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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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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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902号2011-01-28批准 2011-12-01实施目录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构配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钢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扣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脚手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可调托撑......................................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荷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荷载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荷载标准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荷载效应组合..................................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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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b)接 头不在同跨内(平面)图6.2.1-1 纵向水 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 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 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 2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 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6.3.7 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 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 6.4 连墙件 • 6.4.1 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 方案确定。 • 6.4.2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 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图6.3.2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 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 用对接扣件连接。 • 6.3.6 脚手架立杆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 规定: • 1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 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 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 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 大于步距的1/3;
• 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 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 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 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 • 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 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 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 6.10.8 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 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如果楼板的厚度 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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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 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 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层高,且不应大于4m。
•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 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 6.6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 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 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单排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高度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
≤50m
3h
3l
>50m
2h
3l
每根连墙件 覆盖的面积
m2
≤40
≤27
≤24m
3h
3l
≤40
• 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 于300mm;
• 2.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 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图6.10.5-2、图6.10.5-3)。
• 6.10.6 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 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 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 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规格不应小于 63mm×63mm×6mm。
• 6.10.7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 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 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 技术规范》(JGJ130-2011)
按立杆排数分,可分为:单排式脚手架、 双排式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等;
按封闭程度分,可分为:开口型脚手架、 一字型脚手架、封圈型脚手架等;
我们最常见的是落地或悬挑扣件式钢管脚 手架(多为双排)、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 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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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宣讲稿一、规范修订的背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

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

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作了修订,使本规范在内容上应作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

施工现场高大支架和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

在技术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

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本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订了钢管规格。

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的规定,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

2、对钢管壁厚的下差更严格。

将原规定壁厚下差限值为0.5mm 改为0.36mm。

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3、双管立杆脚手架的经济性不好,在施工现场已经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4、脚手架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不符合安全要求,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5、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内容统一。

将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公式形式由:w k=0.7μz·μs·w0(w0取n=50)修改为: w k=μz·μs·w0(w0取n=10)。

6、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由0.85提高为0.9。

7、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改为2kN,双排架取5kN改为3kN ;表4.3.1 荷载效应组合8、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安全管理规定,此次修订内容中弱化了开敞式脚手架,对常用脚手架的允许搭设高度做了调整。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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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宣讲稿一、规范修订的背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

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

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作了修订,使本规范在内容上应作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

施工现场高大支架和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

在技术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

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本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订了钢管规格。

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的规定,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

2、对钢管壁厚的下差更严格。

将原规定壁厚下差限值为0.5mm 改为0.36mm。

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3、双管立杆脚手架的经济性不好,在施工现场已经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4、脚手架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不符合安全要求,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5、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内容统一。

将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公式形式由:w k =0.7μz ·μs ·w 0(w 0取n =50)修改为: w k =μz ·μs ·w 0(w 0取n =10)。

6、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由0.85提高为0.9。

7、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 改为2kN ,双排架取5kN 改为3kN ;表4.3.1 荷载效应组合8、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安全管理规定,此次修订内容中弱化了开敞式脚手架,对常用脚手架的允许搭设高度做了调整。

130-2011(脚手架新规范)

130-2011(脚手架新规范)

130-2011(脚手架新规范)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P JGJ 130—2011备案号J84—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in construction2011—01—28发 布 2011—12—01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in constructionJGJ130—2011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12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02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3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房建设部2011年1月28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用的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附条文说明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附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in constructionJGJ 130-20111 总则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

2.1.2 支撑架 formwork support为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件等搭设的承力支架。

2.1.3 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sing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固定在墙体上的脚手架,简称单排架。

2.1.4 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doub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2.1.5 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fastener steel tube full hall scaffold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设计(JGJ130_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设计(JGJ130_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一、规范修订的背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

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

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作了修订,使本规范在内容上应作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

施工现场高大支架和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

在技术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

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本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订了钢管规格。

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的规定,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

2、对钢管壁厚的下差更严格。

将原规定壁厚下差限值为0.5mm 改为0.36mm。

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3、双管立杆脚手架的经济性不好,在施工现场已经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4、脚手架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不符合安全要求,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5、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内容统一。

将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公式形式由:w k=0.7μz·μs·w0(w0取n=50)修改为:w k=μz·μs·w0(w0取n=10)。

6、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由0.85提高为0.9。

7、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改为2kN,双排架取5kN改为3kN ;表4.3.1 荷载效应组合计算项目荷载效应组合纵向、横向水平杆强度与变形永久荷载+施工荷载脚手架立杆地基承载力1永久荷载+施工荷载型钢悬挑梁的强度、稳定与变形2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风荷载)1永久荷载+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立杆稳定2永久荷载+0.9(可不荷载+风荷载)单排架,风荷载+2.0 kN连墙件强度与稳定双排架,风荷载+3.0kN8、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安全管理规定,此次修订内容中弱化了开敞式脚手架,对常用脚手架的允许搭设高度做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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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架为开口型脚手架;其中 呈直线型的脚手架为一字型脚手架。
一般建筑的外围脚手架沿建筑周圈连续布置,成一封 闭整体,如山墙上的脚手架,不但与主体结构拉结,还在 两端与正立面和背面脚手架连在一起。但有时脚手架为 “一”字型或“L”型,端部没有与其他方向脚手架相连, 这类脚手架从整体上讲不是封闭的,被称为开口型脚手架, 此类脚手架没有前述脚手架整体性好,需要增设横撑。 1、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2、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 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m。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脚手架底步步距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 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横距宜为 0.85m或1.05m. 2、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 搭设,双立杆中的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且不少于 6m. 3、底步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宜采 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的立杆上,横 向扫地杆也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底排立杆、扫地杆、剪刀撑均漆黄黑或红白相间色。
杆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架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两端固定在 立杆上,确保安全受力。 2、立杆接长除在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对 接。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且不少于三只旋转扣件紧固。 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当采用对 接扣件连接时,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当采用搭接时,纵向 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 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横向水平杆两端各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少于100mm,并应 尽量保持一致。 7、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 超过50%.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 脚手架连墙件应符合以下要求[3] : 1、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 三跨、两步三跨以及两步两跨等,一般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在20~40平方 米。 2、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 他可靠措施固定;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3、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 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4、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 下斜连接。 5、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 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 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7、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2015年2月9日14时左右, 云南文山职教园区新卫校学生 活动中心在建大楼进行混凝土 浇灌时,突然发生脚手架坍塌 事故,截至2015年2月10日7时 30分,坍塌事故现场共救出被 困人员15人,其中7人遇难、8 人受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模板支 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违反相关安全技术规程随意搭 设模板支架,混凝土浇筑顺序 错误、现场实测钢管壁厚及扣 件等材质严重不合格。
剪刀撑
剪刀撑
剪刀撑
脚手架主节点(即立 杆、纵向水平杆、横向 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 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 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 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 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 距不应大于150mm。在 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 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 度不应大于立杆横距的 0.4倍,且不应大于 500mm;作业层上非主 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 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 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 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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