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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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的内容是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基建工程全面实施安全管理。

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严禁违章操作基建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违章操作,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行任何违章操作,禁止私自更改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禁止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

同时,南方电网公司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章操作立即阻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基建工程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工人和工程的安全。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

工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防护栏杆、网罩等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任何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都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修复或替换。

三、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基建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设备和机械,如果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将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

所有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维护,使用前必须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任何发现使用过时或损坏设备的行为都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改和更换。

四、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秩序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有效区分各类区域,清晰明确的指示牌及标识。

同时,公司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道路行走,禁止在道路上奔跑或拥挤,严禁从建筑物上抛文物,杂物乱堆乱放,防止工人受伤。

五、严禁无证上岗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和培训合格证明。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介绍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介绍
附件:标准执行过程中需要使用表格或其它程序或
标准
管理工作标准
管理手册 案例
作业指导书编制
规定出该项作业中需要的人力、 时间、工具、材料、防护用品 等资源
内容模块
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列举作
业中可能面临的危害、可能导

资源准备
致的风险和现有的控制措施
业 指
以控制作业风险为目的合理进 风险分析与控制 行划分步骤,作业中具体的技
准的适用范围。where
引用/应用标准:本标准涉及的国家、地方、行业
的法律法规、标准,网、省公司规章制度、标准、 规定。注意必须注明引用条款
定义:对特定术语进行说明
职责:谁应为本标准内容要求负责 。who
管理内容与方法:主要说明做什么工作事项,谁
去做、怎么做、何时做,记录保存要求等。what who how when 。此部份是整个标准的主要内容
体系建立实施流程 体系文件的建立 体系建立的组织保障
体系应用原则 体系应用案例介绍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制定
体现内容
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企业发展战略的目标和方向
对安全、健康、环境及持 续改进的承诺 顾客、员工、社会和其它 相关方的需求
安全生产 方针
编制要求
文字简洁
与核心业务 相适应
清楚传达 承诺
工作标准
具有重 复性工 作
5W1H
做什么What 为什么做Why 谁做Who 何时做When 何地做Where 怎样做How
管理工作标准编制
内容格式
需求识别
根据安全生产风 险管理体系9个 单 元 51 个 管 理 要素,按照覆盖 所有管理要素, 便于使用和查找 的原则,针对一 个或多个管理要 素或管理节点确 定需要制订的管 理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实施,促进体系“基于风险、系统化、规范化、持续改进”的思想、方法与要求的落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绩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要求,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体系建设与实施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3 术语和定义3.1 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3.2 分子公司:是指超高压输电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3.3 生产单位:是指以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公司直属机构)。

3.4作业标准:为规范员工操作和保证重要工作过程的质量及安全而制定的具体业务或作业活动程序文件,包括针对管理角色的业务指导书及针对操作角色的作业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南网基建安全“五个严禁”条文解释

南网基建安全“五个严禁”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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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检查
PD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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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检查
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和业主项目 部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业主 管理缺失的,相关责任问题将 通报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按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员工业绩考核应用管理办法》 等管理规定要求,在该部门管
理的•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和
相关责任人业绩考核评价中, 进行量化扣分。对因分包管理 不规范,引起安全事故的在查 清事实的基础上追究相关管理 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问责, 严肃处理。
4
12月底前
12月月底前,公司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分组到各分省公司进行阶段检查(具体时 间另行通知)。公司统一发布检查情况。
5
2011年12月 -2012年3月
2011年12月-2012年3月,工作小组每月到两个分省公司随机抽查基层供电局的 建设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严查违规违法转包分包情况是否已得到清理 整顿,分包管理是否规范。对仍然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
词 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

挂靠、借用资质: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或者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
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严禁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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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条文释义
严禁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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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条文释义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是指施工生产中,为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而采
义 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严禁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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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严禁”检查





• 业主项目部 • 部分分包未
到位率低,
经监理单位
对现场分包
审核、建设
情况不了解, 单位批准

南方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

南方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17年版)1 业务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要求,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效实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2 适用范围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公司10kV~±800kV电网基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系指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该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的特点。

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两部分。

(见附录B、附录C)4.2专项施工方案系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4.3五新系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

5 管理要点5.1管理目标规范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坚决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5.2管理职责5.2.1公司基建部5.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5.2.1.2组织制定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5.2.1.3负责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2.2分子公司基建部5.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规定。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

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411002-2011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重点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 引用文件见附录B。

4 术语和定义无5 管理要点5.1管理目标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培养安全文化氛围,杜绝发生人身事故。

5.2管理要求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推进安全施工标准化。

参与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与调查,并依据责任按规定对承包商进行考核评价。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行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负责本单位(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提出责任承包商处理意见。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

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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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基建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和降低过程风险,依据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基建安全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建各单位行政正职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了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是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必要补充、完善和基本要求。

1.4公司所属单位承接公司系统外的工程建设任务时,应遵循相关行业和业主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承接境外工程应遵守我国涉外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 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变电所部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00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Q/CSG21005-20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Q/CSG21007-2010)《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Q/CSG210008-2011)《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激励规定》(Q/CSG210009-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Q/CSG210010-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Q/CSG210012-2011)3术语和定义3.1建设单位:指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的地市级供电局、超高压局、建管局、建设分公司、独立法人电力公司,县区局等。

3.2业主项目部:指公司基建管理的基层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开展项目过程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对项目建设管理负直接责任。

3.3参建单位:指参与基建工程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单位。

3.4承包商:指具有法人地位、经济独立核算,从事基建工程选址选线、可研、勘察、设计的设计企业或从事基建工程土建、电气安装、线路施工的施工企业或从事基建工程监理和调试的企业。

3.5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条件或行为。

3.6风险:某一特定的危害可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潜在性变成现实的机会,通常表现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7风险评估:辨识危害可能引发特定事件的可能性、暴露和结果的严重度,并将现有风险水平与规定的标准、目标风险水平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可以容忍的全过程。

3.8基准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面临的危害和风险进行基本的、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3.9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高风险对象或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

3.10持续的风险评估:对企业风险进行动态的识别和评估。

3.11风险控制:为消除或降低风险而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的行为。

3.12环境保护,是指基建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为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并减少对项目占、动用地以外的环境造成的影响,电力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所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

4管理职责4.1公司基建部贯彻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标准,确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标,负责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的管理和技术标准;行使指导、监督、组织、检查和协调职能。

4.2分、子公司贯彻并组织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基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4.3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管理机制得到有效建立、健全和运行,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项目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4.4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现场全过程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安全目标与指标5.1.1公司根据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结合公司基建安全风险评价结果,确定并发布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

5.1.2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各参建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制定各自的基建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目标与指标必须包含且不低于上级单位确定的目标与指标。

5.1.3各单位制定的基建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应可测量,定期对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分析,并根据测量、分析结果对目标与指标进行回顾和更新。

5.2安全风险管理5.2.1公司基建系统各单位必须根据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相关管理标准与技术标准,组织和推动本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并按照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和要求,围绕基建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要素,把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到具体项目。

5.2.2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和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原则,承包商必须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并各自承担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责任。

5.2.3项目工程建设采用总承包方式时,总承包商依据合同行使相关职责,各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各承包商应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组织开展辨识、消除和控制与施工有关的各类危害和风险,确保安全。

5.2.4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必须组建项目安委会:--同时有三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建设工地施工;--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

5.2.5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发布项目的安全目标与指标;确保工期合理,确保具有资质的承包商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5.2.6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不得对参建各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商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5.2.7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按公司概预算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2.8基建安全风险应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展风险的防范,勘察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方案应考虑满足安全要求,对勘察设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按照降低施工过程风险的原则合理选择设计方案。

5.2.9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涉及施工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等项目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提出指导意见;对于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和特殊结构的项目工程,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2.10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对项目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参加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风险体系的运行情况、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等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

5.2.11施工单位是项目施工过程中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备案。

5.2.12施工单位应对不同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的危害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常规和危险性作业项目(见附录A)进行风险分析并进行分级管理,编制风险管理实施方案,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对施工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测和管理。

风险管理实施方案需经监理单位审查、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审定。

5.2.13施工单位必须对参与中级风险及以上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和控制培训,并把施工作业中的重大风险、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未经安全培训和风险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14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补助等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5.2.15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管理,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物料提升架、牵张设备、高空作业车、压力容器等)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其检验和保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1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5.2.17施工项目应有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和认可。

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要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严禁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

5.2.18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且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

5.2.19施工单位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对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2.20施工单位应按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音、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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