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工商办字[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7日至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会议考察了四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情况,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书面交流了经验,部署安排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部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现将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在部分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汇报会上的讲话和刘玉亭、付双建、甘霖、王东峰、何昕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钟攸平同志的书面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总局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坚持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努力作出更大贡献--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8日)周伯华同志们: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颐总结上半年的工作,强调落实下半年的任务。
两天来,与会同志考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各省市工商局书面交流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折算,四川省局介绍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宝贵经验,四位省区市工商局长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刚才,总局各位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任务以及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送工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的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送工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19•【文号】工商办函字[2008]331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送工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的函(工商办函字〔2008〕331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情况并商请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函》收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福建省政府重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表示感谢,对商请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支持。
2008年12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局务会议,对进一步出台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
现将会议纪要印送给你们,请安排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工商总局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2008年12月19日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
会议认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十分重视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2006年12月制定出台了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对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福建省人民政府重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表示感谢,对商请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支持。
为了进一步适应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政府的商请事项,在法律法规和总局职责权限范围内,在已经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的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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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采购与招标 2、电子税务 3、电子证照办理 4、信息咨询服务; 5、中小企业电子服务
G2C
交通管理服务
就业服务
公民信息服务
教育培训
公民电子税务
电子医疗服务
电子证件服务
社会保险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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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政务的发展
01
行政职能: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化
02
行政过程:由暗箱操作向行政公开化方向转化
四是实施中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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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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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的电子福利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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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整合性的电子化的信息服务
添加标题
发展全国性的执法与公共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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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政府的纳税申请与交税处理系统
添加标题
建立国际贸易资料系统
添加标题
推动政府部门的电子邮递系统
目标:基础体系(以客户为中心转化)
所 得 税
职 业 介 绍
社 会 安 全 与 福 利
个 人 文 件
汽 车 注 册
建 筑 许 可 申 请
面向 居民 的 服务 项目
面向居民和企业的服务项目
(四)中国电子政务发展
意义: 推动政府信息化, 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及时性和有效性 可以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 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管理成本 可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可以带动软硬件产业以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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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工程的意义
是实现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的根本手段 有利于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 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有利于提升工商形象 是改革监管手段经济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保障 是消除弊端的的保障 是创新监管方式的依托 是促进职能到位的工具
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是一个现代化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为工商管理部门提供高效、快捷、准确的业务处理服务,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本文将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的定义、特点、优势以及应用范围进行详细探讨。
一、定义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是一种集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于一体的业务处理系统。
它可以为工商管理部门和公众提供在线咨询、办理业务、查询信息等多种功能服务。
二、特点1. 高效性: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采用了一系列先进的信息技术,使得业务处理速度更快、更高效,用户可以迅速得到所需信息,无需等待。
2. 准确性: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和处理相关的业务信息,减少了人工操作的误差,提高了信息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同时,系统提供了多种报表和统计分析功能,帮助工商部门更好地了解市场状况和企业情况。
3. 安全性:系统采用了一系列安全措施,如数据加密、权限控制等,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便捷性:系统提供了多种方式,如网上申报、自助终端等,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访问系统,完成相关业务。
三、优势1. 提高办事效率: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可以大量减少人工操作,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同时还能够大幅度缩短办事时间,减轻了人员压力,改善了工作环境。
2. 优化公共服务:系统提供了多种功能,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访问,避免了因时间和地域限制造成的不便,同时也为用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3. 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系统可以自动记录和处理有关业务的信息,形成庞大的数据资源,并提供多种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工商管理部门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4. 降低管理成本:系统可以大幅度减少办事人员,省去了大量的人工操作,同时也避免了大量的文书和材料,节省了管理成本。
四、应用范围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系统可以广泛应用于工商管理部门、企业、个人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1. 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在线咨询、业务办理、查询等服务,可以大大方便用户的使用。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1954年11月—1970年6月机构名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54年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说明:1、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2、1959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体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定调整国务院办公机构。
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国务院决定撤销第八办公室,将其掌管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改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掌管。
3、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1982年8月机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时间:1978年依据:《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主要职能: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计划,保护正当的经营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防止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
说明: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1982年8月—1988年4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1982)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研究拟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
说明: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8年4月—1993年3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88年依据:《国务院确定行政机构设置》(1988)主要职能:是国务院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为:1、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合法地位。
2、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5.27•【文号】工商人字[2008]111号•【施行日期】2008.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商人字[2008]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文明办[2008]11号)要求,今年将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中央文明办分配的推荐名额,全国工商系统将评选推荐17个全国文明单位和33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1.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对象: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对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或全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1.推荐全国文明单位,须符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附件1)。
2.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参照“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执行。
三、评选推荐名额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此次评选表彰是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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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清查农村食品市场主体, 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农村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 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第三季度,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万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 户270万户次,检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万户次。湖南省工商机关查处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食 品案件364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7月份以来,浙江省工商机关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88件,结案129件,移送司法 机关53件,查获问题食品199781公斤,取缔无照经营户204户。
计划单列市
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
副省级城市
长春市、武汉市、杭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西安市、沈阳市、广州市、济南市、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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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指导各地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当前侵权假冒工作的新动态,总局召开“傍名牌”相关案 例研讨会,并及时处理知名企业“傍名牌”的投诉举报,共受理今麦郎、莱尼、康美医药等知名企业投诉举报的 “傍名牌”案件8件,指导督促地方工商机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
领导人
张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玉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付双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甘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王东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攸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昕中央纪委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 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 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 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 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 欺诈等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商办字[2011]19号【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1.01.29【实施日期】2011.0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办字〔20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近年来,随着金信工程的深入推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快。
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站服务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的重要意义政府网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办好政府网站,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做到更加自觉服务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更加严格锻炼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对提高工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有效利用互联网在使用查询、交流互动、舆论宣传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重要政策措施和行动部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认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办事服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密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交流反映各地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促进职能发挥和队伍建设,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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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出生地
照片
学位
(2 寸免冠 彩色近照)
本系统 工作时间
职务
3
工 作 简 历
主要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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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机 关 意 见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省级 工商 行政 管理 局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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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工商 行政 管理 总局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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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职 务 曾获省级以上奖励情况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一式四份,与“审批表”一并上报。
8
附件 3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审批表
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表是上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 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姓名必须准确。籍贯和出生地统一填写为 XX 省(自 治区、直辖市)XX 市(县)。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职务要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规范填写。 四、工作时间用 XXXX 年 XX 月填写。 五、拟授奖励统一填写“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 商行政管理人员”。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奖励指所获省 级以上(含)奖项。 六、工作简历从大中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 八、申报机关意见指被推荐个人本级领导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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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指被推荐个人本级领导机关纪检
监察部门的意见。
十、本表一式 4 份,A4 纸打印,请勿改变原表版式,
与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L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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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民族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 单位
拟授 奖励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性别 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