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结合网络安全法开展等级保护工作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方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方案网络安全是指防止网络系统遭到非法入侵、破坏和数据泄露的技术与管理手段。
为了保护网络安全,提高网络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需要制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方案。
本文将以实施方案的角度探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措施,并提供1200字以上的详细解释。
首先,安全评估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网络系统的风险评估和威胁分析,可以确立系统的安全等级,并为后续的安全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
安全评估还可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以及可能存在的攻击路径和风险点。
其次,安全策略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核心。
安全策略包括网络边界的划定、网络访问控制、身份认证与授权、信息加密等方面的规定。
网络边界的划定和访问控制可以阻止外部攻击者对系统的直接入侵,身份认证和授权可以确保用户的身份合法性,信息加密可以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再次,安全措施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实施手段。
安全措施包括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系统的补丁管理、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部署、安全审计和日志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可以规范设备的安全设置,系统的补丁管理可以及时修复系统的漏洞,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可以检测和防止网络攻击,安全审计和日志管理可以记录系统的安全事件。
此外,安全监控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环节。
通过实时监控网络系统的安全状态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可以及时发现并响应网络攻击。
安全监控可以包括网络流量监测、入侵检测与防御、漏洞扫描以及日志分析等方面的措施。
通过安全监控,可以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立即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处理,从而减少损失。
最后,应急响应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出现网络安全事件时,需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应急响应包括安全事件的处置、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安全防护设备的调整等方面的措施。
应急响应的目标是尽快恢复网络系统的功能,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安全评估、安全策略、安全措施、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内容。
如何开展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如何开展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作者:王昌明来源:《中国信息化周报》2020年第28期我国十分重视网络安全工作,近年来一直在着手国家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有了网络安全的“基本法”。
作为“基本法”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的。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意义作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在《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系统的运行使用单位在网络安全管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那如何落实这些要求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工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策略、基本方法。
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不仅是加强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主要工作流程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包括:定级、备案、测评、建设整改和监督审查。
主要工作流程详见图1。
作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如何按照以上步骤开展等级保护工作呢?下面我们就着重介绍一下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步骤。
首先,应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工作。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网络威胁等级和系统重要性,对信息系统进行分级保护。
它是网络安全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信度,保护用户的权益,维护网络安全稳定。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首先需要明确具体的等级保护要求。
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个行业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等级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
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相应的安全等级和防护措施。
例如,对于重要部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采取更高的安全等级和更严格的防护措施。
其次,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强化组织管理和责任落实。
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网络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网络安全的组织架构、职责和权限,并落实人员配置和资源投入。
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有效实施。
另外,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加强技术手段和安全控制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加强对关键系统和数据的保护。
同时,应建立健全网络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网络威胁。
此外,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还需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意识教育。
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员工要遵守网络安全规范和政策,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最后,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需要加强合作和协同。
各个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保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做好各项举措,加强组织管理、技术手段、培训教育和合作协同,才能确保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有效实施,提升网络安全的整体水平,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
如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怎样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前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是新事物, 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升级版。
1994 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下称《计算机安保条例》)最早明确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推行安全等级保护 , 由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看管实行。
今后 , 公安部会同其余有关部门逐渐完美了等级保护制度和管理的详细内容 , 主导完美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区分准则》(GB-17859-1999)等一系列国家标准。
跟着社会的发展 , 网络的外延不停扩展 , 出现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形态 ,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已经不可以适应, 所以 , 《网络安全法》确认并更新了等级保护 ( 下称“等保”)制度的内容。
同时 , 有关配套的国家标准正在拟订、订正或完美中。
二、公司有义务落实等级保护制度许多公司以为 , 网络安全等保制度与自己公司关系不大。
在《网络安全法》正式实行前或许的确这样 , 《计算机安保条例》第四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 要点保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可是 , 与《计算机等保条例》有限的合用范围不一样 ,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营运者均负有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义务。
而且,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 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更正, 赐予警示 ; 拒不更正或许致使危害网络安全等结果的 ,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安全法》实行后, 公安机关对未执行网络安全等保义务的公司已开始实行处分。
比如, 2017 年 7 月 20 日汕头警方对汕头市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以警示并责令更正; 2017 年 7 月 22 日 , 四川省宜宾市警方对未展开等保有关工作、未落实等保义务造成网站发生被黑客攻击入侵网络安全事件的翠屏区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处一万元罚款, 其法定代表人唐某处五千元罚款。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指针对网络系统进行评估、分类和保护的工作。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风险。
下面是我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首先,针对不同的网络系统进行评估和分类是非常重要的。
网络系统的安全等级是根据系统的重要程度和对网络攻击的敏感性来确定的。
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可以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和防护策略。
其次,制定和落实网络安全政策和规范是保障网络安全的关键。
网络安全政策和规范是指明网络系统使用和管理的原则和规定,明确责任和权限,从根本上保障网络安全。
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和规范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网络系统的特点和安全需求,并且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具体而明确地指导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可以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入侵,并且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攻击事件,保护网络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网络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所有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理解,使他们成为网络安全的主动参与者和守护者。
第五,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面对网络安全事件,及时、有效地应对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可以帮助组织迅速、有序地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总结来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是保护网络系统安全和稳定的关键环节。
通过评估、分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等级。
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和规范、加强网络防护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以及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措施,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才能保护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落实网络安全法 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1、总体框架。共7章79条。目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2、职责任务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 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 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 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条款 。部门分工,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一、网络安全法
制定网络安全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 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
➢是维护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迫切需要 ➢是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护国家关
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安全的迫切需要 ➢是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
益的迫切需要 ➢是参与互联网国际竞争和国际治理的迫切需
(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进一步扩充。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系统发生变化。
➢修订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将电信网、广电网、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行业业务专网等 重要网络基础设施,重要行业部门的核心业务系 统、工业控制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大型互联网企业等的重点网站、大 数据资源、云平台、智能设备设施等全部纳入国 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 ➢大型活动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机制。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信息通报机制。
(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安全等 级保护制度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主要内容
网络安全法 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是指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
等级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国防、工业和民生等重要信息的安全,防止非法获取、破坏、泄露或篡改。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等级保护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到四级。
一级是最高级别,四级是最低级别。
不同等级的保护措施和要求也不同。
等级保护的实施主体是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和网络运营单位。
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等级保护的对象、范围、标准和要求,监督和检查等级保护的实施情况。
网络运营单位负责按照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网络安全相关的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应用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等。
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和岗位职责,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和监测能力,实施网络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应急响应,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网络安全监督和检查。
总之,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是保护国家重要信息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等级划分和相应的措施要求,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国家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主要针对企业在面临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风险时,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保护策略,保障企业的信息资产安全。
该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网络安全监测。
首先,网络安全管理是网络安全解决方案的核心。
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相关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部门和职能的协同作战。
同时,可以引入网络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实时监测和分析网络流量和事件,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威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企业需要重视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
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预防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重要环节。
企业可以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教授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常见的防范措施,让员工充分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并且培养正确的网络安全行为习惯。
最后,网络安全解决方案需要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测系统。
企业可以使用网络流量监测工具,实时监测企业网络的流量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攻击和异常流量。
另外,可以建立事件响应机制,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总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解决方案是企业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网络安全监测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威胁,保护企业的信息资产安全。
同时,企业需要与相关安全服务提供商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和安全补丁,不断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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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结合网络安全法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摘要:从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147号令发布,规定计算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到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日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已然上升为法律要求。
作为网络运营者如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的相关要求,成为广大网络运营者急需了解掌握的内容,本文从定级备案、整改建设和等级测评三个层面,结合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进行解读说明。
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提出“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十一条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至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本文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建设整改和等级测评三个方面,结合网络安全法相关内容阐述作为网络运营者需要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及工作要求。
1. 定级备案系统定级作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定级结果直接影响到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以下简称“定级指南”)分析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以及对相应客体的侵害程度,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级别,并及时到当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另外,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从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可以看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通过查看定级指南,可能严重危害到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至少在三级及以上,所以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其安全保护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作为网络运营者一定要仔细分析信息系统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以及对相应客体的侵害程度,准确定级。
网络运营者在初步确定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定级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审,避免出现所定级别过低或过高的现象,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批系统定级结果。
2. 建设整改在确定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后,网络运营者在开展建设整改工作时,首先应当确保已完全履行了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全部安全保护义务。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一条是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虽说安全技术是信息安全控制的重要手段,许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障都要依靠技术手段来实现,但光有安全技术还不行,要让安全技术发挥应有的作用,必然要有适当的管理程序,否则,安全技术只能趋于僵化和失败。
所以强调网络运营者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建立自己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且至少包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两个层面。
管理制度是网络运营者制定的有关管理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行为规范和管理责任等方面的规则。
操作规程是网络运维者制定的相关人员在进行日常操作时应当遵守的程序和步骤。
除此以外还需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条是安全技术防范方面的要求,强调网络运营者须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防范计算机病毒方面比较常见的技术措施有防病毒软件和防毒墙,防病毒软件主要防范服务器操作系统层面的恶意病毒,防毒墙一般以硬件形式部署网络边界处,对来自外部网络的恶意代码在网络层进行检测阻拦,将恶意代码或病毒程序阻挡在网络边界外。
网络攻击防范技术措施,较为常见的有防火墙设备,用于实现网络或安全域边界的隔离保护;另外除普通防火墙外,还有web应用防火墙,用于实现对来自应用层的攻击行为进行防范保护。
网络侵入防范技术常见的有入侵检测(IDS)、入侵防御(IPS)等设备,IDS设备主要用于对入侵行为的检测报警不具备阻拦功能,IPS可对入侵行为进行阻拦,但对业务系统可用性要求较高的单位,一般都选用IDS,因为IPS有可能会发生误报对业务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作为网络运营者应结合此项要求,至少配备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方面中的一项或多项技术措施。
第三条是安全监测和审计方面的要求,强调网络运营者必须具备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
这块比较常见的措施有网络审计系统、主机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和运维审计系统分别对信息系统各个层面进行监测记录,另外近几年逐渐出现大数据日志分析平台,主要将信息系统中各个层面的日志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分析。
对于日志留存方面,还提出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即相关的网络日志存储周期要大于六个月。
作为网络运营者至少应当具备监测并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另外还要具备相关日志的备份措施,保障相关日志存储周期大于六个月。
第四条是数据保护方面的要求,网络运营者须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对数据进行分类实施保护,重要数据须具备备份措施和数据加密措施。
重要数据的备份要支持在发生安全事件后数据的有效恢复,另外对于重要数据的加密要从数据传输和存储两个方面去考虑实施。
第五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除网络安全法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义务,如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的网络安全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对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等。
除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网络运营者还应当按照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至少应当覆盖能够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事件。
另外,网络运营者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者除履行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须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四条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是网络运营者需设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管理负责人,来负责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保护策略,并落实执行各项网络安全工作;另外对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审查,以确定其从事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可靠性。
二是网络运营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技能,从而更好的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网络运营者须提供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容灾备份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备份系统能够替代主系统正常运行。
四是网络运营者须针对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工作,以提高应急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的处理。
五是除以上规定义务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如行业网络安全方面的相关技术要求等。
一般信息系统网络运营者在满足网络安全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要求的基础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运营者在满足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各自所定的安全保护级别,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0)等标准,再进一步开展建设整改工作。
3. 等级测评信息系统在完成建设整改上线运行后,为保障信息系统长期的安全稳定运行,网络运营者必须要不断的对信息系统开展检测、整改工作。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另外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第十四条中同样也提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
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由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等级均在三级及以上,所以网络运营者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每年均委托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测评机构,开展等级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和整改措施报送给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4. 结语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等级保护上升为法律要求。
网络运营者若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当,可能会导致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避免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网络运营者应当积极开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为适应当前安全形势,迎合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部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制度,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改编修订中,网络运营者应当积极主动关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最新变化,及时根据相关要求调整安全策略,确保信息系统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满足最新安全形势需要。
来源:等级保护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