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标准版)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篇)

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1.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科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4、加强地面集中抽放系统抽放管道和井下移动抽放系统抽放管中CO的检测,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井下各抽放地点,每月抽取一次气样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进行化验,发现有CO浓度持续升高或其它发火征兆时,取样化验周期缩短为每周一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井下自然发火是指在煤矿、金属矿井等地下矿井中,由于矿石自燃等原因引发的火灾。
由于地下环境封闭、通风条件差,一旦发生自然发火,火势迅速蔓延,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提前预警和控制井下自然发火,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个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的框架,以便更好地应对井下自然发火的挑战。
一、制定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提前预警和控制井下自然发火,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是指通过科学手段,对自然发火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以便采取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损失。
第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原则是科学、准确、及时、便民。
第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一定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机构,负责对自然发火的预测和预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对预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和群众联系密切,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
第六条对于已经发生的自然发火事故,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和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第二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第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程序包括观测、分析、预测和预报四个环节。
第八条观测环节主要是通过采集自然环境、气象条件等相关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九条分析环节主要是对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发火的因素和可能的火灾风险区域。
第十条预测环节主要是通过分析得出的数据和趋势,对火灾的可能性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预报环节主要是将预测结果进行整合和总结,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
第三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科学严谨,准确预测。
第十三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便民,方便群众获取预警信息。
第十五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工作要求是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第四章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监督和责任第十七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由负责相关区域的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XV煤层防治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王台铺煤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火灾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矿井一旦发生煤层自然发火,不仅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造成国家资源严重浪费,可能导致矿井报废,而且对职工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王台铺矿XV号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根据科研院所技术鉴定,不同区域的煤样,其自燃倾向性等级和最短自然发火天数不同。
2007年9月在XV号煤层XV2209巷采集煤样,委托煤炭科学总院重庆研究分院进行试验,鉴定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Ⅰ级,为容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72天。
2007年11月在XV号煤层XV2105巷采集煤样,委托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测试中心进行试验,鉴定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Ⅰ级,为容易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47天。
2008年4月在XV号煤层XV2304综采面采集煤样,委托河南理工大学省煤矿瓦斯与火灾重点实验室进行试验,结果为自燃倾向性等级Ⅱ级,为自燃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为97天。
由于XV号煤层在此前的生产过程中未出现过自燃现象,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很少采取针对煤自燃的防范措施,一旦发生自燃,后果难以预料。
基于此状况,为确保XV号煤安全回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王台铺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管理体系1、成立王台铺矿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领导组组长:曹建平、常新乐副组长:王家学、王永革、蔺吉胜、张晋海、冯茂才、李广昌、王占雄、刘培明、李永雷、狄进宝、田书龙成员:阴怀海、马志国、张晋祯、董炳文、崔国成、虞建申、崔志山、刘红军、王家健、刘顺新、陈继学、王文印、任贵文、董广义、李建民(物供)、苏泽民、陈明林、成国清、张跃池、刘晋、郭向东、王晋阳、陈小响、焦荣福、张育恒、茹长城、姜祥云、郭群富、郑大利、赵茂平、牛春生、许双印、王拦庭2、成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领导组:组长:王家学副组长:董炳文、虞建申、王家健、崔志山、刘红军、崔国成、陈继学、王文印、任贵文、董广义、李建民(物供)、苏泽民、王文印、陈明林、成国清、张育恒成员:焦荣福、茹长城、姜祥云、郭群富及王台通风队、生产办、机电办、安全办、井区调度、监测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3、设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办公室主任:郑大利副主任:王拦庭、赵茂平、牛春生、许双印、陈红波成员:通风队队干及生产办、机电办、安全办、井区调度、监测队等单位技术负责人4、成立预测预报组组长:刘立洲成员:通风部及监测队技术人员5、成立气样采集检测组组长:李焕伟成员:通风队技术人员、通风队机动班人员及瓦检工二、建立防治XV号煤层自然发火系统1、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煤层自然发火的发展状况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既要从整体上把握,更要细致地掌握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相关参数。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一、引言自然发火是指由于自然因素引发的火灾,包括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等。
自然发火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预测预报管理制度对于减少火灾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背景自然发火往往由于天气、气候和人类活动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而发生。
因此,科学预测和预报自然发火的发生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来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建设为了有效地进行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测系统。
该监测系统应包括火灾监测设备、火灾信息共享平台等多个方面。
通过实时监测火势、风向、气象等数据,可以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四、自然发火数据分析与建模基于监测数据,对自然发火的发生规律进行分析是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
通过对历史火灾数据的回顾与分析,可以建立火灾发生的空间和时间模式,并且根据这些模式进行预测。
此外,还可以利用机器学习等方法建立预测模型,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五、预测预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预测预报技术是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预测预报技术包括数值模拟、统计分析、遥感监测等多个方面。
利用这些技术,可以对火灾的发生概率、火势扩展速度等进行预测,并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信息。
六、预警与处置机制建设建立有效的预警与处置机制对于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提前启动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可以让相关部门和公众能够做好防范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的处置机制,加强火灾扑救和救援能力,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七、技术培训与交流为了提高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水平,需要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通过组织相关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可以促进相关技术在实践中的应用,并且推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八、总结与展望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在不断推进中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
2024年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024年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井下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进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包括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等工作。
第三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提高预测预报能力,为社会发展和公众安全提供支持。
第五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第六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建立并完善监测网络,包括地质勘探、地震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各类监测手段,收集井下自然发火相关信息。
第七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监测中心进行分析和加工,形成预测预报产品。
第八条监测中心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预报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应对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监测中心应当定期组织预警演练,提高预报预警响应能力。
第十条监测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预测与预报第十一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预测预报模型,结合井下自然发火的特点和规律,提供准确的预测预报结果。
第十二条预测预报结果应当包括预测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提供相应的应对建议。
第十三条预测预报结果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发布、手机短信、互联网平台等。
第十四条预测预报结果应当及时更新,对误报、漏报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和解释。
第十五条预测预报结果应当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并及时反馈。
第四章技术研究与推广第十六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应当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鼓励开展基础研究,深入探索井下自然发火的成因机制和规律,提高预测预报的科学性。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所开采煤层为自燃煤层,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自燃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应超过200Pa。
采煤工作面配风合理,严禁角联通风,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漏风。
采空区抽采必须安设CO传感器动态监控,孔口抽采负压不易过大;采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封闭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验收。
第三条严格执行采面留设煤柱的报审和审批权限制度。
采面初采、末采及回撤巷道过程中、上山、立眼及石门揭煤后必须清除浮煤、木材等一切可燃物。
第四条巷道掘进时,严防空帮空顶,对高冒区和突出孔洞等要在现场做好醒目标记,并按要求由施工队采取充填、喷浆等封闭措施进行防火处理。
第五条每一开采水平必须设立专门的消防材料库,应急分队负责每季度对井下消防材料库检查1次;通风队负责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过期的及时更换和补充。
第六条矿井必须确定煤层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标志性气体,确定标志性气体的浓度、温度等临界指标,并报中心和公司备案。
(一)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1.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指标主要是CO浓度和气温,采空区CO临界指标浓度为100PPm,采空区气温为超过35℃。
2.人体感知征兆:煤、岩、空气和水的温度超过正常值,附近巷道湿度增大,附近巷道壁面和支架表面出现水珠(挂汗),巷道中有煤油、汽油、松节油和焦油等气味。
3.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4月提供的煤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指标测定报告:(1)K1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当通风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CO浓度上升到日常量一倍时,说明自然煤炭的温度已经达到80℃左右,发现井下CO持续存在且浓度是不断增加的,就是煤炭自燃的征兆。
(2)K2b煤层在30~200℃之间,可以选择CO作为该温度段内的标志性气体。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森林、草原等自然环境中火灾的预测和预报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提前预测和预报自然发火的可能性,以便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危害。
1. 数据收集与分析:通过收集和分析天气数据、森林和草原的特征和状况数据,以及历史火灾数据等,建立火灾发生的模型,预测火灾的可能性和范围。
2. 火灾风险评估:根据预测模型和分析结果,对不同区域和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重点防范区域。
3. 预警发布与传播: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向相关部门、机构和公众传递火灾防范和应对的措施和建议。
4. 应急响应与管理:建立火灾应急响应和管理机制,明确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5. 预测预报技术研究和创新:不断研究和创新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的技术和方法,提高预测准确性和预报时效性,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支持,也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意识提高。
只有科学准确地预测和预报火灾,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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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为加强煤矿井下自然发火的监测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261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
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严格按照煤层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三)煤矿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煤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
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六)当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在发火征兆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必须撤出人员,封闭危险区域。
进行封闭施工作业时,其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煤矿,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煤矿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九)回采、掘进工作面出现温度和一氧化碳超过规定等发火征兆时,可以采用均
压通风、调节风压等措施,但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做好调压后有关参数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包括调压后的风量、风压、漏风、气样分析等。
(十)防火密闭以内的气体、温度要每周进行一次检测,同时对流水温度也要进行测定。
(十一)防火密闭如出现气体温度升高、有一氧化碳出现或水温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对全矿井自然发火危险区进行定期、系统的观测。
观测点应选在:采空区回风侧防火墙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区回风巷中,观测内容为:CO、C02、CH4、
02等气体成份,气温、水温、风量以及密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
(十三)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每7天取样一次进行化验室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同时,煤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对策。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2.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3.从煤炭发热或自燃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4.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十五)教育煤矿职工了解煤矿自然发火的征兆,如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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