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行动方案设计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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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范本

2024年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范本

2024年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范本____年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水资源的影响愈发严重,水污染、水灾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防治水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____年国家级防治水专项治理策略,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推动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

二、工作目标1.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浪费率。

2.加强水环境保护,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3.加强水灾害防范,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4.推动水生态恢复,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

5.加强水管理体制建设,提高管理效能。

三、工作措施1.加强水资源管理(1)完善水资源监测指标体系,及时掌握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和质量状况。

(2)建立健全水资源权益交易市场,推动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

(3)加强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水行为,加大对水资源的执法检查。

2.加强水环境保护(1)加大治理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减少污水排放。

(2)加强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市雨水等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3)推广水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3.加强水灾害防范(1)加强防汛抗洪工作,完善防洪标准和防洪设施,提高抗洪能力。

(2)加强旱情监测和干旱防范,提高干旱灾害应对能力。

(3)加强水库、堤防和河道维护管理,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4.推动水生态恢复(1)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2)加强河流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河道治理工作,恢复河流自净能力。

(3)加大水生态环境修复力度,修复和重建受污染水体的生态系统。

5.加强水管理体制建设(1)完善水管理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2)加强水资源监管和执法力度,保证水资源管理的公平公正。

(3)推进水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

四、工作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4.02•【文号】国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4月2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绍政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绍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现就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建设范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其中的工业企业。

生活小区类:包括新老小区、城中村、特色小镇、建制镇建成区等各类住宅区块。

其他类: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和生活小区类以外的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餐饮、宾馆、洗浴、洗车修理、农贸市场、沿街店铺等)。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推动城镇河道、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8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能力和各类污染源摸排,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完成8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19个生活小区和12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试点。

到2020年底,力争滨海新城和2个区、县(市)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到2021年底,力争所有区、县(市)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行动方案附表

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行动方案附表

附表1
河流考核断面信息表
9d
10d
11d
附表2
河流断面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0d
附表3
涉水工业企业现场检查登记表
21d
附表4
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2d
附表5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3d
附表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4d
附表7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规项目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5d
26d
附表8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7d
附表9
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8d
附表10
加油站防渗改造现场检查登记表检查时间:
29d
30d
31d
32d。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池政〔2015〕69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2015〕69号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业经2015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2月31日池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5〕131号)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努力建设美丽池州、幸福池州。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率达到100%,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地下水治理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高。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我市长江流域的尧渡河(东流)、秋浦河(双丰)、黄湓河(张溪)、秋浦河(入江口)、青通河(河口)、长江(五步沟)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中心点(升金湖)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民生水厂、江口水厂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包公井)。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7.21•【字号】辽环函〔2016〕189号•【施行日期】201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2016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环境保护部:根据《关于调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上半年实施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6〕1116号)的要求,我厅对上半年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一、水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上半年,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44.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23.8%;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4%;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23.08%。

7条入海河流中,沙河、五里河和连山河断流未监测,监测的4条河流中,熊岳河和六股河为Ⅳ类水质;登沙河为Ⅴ类,大旱河因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为劣Ⅴ类水质。

按我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计划,今年未设定完成整治水体任务,故暂无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一)工业污染防治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38号),要求各市(县)应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方案;二是省政府召开全省“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县)抓紧时间,立即行动,确保年底前完成排查取缔工作;三是各市(县)均已制定了排查取缔工作方案,并进入摸底排查阶段,拟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突破,加快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

组织开展了沈阳法库经济开发区和鞍山经济开发区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启动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需求调查,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工业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

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一、主要目标(一)辖区伊通河和永春河5处考核断面,地表水出境断面与入境断面相比,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出境断面与2017年相比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二)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对光明沟、东安沟和柴户张暗渠等3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按照xx市新下达的xx年工作指标,努力完成其他黑臭水体的治理任务;(三)完成“水十条”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一)工业污染防治1、再次排查辖区“十小项目”,确保辖区内无应纳入取缔范围而未纳入、未取缔的“十小项目”。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2、xx南部都市开发区内的污水,全部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都市开发区)3、区内排水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二)确保辖区“两河”控制单元流域水质改善xx市在我区境内设置5个河流出、入境断面控制单元,包括:伊通河3个(南岗子屯—卫星桥;卫星桥—自由桥;自由桥—永宁桥);永春河2个(鲍家窝堡屯—八一水库;八一水库—蔚山路桥)。

要落实临河街乡巡查、监管属地责任,坚持“河长”周巡查制度,确保“两河”岸边无垃圾、河道无违法排污口,5个控制单元的出境断面与入境断面相比,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单位:市容环卫局、幸福乡、富裕、明珠、鸿城、永吉、全安、桃源、长通等街道)(三)开展辖区内乡镇级地表水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考评通报按照《xx年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我区环境监测站自行选定幸福乡八一水库出(入)境的两个断面,分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3次采样监测,分析、掌握辖区永春河水质动态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水质恶化。

并将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区政府、幸福乡和明珠街道。

(责任单位:区监测站、幸福乡)(四)促进再生水利用自xx年起,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全部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3篇)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3篇)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为确保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切实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市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强化国土资源执法和监督管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有效治理非法开采建筑用砂、重点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实现区域环境山清水秀,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加强水污染行政执法,加大巡查力度,打击、查处非法采砂行为,取缔及各流域非法采砂点,巩固治理成效。

___年重点治理,落实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各项内容,确保排放达标,并依法查处非法取土、采矿等行为,确保___年___月底前,恢复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形成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居宜环境。

三、整治内容1.严格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取缔违章建筑挤占河道、污染河流问题。

3、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局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制订工作方案、___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相关科室、单位要在局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___年度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国土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土地巡查和矿山督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办公室:负责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用地科: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按规划设计要求科学合理___施工,防止因项目建设造成地表大面积破坏和水土流失现象。

地环科:负责矿山植被恢复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矿山植被恢复。

监察科(监察大队):负责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水流域范围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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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年均值优于去年
省考、市考
6
宁晋县
汪洋沟
东庄
氨氮≤6.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省考
7
新河县
西沙河
台家庄
Ⅴ类
省考、市考
8
新河县
滏阳新河
侯庄桥
水质年均值优于去年
省考、市考
9
清河县
南宫市
清凉江
花十八庙
氨氮≤6.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省控、市考
10
沙河市

大沙河
大沙河桥(邢峰线)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检查时间:
断面名称
河流名称
所属流域
断面性质
是否跨界
有无自动站
水质目标
水质现状
具体地址
周边(3公里)污染源调查(标明名称、数量及简要情况)
工业企业
畜禽养殖
河道施工
生活垃圾
采矿采砂
网箱养殖
排污口
整改要求
检查人员:组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表3
涉水工业企业现场检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地理坐标
法人代表
联系
有无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整改
要求
检查人员:组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表7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规项目现场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行业)
地理位置
所在流域
年供水量(吨)
是否编制了村庄规划
村庄污水处理现状
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规划建设
是否有污水处理规划
污水管网覆盖率(%)
污水处理模式
是否建有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量(吨/日)
污水处理站日污水处理量(吨)
污水处理建设投资预算(万元)
村庄街道是否有污水横流情况
建成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预算(万元)
现有污水排放去向
基本
情况
行业类别
主要产品、产量
废水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能力
(t/d)
实际处理能力
(t/d)
现执行废水
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去向
在线监测设施
安装情况
现场
检查
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情况
在线监测装置
运行情况
废水排放量
COD浓度
(mg/l)
NH3-N浓度
(mg/l)
存在
问题
整改要求
检查人员:组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名称
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投运时间
排放去向
市政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河流、湖泊、海洋□
排入水体名称
执行排放标准
设计处理能力
(t/d)
实际处理能力
(t/d)
是否安装自动在线
监控装置
是□否□
在线监测指标
COD□
氨氮□
是否已与环保部门
联网
是□否□
联网平台名称
现场
检查
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情况
在线监测装置
NH3-N浓度(mg/l)
进口
出口
存在
问题
整改
要求
检查人员:组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表5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现场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园区名称
园区级别
国家级□省级□
地址
地理坐标
园区管理
机构
联系
基本
情况
主导行业
工业企业个数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建设情况
未建成□自行建设□
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
附表1
河流考核断面信息表
序号
所在县(市区)
所在水体名称
断面名称
2017年水质目标
断面性质
1
宁晋县
滏阳河
艾辛庄
水质年均值优于去年
国考
2
任县
牛尾河
后西吴桥
氨氮≤6.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国考
3
清河县
卫运河
油坊桥
水质年均值优于去年
国考
4
新河县
滏东排河
城后桥
水质年均值优于去年
省考、市考
5
新河县
滏阳河
南顾城
市考
31
隆尧县
小漳河
丰头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32
南和县
顺水河
南甘寨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33
桥东区
牛尾河
河头
氨氮≤6.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34
桥东区
牛尾河
大吴庄
氨氮≤6.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附表2
河流断面现场检查登记表
附表4
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地址
地理坐标
法人代表
联系
基本
情况
投运时间
处理工艺
执行排放标准
设计处理能力
(t/d)
实际处理能力
(t/d)
在线监测设施
安装情况
污泥处置情况
现场
检查
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情况
在线监测装置
运行情况
自动监控数据
污水排放量(万吨)
COD浓度(mg/l)
进口
出口
市考
15
南和县
洺河
郝桥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6
南和县
留垒河
下疃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7
柏乡县
午河
西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8
隆尧县
午河
北渔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9
平乡县
滏阳河
辛店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20
任县
滏阳河
吕家口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市考21源自巨鹿县滏阳河北盐池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22
隆尧县
滏阳河
耿庄桥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1
沙河市
澧河
西宋村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2
南和县
澧河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3
任县
澧河
家楼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14
隆尧县
澧河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23
宁晋县
滏阳河
侯口
COD≤50mg/L,氨氮≤8.5mg/L,总磷≤0.4mg/L
市考
24
平乡县
老漳河
东田村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25
广宗县
老漳河
南花窝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26
巨鹿县
老漳河
商店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27
宁晋县
老漳河
家庄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28
宁晋县
滏阳新河
毕家庄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29
平乡县
小漳河
黄家村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市考
30
巨鹿县
小漳河
小寨村
COD≤50mg/L,氨氮≤6.0mg/L,总磷≤1mg/L
运行情况
自动监控数据
污水排放量(万吨)
COD浓度(mg/l)
进口
出口
NH3-N浓度(mg/l)
进口
出口
存在
问题
整改要求
检查人员:组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表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场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
县(市、区)
乡(镇)

村庄基本情况
常驻人口(人)
村庄供水情况
供水方式
集体年收入(万元)
供水管网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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