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
国家统计局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工作方案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简报项目技术组2004年3月总第2期国家统计局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双方达成的关于联合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意向,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主要确定第一期(2004~2006年)合作的主要目标、工作内容、组织机构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工作目标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争取用3~6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经济与环境核算(绿色GDP)体系框架。
具体目标有:1.建立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理论体系及基本框架;2.开展和建立环境污染物实物量核算;3.开展和初步建立环境损失价值量核算;4.通过国家和地方试点,总结推广环境核算研究成果;5.为建立全面的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体系(绿色GDP)提供基础。
二、研究内容建立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是一个长期的、跨部门、跨学科的系统工程。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开展国家“十五”科技攻关《绿色国民核算体系框架研究》课题和《全国环境污染损失评估调查》工作。
本项工作将在这两项工作基础上开展,主要有以下4项工作。
1.开展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的框架研究。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研究和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与国家统计核算制度衔接的、分步实施的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框架。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可以根据这一框架分步骤、分部门、分地区开展绿色核算工作。
该核算体系框架要构建出三个结构:模块结构、功能结构、过程结构。
模块结构主要构建核算内容体系,如资源核算、环境核算、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核算等;功能结构要解决各个模块内容或者核算子系统的作用以及实施的部门对象;过程结构要提出核算的实施程序与优先安排顺序。
第八章环境政策与管理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马工程

• 产权不明晰
• 公共物品在使用和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导致其无法 由市场自发地供给
• 环境行为的外部性使得市场不能自主地发挥作用
• 不完全市场或不完全竞争导致环境资源没有合理 的价格体系,引起过度利用
第二节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的主体:企业 – 政府决策的执行者,也是环境管理中不可 或缺的决策者
• 企业在环境管理中的决策力量主要来源于它的 经济实力、与政府的政治经济联系,以及由此 产生的社会影响
污染防治和控制政策、生态保护政策
环境技术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社会政策、环境 行政政策、环境政治政策 命令控制政策、经济刺激政策、劝说鼓励政策
第一节 环境政策
• 主要环境政策类型的应用: (一)命令控制政策
– 定义:
• 国家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规标准等,采取强制手段实现对生产者的生产工 艺或使用产品的管制,禁止或把某些活动(如排污)限制在一定的时间或 空间范围,最终影响排污者的行为
累了特殊的知识和经验,在环境管理决策中的作 用是独特而重要的
– 公众
• 定义:公众依法以各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决定、影 响和帮助环境行政权力的依法有效行使
• 内容: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法企业,督促有 关部门积极充分地履行职责
• 两个驱动力:自身利益所需,公共利益的责任感
第二节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的对象
• 环境管理体制 – 理想的原则和要求
有限政府原则 合适的政府级别 完备的环境信息管理体系 执行能力与决策相匹配 充分评估与有力问责
第二节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是引导和制约与人、财、物有关的各项 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是决定行为的内外因素 及相互关系的总称。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进展

环境经济政策的主要进展/hjjj/gjfb/201106/t20110603_211643.htm/hjjj/gjfb/201006/t20100609_190733.htm国家继续加快制定和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和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通过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减轻了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
取得积极成效。
‚双高‛产品名录夯实环境经济政策基础。
2009年,环境保护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9年)》(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含290余种产品。
财政部和商务部根据名录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对遏制这些产品出口、减轻环境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家安监总局和银监会专门转发‚双高‛产品名录。
2010年,环保部继续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名录》。
该名录含有349种‚双高‛产品、29种环境友好工艺、15种污染减排重点环保设备,在国家制定和调整出口退税、贸易、信贷和保险等经济政策,以及完善产业政策、安全监管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绿色信贷绿色信贷政策继续深化。
环境保护部联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交流范围和报送方式。
环境保护部向银监会提供2009年更新信息。
目前,已有4万多条环保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根据这些信息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限贷、停贷、收回贷款等措施,促进了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2009年,在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9省市已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
10余家保险企业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
河北省、沈阳市和上海市在地方环保立法中写入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见。
环境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环境政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经济增长的定义与衡量
经济增长的定义与衡量
经济增长的定义
1.定义与概念:经济增长通常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段时 间内,通过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总量(即GDP)的持 续、稳定增长。 2.持续性:经济增长应当是可持续的,意味着资源使用有效率 且不会导致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确保未来世代的福利不受损 害。 3.多维度衡量:除了GDP外,还需关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 量、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发展。
▪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1.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方式,允许企业在满足 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买卖排污权来实现减排目标。 2.国内外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成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如美国 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市场和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3.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需要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 的配额分配和监测体系、以及透明公开的信息平台等条件。同 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市场操纵和价格波动 。
▪ 环境保护与就业之间的关系
1.环保政策的实施往往伴随着新产业和职业的出现,这些新兴产业和职业需要大量 的人才支持,因此,环保政策可以通过增加就业机会来刺激经济增长。 2.在环保政策的引导下,一些传统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可能面临淘汰或转型升级, 这虽然可能导致短期内的就业压力,但长期来看有利于整体就业结构的优化和社会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外环境政策实施案例分析
清洁生产政策推广
1.清洁生产是指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与环境双 重效益的生产模式。 2.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将清洁生产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策略,如欧盟实施的“生态设计指令”、中国 推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等。 3.推广清洁生产的措施包括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设立奖励和补贴政策、强化法规和标准制定等。 企业应积极采纳清洁生产理念和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0.10•【文号】环发[2005]114号•【施行日期】2005.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结合环保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局制定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二00五年十月十日附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紧密结合环保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改变以末端治理为主的传统污染防治模式,增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环保部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环保部门在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一)深刻理解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推动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有利于解决区域性与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
近年来,全国环保系统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组织理论和政策研究,开展企业、区域和社会等多个层面的试点和实践探索,促进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国环境污染的压力。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公布日期】2021.10.13•【文号】•【施行日期】2021.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开展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的安排,现向各地征集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简称EOD模式)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试点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试点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为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鼓励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与试点依托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申报与实施。
(二)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依托项目承担单位仅为一个市场主体。
(三)强化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一体化实施,以系统解决区域突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问题为基础,试点依托项目之间相互关联、有效融合,项目边界清晰,且须在项目层面实现关联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
(四)依托项目均须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或备案等立项工作,并提交立项证明材料。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需纳入财政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
依托项目已完工的,侧重于EOD模式的经验总结。
(五)试点内容与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投融资、土地利用等现有政策要求,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1),并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资源的日益枯竭,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经济模式,备受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视。
我国作为全球资源消耗大国,也在不断推进循环经济政策,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力度。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对于推动绿色发展、增加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和流程:一、项目立项阶段1. 确定项目的主题和目标,例如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
2. 深入分析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以及项目对于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影响。
3. 设定明确的项目立项时间表和节点,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推进计划。
二、申报材料准备1. 详细了解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包括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预算等。
2. 各类材料要求齐全、真实有效、合理合规,确保审核通过的基础。
3. 针对项目特点和要求,准备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和文件,确保在申报过程中不出现疏漏和延误。
三、申报流程和审批1. 根据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逐一完成申报流程,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2. 在申报的过程中,密切关注审批机构的要求和指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评审和审批工作。
3. 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交流和协调,保证整个申报流程的顺利进行。
四、项目实施阶段1. 项目获得批准后,按照立项时制定的时间表和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2. 项目实施时,密切跟踪和监督各项工作的进展,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3.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总结回顾1. 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回顾,评估项目的成效和影响,形成相关的报告和结论。
2. 在总结回顾时,对项目的合规性、效益等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改进和提升的建议。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1•【文号】环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目录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基本情况(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主要目标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推动环保行政法规进程4、加快环保部门规章步伐5、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立法6、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7、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8、开展环境立法后评估9、探索环境司法保障机制10、创新环境立法模式(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推动现有税制“绿色化”2、完善环保收费制度3、改革环境价格政策4、深化环境金融服务5、健全绿色贸易政策6、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7、构建生态补偿机制8、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9、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0、推进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大经费保障(三)建设人才队伍(四)强化培训宣传(五)扩大公众参与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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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
简报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2008年9月总第60 期环保部组织开展重污染企业退出调研
2008年9月18日至20号,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杨朝飞司长、政研中心任勇副主任带领调研组一行7人赴陕西延安就重污染企业退出情况开展调研,与陕西省环保局,西安、延安、铜川、榆林、渭南市环保局,延安市发改委,神木四海兰炭厂、长庆采油一厂、西安兄弟造纸公司等部门和企业代表开展了座谈,并现场考察了部分已从市场退出的重污染企业。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原庆丹处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国家开展环境经济政策的总体情况和进展,提出了国家在重污染企业退出方面的要求,希望地方能够在重污染企业退出中充分运用经济政策,为国家完善相关政策积累经验。
陕西省环保局白玉昌处长介绍,陕西省是从2004年开始启动重污染企业退出,主要依据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是造纸、水泥、火电等领域,在铜川小水泥企业关停退出中,省财政共投入5300万元支持企业的转产和人员安置,在渭河造纸企业关停过程中,环保专项资金共投入1.1亿元,关停小火电的过程中,省发改委共筹措2亿资金用于企业退出,同时也提出了西部在重污染企业
退出过程中面临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建议国家建立一个重污染企业退出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西部,同时要尽快出台环境税、生态补偿等经济政策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西安、铜川等市环保局代表也提出,相关的补助应从对污染企业的支持转向鼓励清洁生产企业,完善税收体制对环保的支持。
参与座谈的企业代表都对加强环境保护表示支持,愿意加大企业环保投入,但希望政府能够改变关停污染企业的方式,增加对关停合法企业的经济补贴,对转产或技术升级的企业予以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任勇副主任对会议做了总结,认为这次调研比较清楚地了解到陕西省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出的主要方式、相关政策和存在的问题,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者对现实情况有了深刻的认识,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于完善国家重污染企业退出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技术组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