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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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

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

品牌部管理制度具体一、总则1、为加强品牌管理,提升公司形象,促进销售增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品牌部是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宣传、监管等工作。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品牌部全体员工,任何部门及岗位均不得违反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1、品牌部由部长负责,在副部长的协助下,分设品牌推广、宣传、监管等职能部门。

2、各部门设有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品牌部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职责分工1、品牌推广部:1)负责公司品牌推广活动的策划、执行、监管工作;2)定期汇总市场信息,制定品牌推广方案;3)负责与广告公司、媒体、合作伙伴等的合作事宜;4)定期评估品牌推广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2、品牌宣传部:1)负责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工作;2)策划公司宣传活动,如产品发布会、展览、赛事赞助等;3)管理公司宣传资料、宣传品的制作和发布;4)处理媒体关系,回应公众关于公司品牌的疑问和评价。

3、品牌监管部:1)严格监督公司品牌使用的规范性;2)审核公司各类活动的品牌宣传方案,确保完全符合公司形象;3)处理侵权、盗用公司品牌的事件,保护公司品牌权益。

四、工作流程1、品牌推广部制定品牌推广计划,并报领导审核备案。

2、品牌宣传部根据推广计划制定宣传方案。

3、各部门按照宣传方案执行宣传活动,监管部负责监督和评估效果。

4、各部门定期开会汇报工作进展,调整计划。

五、奖惩机制1、对于取得优秀宣传效果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2、对于违反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罚。

3、品牌部工作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工资、晋升等挂钩。

六、制度执行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2、公司领导对品牌部工作给予关注,保障品牌部正常运转。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公司领导决定。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牌部负责解释。

以上为公司品牌部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努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潮牌鞋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为规范员工的着装要求,提升企业形象。

2.保证潮牌鞋子的质量和款式符合公司标准。

3.防止员工私自擅自使用外部潮牌鞋子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要求1.潮牌鞋子种类:员工可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潮牌鞋子,但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款式和质量要求。

2.标准款式:公司规定的标准款式为时尚、舒适、潮流,并且符合职业性质。

3.质量要求:潮牌鞋子必须正品,不能使用假货,确保质量和舒适度。

4.禁止款式:公司禁止员工穿着过于花哨或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潮牌鞋子。

5.搭配要求:潮牌鞋子搭配上衣、裤子等服装要得体,不能出现不搭配的情况。

四、管理办法1.潮牌鞋子申购:员工可自行购买适合自己的潮牌鞋子,但需保证符合公司规定的款式和质量要求。

2.审核制度: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潮牌鞋子审核,对员工的鞋子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款式和质量要求。

3.违规处理:对于携带假货、过于花哨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潮牌鞋子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处罚。

4.鉴定标准: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鉴定员工潮牌鞋子的真假和质量,并建立鉴定标准和流程。

5.定期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潮牌鞋子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和款式符合规定。

五、奖惩制度1.优秀奖励:对于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款式和质量要求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违规处罚:对于携带假货、过于花哨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潮牌鞋子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或处罚。

六、制度执行1.公司将成立潮牌鞋子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潮牌鞋子管理制度。

2.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会议,对潮牌鞋子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解释,确保员工遵守。

七、制度宣传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员工手册、宣传栏等方式对潮牌鞋子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

八、总结潮牌鞋子管理制度的出台,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着装行为,提升企业形象,还可以保证潮牌鞋子的质量和款式符合标准,防止员工私自擅自使用外部潮牌鞋子产生的不利影响。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最新版】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最新版】

烟草公司货源供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化取向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有效提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卷烟货源供应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客户分类及季节性客户的界定具体参照市局(公司)《客户分档动态管理规范》。

第四条根据货源属性将品牌(规格)划分为:顺销品牌(规格)、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

市局(公司)根据各品牌(规格)的订单满足率及货源供应状况,合理确定具体品牌(规格)分类。

第五条顺销品牌(规格)基本满足。

顺销品牌(规格)又分为完全满足品牌(规格)和均衡满足品牌(规格)两种。

其中均衡满足品牌(规格)是指市场状态较好但货源无法完全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或者市场状态欠佳需进行调控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顺销品牌(规格)总数的30%以内。

对顺销品牌(规格)的供应,要做到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均衡销售。

同品类、同价位的卷烟供应,可替代品牌(规格)一般不少于2个。

市局(公司)要做好顺销品牌(规格)的货源衔接,减少和避免断货现象。

第六条紧俏品牌(规格)合理限量。

紧俏品牌(规格)是指市场存在刚性需求,货源缺口较大,零售价格坚挺,零售客户订单满足率较低的品牌(规格),规格数应控制在公司所经营卷烟规格总数的20%以内。

市局(公司)可根据实际货源情况,合理限量供应。

在对卷烟品牌、市场环境、客户经营能力等因素进行市场细分的基础上,以客户分档为主要依据,制定明确、统一的紧俏品牌供应策略和合理限量办法。

第七条新品卷烟控点限量。

新品卷烟是指引入在销,一二类不超过两年,三四五类不超过一年的品牌(规格)。

对新品卷烟的投放,根据工业企业的需求建议,以选点定量投放为主,工商协同确定选点投放户数及单次投放量,主要依据零售客户所属价位段历史销售规模进行选点,或辅以按档位、按价位段投放。

第八条市局(公司)每月10号前通过网上订货平台和政企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紧俏品牌(规格)、新品牌(规格)目录。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

关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质疑探讨楔子:
1、某工程招标文件里有些主材规定了三个品牌。

是否适当?
2、某医疗设备耗材采购文件的项目说明中设备参数中部分产品指定了品牌和参数型号,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如何回复?
正文:
一、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商标、名称、品牌,如果必须引用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承包单位有自主采购的权利,发包单位不得侵犯。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由于货物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区别,很多新型产品无法采用参数表达明白,参照某一品牌可能更能清晰的,加上“或相当于”也就满足1 / 4。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

社区品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区品牌的管理,提升社区形象,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社区管理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商家、居民和工作人员,所有社区成员都应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同时也应该尊重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利益。

第四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社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五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由社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商家代表联合起草,并经过社区民主议事程序的通过。

第六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应当及时、公开、透明,方便社区各成员了解和遵守。

第七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执行部门由社区管理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组建,负责监督和执行相关规定。

第八条社区品牌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社区文明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社区品牌形象管理第九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包括社区标识、商家门头、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社区品牌标识是社区的重要标志,为了维护社区的形象,社区内的商家和居民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定设置并保护社区标识。

第十一条商家门头的设计和悬挂应符合社区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社区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社区内的广告宣传应注重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社区标识的设置和保护,商家门头的审批和监督,广告宣传的审核和监管。

第十四条社区品牌形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区内的标识、门头和广告进行检查和评定,并及时处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第三章社区品牌服务管理第十五条社区品牌服务管理包括商家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服务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六条商家应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不得有欺诈、虚假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十七条社区应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维护社区的整洁和安全,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第十八条居民应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得干扰他人生活,不得破坏社区公共秩序,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服务。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品牌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品牌管理,規範品牌授權行為,保護公司品牌權益,保障公司產品品質和市場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所有需要進行品牌授權的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品牌授權的申請、簽訂授權合同、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等。

第三條公司品牌是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商標、標識、廣告口碑等,所有與公司品牌有關的行為必須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品牌授權的申請第四條申請品牌授權的申請人應詳細說明授權的目的、範圍、期限等事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授權。

第五條公司有權對品牌授權的申請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並據此做出是否同意授權的決定。

第六條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授權的範圍、期限等進行調整,並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七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且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品牌授權合同第八條公司與申請人簽訂授權合同時,應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授權事項、範圍、期限、授權費用等項目。

第九條授權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未經公司授權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授權合同的違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授權範圍、期限、未按時繳交授權費用等,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章品牌使用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公司對已授權使用公司品牌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對品牌使用的方式、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授權的品牌使用行為將受到懲處,並要求其停止使用公司品牌,對已造成損害的,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品牌使用者應嚴格按照授權合同的約定使用公司品牌,並承擔相應的品牌保護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十四條對於公司品牌的使用、保護和管理,公司所有人員都有責任,並應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職責。

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正式實施,並對過去已簽訂的授權合同具有追溯效力。

第十六條對於未盡事宜,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並有權隨時對本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

品牌展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品牌展示行为,提高品牌形象,进一步推动品牌的塑造和营销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所有品牌展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推广、广告宣传、展览展示等。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品牌形象和战略规划,不定期进行品牌展示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其持续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其中的规定。

第二章品牌展示规范第五条品牌展示应以提升公司形象和产品知名度为目的,同时要贴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

第六条品牌展示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第七条品牌展示应遵循公司规定的设计风格和品牌标识,不得私自更改或篡改。

第八条在品牌展示活动中,不得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侵害公共利益的内容。

第九条品牌展示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展示。

第十条品牌展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损害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章品牌展示流程第十一条品牌展示活动应由相关部门提前制定展示方案,并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第十二条展示方案应包括展示内容、形式、地点、时间、预算等细节,确保展示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展示活动的执行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执行顺利、效果显著。

第十四条展示活动结束后,需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向上级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章品牌展示监督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品牌展示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品牌展示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品牌展示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展示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品牌展示监督小组应及时汇报品牌展示活动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第五章品牌展示奖惩第十八条对于执行出色、效果显著的品牌展示活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品牌展示规范、效果不佳的展示活动,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处理。

第二十条奖惩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的参考范畴。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品牌规格管理办法

•为理清品牌发展思路,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把品牌发展建立在可靠的市场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品牌发展的现状我市现有卷烟品牌从数量规格上看,共计有“江浙沪、云贵川、皖赣闽粤、湘鄂鲁、甘桂吉”等16个省市(18个工业企业)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

其中省产卷烟6个品牌23个规格(含雪茄烟),省外卷烟30个品牌48个规格,国外卷烟2个品牌3个规格.从结构上看,一类烟10。

68%,二类烟18。

04%,三类烟11.24%,四类烟42。

77%,五类烟17。

26%,从集中度上看,前十个品牌的销量占全部销量的88.75%,其中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在黄山市场销售的有19个品牌,19品牌的销量占上半年总量的62.3%。

从品牌销售情况来看,地域性和季节性比较明显。

春节、端午和中秋三大节日销量大幅增长,旅游旺季和淡季也有比较明显的销售差异,同时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异.特别在五类烟销售上,歙县主销品牌为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而其他区县的低档烟主销品牌是条盛唐,各自市场的兼容性比较小。

二、当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省内省外的总量比重不够合理省产卷烟销售份额占总量的75%,省外卷烟的销售份额为25%.省产烟以中低档卷烟为主,主销品牌是零售价10元以下的黄山、盛唐和红三环,其中黄山品牌(含皖烟、迎客松)占全部总量的42。

11%。

省外卷烟以高档卷烟为主,绝大多数为全国知名品牌以及年产(销)量过百万箱的大品牌,如:中华、玉溪、芙蓉王、白沙、利群、南京、红梅、红塔山、红河、云烟等等,深受黄山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的青睐,却因计划不足等原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造成较大的供求矛盾,影响了客户及消费者对我们的满意度。

2、品牌规格数过多且价位分布不够合理目前我市经营的卷烟品牌规格已达38个品牌74个规格,同比增加了十多个,品牌规格数的不断增多,不仅造成主销牌号品牌集中度下降,也给品牌投放带来一定困难,更使主销牌号市场满足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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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清品牌发展思路,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把品牌发展建立在可靠的市场基础和扎实的工作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品牌发展的现状
我市现有卷烟品牌从数量规格上看,共计有“江浙沪、云贵川、皖赣闽粤、湘鄂鲁、甘桂吉”等16个省市(18个工业企业)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

其中省产卷烟6个品牌23个规格(含雪茄烟),省外卷烟30个品牌48个规格,国外卷烟2个品牌3个规格。

从结构上看,一类烟%,二类烟%,三类烟%,四类烟%,五类烟%,
从集中度上看,前十个品牌的销量占全部销量的%,其中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在黄山市场销售的有19个品牌,19品牌的销量占上半年总量的%。

从品牌销售情况来看,地域性和季节性比较明显。

春节、端午和中秋三大节日销量大幅增长,旅游旺季和淡季也有比较明显的销售差异,同时呈现出一定的地区差异。

特别在五类烟销售上,歙县主销品牌为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而其他区县的低档烟主销品牌是条盛唐,各自市场的兼容性比较小。

二、当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省内省外的总量比重不够合理
省产卷烟销售份额占总量的75%,省外卷烟的销售份额为25%。

省产烟以中低档卷烟为主,主销品牌是零售价10元以下的黄山、盛唐和红三环,其中黄山品牌(含皖烟、迎客松)占全部总量的%。

省外卷烟以高档卷烟为主,绝大多数为全国知名品牌以及年产(销)量过百万箱的大品牌,如:中华、玉溪、芙蓉王、白沙、利群、南京、红梅、红塔山、红河、云烟等等,深受黄山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的青睐,却因计划不足等
原因,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造成较大的供求矛盾,影响了客户及消费者对我们的满意度。

2、品牌规格数过多且价位分布不够合理
目前我市经营的卷烟品牌规格已达38个品牌74个规格,同比增加了十多个,品牌规格数的不断增多,不仅造成主销牌号品牌集中度下降,也给品牌投放带来一定困难,更使主销牌号市场满足度有所下降。

另外价位尽管有27个之多,但在分布上也不尽合理。

如:零售9-11元/包的卷烟多达11个规格,零售6-8元/包的卷烟也多达9个规格,而零售30元/包和50元/包等的卷烟却只有一个规格。

某一价位的品牌数过多,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不利于卷烟品牌的培育,过少则让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不利于其他同价位品牌的培育与发展。

3、品牌销售的区域不够合理
我市地广人稀分布散,景点众多口味杂,形成销售区域上的明显差异。

最为突出表现在旅游景区销售和低档卷烟的销售上。

如:黄山风景区所在地的汤口和屯溪的老街,在旅游旺季的4-11月期间,对中低档黄山品牌的需求较大;在低档卷烟销售上,销售区域呈现明显的差别。

休宁、黟县、祁门和黄山区销售条盛唐的量是屯溪、歙县和徽州区的3-5倍;而歙县销售条红三环和盖红三环的量是其他区县的3-6倍。

同为低档卷烟,但某一品牌规格的销售过于区域化,不利于形成规模,也不利于该品牌的培育与发展。

三、品牌规划的目标
经过一到两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卷烟品牌达到“结构合理、分布科学、品牌进退有序、评价机制健全、零售客户有所选择、市场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目标。

四、品牌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原则。

在企业的选择上,要以大企业为重点、周边企业为基础;在品牌的选择上,要以大品牌为重点,把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作为培育方向。

2、坚持省局提出的两个兼顾和两个下降的阶段性原则。

即工业企业应兼顾省内外市场,商业企业要兼顾省内外品牌;省产卷烟销售数量要逐步下降,省产烟销售比重要逐步下降。

3、坚持因地制宜,体现黄山特色的基本原则
即以满足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黄山旅游市场的窗口作用,培育既符合黄山市场又能与全国接轨的品牌体系。

五、品牌规划具体目标及办法
1、确定品牌规格数量
至2008年底,卷烟品牌规格从目前的38个品牌74个规格下降为30个品牌65个规格的目标。

至2009年底,卷烟品牌规格控制在50个左右的目标。

现有品牌:A、凡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规格(零售价300元/条以上除外),拟作为退出品牌;B、同一品牌同一价位只保留一个规格,超出的规格拟作为退出品牌;在明年的计划安排上将不予签订。

(以皖烟计[2008]260号文件公布的全国前20位重点骨干品牌和9个重点扶持品牌为依据)
前20名全国性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和9个重点扶持品牌清单
2、确定品牌价位档次
根据黄山市场实际,将卷烟品牌按零售价分为13个价位区:
元以下、元-4元、5元-6元、7元-8元、9元-11元、12元-15元、16元-18元、19元-23元、24元-28元、29元-35元、35元-45元、46元-65元、66元以上。

3、确定各价位区品牌的类型和数量
根据黄山市场实际,将各价位区的卷烟品牌分为主销品牌、替代品牌、培育品牌和退出品牌。

主销品牌: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和一定销量规模的品牌,即在各价位区中销量占到30%以上的品牌并按照评价结果,可确定1-2个品牌。

替代品牌:1、是主销品牌的有效补充;2、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3、发挥黄山旅游窗口展示作用的(即月均销量不足10箱的品牌);可设3-5个品牌规格,按照销量的排名及评价结果分为第一替代品牌、第二替代品牌等。

培育品牌:1、新引进的品牌;2、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
退出品牌:1、销售状况不断衰退,处于滞销状态的;2、新品牌经过试销不能达到正常要求的;3、经过品牌评价无法继续再销售;4、
工业企业进行整合的品牌。

5、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规格(零售价300元/条以上除外)。

6、同一品牌同一价位只保留一个规格,超出的规格拟作为退出品牌。

按照以上规划,目前各价位区的品牌具体分布表如下:
黄山市公司分价位主销替代品牌一览表
四、购进计划量的管理
1、主销品牌的购进计划必须保证占本价位区总销量的30%-70%之间,如不能保证,则由主销品牌降为替代品牌;
2、替代品牌的购进计划按照评价结果并结合销量在本价位区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3、替代品牌中属于黄山旅游窗口展示作用的品牌的半年购进计划量控制在10箱以内;
4、培育品牌的购进计划量视市场表现及品牌评价的结果进行合理安排;
5、退出品牌则不再签订购进计划量。

考虑到市场的风险性,除高档紧俏卷烟外,第一品牌的销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价位区品牌总量的70%,已经超过的不再增长,并应逐步降低到这一标准范围内。

五、品牌管理
(一)、建立品牌评价体系
定期对经销的所有卷烟品牌(包括新引入品牌)进行评价,以衡量各个品牌市场拓展能力、赢利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表现,科学评价品牌的竞争能力,为实施品类管理、调整品牌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1)评价原则。

遵循市场导向、客观公正、动态调整、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

(2)评价办法
品牌评价按照产品评价、市场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四个方面对照各价位段进行。

产品评价(1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行业地位和品质等方面的特性。

市场评价(4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在市场的现实表现和竞争能力,具体包括市场占有率、在同价位产品中的销售比重等指标。

效益评价(3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赢利能力,具体包括公司赢利水平、零售户赢利水平和市场价格的稳定性等指标。

发展评价(20分):主要衡量该品牌的发展能力,具体包括销量同比增长率、市场覆盖率变化情况等指标。

品牌评价总表:
(3)评价周期。

每季度评价一次。

(4)评价结果
A、评价排名倒数前3位的,拟纳入退出品牌范围。

B、将评价结果告知相关工业企业以及营销、配送、专卖和督查等部门。

(二)、建立品牌进退机制
(1)品牌引入
新品引入坚持“进一退一”原则,可以由工商双方任一方发起,经品牌评价小组评审,提交品牌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引入。

新品引入(不包括低档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必须是国家局公布的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

B、市场反应强烈,特别需要引入的品牌(以半年市场预测为主)。

C、缺位进补。

凡各价位品牌不到3个的,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品牌需求信息,组织洽谈,商议市场进入各环节。

D、品牌引入前,供应商需认可黄山烟草的品牌评价的规定,承诺品牌试销不成功需要退出时,负责协助处理库存。

(2)品牌退出
品牌退出是指销售状况不断衰退、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的品牌退出经营的过程。

品牌退出由品牌部根据品牌评价小组评审意见,与相关工业企业协商决定退出。

品牌退出主要有三种情况:1、销售状况不断衰退,处于滞销状态的; 2、新品牌经过试销不能达到正常要求的;3、经过品牌评价无法继续再销售;4、工业企业进行整合的品牌。

5、不属于全国排名前20名的重点骨干品牌和国家局重点扶持的9个特色品牌的,且月均销量不足30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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