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6题)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正确答案:A,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意见》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选项A正确。
尽管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法定代理人仅具有类似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们与诉讼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别。
例如,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裁判所针对的不是法定代理人而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中止,而在一些身份关系案件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死亡,则会引起诉讼程序终结。
由此可见,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类似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还是有差别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
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
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
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1题题)请回答1—3题。
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卷三真题试卷第91)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D解析:(1)《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巾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
仅仅是该市的B乡发生了鸡瘟,A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A项错误。
(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8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87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
乙不听。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
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试卷三第41题)A.确认之诉B.形成之诉C.给付之诉D.变更之诉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诉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目前比较普遍的划分方式是,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将诉划分为确认之之斥、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有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其对某一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权利之诉。
根据其目的不同,又可将确认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积极的(或者肯定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或者否定的)确认之诉。
积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消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不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
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现在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现存的给付义务而提出的给付之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必须立即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将来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将来的给付义务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实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
实物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物品的诉讼;而行为给付之诉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诉讼,即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6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67 单项选择题第1题: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
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
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
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 )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B.乙公司应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D.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本题中作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但由于银行已贷出50万元,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对这50万元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故担保人乙公司仍应对这50万元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第2题: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B.先予执行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C.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先予执行D.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B顷的说法错误,是应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裁定先予执行,因此,C项的说法正确,不是应选项;《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单项选择题2007 年刑法真题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答案:C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2.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
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人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C4.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
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正确答案:A5.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
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6题)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正确答案:A,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意见》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选项A正确。
尽管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法定代理人仅具有类似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们与诉讼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别。
例如,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裁判所针对的不是法定代理人而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中止,而在一些身份关系案件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死亡,则会引起诉讼程序终结。
由此可见,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类似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还是有差别的。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B3. B4. A5. B6. A7. B8. D9. C10. B11. D12. A13. B14. C15. B16. B17. C19. D20. C21. C22. B23. C24. C25. D26. D27. B28. D29. B30. C31. A32. B33. C34. B35. A36. B38. C39. A40. D41. B42. A43. A44. C45. A46. B47. B48. C49.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A B C D52. A B C D53. B C54. A C D56. A B D57. B D58. A B D59. A B C60. B C61. A B C62. A C63. A B C D64. A C D65. A B C D66. A B D67. A C D68. A D69. A B C70. A B D71. A C D72. A D73. A B C D75. A B C D76. A B C77. A C78. A D79. A B D80. B C D81. A C D82. A B83. B D84. A C85. A C D86. B C87. A B C88. A C89. B C90. A C 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C93. B94. A B95. D96. A B C D97. A D98. A B C99. B C D100. A B C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C3. C4. C5. A6. D7. C8. D9. C11. D12. D13. B14. B15. B16. D17. B18. B19. C20. D21. C22. D23. C24. D25. B26. B27. D28. C30. B31. D32. B33. D34. D35. B36. B37. C38. C39. B40. B41. B42. D43. C44. C45. B46. C47. B49. A50. 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818)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78,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
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
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
”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
”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13题)A. 《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 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 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2.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11题)A.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3.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5题)A.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4.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6题)A.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B.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C.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
2007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7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答案】D【解析】马克思法学坚持唯物主义立场,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但这并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因为有些学派如社会法学派也特别重视社会对法律的制约作用,应该说,马克思法学比较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这是它的突出特点。
依据马克思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非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
决定法律内容的因素是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利益需求,法律调整利益、表达利益,因此正确答案应选D。
【常见错误】“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这个选项具有诱惑性,我们经常说法律代表了民意,所以考生容易认为这句话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看来,法律只能是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现。
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答案】B【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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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
第1题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房客关某的饮用行为是一个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但酒店是一个出卖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对行为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构成可撤销的合同。
当关某撤销合同后,根据合同法58条须将受领的利益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
此处的折价补偿在性质上属于不当得利返还(市价)而非合同履行利益的赔偿(标价),故按市价付款即可,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是B。
第2题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D项:乙对甲的赔偿是根据该协议的有效部分作出的,故无权要求返还,所以D 项正确。
B项:《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
AC 项: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刑事诉讼法》10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约定不得告发违反了这条法律。
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因违法而无效,但关于赔偿的约定有效,故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故A、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乙辞职后甲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丙餐厅,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故代理行为有效,乙所签单的餐费应由甲公司承担,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