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范本文)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1. 合同概要•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2. 项目描述甲方计划对其所拥有的土地进行人行道铺装工程。
乙方作为劳务分包商,负责提供相关劳务及材料,完成人行道铺装工程。
项目所在地点为:[项目地质]。
3. 项目工期本项目的预计工期为[工期,例如:三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相关工期将在项目启动时另行商定。
4. 项目费用•甲方将根据工程进度和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劳务,按照合同金额的进度支付款项。
5. 材料和设备乙方应负责提供人行道铺装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要求保证其质量、合格性和安全性。
6. 劳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要求,指派合适的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7. 保险乙方应为其员工购买足够的劳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员工在工程期间的安全。
8. 合同变更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双方应在书面形式下达成一致,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9. 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和赔偿。
10. 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若协商无果,双方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11. 合同终止•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已完成合同规定工作并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发生严重违约情况无法得到及时纠正。
12.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2024年-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地质:法定代表人:地质:法定代表人:鉴于:2.承包方具备人行道铺装工程所需的资质和经验;3.发包方同意将本项目的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给承包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人行道铺装工程1.2项目地点:1.3项目范围:人行道铺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处理、铺装材料采购与铺设、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施搭建及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等。
1.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条承包方责任2.1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2承包方应自行负责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并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3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4承包方应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第三条发包方责任3.1发包方应提供本项目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并对承包方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
3.2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并保证付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3发包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如施工用水、用电等。
3.4发包方应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类手续和许可证。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施工过程中,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
5.2如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5.3如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
人行道砖铺砌劳务合同范本

人行道砖铺砌劳务合同范本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的人行道砖铺砌工程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街道人行道砖铺砌工程。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市/区__________街道。
3. 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砖铺砌、路面平整、排水系统安装等工程。
4. 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二、劳务报酬1. 劳务价格:根据双方协商,人行道砖铺砌工程劳务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含税金、管理费、利润等)。
2. 工程量计算:以实际铺砌面积计算,如有争议,双方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
3. 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50%;(2)工程进度达到100%时,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100%。
4. 付款时间:双方约定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劳务报酬。
三、工期1.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在____年__月__日开工。
2. 竣工日期:双方约定在____年__月__日竣工。
3. 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窝工费等费用。
四、质量标准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
3.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自检,并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
甲方应在收到验收资料后____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劳务报酬。
五、安全文明施工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和秩序维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乙方分包施工甲方工程范围内的人行道铺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铺设路面、排水设施、交通标志等。
1.4工程规模:__________
1.5工程进度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表完成施工。
二、合同价格及支付
2.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并在签订合同时征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2.2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20%;
(4)剩余的20%作为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为进行某项目的人行道铺装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分包施工人行道铺装工程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三、工期
3.1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2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质量标准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分包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人行道铺装工程施工,并愿意将其中的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承担该劳务工作。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人行道铺装工程2、工程地点:_____3、工程内容:人行道的铺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处理、铺设面砖、勾缝等。
二、工程期限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3、总工期:_____天三、工程质量标准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竣工后,应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合格,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劳务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分包范围:_____指定区域内的人行道铺装劳务工作。
2、工作内容:(1)基层的清理、平整和夯实;(2)铺设人行道面砖,包括面砖的搬运、铺设、调整和固定;(3)面砖之间的勾缝处理,保证勾缝饱满、均匀;(4)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废料的运输。
五、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劳务报酬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此价格为固定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价的_____%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度达到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价的_____%;(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总价的_____%;(4)剩余劳务报酬总价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支付。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承包商)和乙方(劳务分包商)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项目内容本合同涉及的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人行道材料的供应•人行道施工劳动力的提供•人行道施工设备的租赁•其他相关配套工作3. 合同条款3.1 人行道施工时间双方约定人行道施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开始,具体施工时间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3.2 人行道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作为劳务分包商,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人行道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3 人行道施工费用人行道施工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每个阶段完工后根据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款项。
3.4 人行道材料供应责任如果人行道材料由乙方供应,乙方需保证所供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且承担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后果和责任。
3.5 人行道施工设备租赁责任如果甲方从乙方处租赁施工设备,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且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后果和责任。
3.6 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如有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应依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补偿。
4. 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或提供相关材料和设备,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或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应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5.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6. 其他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并视为合同的补充内容。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2023版)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质: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质:鉴于:甲方作为一方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拥有相关的建设资质及权益。
乙方是一家从事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的专业公司,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人行道铺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双方决定执行本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为甲方提供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条合同范围(详细描述人行道铺装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要求等)第三条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工程价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具体分期付款方式如下:(分期付款方式,包括具体金额和付款时间)第四条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履行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合同变更如有需要进行合同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自变更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合同解除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巨大损失,或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严重影响。
3.依法解散或宣告破产。
第二章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人行道铺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期间,乙方应负责提供所需的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第九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合理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
第十条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乙方应按照工程计划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提前告知甲方工程进度和可能出现的延误原因。
人行道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人行道铺装劳务分包合同甲方(雇主):-名称: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分包商):-名称: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人行道铺装工程项目的雇主,乙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商。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人行道铺装工程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3. 工程内容:人行道板铺装、盲道铺设、路缘石安装等。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1. 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具体单价如下:-人行道板铺筑(含盲道板及下属结构层、砂浆施工及辅材):____元/平方米;-花岗岩路缘石平石安装:____元/米。
2. 工程量按实结算,支付方式与进度挂钩,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在附件中明确。
三、工期1.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工程质量与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必要的施工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2. 乙方责任:-组织具有相应技能的工人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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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段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及青石道牙安砌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施工方:日期: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及道牙安砌工程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施工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与委托方已经签订工程委托管理协议书(以下称为“协议”),委托方和施工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段分包工程地点:毕节市碧海新区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所需的所有水、电、人、机、材(除青石人行道板、青石道牙、青石路缘石、青石树池、预制混凝土镶边石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具模具、设备。
(二)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人行道铺装分项工程、青石道牙及青石路缘石分项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按照《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变更单,并结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相关实验费用。
三、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9月19日,竣工日期:2012年10月20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确定的):1)青石人行道板铺筑(含盲道板及下属结构层)64元/㎡;2)青石路缘石安装25元/m;3)青石道牙安装18元/m;4)150×150cm青石树池安装55元/个;5)人行道预制砼镶边石安装8元/m;具体工作内容参照《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和规范》所示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不计算任何税金也不承担任何税金,收款时不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据。
协议价款包括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已包括施工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或费用:1、已包括了为完成上述本工程所必须的水电、人工、材料、机械费(包括机械动力费、进出场费)、机械进退场费、管理费(含检测试验费)、利润、各类地方规费、以及完成承包范围内容所需的各项措施费用等;包括了乙方劳保费、医疗费、人员调迁费、工伤亡补贴(救助)费、各类保险费用(含由乙方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应由乙方向地方有关部门缴纳的工伤、养老、医疗、失业、意外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纳的各类保险费以及为第三者伤害应投保的保险费用);包括乙方所有人员的现场生活费用、现场生活设施费用或租房费用;包括乙方的警卫、为现场职工的服务等的现场管理费用。
2、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造成施工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抢工等费用。
3、已包括了为达到本工程完工条件,施工方施工组织、技术准备、施工,配合工程委托方收集、整理资料,配合项目业主、监理、工程甲方进行验收等的费用;4、已包括了该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维(围)护(含安全脚手架、安全网搭拆、脚手板铺撤等)、工程的维护、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样品的制作、养护、封样等)、试验、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堆放、外运、排污、排水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作业费用以及施工部位可能的超高、超距离作业降效费用;5、包括了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拆等的全部费用;6、价款中包括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临近结构物的保护、使用地方道路的维护和补偿,以及施工用水的排放及排污作统一部署和安排所增加的费用。
7、委托方认为施工方已取得可能对造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工、料、机费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全部费用已作了充分考虑,相应风险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或调整。
8、本工程所有主材为甲供(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材料(青石人行道板、青石道牙、青石路缘石、青石树池、预制混凝土镶边石),现场关于材料卸车等事项由甲供材料方负责,若需施工班组配合卸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风险由施工班组和甲供材料方协商解决。
9、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价格按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已确定单价中相关价格执行,没有价格的另行协商办理。
五、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量是按图纸以施工方实际完成合格的工作内容计算,增减部分据实办理签证。
委托方指定赵军、陈长江、汪吉文为现场验收计量人员,施工方已完工作需此三人共签字方可生效。
1、除另有规定外,本协议规定,对施工方提出的已完的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并据此价值按照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支付。
施工方应派代表参加计量工作,并应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
2、如果施工方未派人参加上述计量,则由委托方所作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
如果施工方对委托方计量核实结果不予同意,应在7天之内向委托方提出申辩,委托方收到此申辩后,应会同施工方复查对记录和图纸的计量审核,或予确认,或予修改。
如果施工方不参加此复查,则应认为甲方复查核实结果是正确的。
3、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凡超过图纸所示(包括变更设计图)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强度、长度、面积、体积均不予计量。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4、对于隐蔽工程、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委托方和监理工程师要事先通知业主,业主届时委派计量(价)人员协助计量并且最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对于施工方已完工程量的任何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签字齐全、记录完整、依据合理、计算准确。
委托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委派人员进行复核。
对于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直至勒令退出本工程,同时委托方有权对施工方处以0.3~5万元/次的罚款。
六、工程量确认施工方应在每月23日向委托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1、委托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会请本工程相关主题单位有关人员依据现场施工情况按设计图纸计量。
委托方在会请相关单位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施工方,施工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施工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2、施工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不符合本工程相关单位要求且未做整改的工程量报告,委托方不予上报工程量,并视为当期施工方无支付要求。
3、对施工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施工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不予计量。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工程预付款:本协议没有预付款。
2、协议价款支付流程;1)施工方每月23日前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工程相关单位要求的基础数据资料并保证数据资料真实性,委托方负责向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提交资料并签认2)本工程月进度款及协议价款相关资料签认完毕后由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发包方)支付给施工方。
3、按月进度的80%支付,当月进度款在当月30日后至次月30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委托方协助施工方与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发包方)完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总额的5%(扣除施工方未施工的保修费用)。
4、若因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公司(总发包单位)原因无法按当月完成节点支付的,施工方应予以谅解,支付时间顺延(但不得超过30天),施工方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施工。
5、发包方不按分包协议约定支付价款时,施工方若在向发包方项目经理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14天后未接到发包方项目经理答复的,施工方应进一步向工程甲方的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发包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
5、施工方应在每月收取工程款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上月民工工资发放表、机械租赁费支付表、试验费用,否则发包方可以拒绝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九、工程变更1、施工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1)监理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做出的变更指令。
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做出并经委托方确认后通知施工方;(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甲方做出的变更指令。
2、施工方不应执行从中外建毕节城市运营公司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委托方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
如施工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委托方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由委托方项目经理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3、发生工程变更后,施工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范围调整合同价款。
4、施工中施工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或经批准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变更。
因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委托方的直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因施工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无权要求追加分包合同价款。
十、组织管理1、进场参与施工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2、经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如有变动、项目部将按变动人数每人一万元处罚),并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施工方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测量员、机械管理员。
4、施工方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甲方、中外建毕节城市运营公司和监理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处罚,并更换施工方管理及施工人员。
5、施工方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应做到量材而用,对于浪费材料现象,委托方一经发现,将按原材料的5倍进行处罚。
6、施工方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参加项目部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或不参加者给予每次100元处罚。
7、项目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施工方不得拒收。
如有疑问可回函解决。
8、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施工方应签字确认,若施工方拒绝签字,委托方有权在通知上说明处罚的原因,登记备案后在当月的工程款结算中直接予以扣除。
9、除非总发包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委托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签发、签认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的书面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签证、经济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费用等)均无法律及经济效力。
10、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1、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乱抛垃圾等。
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有现金性质赌博,酗酒行为。
乙方应保证整个食堂、宿舍卫生、做到宿舍床铺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委托方将不定期对施工方后勤进行抽检,实施奖罚制度,施工方不得出现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事件。
十一、安全生产1、施工方施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用电、防护设施,施工方不得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项目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