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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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是具有普遍价值、非凡意义和特殊性质的文化财富。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全球文化事业的重要任务,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荣发展的基础。

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加强法规体系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

各国政府应当向世界合作组织和国家文化遗产机构提交保护计划,并通过立法、政策以及行政手段等多种手段,对文化遗产进行维护管理和保护。

同时,要加强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让公众了解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以此增强保护意识。

二、落实责任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各方共同承担责任。

政府应当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监管,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强投入,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身的力量。

公众可通过参与义务劳动、募捐等方式,为文化遗产的复原和保护做出贡献。

三、科学修复文化遗产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其保存状况难免会受到影响。

所以,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科学修复也非常重要。

修复与保护有着没有区别的关系。

除传统的维护手段外,如清除病虫和灰尘等,更多的是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

比如,利用3D打印、类似于文物整体扫描的技术来重现某些文化遗产。

同时,也有人对修复文化遗产产生争议,这样的复原方式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呢?唯有采用史学实证的方法,寻求权衡之后,在安全的前提下,科学修复文化遗产。

四、保护环境好的环境对文化遗产的保存和保护非常重要,尤其是对室外文物如建筑群、古城墙等。

因此,保护环境也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要加强对文化遗产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管控,严格限制土地开发和建筑活动,防止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污染。

五、国际合作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国际合作和交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出现已经推动了全球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

国家和地区之间可以通过开展共同研究、联合维护等方式进行合作,共同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世界上拥有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承载着人类历史的记忆,展示了不同文明的辉煌。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人为的破坏,许多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遗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探讨一些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与意识教育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第一步是加强宣传与意识教育。

人们需要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了解它们所承载的文化和历史价值。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展览、开展宣传活动和教育项目,向公众传达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

二、加强法律保护为了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应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应明确规定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机制,以惩罚那些故意破坏或盗窃文化遗产的人。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管,遏制非法贩卖和走私行为。

三、加强保护措施有效的保护措施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关键。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应加大投资,修复和维护受损的文化遗产。

同时,对于外部环境对文化遗产的威胁,如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防护和防火工作。

四、促进国际合作文化遗产常常跨越国界,因此国际合作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条件。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享经验和技术,共同保护好各自的文化遗产。

此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可以提供资金和专业知识,帮助贫困国家保护文化遗产。

五、加强文化遗产管理有效的文化遗产管理对保护遗产至关重要。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并保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

此外,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也应得到支持和鼓励,他们可以提供宝贵的力量和资源。

六、提高公众参与度公众的参与对于保护文化遗产至关重要。

政府应设立相应的渠道和平台,让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可以通过举办志愿者活动、开展教育项目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世界文化遗产介绍与保护措施通用版

世界文化遗产介绍与保护措施通用版

世界文化遗产介绍与保护措施通用版世界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具有普遍价值,对于世界各地的人们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遗产以其独特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而备受珍视。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了世界遗产名录,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介绍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独特文化价值、代表人类文明历史的建筑、城市、遗址、考古遗迹等。

这些遗产既是人类创造的艺术杰作,也是历史发展的见证。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于丰富人类文化多样性,推动文化交流与对话,具有重要意义。

世界文化遗产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古代文明的遗址,如埃及金字塔、希腊雅典卫城等,也包括具有特殊文化价值的城市和建筑,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历史中心、印度泰姬陵等。

这些遗产不仅代表了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也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见证。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保护规划:文化遗产地应制定详细的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的目标和措施。

这些规划应慎重考虑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城市化等对遗产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

2. 加强监测和管理: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监测和管理非常重要。

通过采集和分析遗产的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遗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教育和宣传:加强公众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人们对遗产保护的重视。

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加人们对于遗产保护的参与和支持。

4. 国际合作与交流: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全球共同的责任。

不同国家之间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分享保护经验和技术,共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5. 持续性发展: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其原貌和完整性,也要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在保护的同时,还要为当地社区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会,确保遗产的长远可持续性。

以上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用措施,但因为每个文化遗产都具有独特性,所以具体的保护措施还需要根据每个遗产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的介绍:1. 古迹遗址:古迹遗址是指历史悠久的建筑物、建筑群、遗址等,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古迹遗址代表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传统和建筑风格,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 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是指具有较高历史、艺术、文化价值的建筑物,通常与重要历史事件或人物有关。

这些建筑代表了某个时期的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3. 文化景观:文化景观是指由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共同作用形成的景观,包括农业、渔业、林业等景观。

这些景观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特色,反映了某个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

4.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无法物质化的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等。

这些文化遗产代表了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5. 自然遗产:自然遗产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地质、景观价值的自然区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这些自然区域具有重要的生态和文化价值,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

6. 文化线路:文化线路是指由多个文化遗址、历史建筑等组成的线路,代表了某个时期或某个文化的历史进程和发展轨迹。

这些线路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可以展示某个时期或某个文化的整体面貌。

7. 文化空间:文化空间是指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空间区域,包括古城墙、古街道等。

这些空间区域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反映了某个时期或某个地区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况。

8. 世界遗产地:世界遗产地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代表了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和文化遗产。

这些遗产地需要得到特别的保护和管理,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9. 跨国遗产:跨国遗产是指跨越国界的遗产,包括跨国文化景观、自然遗产等。

这些遗产需要多个国家共同合作保护和管理,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10. 保护基金:保护基金是指用于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的专项基金,通常由政府、企业、个人等提供资金支持。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截至2023年9月,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增至57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4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处,世界自然遗产19处。

部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如下:
长城。

长城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工程,它始建于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秦朝统一中国之后联成万里长城。

其工程之浩繁,气势之雄伟,堪称世界奇迹。

明清皇宫。

明清皇宫又称紫禁城,位于北京市区中心,为明、清两代的皇宫,有24位皇帝相继在此登基执政。

故宫始建于1406年,至今已近600年,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代木构建筑群。

世界文化遗产如何被保护传承的方式有哪些

世界文化遗产如何被保护传承的方式有哪些

世界文化遗产如何被保护传承的方式有哪些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宝藏,保护和传承它们意味着维护和传承人类的智慧和文明。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世界各国采取了多种方式来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

本文将探讨这些方式,并提出一些建议。

1. 法律保护法律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石。

各国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法律保护。

这些法律规定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责任和权益,并规定了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机构。

例如,中国的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的保护范围,规范了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2. 建立保护机构和专门部门为了确保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得以有效进行,各国设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和部门。

这些机构负责制定保护政策、制定保护计划、组织保护实施以及开展研究和调查工作。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全球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3. 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全球性的任务,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要。

各国可以通过世界遗产委员会和其他国际组织共同协作,分享经验、技术和资源,以提高保护工作的效果。

4. 教育和宣传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通过教育和宣传,可以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的意识和重视,激发对文化遗产的爱护之情。

各国可以通过教育课程、博物馆和展览等途径向公众普及文化遗产的知识,让更多人参与到保护和传承的行动中来。

5. 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和方法科技的发展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新的机会。

各种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被应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包括激光扫描、三维重建、数字化文献整理等。

这些技术和方法能够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的原貌,并为后代提供更好的传承条件。

综上所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方式包括法律保护、建立保护机构和专门部门、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教育和宣传、以及应用科技等。

这些方式相互作用,共同构建了全球文化遗产保护的体系。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使世界文化遗产得到最好的保护和传承。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世界文化遗产是指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重要文化和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反映了地球文化的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的稳定性。

这些遗产包括了各种建筑、艺术、文化和自然遗迹,对于保护这些资源的文化、历史、地理和实际意义非常重要。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以及其面临的挑战。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制定了《世界遗产公约》。

该公约旨在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以便它们可以保留到未来的世世代代。

许多国家都参与了该公约,同意将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承诺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这些遗产。

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方面,最重要的是保护其原始性和独特性。

这意味着保护其历史和文化特性,以确保其价值在未来得以体现。

同时,保护遗产所在的环境也是至关重要的。

自然环境可以保护遗产免受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和污染等因素的影响。

另外,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需要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这时,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都需要被应用于维护和修复文化遗产。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查和认定世界文化遗产在作为遗产之前,必须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审查和认定。

这项工作由国际文化遗产委员会负责。

每个提交申请的国家都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提议的遗产是具有独特性和重要性的。

一旦国家申请获得通过,国际文化遗产委员会就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申请,如果申请被认为符合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会将其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面临的挑战尽管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重视,但是实现和维护文化遗产的标准和程序却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许多文化遗产所在的国家缺乏经济和媒体资源,这导致无法为遗产保护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其次,旅游和大众化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严峻。

在保护遗产的同时,需要考虑到其开发和利用,确保其在历史和文化价值与生态保护之间取得平衡。

如今,大量游客涌入名胜古迹,这些景点承受着重压,缺乏管理和合适的规划。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有哪些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每个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建筑或其他价值的遗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上不可替代的重要财产。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环境污染和人类活动等原因,许多文化遗产正面临严重的破坏和威胁。

为了确保这些宝贵的遗产能够被子孙后代继续欣赏和学习,下面是一些建议来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首先,加强政府层面的法律和政策保护。

政府应该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以确保文化遗产得到充分保护。

这包括制定专门的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法律和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执法力度,以及提供政府资金和资源。

其次,加强公众的意识和参与。

公众对于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意义应该有更清晰的认识。

教育机构和媒体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政府可以组织公众参与的活动,如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

世界文化遗产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宝贵遗产。

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合作和协调,通过分享经验、技术和资源,共同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际合作和协调。

第四,加强保护技术和研究。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需要先进的技术和研究。

政府和学术机构应该加强研究和发展相关技术,以提高保护的效果和效率。

此外,还需要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包括考古学家、建筑师和文物修复师等,他们能够应对不同的保护挑战。

第五,加强监测和管理。

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定期的监测和管理。

政府应该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以及健全的管理体系。

这包括建立监测站点、监测设备和数据库,以及制定管理规划和保护措施。

还需要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如控制游客流量、保护环境和建筑物。

第六,加强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护建筑和艺术品,还应该考虑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应该制定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确保文化遗产能够与现代社会和经济相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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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出现的问题,不断凸现的矛盾和不断涌现的挑战,将时间撕裂成一块块“碎片”,甚至一天之内要几次“脑筋急转弯”。

如果不能针对闪过的想法及时停下来思考,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静下来反思,就会陷于疲于应付,不堪重负的境地。

城乡建设大规模展开的时期,必然是文化遗产保护处于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只有“把工作当学问做,把问题当课题解”,才能在复杂的情况下,夯实基础,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在困难的情况下,深思熟虑,心中有数,底气充足,在紧急的情况下,头脑清醒,敢于直面,坚守底线。

“把工作当学问做,把问题当课题解”的工作方法,需要持之以恒,读书,思考,写作,归纳,早已成为每天的必修课。

无论是在考察途中的汽车里,还是在往返的飞机上,特别是每天晚上静坐书桌前,以电脑为伴,将考察的感想,调研的体会,阅读的心得及时记录下来,这是一次次思绪的梳理,认识的深化。

长期下来,居然积攒下上千万字的记录,包括论文,报告,访谈,提案,林林总总,其中既有“一吐为快”的真实感受,也有“深思熟虑”的肺腑之言,还有“临阵磨枪”的即席表达。

将他们汇集起来,既是一个时期实践经验的点滴记载,也是一个时代文化遗产事业的综合记实,还是一个保护工作者不惜生命的心灵写作。

北京时间2014年6月22日15时19分,从卡塔尔首都多哈传来喜讯,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30分钟后,跨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也顺利通过评审。

作为大运河和丝绸之路保护与申报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我格外激动和自豪,2015年5月5日,从文化遗产保护现场又传来好消息,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修复工程竣工,看到“前方”传来修复后的美轮美奂的千手观音造像影像,我激动不已。

在保护世界遗产亚洲研讨会上的讲话P10今天借这个机会,谈两点意见。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

在世界遗产全球战略中,能力建设始终排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中,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对文化遗产进行研究,保护与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大量既有远大抱负,又懂科学规律,还有奉献精神,能默默无闻,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并能持之以恒为世界遗产事业奋斗终生的人才。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世界遗产人才培养工作,将同北京理工大学等各大高校、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密切合作,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为我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积极参与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的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国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国际大环境。

中国高速发展的综合国力,文明古国的重要地位以及现有人才条件和工作基础,都决定着中国应当以更积极的态度融入国际社会,我们期待理工大学文化遗产系在今后的教学和科研中,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今天到会的不少外国朋友将在会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到北京和山西的文化遗产所在地进行实地参观和考察,这是一次很好的互相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P15人们总感到当前国际社会实行的世界遗产申报限额制,全面束缚了世界遗产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实不必总这样想。

一项有益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事业是不会因为某种具体的,暂时的困难而停顿的。

更何况,开展世界遗产工作的意义,不只在于有限的“世界遗产名录”本身,而是要用世界遗产带动和改善全面的遗产事业。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历史古国和现代发展中国家,既有悠远多姿的古老文明与遗产资源,又有着日渐增长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只要我们借鉴成熟的世界遗产事业的经验,成功地从整体上提升全国的遗产工作水平,其成绩就将是永恒和光彩的,并最终为影响和推动全球世界遗产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令世人瞩目的贡献。

P17一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17次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把各国具有全世界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其实施有效保护与管理。

1985年11月,我国加入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承诺履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1987年长城,故宫等文化遗产首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至今,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30处,其中文化遗产22处,自然遗产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意大利(39处),西班牙(38处)的世界遗产第三大国。

目前,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世界文化遗产具有保护意识淡薄,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世界文化遗产地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的倾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保护,但是不少地方,在认识上还有很大的差距,甚至错位。

一些地方不惜投入巨资申报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拿到世界文化遗产这一金字招牌,认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称号就意味着大批游客和大量收入。

于是,申报成功后片面强调开发利用,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在缺乏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盲目复建文物建筑,扩建新景区和服务设施。

如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地泰山,先后修建了3条索道,每小时运量达到1500人,平方公里的岱项,经常人满为患。

世界文化遗产故宫每天接待游客的控制量应为3万到4万人次,而故宫在高峰时,日接待游客有时超过10万人次。

世界文化遗产地青城山--都江堰,在核心保护区内修建啤酒广场,将莲花池的水抽干后在池底铺设水泥,对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风貌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管理层次总体偏低。

一方面,我国多数世界文化遗产地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旅游开发区和村镇等为一体,有的还兼有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形式。

由多个部门分割管理,往往给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有利益大家争,遇事互相扯皮,文化遗产资源得不到整合。

如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地黄山,依据保护规划,应为山上游,山下住,由于山下的黄山区和山上的黄山风景名胜区行政上分开设置,互不隶属,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山上搞了不少宾馆餐饮,致使山上居住的游客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居高不下,城市化趋势加剧。

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分属几个部门及地方政府管理,每到一处买一次门票,加重了游客的经济负担。

另一方面,我国现有世界文化遗产有的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多数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管理,总体上管理层次偏低,在管理水平,价值理念,科学研究,吸引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三)一些地方把世界文化遗产,交由公司承包经营,导致各项保护措施得不到落实,甚至发生古建筑等珍贵文物遭遇严重毁坏的情况。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事业,保护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很强。

由公司承包经营管理后,往往只是注重投资回报,采取掠夺性经营等短期行为,门票不断提价,游客越多越好,在保护和管理上漏洞很多。

如几年前,世界文化遗产地曲阜孔府、孔庙、孔林的管理机构与某企业集团合作之后,为了搞庆典发生了“水洗三恐”事件,使古建筑和壁画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在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地峨眉山--乐山大佛附近,某公司取得了一片景区几十年的经营权,非法打造“巴米扬大佛”,对乐山大佛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麻浩崖墓造成了严重威胁。

位于世界文化遗产地内的武当山遇真宫,也是由于旅游经济特区的有关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将古代建筑租赁给私人开办武术学校后,因管理疏忽而被大火烧毁,教训十分深刻。

(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法制不健全,存在有法不依和无法可依的情况。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虽然有所涉及,但是不能涵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各项内容。

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等9个部门《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首部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是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对全面提高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由于发文效率较低,难以取得法律法规的实际地位。

其他一些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单项法规也有互相不衔接,不协调乃至互相抵触的情况。

无论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标准的确定,安全设施的配备,还是门票收入的管理等,都缺少相应的规范,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地没有制定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法规,如世界遗产委员会连续两年通过决议,要求划定故宫的缓冲区,加强缓冲区内文物遗产保护,结果才得以实现缓冲区的划定。

21页(五)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保护管理经费短缺的原因,既有投入不足的因素,也有使用不当的问题。

目前,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尚未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地方财政用于这方面的支出也微乎其微,在我国,26个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多数遗产地每年参观游览人数都在百万人次以上,故宫,秦始皇陵,峨眉山--乐山大佛等每年门票收入都超过亿元,大多数世界文化遗产地的门票收入应该能够满足保护和管理的基本需求。

但由于分配,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保护,维修,管理,研究,消防等方面经费不足。

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按一定比例上交地方财政或有关部门,一般在40%到50%,有的高达80%;二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都是为自收自支单位,普遍存在机构臃肿、冗员过多的问题;三是不少世界文化遗产地有上亿元银行贷款,有些是盲目开发留下的,有些是申报期间负债治理欠下的;四是门票收入的相当部分被用于商业性开发,而用于保护管理方面的经费则寥寥无几。

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22页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原则的探讨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应大力倡导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各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我国已经郑重签署的《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和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

其中主要包括保护为主原则,集体保护原则,真实性原则和完整性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无不凝聚着先驱者的探索和智慧,以及几十年来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经验教训,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遵循,并在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努力实践,发展与创新。

(一)保护为主原则。

应当明确不能以牺牲和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为代价进行开发利用,换取暂时的经济效益。

强调保护为主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确立的文物工作方针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宗旨。

当前,世界文化遗产正在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破坏威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以消耗文化遗产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竭泽而渔式的开发,必然会给世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而文化遗产本体和其赖以生存的周边人文,自然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就很难得到有效恢复,最终是文化遗产自身的价值消亡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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