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填写样例)

3.第2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7.第6栏“特征指标数量”:填写“特征指标”的数量,若“特征指标”是“牛”的,填写具体头数,如“500”。
8.第7栏“特征系数”:填写参与污染当量数计算的系数项。
9.第8栏“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中污染当量值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特征值填写。
14.填表举例3:某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中规定建筑扬尘(按一般性粉尘计)的特征系数为“1.2千克/(平方米·月)”,若某建筑施工单位某月施工面积为10000平方米,采用本表申报时,“税目”栏应填写“大气污染物”,“污染物名称”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特征指标”栏应填写“月施工面积”,“单位”栏应填写“平方米”,“特征指标数量”栏应填写“10000”,“特征系数”栏应填写“1.2”,“污染当量值(特征值)”栏应填写一般性粉尘的污染当量值“4”,“计税依据”=“特征指标数量”ד特征系数”÷“污染当量值”=10000×1.2÷4=3000。
附件2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XX市XX公司(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XXXXXXXXXXXXXX
环境保护税外网申报讲解

选择税源编 号
如实填写计算表
根据采集表自动生 成,可修改,但采 集错误不建议在此 修改,最好在基础
信息采集表修改
2.固体废物申报计算表
3.噪声申报计算表
选是或否, 不足15天减
半征收
4.减免税明细表
选择申报月份后带出已采集的附表信息,选择需要 减免的信息
按照国家或地方排 放标准填入污染物 类别编号和标准名 称,此项虽未标注*
点击增行,如实填写税源信息,红星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固体废 物不需 要填写
有《排污许 可证》按证 号填写,无 证的,按排 放口规范化 整治的排放 口编号填报
6
• 当排放口大类为“大气污染物”时,排放方式、大气污染物及排放口类别为* 必填项,排放去向为灰,不可填选。
• (1)排放方式:填写“有组织排放”或者“无组织排放”。有《排放许可证》 的,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排放方式填写;无《排污许可证》的,按照实 际情况填写。
噪声基础信息采集
噪声采集时,如果“是否昼夜产生”选“是”则必 须填写“标准值-昼间”和“标准值_夜间”
固体污染信息采集表 1.基本情况,保存,上传。
2.固体废物生产情况采集,新增,保存, 上传。
其中,如果固体废物征收品目为“危险 废物”保存上传后显示错误提示
接受或委托外单位处理情况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只有采集这两个信息,申报时才能填写减免明细表
• (3)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类别:排放口大类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时必填,填写 燃烧废气排放口,工艺废气排放口,择一进行勾选。
• 燃烧废气:燃料燃烧以取得热量或输出动能的过程中,燃料焚烧产生的废 气,比如锅炉烟气,汽车废气;
• 工艺废气;物质燃烧,目的不是为了热量或者动力,而是为了实现某种工 艺过程;
环保税A类申报表(含填表说明)

附件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填报。
表内带*的为必填项。
2.本表包含五张附表,分别为附表1.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附表1.2《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附表1.3《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附表1.4《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附表1.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3.第1栏“税源编号”:由税务机关通过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2栏“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名称”:纳税人可自行命名每一个排放口名称或噪声源的具体名称。
该项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3栏“税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的税目填写,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煤矸石)”、“固体废物(尾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冶炼渣)”、“固体废物(粉煤灰)”、“固体废物(炉渣)”、“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
6.第4栏“污染物名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填写,其中:税目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相应代码填写;税目为“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的,按照其他应税固体废物具体名称填写。
噪声填写“工业噪声超标1-3分贝”、“工业噪声超标4-6分贝”、“工业噪声超标7-9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0-12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3-15分贝”、“工业噪声超标16分贝以上”。
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填写大气污染物具体名称,如“二氧化硫-海洋工程(气)”、“氮氧化物-海洋工程(气)”、“一氧化碳-海洋工程(气)”等;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填写海洋工程相应水污染物名称:“石油类-海洋工程(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石油类-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汞-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总镉-海洋工程(钻井泥浆和钻屑)”、“化学需氧量(CODcr)-海洋工程(生活污水)”;从事海洋工程的纳税人排放生活垃圾的,填写“生活垃圾-海洋工程”。
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2.操作员可在此页面录入,主要污染物类别、是 否存在海洋工程、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采 用抽样测算法计算、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 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纳税人环保联系人、纳税 人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信息、填报人、经 办人员以及税源信息等数据。“主要污染物类别 ”,存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 声”、“固体废物”四类。操作员选择,主要污
1. 进入方式: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电子税务局-我要 报税——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表 2.分别填写附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水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固体废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噪声适用)》 3.当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第一类和第二类水污染物且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或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三)环保税纳税申报表(B表)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适用于符合畜禽养殖、小型企业和第三产 业水污染物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 定其他情形的申报计算或按次申报。 申报类型分为“抽样测算”和“简易申 报”。
一、环境保护税纸质申报表简介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1.操作员根据提示信息选择主附表树,进入“大气、水污染 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2. 操作员点击【增行】按钮,系统带出税源信息列表,选择 要采集的税源,点击【确定】按钮,“大气、水污染基础信 息采集表”带出税源信息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主表
二、环境保护税申报操作介绍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政策法规司2017-04-17(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三章税收减免第四章征收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逐渐走进了我们的视野。
环保税的征收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那么,环保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计算呢?一、环保税的征收对象环保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大类。
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等。
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及重金属等。
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以及其他固体废物。
噪声则是指工业噪声。
二、环保税的征收标准1、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当量值来确定的。
污染当量值是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危害程度的一个指标。
以大气污染物为例,假设某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 千克,而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
那么,该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数为 10÷095 = 1053 污染当量。
具体的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例如,有的地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的税额可能是12 元,有的地区可能是 18 元。
2、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来确定。
每吨固体废物的税额标准也由各地自行确定。
3、噪声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税额。
例如,超标 13 分贝,每月税额为 350 元;超标 16 分贝以上,每月税额为 11200 元。
三、环保税的计算方法1、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 ×具体适用税额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例如,某企业 1 月份排放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10 千克,氮氧化物 8 千克。
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为 15 元,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氮氧化物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
环境保护税填报说明

目录1. 功能概述 (1)2. 环境保护税采集 (1)2.1. 大气、水污染物根底信息采集表 (4)2.2. 噪声根底信息采集表 (7)2.3. 固体废物根底信息采集表 (7)2.4. 产排污系数根底信息采集表 (9)3.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A (10)3.1. 主表 (10)3.2. 附表一〔大气污染物适用〕 (10)3.3. 附表二〔水污染物适用〕 (12)3.4. 附表三〔固体废物适用〕 (13)3.5. 附表四〔噪声适用〕 (14)3.6. 附表五〔减免税明细〕 (14)4.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B (16)1.功能概述12366电子税务局新增环境保护税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环境保护税的采集、申报工作。
2.环境保护税采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相关根底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下次纳税申报时,填报变更后的?环境保护税根底信息采集表?及相关附表;系统通过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维护,实现对税源信息的报送和税源信息的变更。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纳税-地税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采集-进入功能页面,进入功能时,假设纳税人存在跨区税源信息时,需要先选择纳税人主体:确定纳税人主体后:选择主附表树,进展填写。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采集表进展采集,本文档描绘所有采集表操作方法〕社会信誉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主要污染物类别,多项选择:是否存在海洋工程,默认为否不可修改:点击增行增加一行空白行;双击目的行进展编辑,包括新增行和录入行:1.排污答应证副本编号,“是否获得排污答应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2.有效期起止,“是否获得排污答应证〞为“是〞的,该项为必录项,且排污答应证副本编号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填写;3.排放口大类,可选工程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噪声;4.排放口税源编号,新增时为空,提交时后台自动生成;修改时,自动带出读取自金三;5.排放口编号,有?排污答应证?的,填写?排污答应证?载明的排放口编号;无?排污答应证?的,按排放口标准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6.行政区划、所属街乡、主管科所,假设有值自动带出,新录入的、或为空的默认为企业登记的,带出值后不可修改;假如想录入非默认的,可以去税局登记,然后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带出;7.经纬度,采集及显示格式为度分秒,如:120度28分38秒,纳税人可填入的为整数。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大气污染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税源编号”: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3
5.第4
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填写。
6.第5
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的计算方法一致。
7.第6
放量填写;
8.第7
9.第8
10.第9
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1.第10
12.第11=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使用
排污系数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
计算过程留档备查。
13.第12
14.第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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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计算表
(大气污染物适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的申报计算。
2.第1栏“月份”:按税款所属期进行分月填报,如1月、2月、3月等。
3.第2栏“税源编号”:纳税人申报时无需填写,由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根据纳税人的排放口信息赋予编号。
4.第3栏“排放口名称”:填写每一排放口对应的具体名称,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填写的名称一致。
5.第4栏“污染物名称”: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污染物名称填写,按照同
一排放口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前三项污染物填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填写。
6.第5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每一污染物名称填写其实际使用的计
算方法,包括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的计算方法一致。
7.第6栏“废气排放量”: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采用自用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监测出的废气排放量填报;采用监测机构监测方式时,按照实际排放量填写;
8.第7栏“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时填写。
根据实际监测填写月均值。
9.第8栏“计算基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写。
按照排污系数法规则填写产品产量值或者原材料耗用值。
10.第9栏“产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排污系数为空时填报。
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条件时,按《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产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1.第10栏“排污系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排污系数法时填报。
《污染源普查产
排污系数手册》或各省环保部门确定的排污系数填报,应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同一排放口同一污染物需采用2个以上产(排)污系数的,分多行分别计算填写。
12.第11栏“污染物排放量”:使用自动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按照监测数据据实填写;使
用监测机构监测方法的,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实测浓度值÷100;使用排污系数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排污系数或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产污系数;使用物料衡算方法的,据实填写污染物排放量,并提供相关来源数据支撑,计算过程留档备查。
13.第12栏“污染当量值”:根据《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填写。
14.第13栏“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