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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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以学生为本理念,增强学生学业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发挥学校、学生、家庭三结合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根据《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选课程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修读要求,所给予的学业预警提示,并做出相应学籍处理的制度。

本办法中的“课程”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补考、缓考合格的课程视为正常获得学分。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一般预警、留级、退学三个等级。

(一)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般预警处理。

1.一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的学生;2.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18学分(含18学分)以上的学生。

(二)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留级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的学生;2.已经受到学业一般预警,再次达到一般预警条件的学生。

(三)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退学处理。

1.一学期或一学年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0学分(含30学分)以上的学生;2.在校期间留级1次,再次达到留级条件的。

第三条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1.在每学期补考成绩登录完毕后,教务处将教务管理系统中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下发到有关学院。

3.各学院对名单上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教务处。

4.教务处发文,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情况通报全校。

5.各学院在收到教务处正式学业预警通知后,以学院名义向预警对象及家长下达《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针对被预警学生具体情况确定教育和帮扶措施,并予以实施。

6.留级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重新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的,编入相近专业学习,下一年级没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可跟班试读;退学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学业预警制度20150405

学生学业预警制度20150405

********学校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学业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不良后果,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视轻重程度依次分为警示预警、学业困难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等级。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示预警:1、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20%;2、应修选修课学分未达到所需选修课学分25%(第一学期)、50%(第二学期)、75%(第三学期)、100%(第四学期)。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学业困难预警: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40%。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退学预警:1、连续两学期达到降级预警标准;2、已修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数达到所修必修课课程学分≥60%;3、在校学习时间达6年(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四条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办理:(一)确定预警学生名单。

每学期第四周(期初补考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由二级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1)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1)

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建立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过程管理机制,实现对学生学习的过程化管理,加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构建学校、学生、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预警,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补救方案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干预机制。

第二条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学业预警级别按如下标准划分:(一)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一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4学分;2.上学期所获得全部课程学分未达到6学分;3.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15学分及以上;4.上学期学分绩点低于1.7o对达到一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系)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二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2学分;2.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3.连续2次受到一级预警。

对达到二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系)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并通知家长,辅导员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并与家长沟通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S)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达到三级预警标准:1.平均每学期所获得课程学分未达到10学分;2.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

对达到三级预警标准的学生,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教学副院长与学生谈话后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并邀请家长面谈并做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

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

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

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引言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是一种旨在提醒和帮助学生及时发现学习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的制度。

它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学习困难,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引导,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业发展。

背景随着教育发展和社会竞争的加剧,学生的学习压力不断增加。

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学业压力时,一些学生可能会遇到困难,如学习习惯不良、学习方法不当、时间管理不善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学生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引发严重心理问题。

因此,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应运而生。

预警机制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通常由学校教务处、班主任和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

其核心是通过设置学生学习情况的监测指标和触发条件来实现学业预警。

一旦学生在某项指标或条件上达到预警线,教师或学校将及时采取行动。

监测指标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的关键是确定有效的监测指标。

一般来说,学生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出勤率等是常用的指标。

通过定期收集、记录和统计这些数据,教师和学校可以获得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并做出及时干预。

触发条件当学生在某项监测指标上达到预警线时,学业预警处理制度会自动触发。

触发条件一般由学校教务处和班主任等制定,并根据学生的年级和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高年级学生,触发条件相对较高,以鼓励他们更好地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预警环节学业预警处理制度包括预警环节,其目标是在学生出现学习问题时提供及时的支持和引导。

一些常见的预警环节包括个别辅导、学习团队或小组辅导、家长会谈等。

通过这些预警环节,学校和家庭可以帮助学生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学习计划,提供相关资源,从而帮助学生战胜学习困难。

辅导措施辅导措施是学生学业预警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提供不同形式的辅导,如个别辅导、小组辅导、课后辅导等。

辅导内容可以包括学习方法指导、时间管理帮助、心理调适等。

通过针对性的辅导,学生可以更好地应对学习困难,提升学习效果。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学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风建设,帮助有“学业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实际,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和未缴费注册的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协作,对学生全方位、多层次给予帮扶引导,以督促学生及时调整自己,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催促学生及时补交学费或制订缓交计划的信息沟通和预警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帮助对象是因旷课、缺交作业或实验实训报告、课程考试不及格、未缴费注册、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不合格等原因对正常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

第五条学业预警实行五级预警制。

(一)一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下,或有一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第二课堂活动学分(1.5学分/学期、5个学期)累计不合格,或文明素质养成学分(1学分/学期、6个学期)不合格的情况。

(二)二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10-20学时,或有两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两门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三)三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21-30学时,或有三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三门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3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四)四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31-40学时,或有四门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四门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9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五)五级预警。

学生一学期出现累计旷课41及41以上学时,或有五门以上课程缺交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三分之一,或补考后有五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每年秋季学期入学15周仍未缴费注册的情况。

大学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大学所有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进行实时跟踪,对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

第二条学业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转化危机,重在教育”的原则。

各学院应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引导和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确保预警工作的成效。

第三条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

教务处成立以分管处长为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学业预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工作,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组成。

各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工作。

第四条学业预警按其程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自入学起,到统计时间截止,累计不合格课程达到3门。

红色预警:自入学以来,到统计时间截止,累计不合格课程达到4门(含)以上。

对于虽然有不合格课程但达不到预警程度的学生,学院应了解具体情况,给予提醒。

学生连续两次达到黄色预警(含一次黄色预警和一次红色预警)记为一次红色预警,连续达到两次红色预警或连续预警三次的学生应该留级学习。

学业预警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在学业预警期间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学习成绩有所提高,到期后视情形自动解除预警,或经审核后降低学业预警等级。

第五条学业预警工作流程:1.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两周内,学院指定专人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与教务处核对,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名单。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在当今社会,教育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而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发展则是教育的核心。

为了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成绩,许多学校和教育机构都开始实施学业预警管理规定。

本文将探讨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意义、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什么是学业预警管理规定学业预警管理规定是一套用于评判学生学业表现和预测学习成绩的制度。

它通过收集并分析学生的学习数据和表现,提前发现学习困难,给予学生及时的帮助和支持,从而提升整体的学习成果。

二、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意义学生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学校和学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学习问题,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

其次,对于学生而言,学业预警管理规定可以提前预警学习问题,及时寻求帮助和支持,避免学业困境,促进个人学习的全面发展。

三、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内容学业预警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学习数据收集:学校通过定期考试、测试和课堂表现等方式收集学生的学习数据,包括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参与度等。

2. 学习数据分析:学校将学生的学习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不同学生之间的学习差距,并找出学习困难的原因。

3. 学业预警制度:学校设立专门的学业预警制度,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预警,并及时跟进学习问题,给予帮助和支持。

4. 学业指导和辅导:学校提供学业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决学习困难,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源。

四、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法学业预警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法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建立学习数据管理系统:学校建立学生学习数据管理系统,方便快捷地收集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数据。

2. 学业预警档案: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数据和预警情况,方便查阅和跟踪。

3. 预警反馈机制:学校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业预警信息,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学业辅导资源:学校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如辅导班、学习小组、学习导师等,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及学业警示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学业预警指是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进行预警, 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三方之间的沟通、协调,从而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改进方法,顺利完成学业。

学业警示是指对已经受到学业预警且未有效改进的学生予以学籍警示。

为规范学业预警、学业警示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学业预警第一条建立学生学业预警系统。

教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进行整理分析,在第2至5学期期初3周内向各学院(部)发布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

第二条各学院(部)结合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开课计划等情况设定分专业学业预警条件。

第三条各学院根据自身学业预警条件,结合学生个人成绩分析表,确定学业预警名单并行文通知。

第四条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应与任课教师和预警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第五条各学院(部)设置预警条件不低于以下条件(一)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15学分及以上;(二)上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达3门;(三)上一学期所选课程不及格课程达4门。

第六条学业预警措施(-)学院(部)行文并通知预警学生本人及家长;(二)交流与辅导1.班主任对预警的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以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

2.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应紧密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帮扶方案,做好辅导安排。

3.对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各学院应会同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提出辅导方案,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4.学院(部)应将帮扶方案及帮扶进程告知学生家长, 使得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业状况予以关心和关注。

(三)跟踪和持续提高1.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依据帮扶方案开展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考评,并参考考评结果执行或修订下阶段目标。

2.预警学生应分阶段提交个人总结或思想汇报,用以保证按阶段配合完成帮扶方案。

3.家长应密切配合学校制定的帮扶方案,有效监督学生的学业进程。

第三章学业警示第七条在第6至12学期期初3周内,教务处依据学业预警条件,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业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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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在求学过程中出现的学习问题或学习困难等现象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相应补救和防范措施以帮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深化对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业良性发展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学业预警的等级。

根据学生学习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

1.黄色预警。

学生出现一学期中1门及以上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情况。

2.橙色预警。

学生出现1次一学期所获学分<12或必修课程累计不及格门数≥3的情况。

3.红色预警。

学生出现2次一学期所获学分<12或必修课程累计不及格门数≥6的情况。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处理办法。

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第四周由学院统计学生学业情况,根据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将进入预警(退学)范围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审定通过下发预警通告到相应学院,同时抄告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院根据通告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告知学生及家长。

预警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1.学生处于黄色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学习改建建议,并落实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的计划。

2. 学生处于橙色预警状态时,学院应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书告知学生及家长;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并听取家长意见;安排高年资优秀学生、硕博研究生或老师担任预警学生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通过找预警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指导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开展帮扶行动。

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应全程参与黄色预警学生的指导与帮扶,掌握改进动态。

3.学生处于红色预警状态时,同时给以退学告诫。

学院应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并确定帮扶方案。

同时学院应及时补充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二次预警通知书,告知学生及家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与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并听取家长意见;安排老师担任预警学生指导老师,找预警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指导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开展帮扶行动。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和院长应全程参与红色预警学生的指导与帮扶,掌握改进动态。

4.高一级预警工作应当在低一级预警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五条学生学业预警情况的查询。

学生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及开学补考结束两周后,可登陆教务处教学管理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或补考)成绩;在每学期补考结束三周后,可登陆学校主页教务信息网,查询学业预警状态。

第六条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的送达及反馈回收
学院教务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有义务且应该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学生学业情况。

对达到学业预警值的学生,学院需将学业预警通知书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送达学生本人,一份寄送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名后寄回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存档,未收到回执的,需查明原因,根据情况采取重寄、家访等形式,确保学生学业预警信息送达学生家长。

第七条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帮扶网络。

学校通过三级预警工作网络组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系统。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学业预警的标准,对全校学生学业预警信息进行汇总和反馈,每学期汇总、反馈一次,及时监督学院落实各项帮扶行动。

1.一级预警工作网络是各班班主任、年级辅导员。

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应及时准确把握所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情况,当学生出现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不及格时,应及时给予干预和指导。

年级辅
导员为第一责任人。

2.二级预警工作网络是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学院内各专业年级学生的整体学业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对学生进行及时的预警监督和帮助,并及时将学生学业预警信息汇总、发布,及时将学生学习改进情况进行反馈。

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3. 三级预警工作网络是各二级学院领导。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对学院内各专业年级学生的整体学业状况进行把握,对一、二级网络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考核。

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各学院应当在实施该办法前制定实施细则,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流程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流程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20 —20 学年第学期:第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20 —20 学年第学期:第号
----------------------------------------------------------------------------------------------------------------------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注:回执请寄:邮编:310053
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院 收
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备注:谈话结束后本表复印三份,一份随预警通知书寄送学生家长,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生处,原件与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一起存入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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