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规程

浙江省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规程
浙江省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规程

浙江省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对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的设立审批管理,明确合伙人的执业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合伙所是由2名以上符合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设立、承办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合伙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规程在浙江省(不包括宁波)范围内适用。

第四条合伙所的设立,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审核,经省国税局、地税局审批并下达批复。

第五条申请设立合伙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规程第六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二)有6人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专职执业注册税务师;(三)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在10万元以上;

(五)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地税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合伙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专职从事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历年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工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报酬,无其他行业执业注册,无其他税务师事务所股份;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向社会公示无问题。

(七)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地税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合伙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合伙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合伙所负责人。负责人为合伙所执行合伙人,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应在合伙所章程中明确。

第八条合伙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向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名称登记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所的合伙人应当向管理中心递交《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并附下列材料,除证书原件及本条第十四款外,其他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一)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设立理由、合伙所基本情况、执业注册税务师

执业业绩、人员等情况;

(二)合伙所章程(草案);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四)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简历(附件2)、《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浙江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按规定办理的转籍、转所资料,设立合伙所之前与原税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五)非合伙人的执业注册税务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浙江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按规定办理的转籍、转所资料;

(六)合伙人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不少于3年的承诺书;

(七)经过公证的合伙人协议书;

(八)合伙人个人财产证明;

(九)合伙人出资证明(中介机构验资报告或银行对账单及凭证复印件),银行对账单及凭证原件另行报送审验;

(十)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协议书及产权证复印件,并附平面图;

(十一)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附件3);

(十二)其他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十三)合伙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十四)合伙人最近3年的执业工作底稿或涉税鉴证审核报告(每人装订一册);(十五)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国税局、地税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合伙所章程(草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所名称和地址;

(二)经营业务范围;

(三)经营资金;

(四)合伙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五)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合伙人变动出资的条件、方式及合伙人离所固定资产折价;

(八)执行合伙人推选产生的条件和程序;

(九)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合伙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十一)合伙人的权利与应承担的责任;

(十二)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伙人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所名称、地址;

(二)合伙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五)合伙所事务的执行;

(六)合伙人的加入、退出的规定及程序;

(七)合伙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八)合伙人以个人所有财产作风险保障的承诺;

(九)违约责任;

(十)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地税局要求合伙人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合伙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五)办公制度;

(六)薪酬分配制度;

(七)培训学习制度;

(八)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地税局要求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合伙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报送《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

(二)受理。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接到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后,按规定及标准进行初审。发现资料不完整的,予以一次性告知补充;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即予退回,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工作(不含补充材料),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核。经办人初审结束后,交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说明、补充、完善的问题,在办理单上签署意见后交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对申请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的复审工作(不含补充材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公示。申请资料经补充、完善,报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共同签字同意后,在省局网站或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网站向社会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同时征求当地国税局、地税局意见。公示和征求意见结束后,如没有问题,由管理中心拟文分别报省国税局、地税局审批。

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公示前的复审工作应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批复。省国税局、地税局批准后,管理中心下达正式批复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将批复文件寄送申请人,并抄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六)登记。申请人自接到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批复文件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工商、税务、机构登记等各项手续后,应向管理中心书面报告开业情况(内容包括:筹备情况、开业时间、办公地址场所、营业面积,人员到位、设备等情况),并将《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工商局登记在册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经办人员经核对,确认与批准内容一致后,当即核发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正副本。合伙所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后,可依法开展纳税人委托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

第十四条合伙所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严格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合伙所依法开展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合伙人及执业注册税务师须专职从事本合伙所的工作,合伙所的业务活动须接受管理中心和机构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程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参考实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参考实例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实例) 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杭州紫竹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2号。 第五条本合伙企业在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争取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七条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八条:合伙企业由3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个,有限合伙人2个。 普通合伙人一:方冰 家庭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0%。其中:首期出资40万元,已于2014年4月27日到位;余额160万元将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有限合伙人一:张军 家庭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东路168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5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50%。该出资已于2014年4月27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杭州北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河路123号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其中:首期出资60万元,将于2014年9月27日到位;余额240万元于2016年8月26日到位。 第九条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普通合伙人入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本着自愿结合,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遵循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心协力办好企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納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固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年。(注:合伙协议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九条合伙人共人,分别是: 1、,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2、,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3、,住所(址):;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各方本着自愿原则,达成以下分配利润模式,甲分得利润的%,乙分得利润的%,丙分得利润的%。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债务分配,若经营不利,各方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十三条中途若有新的合伙人入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退伙 (一)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陰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类型: XXXX协同创新中心 实施方案(试行) 主管部门(公章): 牵头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O一年月日

信息表

概述(2000字内) 1.建设背景 2.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3.前期培育组建情况 4.下阶段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5.预期成效与社会贡献 一、建设依据、背景与意义 1.1协同创新方向选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1.2该方向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 1.3我国在该方向科技创新面临的主要机制体制问题 1.4开展协同创新的迫切性与可行性 二、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2.1近中期发展目标 2.2整体发展思路 2.3重点建设任务 三、申报基础与培育组建情况 3.1牵头和主要参与单位的已有基础与影响力 注:在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和代表性工作 3.2协同创新体的基本形式、主要构成与任务分工 3.3已开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主要措施 3.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3.5创新要素的汇聚情况 注:包括国家级或教育部重点平台、基地整合,现有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基础条件 3.6已获得的相关支持情况 3.7前期培育取得的其他主要成效 四、下阶段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4.1新的机制体制改革计划与措施 4.2拟开展的主要研究计划与重点任务安排

4.3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生培养计划 4.4新的资源汇聚计划与措施 4.5实施周期与年度计划安排 五、中心组织管理保障与政策支持 5.1组织机构与职责 5.2管理运行方式 5.3骨干人员介绍 六、政策支持与保障 6.1已建立和落实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 注:包括部门、行业、地方、高校等已给予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以及已有的各类国家级基地和教育部平台等 6.2希望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 七、经费需求与筹措方案 7.1总体经费需求与测算依据 7.2经费筹措及落实情况 注:部门、行业、地方、企业、985工程、211工程以及高校自筹和其他方面的投入等 表1: 7.3专项经费总体使用计划 注:须扣除筹措经费中可解决的部分后,详细说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总需求和使用计划、年度需求和使用计划以及协同创 新体间的分配计划等。 八、预期成效 8.1科技产出 8.2人才培养

(完整word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工商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有效地归集与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共同拓展不良资产、债务重组及并购业务的形式与范围,互利共赢,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拓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债务重组业务、股权投资与并购业务,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第九条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到期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5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160514

东莞市***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东莞市***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性质、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其他必要信息;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数额的%,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数额的%,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足。 ……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如因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新入伙合伙人的出资应当在签订入伙协议后七日内一次性缴足。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期限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承诺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有限合伙人知悉其持有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与合伙人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任职岗位是相对应的。有限合伙人承诺在财产份额锁定期内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本人的工作岗位调整的,愿意按新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数调整自己所持的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如果有限合伙人调整后的岗位对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低于调整前岗位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愿意将多出的合财产伙企业份额按原始购买价格转让给普通合伙人。以有限合伙人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绩效考核方案为依据。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军工科研院所与高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研究

军工科研院所与高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研究 科技创新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核心驱动力,协同创新是科技创新在当今时代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一种新的组织范式。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军工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协同创新作用,本文就军工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模式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协同创新理论基础、驱动因素及理论体系分析和研究,提出模式设置的一般规则、结构及运行基本规则等。 标签:军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创新;模式 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研究背景 1912年熊彼特首次提出“创新”概念,经过世界范围内生产关系的变化和生产力的革新与进步,已经证明科技创新是提高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整体水平的战略支撑。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焦点就是科技水平的竞争,因此国家发展必须要将科技创新摆在核心地位。 较多的科技创新研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内部通过各自设立的研究机构、依靠自身资源和能力独立完成,推动了20世纪整个世界科技的变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创新机构和组织逐渐增多,创新资源也分散在不同的社会创新组织中,导致任何一个创新组织都不具备进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所需要的全部资源。故步自封的创新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创新发展的较多可能性。所以,要以创新科技目标为导向和以创新效率为指标,组织生产力要素并构建和调整生产关系,打通科技创新全流程并提高创新能力,集中科技创新资源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进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立足。 目前,国际上科学与技术进步和迭代日益加速,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制约和决定我国综合国力发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科技创新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组织壁垒较强、系统集成较弱、互动及协同较少。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创新组织体制机制固化、闭塞,严重影响了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创新组织的合作与协同,以国家科技创新目标为导向,整合创新资源,推动协同创新,提高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了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整体能力提升等各方面对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新的科技创新模式不断涌现。纵观科学将技术发展历史,科技创新开展经历了五种代表性模式:科技推行型、市场拉动型、技术与市场的耦合互动型、一体化模式、系统集成与网络化模式。协同创新正是在科技创新逐步走向集成、网络化的背景下产生的,是科技創新的一种范式。协同创新与原始科技创新的协调合作不同,是一种管理创新,其本质是促进创新资源的有机结合,完成创新目标,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目标的实现。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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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基本信息简表【模板】

计划类型: 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试行) 中心名称: 牵头单位(公章): 参加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一年月日

基本信息简表

一、计划概述(3000字内) 1.1背景 1.2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1.3协同创新中心的构建与分工 1.4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与措施 1.5现有基础与前期培育情况 1.6资源汇聚与已获得的支持 1.7预期成效与社会贡献 二、申请依据、背景与意义 2.1方向选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2.2该方向国内外进展情况与发展趋势 2.3高校在该方向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4开展协同创新的迫切性与可行性 三、总体目标、重点任务 3.1总体发展目标 3.2整体建设思路 3.3重点建设任务 四、实施方案 4.1协同创新中心组建方式、重点工作与分工

4.2平台建设内容与规模 4.3机制体制改革方案与措施 4.4建设地点、实施周期与进度安排 五、申报基础与前期培育 5.1牵头单位的基础与影响力 包括:在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和代表性工作 5.2主要参加单位的基本情况与优势 5.3创新要素汇聚情况 包括: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基地;在研各类科研任务;人才队伍、现有用房、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 5.4已开展的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5.5前期培育取得的主要成效与特色 六、组织管理与保障 6.1组织机构与职责 6.2管理运行方式 6.3已建立和落实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 6.4所需省支持的政策措施 6.5项目牵头负责人与骨干人员介绍 七、经费需求与筹措方案 7.1总体经费需求与依据 7.2经费筹措及落实情况 包括:高校、省其它部门、市县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等方面的投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技[2014]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4.04.05 【实施日期】2014.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教技[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方、高校及相关部门要依据上述文件,认真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规划、组织和培育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部署,围绕国家、行业以及区域的重大需求,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针对当前高校改革整体性和系统性推

进的要求,发挥高校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落实各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积极联合国内外优势力量,广泛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深入推动机制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教育部 财政部 2014年4月5日 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撑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更加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明确教育部、财政部组织认定并给予支持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和领域布局,更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和地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与组建,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汇聚优秀创新团队,聚集各类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国际合作交流,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使2011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完整版)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商务会所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卡拉ok包房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现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合伙人于年月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铁百分比进行计算,(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 甲: 35%, 乙: 30%,丙: 30%,丁: 5%)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 新增资金,但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法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工商注册版合伙协议

XXXX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名称:第七条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三章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之日起7年。 第四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合伙目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了增加经济效益,创造利润,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合伙设立本企业。 第十条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第五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名称: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130000000026578 住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85 号六楼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名称: 第六章合伙人及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二条合伙企业有两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人。合伙人的名称及出资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XXXX,认缴出资XX 万元(贰仟万元整),认缴比例X%,出资期限: XXX日前,出资方式为现金。 有限合伙人: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 万元整),认缴比例%,出资期限:2027年2月1 日前,出资方式为现金。 有限合伙人: 第十三条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第十四条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转移的,办理完财产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七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五条收益分配的原则 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亏损及债务的分担 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3 、超出合伙企业财产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亏损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中普通合伙人超过其应承担亏损比例,有权在其超出的范围内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委托河北建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九条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义务向其它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其它合伙人有权了解本企业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目。

普通合伙企业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协议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一条名称:。 第二条经营场所:。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目的:本着自愿结合,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心协力办好企业。 第四条经营范围: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合伙人 合伙人1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合伙人2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合伙人3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合伙人4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合伙人5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合伙人6的姓名或者名称:, 证件号码:,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六条本合伙企业出资万元,其中: 货币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合伙人1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合伙人2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合伙人3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合伙人4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合伙人5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合伙人6出资万元,占总额的%,其中:货币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 以上各合伙人缴付出资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九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十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其他事项作出决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七入伙与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编号:FS-HT-05018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General partnership partnership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伙经营的期限为2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三个,分别是: 1.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3.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试行)》

二、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2.1近中期发展目标 2.2整体发展思路 2.3重点建设任务 三、申报基础与培育组建情况 3.1牵头和主要参与单位的已有基础与影响力 注:在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和代表性工作 3.2协同创新体的基本形式、主要构成与任务分工 3.3已开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主要措施 3.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3.5创新要素的汇聚情况 注:包括国家级或教育部重点平台、基地整合,现有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基础条件 3.6已获得的相关支持情况 3.7前期培育取得的其他主要成效 四、下阶段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 4.1新的机制体制改革计划与措施 4.2拟开展的主要研究计划与重点任务安排 4.3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生培养计划 4.4新的资源汇聚计划与措施

4.5实施周期与年度计划安排 五、中心组织管理保障与政策支持 5.1组织机构与职责 5.2管理运行方式 5.3骨干人员介绍 六、政策支持与保障 6.1已建立和落实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 注:包括部门、行业、地方、高校等已给予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以及已有的各类国家级基地和教育部平台等 6.2希望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 七、经费需求与筹措方案 7.1总体经费需求与测算依据 7.2经费筹措及落实情况 注:部门、行业、地方、企业、985工程、211工程以及高校自 筹和其他方面的投入等 表1: 7.3专项经费总体使用计划

注:须扣除筹措经费中可解决的部分后,详细说明中央财政专项 资金的总需求和使用计划、年度需求和使用计划以及协同创 新体间的分配计划等。 八、预期成效 8.1科技产出 8.2人才培养 8.3学科发展 8.4社会贡献 8.5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十、高校、地方或行业组织的自评意见十一、主管部门意见 十二、国家、地方等有关部门意见十三、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注: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体组建与分工协议、联合牵头单位协议、已开展机制体制改革的文件、相关行业/地方/企业/国际/其他社会支持的证明、在研相关各类科研任务清单、现有人员名单、培育组建阶段的代表性成果与实施成效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标准模板)

西藏XXXX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西 藏XX 市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西藏X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五条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2016年XX月XX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100 % 缴付。 10.2.2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账 户。 10.3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 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③本企

2011计划 71个协同创新中心范文

附:71个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名单 1、科学与社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清华大学 2、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学部,北京大学 3、肿瘤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山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 4、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5、量子调控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7、太空信息工程协同创新中心: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8、先进地面交通创新联盟: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

9、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武汉理工大学,长安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10、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与成果转化协同创新联盟:四川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 11、国家清洁能源协同创新中心:南京大学,协鑫集团 12、中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济大学,清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 13、拓扑材料科学与技术上海协同创新平台: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上海微系统所等 14、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 15、知识经济与法制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 16、中国西部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 17、主要粮食作物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8、畜禽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9、合肥物质科学技术中心: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经济学理论与实践协同创新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21、中华创新药物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 22、“两型社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23、玉米水稻小麦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24、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5、生物医用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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