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德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德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朱洼小学德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了保持学校正常的生活、学习、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学习文化专业知识的思想,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为表扬先进,鼓励后进,惩治违法乱纪,杜绝不法现象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突出和品学兼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学生拥护的学生及学生干部,学校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由学校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其事迹材料存于档案。

(一)、奖励的类型

1、优秀班集体

2、优秀班主任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6、优秀少先队员 7、优秀少先中队

(二)、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见《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优秀学生评选标准》、《优秀少先队评选办法》。

(三)、评选日期

每学期期末评选。

(四)、奖励方式

1、当众表扬,通报表扬。

2、颁发奖状、奖品。

二、处罚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违犯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要给予通报批评或一定的处分。

(一)、处分类型: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开除学籍留校查看

5、开除学籍

(二)、处分的规定

具体给予处分的类型,要视事件的具体情节而定。详见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三)、处分的程序

对违犯学校校规校纪的学生,学生处老师要认真调查事件的详细经

过,做好记录。并对学生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患。对学生的处理,事实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认错态度较好,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深刻,有悔改决心者,可从轻处理。

给学生处分的程序:由班主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学生处审查,经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在全校公布。并将其情况通知家长,其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四)、解除处分

受过处分的学生只要能认真检查错误,坚决改正错误,并在各方面表现都较好的,可以在六个月(开除学籍留校查看的处分,以查看的时间为准)后申请解除处分。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解除。仍坚持不改的,要加重处理。

解除处分的程序:受过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六个月后(留校查看的,以查看时间为准),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讨论,班主任填写同意意见,由学生处审查,经校务会研究讨论,校长批准,可以解除处分。并在全校公布。

(五)、凡受处分的必须通知家长,受开留处分的需写保证书并且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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