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度94304
2024年市医院医生首诊负责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3. 患者权益保障
(1)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得强制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2)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患者。
(3)医生应当尽力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生应当全面负责门诊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随访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3. 医生应当注重患者的主观感受,尊重患者的意见和权益。
4. 医生应当做到科学决策、规范操作、文明执业,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5. 医生首诊负责制应当与其他医疗管理制度相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的定义和目标
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初次就诊时,由医生承担对患者的初步评估、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并负责协调、指导、跟踪患者的整个治疗过程的制度。首诊负责制的目标是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就诊效率和医疗质量,减少患者被反复转诊的情况。
二、医生首诊负责制的具体要求
1. 首诊医生要具备较高的临床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够快速进行初步临床评估和鉴别诊断。
2. 首诊医生应当制定符合患者实际情况的治疗计划,并与患者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
3. 首诊医生应当在患者治疗过程中,负责协调其他科室的医疗资源,并做好转诊和转院工作。
4. 首诊医生应当及时跟踪患者的治疗进展情况,确保治疗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5. 首诊医生在离职或休假期间,应当及时交接患者病情和治疗计划,并推荐下一个负责医生。
(2)医院对医生首诊负责制的违规行为应当进行举报和投诉,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医疗秩序。
(3)医生对患者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第一条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
第二条提高急诊分诊质量,要做到迅速、果断、正确,有利于争取抢救时机。
有紧急手术抢救指征的病人,应立即直送手术室。
对诊断一时不明的重危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不得因等待某种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至延误抢救时机。
第三条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因门诊诊断不清而延误收他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第四条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第五条首诊医师为住院医师的,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第六条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医务科根据病情确定收治科室,当事科室不得推诿。
第七条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第八条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员,须先抢救,杜绝院间、科室间和医生之间相互推诿病人。
开辟急救病人绿色通道,各科室先抢救后补办手续。
药房、放射科、检验科、收费处、人院处等相关科室不得因强调挂号、收费等手续借故推诿拖延。
第九条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和院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精选5篇)

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精选5篇)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首诊负责制度1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急、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临床诊疗工作负责制度。
二、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所接诊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处理,认真书写病历,并根据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制度。
四、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遇到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
五、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杜绝相互推诿病人。
六、副高以下职称的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同意。
被邀科室应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参加会诊。
七、经会诊明确纯属他科疾病,门诊病人应做好转科工作,住院病人应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写好病历资料后转科,不得擅自更改科别或让患方联系。
八、两个或多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
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九、对危重病人,首诊科室或医师应立即实施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办理手续等延误抢救时机。
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同时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明确主管科室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2024

引言概述:医院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将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一种重要措施。
在首诊负责制度下,医院对于病患的初诊负有责任,并承担起综合医疗服务的职责。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着手,分别介绍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对其进行总结。
一、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意义1.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通过医院首诊,能够将复杂病例转诊到相应的专科医院,减少医患之间的交流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作为首诊单位,能够对病患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初步诊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治疗。
3.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通过首诊负责制度,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重复检查和冗余资源。
二、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医院应根据病患的疾病情况和需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初诊。
2.连续性原则:医院应确保对于病患的初诊不断和全面,避免中断和遗漏,确保医患之间的连续性。
3.综合性原则:医院首诊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体征、病史等因素,做出准确的初步诊断,并建议合适的治疗方案。
三、医院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完善的诊室制度: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首诊诊室,由有丰富经验的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
2.完善医疗记录系统: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系统,记录病患的疾病情况、初步诊断和医疗措施,便于医患之间的交流和协作。
3.开展多学科协作:医院应与各专科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多学科的协作,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四、医院首诊负责制度存在的问题1.资源不足:部分医院在实施首诊负责制度时,由于资源不足导致初诊服务质量下降。
2.患者选择困难:一些患者在面对医院首诊负责制度时,没有清晰的指引和准确的选择,容易产生困惑和选择错误。
解决方案:1.加强医院的设备和人员配置:医院应加强投入,提升医院的设备和人员数量,保证首诊负责制度的顺利实施。
2.加强患者教育和指导: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指导,提供相关指引和帮助,使患者能够准确选择首诊医院。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
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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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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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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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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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为确保首诊负责制度的有效实施,应设立专门的 监督机构,负责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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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首诊流程与规范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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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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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预约与挂号
患者通过电话、网络或现 场预约方式进行预约,并 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挂 号。
2024/2/3
分诊与导诊
医院分诊台根据患者病情 和科室设置进行分诊,导 诊人员引导患者前往相应 科室就诊。
医生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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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建议及方案
制定治疗方案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 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药 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
2024/2/3
患者知情同意
医生需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解释治疗 方案、风险及预后等情况,并取得 患者知情同意。
安排治疗与随访
医生安排患者进行治疗,并告知治 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治疗结束后 ,医生需进行随访,了解患者恢复 情况并调整治疗方案。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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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
应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和完善,以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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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CATALOGUE
培训宣传与持续改进
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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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及形式
2024年首诊负责制度与医师查房制度

____年首诊负责制度与医师查房制度引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医疗制度也在不断演进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并提升医疗质量,____年将会推行首诊负责制度和医师查房制度。
本文将对这两项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在患者初诊的医生要负责对患者的整个疾病诊疗过程的管理和协调,直到患者得到合适的治疗或者转诊至其他医生。
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整体的医疗效率,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并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互动。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1. 医生的培训与素质提升: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类疾病,医生需要接受更系统、全面的培训。
此外,还需要加强医生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以更好地与患者沟通,并协调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
2. 医生之间的协作与协调:为了实现首诊负责制度,医生之间需要加强协作与协调。
特别是在转诊环节中,需要医生之间实时沟通,并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连续性和顺畅性。
3. 医保政策的支持:首诊负责制度需要医保政策的支持与配套措施。
政府应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正常运作。
二、医师查房制度医师查房制度是指医生对患者进行定期检查和服务,以及及时解决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问题。
医师查房制度可以加强医患之间的联系,增强医生对患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能够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治疗效果。
医师查房制度的实施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1. 定期查房的频率与内容:医师查房要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和治疗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查房计划。
查房的频率应该合理,既要保证医生对患者的及时跟踪,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和滥用医疗资源。
2. 查房记录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医师查房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记录规范,确保查房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平台,方便医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3. 患者隐私保护与知情权保障:医师查房制度需要平衡医患之间的权益。
2023首诊负责制度(完整版)

4.对于住院患者经首诊医师检查后,判断确实非本科疾患,需请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再请相关科室会诊,决定是否需要转科治疗,应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并认真书写病历。对合并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该患者的诊疗工作,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互相推诿患者。
7.患者从进院就诊,到门、急诊诊疗结束,或住院治疗从住院到出院,在这个全程诊疗过程中,可能涉及门、急诊阶段和/或住院阶段,在门、急诊阶段一般由门、急诊医师负责,住院阶段由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负责。当患者接受各种诊疗措施时,由每一个诊疗手段的实施者对这个诊疗阶段承担首诊职责,该实施者包括所有医务人员,不限于医师。
8.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
5.对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症患者,在尚未明确主管科室之前,首先由首诊科室负责抢救。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在实行抢救同时,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部或总值班,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相关科室必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诊断明确后及时转往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如有争议,由医务部根据病情决定收治科室。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抢救。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他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2023首诊负责制度(完整版)
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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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七、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功能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死亡病例必需在6小时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须尸检的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2周。
三、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四、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
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3、讨论内容应包括:(1)诊断;(2)治疗;(3)死亡原因;(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五、死亡讨论记录:1、各科建立专用死亡讨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
2、死亡讨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3、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在病历上。
转院转科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治疗的患者,由接诊或管床医师出具转诊单,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可予以办理二、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者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入院时,应将病情摘要随病员转去。
三、患者转科须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有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登记,按联系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四、转院转科记录、具体要求、转科内容应包括:1.一般项目,转科日期、姓名、年龄、入院日期和诊断。
2.本科诊疗简要情况。
3.转科理由:包括新情况的发生和发展,会诊意见,转出理由以及提请转入科注意的事项等。
4.转科诊断及医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