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20年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通知公布
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为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报考条件(一)全省统考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公费定向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
2.小学教育专业面向纳入世行贷款项目14个县(市、区)招生。
3.面向汕头市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
全省统考、各类型公费定向的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2020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三、全省统考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点请查阅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或致电相应招生院校咨询(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3月21~23日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的相关手续。
(二)报名程序考生首先需在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获取报名号;然后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于3月21~23日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流程见附件1),办理成功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具体如下:1.网上预报名(1)登录报名系统。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略)进行网上预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因无上网条件而未能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于3月21~23日直接到现场确认报名点上网预报名;考生所在学校、现场确认报名点也可从报名系统网页上打印空白报名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现场确认报名点或请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
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方案公布.doc

2020年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方案公布2020年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方案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0年院校自主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2020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
院校招生专业及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文科类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下同)均须获得D 级及以上等级成绩;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广东高职自主招生21日起报名22所高职招万人

自行 选择 1所 高职 院校 ,凭 高考 报 名号 登 录该 校 网
校 自行 确定 ,成绩 于 考 试结 束 后 5个 工作 日内 明确 通知 考生 。5月 2 0日前 完成 自主 招生 录取 工作 。
一
模式系广东于 2 0 0 8年 首 创 提 出 , 由于 符 合 劳 动
企业 代 表 ,以及 职业 技 能鉴 定专 家 和 考生 代 表 参加 典礼 。 欧真 志指 出 ,粤港 合作 创 建 的 “ 一试 三 证 ”是
崭新 的国际职业资格互认 模式 ,从 根本上 实现 了劳动
力 国 际 化 的全 球 潮 流 ,得 到 香 港 、澳 门 的 普 遍 认
省 教 育 考试 院 负责 人 介绍 ,安排 今 年参 加 自主
站进 行 预 报名 ,并 于 3月 2 2 —2 6 日凭 高 考 报 名 回
执及有 关材 料 ,到该 校确 认报 名 。
招 生 改革 试 点 的高 职 院校 主要 是 我 省 国家 示 范 性 高
职 院校 、国家 骨 干 高 职 院校 和 省示 范性 高 职 院 校 ,
“
一
试 三 证 ” 能够 为 粤 港人 才 和 经济 发 展 提供 稳 固
的基 础 ,推 动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达 到 国 际 技 术 水
平 ,为培 育世界 级 人才作 出贡献 。
据介绍 , “ 一 试 三 证 ”人 才 培养 评 价模 式 是 指 考 生通 过 一次 职 业 资格 考试 ,可 同 时获 取 国家职 业 资 格证 书 、香 港 澳 门官 方认 证 和 国际权 威 认 证 。这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工作日程安排【模板】

获得“校测”资格的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网上缴纳考试费
2020年4月27日至5月5日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普通高中生网上“校测”
2020年5月8日前
试点高职院校公示普通高中考生“校测”考核成绩
2020年5月11日
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成绩,并提交普通高中生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附件
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0年4月20日至25日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选择“学考+校测”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资格审核
2020年5月15日前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普通高中生拟录取方案
2020年5月16日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备注:面向中职生的高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高职院校的发展也备受重视。
为了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广东省的高职院校在2024年进行了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1.机械类专业:计划招生320人。
主要包括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专业。
这些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机械设计、制造、装配、检测与维修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电子信息类专业:计划招生280人。
主要包括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
这些专业培养学生具备电子信息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电子产品的制造、维修和应用开发等工作。
3.建筑类专业:计划招生250人。
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建筑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
这些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建筑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化工类专业:计划招生200人。
主要包括化工技术、制药技术、化妆品技术等专业。
这些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化工生产、制药技术和化妆品研发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会计类专业:计划招生180人。
主要包括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税务会计等专业。
这些专业培养学生具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税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以上只是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一部分专业及计划。
还有很多其他专业,如汽车类专业、医药类专业、旅游类专业等。
这些专业都旨在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
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吸引优秀学生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自主招生,广东省的高职院校能够更加精准地选拔和培养适合行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27•【字号】粤教职函[2010]63号•【施行日期】201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0〕63号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委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构建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加快解决我省经济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起选取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对应,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以下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以及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专业;促进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层次;促进中、高职职业院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衔接,构建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广东特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现代产业体系提供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培养目标“中高职三二分段”指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
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
广东省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试点专业及指导性计划安排表

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监理)
50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软件技术
50
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
4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应用电子
100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50
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软件技术
100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国际贸易
50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100
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50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8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50
中山沙溪理工学校
应用电子技术
50
中山市东凤镇理工学校
机电一体化技术(光学零组件加工方向)
50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国际贸易
50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应用电子技术
50
广州市番禺区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7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数控技术
50
佛山市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家具设计与制造
35
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
应用电子
附件2:
广东省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5.07•【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高职院校,各区教育局,各局属中职学校,省属驻穗中职学校: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州市教育局2019年5月7日(联系人:刘冠明,联系电话:22083695)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院校及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市共有12所公办高职院校在12所省、市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学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试点院校、专业以及招生计划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考方式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省属驻穗中职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我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居住在我市的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广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通知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2020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
院校招生专业及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文科类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下同)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有2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三、考核方式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要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
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
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成绩。
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
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
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志愿。
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2020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
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
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
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
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
3.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评价模式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具体办法及要求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七、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工作。
招生院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在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并据此开展工作。
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
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
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
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三)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
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形式招收学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有关的承诺。
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作弊行为。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
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其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