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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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值的准确一致,不仅要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手段,而且还要有 一定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这是计量的社会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关系 到国计民生,对人民生活有直接影响的计量必须有法制来保障,否则 量值传递达不到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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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计量学的分类
计量学包括的专业很多,应用十分广泛, 目前大体上分为10大类
高温计量:其范围为(6000~630)℃,用于炼焦、炼铁、轧量:超过6000℃为高温,主要用于国防和科研,如测量炸弹爆
炸、火箭发射时的温度测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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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学
3、力学计量
力学计量是一个大类,内容极为广泛,它包 括质量计量、容量计量、密度计量、力值计量、 硬度计量、压力计量、真空计量等。其中质量 计量划分为大质量:20kg以上,中质量: 1g~20kg,小质量:1g以下。
量: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计量学中的
量都是指可以测量的量;一般意义的量,如长度、温度、电流;特定 的量,如某根木棒的长度通过某条导线的电流。可以直接相互比较并 按大小排序的量称为同种量,若干同种量合在一起可称为同类量,如 功、热能;厚度、周长等
量制:彼此间存在确定关系的一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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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的分类
➢ 科学计量:科学计量是指基础性、探索性、先行性的计量科学研
究。例如关于计量单位和单位制、计量基准与标准、物理常数、测量 误差、测量不确定度与数据处理等。
➢ 工程计量:也称工业计量,是指各种工程、工业企业中的应用计
量。例如有关能源或材料的消耗、工艺流程的监控以及产品质量与性 能的测试等。
以部分人体、动物的丝毛、植物果实等为基准
➢ 经典计量阶段.ppt
1875年“米制公约”的签订开始,以宏观器具为基准
计量基础知识

绝对误差
定义:所获得结果减去测量的真值 特点: 1、绝对误差有单位,其单位与测得结果相同 2、绝对误差有大小(值)和符号(±),表示 测量结果偏离真值的程度 3、绝对误差不是对某一被测量而言,而是对该 量的某一给出值来讲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举例
1、标称值为10g的二等标准砝码,经检定实际值 为10.003g,该砝码的标称值的绝对误差为:
量和单位基本概念
量:现象、物体或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 定的属性 单位: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 义和采用的特定量 一贯单位 单位制:为给定量制按给定规则确定的一组 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 基本单位:给定量制中基本量的计量单位 导出单位:给定量制中导出量的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
强制检定: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定 期定点地由法定的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其范围有: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 标准器具 (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 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技术文件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 全国法定性的计量技术文件 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 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 规程。
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一)
计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 地区需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 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根 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 的计量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 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
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二)
测量不确定度来源
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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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计量法律法规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指经过政府计量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 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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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计量法律法规
什么是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如何实施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 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后 由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作为统一本部门量值的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根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科研、 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计量标准,在本单位内部使用。
第一部分 计量法律法规 - 计量技术法规
计量技术 法规的作用
正确量值传递
量值溯源
确保计量基准、标准 所测量值准确可靠 实施计量法制管理的 重要手段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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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计量法律法规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 计量技术法规
第三部分 第二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计量综合知识
概述 计量学的分类 计量单位制 计量器具及其分类 检定、校准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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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计量法律法规 - 计量技术法规
计量技术 法规的范围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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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近就 地原则,指定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计量基础知识

计量基础知识1.计量的内容有哪些?计量的内容通常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计量单位与单位制: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包括实现或实现计量单位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与工作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与溯源,包括检定、校准、测试、检验与检测:物理常量、材料与物质特性的测定: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与测量理论及其方法:计量管理,包括计量保证与计量监督等。
2.计量是如何分类的?有何特点?计量分为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和法制计量3类,分别代表计量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公益性三个方面。
计量的特点有: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法制性。
3.我国的计量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我国的计量法规体系由三部分组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计量法规: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计量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办法。
4.计量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计量法的基本内容是: 1)计量立法宗旨 2)调整范围 3)计量单位制 4)计量器具管理 5)计量监督 6)计量授权 7)计量认证 8)计量纠纷的处理 9)计量法律责任5.什么叫校准?校准的依据是什么?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称为校准。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对其通常应作统一规定,特殊情况下也可自行制定。
6.什么叫检定?检定的依据是什么?我国强制检定的范围有哪些?测量仪器的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是否符全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具有法制怀,其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测量仪器。
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
我国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属国家强制检定的管理范围。
计量基础知识(第三版)题库

计量基础知识(第三版)题库摘要:1.计量基础知识概述2.计量单位的历史演变3.国际单位制的构成4.计量器具的分类与使用5.计量数据的处理与分析6.计量误差及精度7.计量法律法规8.计量基础知识在各领域的应用正文:一、计量基础知识概述计量基础知识是研究和实践计量科学的基础,它涉及到计量单位的确立、计量器具的使用、计量数据的处理与分析等方面。
计量基础知识对于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生产制造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二、计量单位的历史演变计量单位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那时人们通过简单的物体或自然现象来度量物品的数量、长度等。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量单位逐渐演变为现代计量单位,如米、千克等。
三、国际单位制的构成国际单位制(SI)是当今世界通用的计量单位制。
它包括7 个基本单位,分别为米、千克、秒、安培、开尔文、摩尔和坎德拉,以及一些派生物单位。
四、计量器具的分类与使用计量器具是指用于测量物理量的仪器设备。
根据测量原理的不同,计量器具可分为电子式、机械式等。
使用计量器具时,需要注意其精度、量程、使用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五、计量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计量数据处理是指对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分析等操作。
在计量数据处理中,需要关注数据的有效性、精度、异常值等方面,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计量误差及精度计量误差是指测量结果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异。
计量误差可以分为系统误差、随机误差等。
提高计量精度是减小误差、提高测量结果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七、计量法律法规计量法律法规是规范计量活动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计量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计量法律法规对计量单位的使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计量数据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八、计量基础知识在各领域的应用计量基础知识在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如在科学研究中对实验数据的处理、在工程技术中对设备的精度要求、在生产制造中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等。
1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精心整理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1986年112323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
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确保量值准确、可靠、统一。
量值传递与溯源的示意图见图1-1。
512④检JJG如:JJG124-2005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6、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计量法》要求,凡制造以销售为目的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者生产的产品,应按规定在产品上注明标志符号,标志符号为“CMC"。
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
凡未取得定型鉴定合格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不准生产。
计量法律法规与计量基础知识

计量法律法规与计量基础知识引言计量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计量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计量活动的可信度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计量法律法规的概念、作用以及与计量基础知识的关联。
计量法律法规的概念计量法律法规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计量活动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计量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计量活动的要求和标准,保障计量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维护计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计量法律法规的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要求和使用范围,保护消费者免受计量器具误差带来的损失。
例如,商品的计量单位必须符合法定计量单位标准,以保证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产品的数量。
维护公平竞争计量法律法规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这有助于消除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促进贸易发展计量法律法规还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际贸易中的计量标准需要符合国际计量组织(BIPM)制定的国际计量标准,以保证贸易双方能够对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有共同的认识。
计量法律法规与计量基础知识的关联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是计量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法律法规与计量基础知识的重要连接点。
计量单位的规定与计量法律法规的制定密切相关。
例如,国际计量单位制度规定了国际通用计量单位,而计量法律法规中也会将这些单位作为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规范。
计量器具管理计量器具管理是计量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计量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
计量法律法规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依赖于计量基础知识中的计量器具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计量结果验证计量法律法规要求计量结果必须是可靠和准确的,而计量基础知识中的计量结果验证方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计量结果验证是对计量结果进行独立评价和确认的过程,通过与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计量标准进行比对,验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计量法律法规是保障计量活动的可信度和公平性的法律依据。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规及基础知识新版教材考点整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1,计量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测量所造成的危害;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国家的权益不受侵犯。
计量立法的宗旨: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2,《计量法》调整的范围:《计量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是使用计量单位,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和进口计量器具,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均为《计量法》适用的范围,都必须按照《计量法》的规定加以调整,不允许随意变更,各行其是。
3,计量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入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
4,我国的计量监督管理实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5,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3)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4)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5)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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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二、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
其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1)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3)工作内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
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
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确保量值准确、可靠、统一。
量值传递与溯源的示意图见图1-1。
图1-1 量值传递与溯源的示意图 电力企业电测量值传递系统可分为四级,见图1-2图1-2 电力企业电测量值传递系统5、计量检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1)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是指从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程序所作的技术规定,由文字和框图构成。
2)计量检定规程指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的技术规定。
包括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检定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标准适用范围;②技术要求,包括计量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内容;③检定条件,即检定时计量标准装置及被检计量器具所处的技术条件和环境条件;④检定方法,受检项目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步骤;⑤检定结果的处理;⑥检定周期。
我国检定规程的统一代号为JJG(汉语拼音缩写)。
地方或部门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统一代号为JJG 后面加一个带括号的地方或行业中文简称。
国家检定规程的编号规则如下:JJG XXX XXX XXX XX溯源线路传递 线路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第四级发布顺序号发布年份规程名称如:JJG124 - 2005 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6、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计量法》要求,凡制造以销售为目的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者生产的产品,应按规定在产品上注明标志符号,标志符号为“CMC"。
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
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
凡未取得定型鉴定合格证书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不准生产。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在法律上具有项目效力、生产地效力、时间效力和销售效力。
(1)项目效力。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只对批准的项目有效。
凡新增项目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都应重新取得许可证。
(2)生产地效力。
许可证仅对所考核的生产、修理条件有效,因生产、修理场地迁移等原因,生产、修理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许可证。
(3)时间效力。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已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应重新申请许可证才可继续生产。
(4)销售效力。
凡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准予在全国销售,各部门各地区不得以任何形式讲行限制。
7、授权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1)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2)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4)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电力部门目前所开展的各项电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则是以上述第三种形式进行授权的。
8、计量纠纷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称为计量纠纷。
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由计量行政部门负责。
计量纠纷处理原则是先调解、后起诉,以调解为主。
仲裁检定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当发生计量纠纷时,要以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测试的数据作为处理计量纠纷的依据,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注意的是,在调解、仲裁及案件审理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
9、、法律责任对违反《计量法》规定从事计量活动的任何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根据《计量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计量法规我国的计量行政法规有国家计量行政法规和地方计量行政法规两种。
国家计量行政法规一般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起草,经国务院批准后直接发布或由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发布。
在我国的计量法规中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它是对计量法的细化,更详尽,更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电力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电力计量工作的特殊性,国务院批准颁布了《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具有法规性质,是《计量法》的配套法规。
该法规是“按照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授权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即对水利电力部门的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及装置的建标、考核、检定和管理,以及属电力部门管理用于结算收费的电能计量仪表及装置的强制检定,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发证、计量纠纷的处理等工作作了统一授权。
其主要内容如下:1、根据电力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的特殊需要,在业务上属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按计量法第七条规定,由水利电力部建立本部门的计量标准,并负责检定、管理。
根据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授权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对所属单位的电测、热工最高计量标准执行强制检定。
水利电力部门的电测、热工最高计量标准,接受国家计量基准的传递和监督。
2、在业务上属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其电测、热工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由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的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合格后使用;属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管理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量局主持考核合格后批准使用。
3、在业务上属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授权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局负责对其计量工作检查、指导。
4、水利电力部门管理的用于结算、收费的电能计量仪表和装置,按照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授权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局对其考核检定人员,建立和执行计量规章制度及检定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中,可根据需要开展修理业务,其工作受有关人民政府计量局检查、指导。
6、水利电力部门计量检定机构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人员,在有关人民政府计量局监督下,由水利电力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在此规定发布之前,水利电力部门已进行的考核有效。
属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用于结算、收费的电能计量仪表和装置,以及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电能计量仪表和装置的检定、管理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
7、水利电力部门要对授权检定的计量工作加强管理,保证结算、收费电能计量仪表和装置的准确。
当用户对计量准确性提出质疑时,应负责认真查处。
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局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水利电力部门所属供电单位与其他部门用电单位因电能计量准确度发生的纠纷,先由上一级水利电力部门会同对方主管部门进行第一次复核调解。
对第一次调解不服的,可向双方再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第二次调解。
对调解后仍未达到一致的问题,由相应的人民政府计量局主持仲裁检定,以国家电能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电能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为准。
四、计量规章、技术法规计量规章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发布的全国性计量规章,二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部门行业性或专业性计量规章制度,三是各省级政府制定的规章。
计量技术法规是规定计量技术要求的法规,是直接规定或引用包括标准、技术规范或规范的内容而提供技术要求的法规。
计量技术法规有三类,一是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二是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三是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由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88-2000),属电力行业标准,是结合我国电能计量管理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在电力企业带有强制性推荐性质的技术管理规程。
该规程对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作了全面规定,是电力企业对电能计量装置实施全过程规范管理,确保电能计量量值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工作依据。
由于电能计量直接涉及到贸易结算,深受各方关注。
因此有关电能计量器具的技术标准繁多,有国家标准(GB/T),由国家质监局发布)、机械工业部标准(JB/T)、电力工业部标准(DL/T,电力部撤消后,为电力行业标准,由国家经贸委颁发)、电子工业部标准(DE/T)、水利电力部标准(SD/T)等等。
机构改革中已取消的部门,只要标准没有废除,仍然有效,并应作为行业自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