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职权,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应公正、公平地进行调查、审批和裁决,不能有违法、虚假和不公正的行为。

行政法律法规列表

行政法律法规列表

行政法律行政主体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8月3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21007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4年9月17日)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11月16日)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年11月16日)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001年12月14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行政强制劳动教养试行办法(1982年1月21日)行政给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6月20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行政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5月29日)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司法解释一、行政实体法1.行政主体[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行政主体资格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1995.1.1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问题的答复(1995.12.18)(1)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请示报告》的答复意见(1999.10.21)(1)[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4.27)(2)2.抽象行政行为[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时应如何对待问题的复函(1991.10.16)(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复函(1993.3.11)(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缺乏法律和法规依据的规章的规定应如何参照问题的答复(1994.1.13)(1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呼和浩特市废旧金属管理暂行规定》的效力问题的答复(1996.9.23)(1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实施办法》中设定罚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盐业行政案件中如何适用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与《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问题的答复(2003.4.29)(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规定不一致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2003.8.15)(1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3.15)(13)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21)觇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23)3.具体行政行为1)司法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关于审理公证行政案件中适用法规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9.8.16)(2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是否遵循(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的情示》的答复(1999.10.18)(27)[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8.2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10.28修订)(3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12.29)(37)[指导案例]白光华不服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案(42)(2)公安行政管理[司法文件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铁路系统治安案件处罚权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3.20)(4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出售淫秽物品如何计算追溯期限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8.21)(45)[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8.28) 45)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2006.1.23)(56)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2007.1.26)(59)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8.24)(60)(3)交通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与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如何适用问题的复函(1997.3.7)…(7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应泽忠诉西峡县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案的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意见(1998.12.27)(7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广东省雷州市外经公司凯华食品厂、刘秋海和冯昌炳不服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暂扣汽车及其行驶证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答复意见(1999.2.2)(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审理农用运输车行政管理纠纷案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0.2.29)(7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审理公路交通行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2008.11.17)一(78)[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12.29修正)(78)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8.27)(90)[指导案例]廖宗荣诉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支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案I(99)(4)计生、劳动、社保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答复(1997.7.15)(10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作出强制企业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决定的答复(1998.2.15)(10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焦作爱依斯万方公司诉焦作市劳动局工伤认定案件的请示》的电话答复(2005.1.12)(10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7.5)(10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9.7)(10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12.3)(10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理解和适用问题请示的答复(2009.6.10)(10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7.20)(106)[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12.29)(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8.27修正)(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8.27修正)(116)工伤保险条例(2003.4.27)(125)工伤认定办法(2003.9.23)(132)[指导案例]扬庆峰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133)何文良诉成都市武侯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案(138)北京国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141)铃王公司诉无锡市劳动局工伤认定决定行政纠纷案f146)孙立兴诉天津园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151)邵仲国诉黄浦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案f154)(5)资源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河道采砂应否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答复(1995.9.6)(1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征收水资源费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1995.10.20)(1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地下热水的属性及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1996.5.6)(16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中央直属火电厂的循环冷却水是否征收水资源费的答复意见(1996.10.9)(16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1998.5.15)(16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雇工引起草原火灾的,可否追究雇主的连带经济责任的答复(1998.7.7)(160)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农民长期使用但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土地应如何确定权属问题的答复(1998.8.17)(1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人民防空部门出租人防设施,以洞养洞.是否收取土地出让金的答复(1998.12.6)(1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2007.11.5)(161)[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正)(16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8.27修正)(170)(6)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否应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计量认证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7.8.29)(17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如何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答复(2001.12.29)(17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2005.10.12)(1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对建筑领域转包行为进行处罚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2009.11.19) (178)[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Q 28) (17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8.27修正)(186)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6.13) (191)[指导案例]陆廷佐诉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194)丰浩江等人诉广东省东莞市规划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197)宋莉莉诉宿迁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案(200)念泗三村28幢楼居民35人诉扬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行为侵权案(203)夏善荣诉徐州市建设局行政证明纠纷案(208)沈希贤等182人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纠纷案(214)中海雅园管委会诉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217)(7)食品、药品、卫生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能否采用“查封”措施的答复(1991.10.91(21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药品管理行政案件中,涉及行使药品监督职权时应当适用《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的答复(1999.12.8)(220)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理计量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应否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计量认证问题的答复(2003.4.29)(220)[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2.28修订)(232)(8)工商、质监、检疫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苹果苗木的检疫职权应由何部门行使的答复(1995.9.18)(24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如何适用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7.6.4)(24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9.1.19)(24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违法收取电费的行为应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答复(1999.11.17)(2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审理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案件该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0.2.18)(24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保险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确定监督检查主体的答复(2000.4.19)(2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保险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如何确定行政主体问题的复函(2003.12.10)(24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2006.11.27)(24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权查处的答复(243)[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12.29)(24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管理条例(2005.12.18修订) (24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6.3)(25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8.27修正)(25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265)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4.7.1修订)(273)(9)专利、商标行政管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6.22)(2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2.1.9)(278)[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如何协助执行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函》的答复意见(2000.1.28)(279)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征求对协助执行专利申请权财产保全裁定的意见的函》的答复意见(2001.10.25)(2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已被提起行政诉讼时相关的专利侵权案件是否应当中止审理问题的请示》的批复(2003.4.15)(2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复函(2002.1.9)(281)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12.27修正) (282)(10)税务、国资行政管理[司法文件]曩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大力支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1989.11.4)(29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I 用保障和促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通知(19938.6)(29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红帽子”企业产权纠纷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2004.1.16)(296)[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4.28修订)(29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10.28)(305)(11)外贸行政管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8.27)(3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11.21)(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11.21)(314) [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佳木斯进出口公司第二部诉绥芬河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拍卖财产案的答复(1996.7.25)(31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人民法院审理港务监督行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0.11.1)(315)[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4.6修订)f3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3.3l修订)(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3.3l修订)(32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21104.3.3l修订)(331)[指导案例]肇庆外贸公司诉肇庆海关海关估价行政纠纷案(333)博坦公司诉厦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339)4.行政许可[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12.14)(345)[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346)5.行政强制[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关于行政机关违法扣押当事人财产后又主动解除扣押的行为能否视为确认的请示》的答复(2000.1.25)(355)[指导案例]再胜源公司诉上海市卫生局行政强制决定案(355)6.行政处罚[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计量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罚款的决定是否受《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调整的请示的答复(2001.6.25)(359)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秦大树不服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行政处罚争议再审一案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的答复(2003.6.23)(35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购买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用于临床的行为是否具有处罚权问题的答复(2003.9.5)(361)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吼8.27修正)(304)[指导案例]伊尔库公司诉无锡市工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369)[焦志刚诉和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行政纠纷案(373)7.行政监督[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10.13)(378)[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5.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2004.9.17)(382)信访条例(2005.1.10)(386)8.行政复议[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39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行政机关对业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行为作出的复议决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10.10)(39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问题的答复(1998.11.19)(39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行政机关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的行为是否属于确认行政行为问题的答复(2005.2.24)(394)[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8.27修正) (39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5.29) (399)[指导案例]杨一民诉成都市政府其他行政纠纷案(404)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409)二、行政诉讼法1.综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3.8)(413) [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2004.1.14)(4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04.5.18)(4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2007.4.24)(4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6.26)(4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2009.11.9)(435)[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4.4)(437)2.受案范围(1)公安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裁”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0.5)(44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5.25)(44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6.18)(4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源县土畜产公司诉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赔偿一案应否受理的复函(1994.5.1)(44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的答复(1997.4.10)(44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采取的留置措施提起的诉讼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的答复(1997.10.27)(44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对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复意见(1998.2.18)(4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少年收容教养”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复(1998.8.15)(44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李彩莲、姜伟诉兰州市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及行政赔偿一案请示的电话答复(2005.12.29)(445)(2)工商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被处罚的个体工商户不服,依据《城乡个体户管理暂行条例》向法院起诉应否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12.22)(4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终局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0.10.11)(4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的案件应属行政案件的复函(1992.4.1)(447)(3)税务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而起诉的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1992.1.18)(44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受理因纳税主体资格引起的税务行政案件的请示》的答复(2001.11.28)(448)(4)教育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可否提起行政诉讼的答复(1998.8.11)(44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请示的答复(2003.11.26)(449)[指导案例]杨宝玺诉天津服装技校不履行法定职责案(449)(5)国资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6.4.2)(451)[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分立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为何种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复函(1994.6.27)(452)(6)房地产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1996.7.24)(4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8.1)(452)[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函(1988.6.9)(4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何种案件受理问题的函(1993.4.17)(45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11.25)(453)(7)其他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采取扣押财物、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7.4.4)(4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 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2004.7.13)(454)[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87.10.9)(45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起诉而旧法规没有规定可以起诉而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可否受理的函(1989.1.23)(4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施行前法律未规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93.2.15)(45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l 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1995.6.14)(45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可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的答复意见(1996.8.24)(45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兴平市第二运输公司诉兴平市人民政府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一案受理问题的答复(1997.10.27)(45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1998.3.25)(4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乡政府申请执行农民承担村提留、乡统筹款行政决定案件的复函(1998.11.16)(456)最高人民法院对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请示的答复(2000.6.5)(45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监察机关作出的开除处分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答。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庆政发(2014)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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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庆政发(2014)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7•【字号】庆政办函[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庆政发〔2014〕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庆政办函〔2014〕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保证县、区及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以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庆政发〔2014〕7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保留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保留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340项,其中,《决定》附件1第1项-第144项,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仅由市级实施,共144项;第145项-第314项,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由市与县、区分级实施,共170项;第315项-第340项,为管理体制特殊或与行政审批事项相配套,暂保留在市级,共26项。

二、关于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554项,其中,《决定》附件2第1项-第68项,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市与县、区均可实施,按照应放尽放原则,全面下放到各县、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市里不再保留,共68项;第69项-第554项,为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市与县、区均可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权力事项,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市与县、区之间的权限进行了合理划分,共486项。

三、关于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取消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10项,其中,《决定》附件3第1项-第92项,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应由市级实施,共92项;第93项-第178项,为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废止或所依据条款废止,以及文件规定不再实施,共86项;第179项-第410项,为日常性工作,不宜作为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共232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4条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合法中的“法”是指什么,有多大的范围,应当加以明确。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有特定的涵义。

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于职权,依据宪法、通过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在全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以及由地方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和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在地方相应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和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在相应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包含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前提是规章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宪法及350多部法律,国务院制定了700多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6000个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我国的这个法律体系是和谐统一的。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及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了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法律、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在这个法律体系中,上位阶的法的效力,高于下位阶的法,下位阶的法不得与上位阶的法相抵触,同位阶的法之间也不能相抵触。

具体讲就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如果发生抵触现象,则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予以纠正,或者由制定者进行修改,或者由上一级国家机关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6条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释义】本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或者措施的行为。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的制裁。

我国大量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都规定有行政处罚,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系统地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种类、实施机关、处罚程序等作了规定,是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分类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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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自收到不予受 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判断题
复议前置案件在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法定期限不作答复的, 当事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判断题
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 定机构。()
判断题
判断题
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所作的调解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判断题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
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判断题
复议。( )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
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 判断题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无权处理的, 终止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
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判断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 。()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是 否受理。( )
判断题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目录第一部分绪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新进展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部分绪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新进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为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着经常的、大量的、范围广泛的行政管理工作,因而使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由于行政权最终要由具体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来行使,某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难以避免,这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造成损害,因此,需要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救济途径。

现代法制国家是通过建立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救济的。

在我国,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司法救济,是行政系统外部对行政权的监督形式。

行政复议则是与行政诉讼相结合的行政救济制度。

它是运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行政救济,即行政系统内部对行政权的监督形式。

行政复议在范围、程序等方面都与行政诉讼有区别,它以自身特有的优势弥补了行政诉讼制度在给予相对人权利救济时的某些局限性,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来得更直接、及时,也更为全面。

因此,行政复议是一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这一主张又被写入新修改的宪法中,成为全体人民奉行和遵守的宪法原则。

依法治国基本的、主要的方面是依法行政,而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新进展与我国整个法制建设的进程一样,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建国初期,行政复议制度就开始建立,先后在财政、税收、海关等领域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释义:第28条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释义】本条是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和作出决定具体处理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及依据的原则规定,它是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和结果的形式的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的全过程主要可以划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括申请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定,是第二阶段,因此,本条是对这一阶段的程序活动作出原则规定。

首先,确定由行政复议机关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来承担这项任务,在国务院,经过机构改革之后该机构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该机构为法制(局)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在国家各部委和直属机构为政策法规司、条法司等,如在卫生部法规与监督司是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工作部门为法规处(室、科)或其他机构。

这些机构是本级行政机关的内设单位,具体办理各项有关复议的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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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09修正)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修改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2009.08.27
【实施日期】2009.08.27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
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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