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顾方咨询服务协议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书5篇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书5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乙方(财务咨询顾问):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财务咨询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与目标1.1 甲方是一家注册于_________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_________业务。
为了更好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财务决策,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为其财务咨询顾问。
1.2 乙方是一家注册于_________的财务咨询机构,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乙方将以其专业的财务知识和实践经验,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财务咨询服务。
二、协议内容2.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财务咨询服务:(1)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供优化建议;(2)协助甲方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3)为甲方的财务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4)协助甲方处理复杂的财务管理事宜,如税务筹划、并购重组等;(5)为甲方提供财务管理的培训和服务。
2.2 乙方将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咨询服务:(1)深入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实际需求;(2)制定详细的咨询方案和工作计划;(3)开展现场咨询或线上咨询服务;(4)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建议;(5)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2.3 乙方应确保咨询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甲方能够充分受益。
同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
三、协议期限与终止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3.2 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可提前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四、费用与支付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务咨询费用,具体费用根据乙方的咨询服务内容和时间而定。
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支付首期费用,并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按约支付后续费用。
企业财务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书6篇

企业财务咨询顾问服务协议书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乙方(受托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鉴于甲方需要专业的财务咨询顾问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关的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将提供以下财务咨询顾问服务:1. 财务咨询: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咨询和策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战略制定、财务风险控制、财务优化方案等。
2. 投资顾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投资需求,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策略制定、投资组合优化、市场分析等。
3. 企业并购:乙方将协助甲方进行企业并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并购策划、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和谈判协助等。
4. 其他服务: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服务期限],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甲方实际需求,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以下支付方式:(1)银行转账;(2)支票;(3)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
3. 支付时间: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前,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补交服务费用。
四、保密条款1.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事项予以严格保密,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护。
2. 例外情况:保密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2)双方书面同意披露的情况;(3)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必需的情况。
3.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5篇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5篇第1篇示例:财务咨询顾问协议甲方:(以下简称“顾问”)乙方:(以下简称“客户”)鉴于甲方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乙方有意向聘请甲方为其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投资规划、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
1.2 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合法、合规,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
二、服务费用2.1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及时间安排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
2.2 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时间、地点、范围及服务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保密义务3.1 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披露。
3.2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须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四、责任限制4.1 因不可抗力、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2 甲方对于其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不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在接受咨询服务时应当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协议终止5.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双方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已经完成,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5.2 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并归还对方的保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6.1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6.2 若友好协商未果,争议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此份《财务咨询顾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财务顾问协议范文(六篇)

财务顾问协议范文委托方:_____ 受托方: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人:_____ 兹有_____委托_____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咨询服务指受托方根据委托人需求,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利用受托方的产品、服务和其他社会资源,为委托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对外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策划和方案设计。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委托事项:1、优化财务部门的职责,完善公司财务流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保障各项流程、制度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协助建立财务部门的岗位的职责,指导公司的财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财务水平,以保障甲方的良好持续运营。
3、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流程,进一步发挥财务部门对采购与应付、销售与收款,存货的领用存等环节的监督与协调作用。
5、定期为甲方提供专业培训,内容涉及最近财税政策解读,财务管理,金融市场信息、金融产品及投融资信息等。
6、解决财务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
7、税务筹划,根据不断变化的税务征收政策,提出纳税策略,为甲方合法、合理避税。
8、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认识与理解运用财务技巧,合理使用金融财务工具实现企业发展目标。
9、应熟悉企业股改上市前及上市过程中各项财务运作流程及相关操作,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多种应对方案。
10、基于上述各委托事项,受托人提供的建议或指导应保障委托人在运营过程中财务流程及各项操作运营合法、安全,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纪情形。
二、服务时间及费用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聘行协议。
2、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咨询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整。
在费用应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十日内支付首期款_____元。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6篇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6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财务咨询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财务咨询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咨询顾问,为其提供专业化的财务咨询、分析、评估和建议服务,以支持甲方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和企业发展决策。
二、服务内容1. 财务分析: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财务规划: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财务规划及实施方案。
3. 投资咨询:为甲方提供投资建议,分析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风险。
4. 税务咨询: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筹划、税务争议解决等。
5. 其他财务相关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协议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四、服务费用1. 乙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按照实际服务时间和工作量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如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化的财务咨询服务,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真实、完整。
2.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并承担为甲方提供专业化财务咨询服务的义务。
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财务信息。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违约责任1. 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甲方提供虚假数据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错误或失效,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3篇

财务咨询顾问协议3篇篇1财务咨询顾问协议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咨询顾问名称)鉴于:1. 甲方拥有一定的财务资源和需求,希望通过专业的咨询顾问进行财务规划和管理;2. 乙方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愿意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财务规划、投资建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2 乙方应以专业、诚信的态度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的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服务时限2.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协议期限为(具体期限);2.2 如需续签协议,应在协议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数字);3.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3.3 如果服务期限延长,则服务费用按照延长期限进行相应调整,双方应重新协商确认。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一致同意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和资料,不得向未经甲方许可的第三方透露;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承担保密责任;4.3 若有违反保密条款的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协议变更5.1 如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双方应经书面协商一致后签署协议变更协议;5.2 协议变更需在协议生效前完成。
第六条协议解除6.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6.2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违反保密协议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6.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协商处理尚未完成的事务,并清理完账务关系。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财务顾问协议-信托融资

财务顾问协议甲方:法人:联系方式:乙方:法人: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基础上,就甲方通过信托融资事宜聘请乙方为融资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协议:一、财务顾问的内容1、配合信托公司、甲方共同完成融资信托计划方案的沟通;2、配合信托公司等相关单位完成信托计划法律文件的拟订;3、配合信托公司落实信托计划向监管部门报批并为此开展必要的协调及公关工作;4、配合、协调甲方及信托公司落实信托计划发行工作;5、协调信托计划发行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相关文件都具有真实性可信性,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方式:乙方负责协调和落实上述财务顾问内容,并负责具体业务洽谈且转告甲方确认,在正式业务合同拟订后安排甲方完成合同签署,信托计划资金根据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到位后,视为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工作完成。
乙方不承担流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任何直接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财务顾问费用及支付:甲方按协议约定,在信托计划资金50%(含50%)到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为融资金额的3%做为财务顾问费用(即人民币万元整)。
甲方应及时将该财务顾问费用以银行现金划帐或银行本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逾期按每日1‰计收罚息。
开户行:户名:账号:五、协议的生效与失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六、协议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二O一三年三月日签订于:。
信托基金设立与财务顾问合同范本

信托基金设立与财务顾问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设立信托基金,并希望聘请专业财务顾问提供相关服务,乙方作为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愿意为甲方提供信托基金设立及相关财务顾问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信托基金设立的咨询与策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基金结构设计、法律文件审核、税务筹划等。
1.2 乙方将协助甲方与信托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
1.3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信托基金设立后的持续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建议、投资策略分析、风险管理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信托基金设立完成之日止。
2.2 若信托基金设立完成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持续的财务顾问服务,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托基金设立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2 持续财务顾问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和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托基金设立所需的相关文件和信息。
4.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高效的信托基金设立及财务顾问服务。
5.2 乙方有权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5.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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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咨询服务协议本《咨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杭州市下城区(即本协议签署地)签署。
甲方: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2-17层及4层(401-403)法定代表人:肖风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王东明甲方拟设立“万信-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XX号”(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将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乙方具有证券投资咨询的业务资格、且为专业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的机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为本信托计划提供咨询服务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1、本信托计划为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将运用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等。
本信托计划为伞形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包含若干期信托单位(按信托单位的发行顺序,依次被称为第1期、第2期……第i期,其中i=1、2、3……),第i期信托单元委托人包含优先级委托人和次级委托人,相应地第i期信托单元分为第i期优先级信托单位和第i期次级信托单位。
2、乙方利用其专业知识,为信托计划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信托计划的交易结构、发行规模、投资咨询、发行安排等建议。
作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成果,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行业研究报告、协助完成并提交发行成果确认文件等。
同时,为方便乙方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就信托计划的产品结构、产品风险、产品投资者资格等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尽责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培训材料和历次培训记录。
3、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仅作为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参考及建议,并不代表乙方向上述主体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收益保证,也并不表示乙方就此代替甲方或其客户作出的任何决策,乙方对于甲方及其客户的决策及可能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报告、咨询意见和建议等仅供甲方用于信托计划之目的,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该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申请或推荐投资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或贷款、为己方或他方利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支持等。
第二条咨询服务费用1、基于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标准按信托合同中载明部分进行,具体内容包括:(1)乙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按第i期信托单元分别计算、按日计提,计提起始日为第i期信托单元成立日(含)、计提终止日为第i期信托单元正常注销日(不含),每日计提金额=第i期信托单元优先级级资金数额*第i期信托单元认购风险申明书中载明的咨询服务费费率/365天。
乙方第i期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以《第i期信托单元认购风险申明书》约定为准。
(2)甲方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于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信托计划保管人下达支付指令、并向乙方支付一次截至该自然季度末月20日(不含该日)已计提未支付的第i期信托单元咨询服务费用;第i期信托单元注销(包括延期注销)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已计提未支付的第i期信托单元咨询服务费用,如第i期信托单元提前注销,则计提天数按第i期信托单元预期存续天数计算。
第i期信托单元未成立的,甲方不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2、乙方接收咨询服务费用的账户如下:1开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开户行:3账号: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用后十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如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纳税。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向乙方提供并使乙方能够得到:(1)所有对于了解本信托计划而言所应掌握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2)乙方或甲方认为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文件和记录的副本,包括信托合同(样本)、信托计划说明书(样本)、第i期信托单元认购风险申明书(样本);及(3)其它与项目或与乙方履行职责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
甲方须确保其在提供并使乙方得到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时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亦须确保乙方为本协议之目的使用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均不会违反任何保密义务,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在提供时并在此后均一直保持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3、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为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
2、亲自处理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事宜,不得进行转委托。
乙方从事本协议约定咨询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遵守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期间,如果收到投资者的咨询、查询、投诉等,应将有关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由于信托计划客户的客观地域性差别,乙方就本信托计划提供的发行安排建议过程中,针对甲方客户主动咨询,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有任何具有夸大宣传或掩盖产品风险性质的行为,不得有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或其它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
4、由于信托计划客户的客观地域性差别,乙方就本信托计划提供发行安排建议及过程中时,针对甲方客户主动咨询,应对甲方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对投资者进行风险适应性调查和测试工作进行相应配合。
作为发行成果确认,乙方应配合将风险适应性调查表、投资者信息、信托合同等文件及时提交协助甲方保存。
5、乙方就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咨询服务,不得有商业贿赂或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6、乙方提供的发行安排建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符合反洗钱审查等监管要求。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正式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权利、授权、许可、批准、备案或其他资格。
2、甲方签署或履行本协议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营业范围或中国法律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且均已获得任何监管机构、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如需)。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和正确,且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
第六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正式注册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权利、授权、许可、批准、备案或其他资格。
2、乙方签署或履行本协议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营业范围或中国法律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且均已获得任何监管机构、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如需)。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和正确,且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
第七条保密1、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推介资料等),除可用于本合同约定之用途外,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且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但如下披露除外:1)根据信托合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者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要求而披露;2)向与本协议有关而需要获知以上信息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律师、会计师、顾问和咨询人员披露)。
2、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通知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允许的向任何一方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指令和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且应由发出通知的一方或其代表签署。
通知应采用传真、专人递送、邮资预付的挂号信、特种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递送至本协议文首所列的送达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或按照本条的约定正式通知的其他送达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
以专人递送、传真、邮寄、特种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通知应视为已在以下事件发生时有效送达:(1)通过专人递送的,在送达时;(2)通过传真发送,如果已经发送,在传真机生成了发送成功的确认时;(3)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或登记邮件形式(要求有查收回执)发送的,于投邮后第5个工作日下午五时;(4)特种快递方式发送的,于投递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九时;(5)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于邮件发送成功时。
2、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5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成邮编:9电话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利益冲突1、甲方确认:在乙方通过自营或作为代理人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参与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代客和自营)和经纪活动)的情况下,由此可能产生利益或职责冲突,因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可能会与乙方或乙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其他职责或利益产生冲突。
“乙方联合体”是指乙方、其实际控制人、及乙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各自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方或联营机构。
“关联方”比照乙方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会计准则中关联方定义而确定。
2、甲方确认:尽管存在或可能发生利益冲突,如乙方从事以下服务、交易或行为时不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则乙方有权从事该等服务、交易或行为,甲方同意豁免乙方联合体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导致的所有责任,并且乙方联合体为其自身利益有权保留任何相关报酬或收益:(1)(以自营或其他方式)从事与甲方或第三方有关的任何交易;或(2)就任何事宜为其自身或第三方行事。
3、乙方确保:(1)乙方建立健全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和防火墙制度,以及(2)乙方不会将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其他客户。
第十条违约责任6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7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3、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信托计划清算完毕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编号为【】的《咨询服务协议》的盖章页)甲方: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中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