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会计处理
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与会计事务

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与会计事务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处理财务与会计事务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良好的财务与会计管理系统不仅可以确保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还可以增加效率、提高利润和保障客户利益。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与会计事务,为财务及会计工作者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首先,律师事务所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财务流程。
该流程应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记录、报销事项的审核、费用的核对等等。
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负责人报告财务状况,确保事务所的财务活动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律师事务所应该建立一个透明的财务监督制度。
所有律师及员工都应该清楚财务流程并且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
事务所可以设立一个内部审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审查财务相关事宜,以确保会计准则的全面遵守。
另外,律师事务所应该与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以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专业的审计和会计服务,帮助事务所解决财务难题,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助事务所进行税务规划和风险评估,提供战略性建议并确保财务安全。
除了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外,律师事务所也可以考虑建立自己的内部会计团队。
这样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财务流程,并且可以更好地满足事务所的特定需求。
内部会计团队可以负责核算事务所的收支情况、管理律师费用和报销等等。
此外,内部会计团队还可以为事务所提供战略性和预算规划的建议。
另外,律师事务所还应该关注财务风险管理。
在处理案件和提供法律咨询的过程中,财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事务所应该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合适的保险和风险评估。
通过降低财务风险,事务所可以更好地保护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确保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最后,律师事务所应该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估。
这可以帮助事务所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财务分析可以包括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方面的评估,以便事务所制定未来的财务策略和规划。
律师事务所会计财务制度

律师事务所会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1.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范围和内容。
2. 律师事务所应当利用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并将其送交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三、财务管理1.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4.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账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并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财务管理。
6.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会计监督1.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工作中的问题。
4.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报告制度,每年对会计工作进行报告,向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汇报会计工作的情况。
五、经费管理1.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并按照支出计划进行经费管理。
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1]
![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3ffb0a452b160b4e767fcfa8.png)
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各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
(三)律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四)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律师事务所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五)律师事务所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办法规定。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律师事务所自行规定。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月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财政主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的35天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至“分”。
(六)律师事务所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表顺序号编号名称资产类1101现金2102银行存款3111短期投资4121应收帐款5125坏帐准备6129其他应收款7131物料用品8141待摊费用9151长期投资10161固定资产11171累计折旧12175固定资产清理13179在建工程14181递延资产15191待处理财产损失(溢余)负债类16201短期借款17203应付帐款18211应付工资19212应付福利费20221应交税金21225其他应付款22227预提费用23231长期借款24251职业风险基金所有者权益类25301实收资本26311资本公积27313盈余公积28317事业发展基金29321本年利润30322利润分配损益表31501业务收入32502财政补助收入33503业务支出34511其他收入35512其他支出36518所得税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1现金1.本科目核算律师事务所的库存现金。
简析《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对律所财税事项的影响

简析《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对律所财税事项的影响前言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办公厅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关于征求<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3号)(以下简称“财办 2021 年 3 号文”),从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附则这四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开展业务协作等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
会计处理及其财务信息系依法申报纳税的基础,财办2021 年3 号文的主要内容后续正式落实为《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后,将会对律师事务所的税务事项处理带来较大影响。
为此,笔者结合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简析财办 2021 年 3 号文对律师事务所财税事项的影响。
一、明确了会计核算依据,夯实涉税财务会计信息基础目前,律师事务所并不存在专门的会计核算文件依据,其会计核算一直参照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61 号)(以下简称“财会2001 年61 号文” )的相关规定。
财办 2021 年 3 号文提纲挈领,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及个人律师事务所均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记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其意蕴在于,将律师事务所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报告框架纳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要素框架。
据此,财办2021 年3 号文要求律师事务所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其经济资源、业务活动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类(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分类确认、计量和列报,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会计报告。
在这些会计要素框架下,财办2021 年 3 号文规定了若干与律师事务所业务特性相匹配的会计科目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律师事务所的会计处理是任何企业,公司或组织的重要一环,其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确保正确的财务处理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律师事务所中,按照规定,会计收入应当单独记录在单独的账户中,以监控
实际收入水平,以便准确识别经营活动成本。
费用预算应设定可更新和较长期限的支出,以保证每月的经营活动所需费用均在预算内。
重要的是,事务所应当审慎对待相关资本投资和收益性状况的处理,确保正确的使用和报销。
即使是小型律师事务所,也有责任制定适当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所
有事务所应该严格遵守税务部门及其他监管机构关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及时地反映财务状况。
此外,确保正确会计处理的另一个关键方面是有效的审计准备工作,以保证所有相关财务记录和会计政策得到审查。
因此,律师事务所的会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为保证传统财务状况的准确反映,需要管理者和会计团队全面了解会计处理规定,并及时上报有关会计处理相关内容的财务状况。
事务所服务业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事务所服务业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账务处理流程如下: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做年、季、月度财务预测和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业绩评价与反馈。
会计每月工作都有哪些一、每月会计要做的工作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稽核,稽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
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税金申报缴纳工作1、每月月末,计算提取相关的税金。
2、每月7号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0号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季度末的下月15号前申报缴纳所得税。
3、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一般在年终结账后开始,到4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会计每月报税工作都有哪些?各地的网上申报的流程大致都是一样的。
国税、地税都是网路申报吗?国税的你要上当地的国税局网站,上面应该有网路申报这一项的,然后需要输入你们的税号、密码等专案才可以进入,国税每月需要申报的报表如:增值税主表,表一,表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报资料表等,可能各地的要求不一样,也根据你们企业的性质填报不同的表;地税申报需要上地税局的网站,根据地税编码进入,申报的报表如:个所税表,综合表一,每个季度需要申报资产负责表和利润表。
抄税后就是纳税申报,清卡会计日常工作都有哪些?会计的日常工作内容和任务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
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措施

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措施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措施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服务机构,其涉税问题备受关注。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律师事务所自身的税务处理问题,二是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的税务服务问题。
对于律师事务所自身的税务处理问题,首先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登记和报税的规范性。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税。
其次,律师事务所需要注意税务筹划的合法性。
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税负。
但是,律师事务所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避税。
对于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的税务服务问题,主要表现在税务咨询和税务代理两个方面。
律师事务所在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违法的税务建议。
同时,律师事务所需要对客户提供的税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税务代理方面,律师事务所需要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税务代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税。
在代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需要对客户提供的税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会计处理方面,律师事务所需要注意会计准则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律师事务所需要对客户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的涉税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律师事务所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和会计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律师事务所需要加强与税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税务和会计方面的最新政策和法规,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税务和会计服务。
律所账务处理

律所账务处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收入核算:律所的主要收入包括律师费、咨询费、法律援助费等。
收入核算需要准确记录收入来源、金额、时间等信息,以便准确反映律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成本费用核算:律所的成本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房租、水电费、办公费、法律文书印刷费、差旅费等。
成本费用核算需要准确记录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以便准确反映律所的盈利水平。
3. 往来账款核算:律所与客户之间存在大量的往来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往来账款核算需要准确记录往来账款的发生、结算和支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债务纠纷。
4. 固定资产管理:律所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
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报废等情况,以便有效控制成本和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5. 税务处理:律师事务所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按时申报纳税。
账务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设置账簿和凭证,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并及时进行税款申报与缴纳。
6. 审计与报表:律师事务所需要定期接受审计,并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账务处理过程中需要设置合适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正确编制财务报表,以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7. 财务分析与决策: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律师事务所可以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账务处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合适的财务分析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1. 审核原始凭证:对提交的发票、单据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
2. 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
3. 登记账簿: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会计账簿的要求,逐笔登记账簿。
4. 核对账目:定期对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5. 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按照财务报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6. 纳税申报:根据税法规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事务所如何建账1,对于律师事务所,如何建账:(1)建账应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确定帐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
按照规定需要设置的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
(2)总帐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总帐格式主要:三栏式。
总帐开设: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开设的,用以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和利润等的总括的核算资料。
总帐登记依据:是根据每月“计帐凭证汇总表”记帐的。
(3)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帐页。
明细帐开设依据:通常根据总帐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
明细帐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明细帐记帐依据:按每月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编制计帐凭证,根据“计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明细帐使用的格式:(1)通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采用“多栏式”帐页记帐;(2)固定资产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帐等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记帐。
(3)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税金及附加等采用“三栏式”帐页记帐。
(4)日记帐又称“序时帐”,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
2、现金日记帐: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3、银行存款日记帐:是用来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2,律师事务所的常用会计科目如下:(1)参照服务行业的科目编制凭证,律师事务所是中介服务机构,科目一般有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交税金,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等等。
(2)律师事务所设的科目,律师的收入记入业务收入,平时的日常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须求设置科目,收入要交营业税,城建税,地方税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主要是合伙人之间的分帐要做好,聘用的律师提成后的业绩算合伙人所有,等待合伙人分配,也可以算作是所里的留存,要做好合伙人和聘用人员的台帐,要分得很清楚。
3,律师事务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1.现金2.银行存款3.应收收款4.其他应收帐款5.待摊费用6.固定资产7.累计折旧8.待处理财产损益(二)负债类1.应付帐款2.其他应付帐款3.应付工资4.应付福利费5.应交税金6.其他应交款7.应会利润(三)损益类1.营业收入2.营业成本3.营业费用4.营业税及附加5.管理费用6.财务费用7.营业外收入8.营业外支出(四)所有者权益类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本年利润5.利润分配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第1条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结合本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所应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物价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纳税,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
第3条本所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接受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接受审计机关财务会计审计;接受税务机关和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4条本所按主管机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如实向上级或检查机关提供财务会计资料。
第5条本所主任对本所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项开支须经本所主任或主任授权者签字有效,日常工作由会计和出纳员具体分管并对本所主任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6条会计员和出纳员须具备会计资格持证上岗,并经主管机关审查备案。
第7条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工作分工和基本职责:(一)会计员:(1)负责会计事项和财务活动的审核监督,参与本所经营决策,向主任反映和报告本所财务状况,参加本所及有关部分必要的会议拟定本所财务制度。
(2)审核和汇总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登记总分类帐簿和二级明细帐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出纳员:负责本所全部业务款的收付,填制记帐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8条财务人员对本所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收支款项有权拒绝受理。
第9条财务人员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挪用贪污公款。
(1)会计核算按照日历划分为月,季和年度期间。
(2)负责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
(3)负责办理各项税款和管理费用的清缴。
(4)掌管财务印鉴,填发支票。
(5)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0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由本所主任监交,与接管人员办妥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由主任,移交人和接管人共同签字备案。
第11条会计核算的计价单位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入有外币现金时,外币应按收款日外汇牌价折合成本币记帐,同时按外币种设置,登记外币现金日记记帐。
第12条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核算对象,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做到服务准确,内容完整真实,方法正确,手续齐备。
第13条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14条会计帐簿设置为总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和日记帐,必要时应设置三级明细分类帐。
总分类帐簿和日记帐须采用订本式帐簿,明细分类帐采用活面式帐簿,年度终了时,须将明细分类帐的帐面按顺序编写。
第15条各种帐簿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记帐凭证记帐,记帐凭证须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取得时或填制时,应有责任经办人,本所主任和会计人员签字。
第16条会计凭证,帐簿的数字更正时必须按照规定由会计人员进行。
第17条本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全部资产归合伙人所有,未经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18条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予付款项及低值易耗品。
第19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物具。
低值易耗品应设卡登记,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摊入费用。
第20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元以的物具及设备。
固定资产应设三级明细帐,按全部原价入帐。
第21条固定资产应按规定使用年限,彩直线法计提折旧列入费用。
固定资产自投入使用的次月份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自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的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计折旧。
第22条固定资产应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数与账面数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会计处理。
第23条本所流动负债,包括各种应付款项,予收款项和予提费用。
第24条本所投资者权益实有资本是指本所人员集资筹集的作为注册资本,处理的款项以及盈余公积金等。
投资人撤股,必须经集体决定后由本所主任签字批准。
第25条本所收入包括明细项目设置相应会计科目。
业务收入包括:法律顾问费、刑事辩护费、民事代理费、经济案件代理费。
其他收入主要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第26条业务收入的实现必须以取得实际收入并以开出的财务收据数为准。
财务开出的收据必须是市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律师业专用收据,不准任何人以本所名义私自收费。
第27条本所成本费用指在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一)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二)兼职律师的酬金。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四)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用。
(五)管理费用,包括:房租,水电,取暖,运输,推销及零星购置的费用消耗。
(六)业务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市内交通差旅费,教育费,培训费及其他业务性开支。
(七)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税金。
(八)交际应酬费。
(九)上交市律师协会会费,注册费,登记费,公告费等。
(十)各项保险费用。
(十一)其他应列入成本的费用。
第28条专职律师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按聘用合同规定的标准的按月支付。
第29条兼职,特邀律师的酬金按规定的比例从其收入中提取。
第30条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有关费用提取比例是: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提取教育基金按工资总额的%提取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的%提取交际应酬费按业务收入的%提取待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按有关规定提取上述各项费用按年度提取后专款专用不得再从成本费用中列出。
第31条本所利润按月计算,年度内季用表结法;年度终了季用帐结法,其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其他收入净额。
营业利润=业务收入-营业税费-营业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第32条利润总额应按税务部门规定调整为应税所得额后按规定比例解缴所得税,能源基金和调节基金等。
第33条本所总帐会计科目(一)资产类1.现金2.银行存款3.应收收款4.其他应收帐款5.待摊费用6.固定资产7.累计折旧8.待处理财产损益(二)负债类1.应付帐款2.其他应付帐款3.应付工资4.应付福利费5.应交税金6.其他应交款7.应会利润(三)损益类1.营业收入2.营业成本3.营业费用4.营业税及附加5.管理费用6.财务费用7.营业外收入8.营业外支出(四)所有者权益类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本年利润5.利润分配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34条本所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报送周期为:1.资产负债表月报月份终了后5日报出2.财务收支明细表月报月份终了后5日报出3.损益表月报月份终了后5日报出4.利润分配表年报年度终了后15日报出财务情况说明书一般每年随年终决算报表同时报出。
会计报表报出前,须由本所主任签字。
第35条本所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机构合并,分离,撤销和分步制时必须进行会计业务清算,包括清理债务。
严禁任何人借机构变动私分变卖,转移集体财产。
会计清算业务应有清算报表,由清算人和本所主任共同签字存档。
第36条本所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查收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等资料。
第37条会计档案由本所专人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或损坏。
保存期限为:会计凭证,帐簿和月报至少保存15年,年度会计报告,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等重要会计档案永久保存。
第38条会计档案期满销毁时应列出清单,报告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报告批准书及销毁清单永久保存。
第39条机构变动时会计档案应造册登记,办理移交手续。
第40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执行中如与国家法规和上级规定相低触时,执行国家和上级规定,并相应修改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