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的规定
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促进创业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创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培训机构的设立和管理1. 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且开展创业培训为其合法经营范围之一。
2. 培训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创业培训部门或岗位,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质量。
3.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培训课程体系,根据创业者的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创业培训内容。
4. 培训机构须明示培训课程的基准费用,并严禁以虚假宣传、变相收费等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5. 培训机构应建立学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学员隐私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员个人信息。
三、培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1. 培训机构应向学员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并确保培训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2. 培训机构应根据学员需求,合理划定培训班级规模,保证每位学员得到足够的关注和指导。
3. 培训机构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提升学员的创业实操能力。
4. 培训机构应鼓励学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创业项目演练、实践等方式增强学员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5. 培训机构应针对学员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创业辅导和指导,协助学员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培训结果评估与监督1. 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学员档案和评估体系,对学员的参训情况、学习成果进行跟踪记录。
2. 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学员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
3.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4. 学员对培训机构获得的服务不满意,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五、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培训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创业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创业孵化与创业培训管理制度

创业孵化与创业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创业孵化与创业培训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创业和创新本领的提高,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参加创业孵化与创业培训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创业孵化与创业培训工作是指本企业为培养和支持创业者,供应创业环境、资源和知识技能培训的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创业孵化管理第四条创业孵化中,创业者入驻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2.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良好的行为和仪容仪表;3.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4.敬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5.乐观搭配创业引导导师的工作,定时完成相关任务;6.使用企业供应的资源和设施,勿私自调用或损坏公共资产;7.维持创业环境清洁乾净,不乱扔垃圾,遵守环保规定;8.遵从合作机构供应的孵化服务标准,确保合作关系良好;9.行驶合法权益时,向企业供应准确的信息和资料。
第五条创业孵化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订立认真的创业孵化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2.对创业者进行入驻审核,确保合格的创业者入驻;3.调配创业引导导师,进行创业辅导和管理;4.供应必需的创业资源和支持,帮忙创业者解决问题;5.维护孵化环境,供应良好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6.加强与合作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7.定期评估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8.搭建创业者沟通平台,促进创业者之间的合作与沟通;9.组织创业者参加展会、竞赛等创业活动,提升创业者的知名度和竞争力;10.做好创业孵化工作记录和统计,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工作。
第三章创业培训管理第六条创业培训中,参训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培训的纪律和规定,定时参加培训活动;2.敬重培训师资的知识产权,不私自传播和使用他人的培训资料;3.乐观参加培训课程,完成相关的学习任务和考核;4.与他人友好合作,不干扰他人的学习进程;5.使用培训场合和设备时,注意保护设备和环境安全;6.遵守培训机构规定的区域限制和行为规范;7.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搭配培训工作的开展;8.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确保培训信息的完整性。
创业培训班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创业培训班级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班级管理组织机构1. 班级管理领导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课程负责人、教学助理等组成,负责班级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
2. 班级管理执行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助理等组成,负责班级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三、班级管理制度1. 出勤制度(1)学员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勤。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请假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学员,将影响结业证书的发放。
2. 课堂纪律(1)学员应保持课堂安静,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和同学。
(2)学员不得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3)学员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完成作业。
3. 作业与考核(1)学员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60%。
(3)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需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结业。
4. 活动与交流(1)班级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创业项目路演、企业参观等,学员应积极参与。
(2)学员之间应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5. 课后辅导(1)班主任和辅导员负责解答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学员如有疑问,可随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咨询。
6. 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班级管理制度的学员,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创业培训班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4.07•【字号】沪人社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沪府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本市创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构建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活动各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效。
“十四五”期间,依托本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院校创业指导站、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等资源,以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为基础,开发系列创业培训精品课程;培育覆盖各类创业培训课程的师资队伍,支持一批优秀创业培训师资建立创业指导工作室;加大优质创业培训机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水平、较强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二、培训范围遵循创业活动的规律,开展覆盖创业意识激发期、创业准备期、创业初创期、创业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
(一)创业意识激发期、创业准备期培训。
各区就业促进中心按照公益性和适需性原则,对本市有创业能力提升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重点面向本市各类职业院校和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群体、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开展创业意识激发期和创业准备期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发放创业培训结业证书。
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规范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就业创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分类指导、分层次实施原则;3. 实效优先、注重质量原则;4.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
第二章培训机构管理第四条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拥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师资力量;3.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五条培训机构申请认定,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介绍;3. 培训项目介绍;4. 师资力量介绍;5. 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按照认定证书规定的内容开展培训,不得擅自变更培训项目、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合理使用,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培训项目管理第九条培训项目应具有以下特点:1. 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3. 适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培训对象。
第十条培训项目申报,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培训项目申报书;2. 培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培训师资力量介绍;4. 培训设施设备情况介绍。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培训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颁发培训项目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证书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四章师资力量管理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配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师资队伍。
第十四条师资力量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申报创业培训的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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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制度一、培训目标1.培养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创业项目的成功率。
2.通过培训,使创业者具备相关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为其创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二、培训内容1.创业项目的策划与规划:包括市场调研、商业计划书撰写、项目目标制定等内容,以确保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性。
2.创业者职业素养的培养:培养创业者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以提高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综合素质。
3.资金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筹措、风险控制等,以帮助创业者合理管理资金,降低创业风险。
4.市场推广与销售技巧:包括市场营销策略、产品定位、销售技巧等,以提高创业者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5.创业案例分析与讲解:通过分析成功和失败的创业案例,为创业者提供借鉴和经验,避免重复犯错。
三、培训方式1.线上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培训,包括网络课程、在线讲座、知识问答等形式。
2.线下培训:组织创业者参加线下培训课程、研讨会等,提供面对面的交流与学习机会。
3.实践演练: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践的机会和平台,让其通过实际操作来提高创业能力。
四、培训评估1.在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了解创业者在培训过程中的学习成果和掌握程度。
2.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方案进行改进和优化,以提高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五、培训资源1.培训师资:邀请具有丰富创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担任培训讲师,提供专业化的培训服务。
2.培训场所:为创业者提供舒适的培训环境和设备,以提供良好的学习体验。
3.培训资料: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料,包括课件、案例分析、学习材料等,以便创业者学习和参考。
六、培训管理1.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2.培训组织和协调: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培训师的招聘安排、培训场所的预订安排等。
3.培训记录与统计: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创业者进行记录并进行统计,及时掌握培训效果和参与情况。
4.培训反馈与改进:与创业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听取培训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培训方案。
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促进安徽省创业培训行业的发展,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成功率,根据《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培训机构的要求1.创业培训机构应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办学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2.创业培训机构应有一定的师资力量,培训师傅应具备相关的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
3.创业培训机构应拥有适合创业培训的场地和设施,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创业培训内容及方式1.创业培训内容应包括创业基础知识、市场调研、项目选题、商业模式设计、创新思维等,以帮助创业者全面提升创业能力和项目成功率。
2.创业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面授、在线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创业者的学习需求。
3.创业培训应根据创业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四、培训质量评估1.创业培训机构应设立培训质量评估机构,对创业培训的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创业培训机构的参考依据。
2.培训质量评估应综合考虑创业者的满意度、培训效果和实际项目的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估。
五、创业培训机构的监督与管理1.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创业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和管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定期巡查,重点检查创业培训机构的资质、师资力量、培训质量等情况。
3.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培训质量不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创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和保障1.安徽省政府将加大对创业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为创业培训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等支持。
2.创业培训机构可以通过申报项目、参与政府主办的创业培训活动等方式,获取更多的资源和合作机会。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所有创业培训机构。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要求、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质量评估、监督与管理以及创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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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SIYB)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有志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推动创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确保SIYB创业培训质量,使SIYB创业培训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创业培训的教学管理、督导、专家与师资队伍建设、质量评估和创业培训的推广开发工作。
第三条 SIYB创业培训实行“五个统一”原则,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方法、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调配师资、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第四条创业培训机构管理SIYB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确定,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全面开展SIYB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办函[2010]6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办函[2009]37号)等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培训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情节轻重,责令培训机构整改,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取消其创业培训定点资格。
一、未按创业培训和服务标准组织创业培训教学、后续跟踪服务及未建立学员档案的。
二、聘请无创业培训教师资质人员授课的。
三、创业培训的教学质量、数量连续两年不能达到项目管理要求的。
四、连续两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
五、违反规定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助经费,或违规乱收费的。
SIYB培训承办单位,每年年底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一份“书面总结报告”。
第五条创业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SIYB培训教师必须是经过SIYB师资班培训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SIYB教师合格证书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创业培训任教资格:一、未按教学大纲授课的。
二、年度内累计两个班次培训质量较低,综合评估满意度达不到规定,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
三、在培训中弄虚作假的。
四年度内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市、区(县、市)创业培训教研活动的。
第六条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SIYB培训要求实施教学。
一、教学模式:学员筛选→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后续支持服务→质量评估。
二、人数规定:实行小班教学,每班学员人数不得超过30人。
三、学时规定:《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时间为24学时;《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时间为80学时;《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时间为56学时;《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时间,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创业培训由创业能力培训和后续服务两部分组成。
一、创业能力培训1.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举办SIYB培训申请表》的日程正式开班;原则上每班次由两名以上创业培训讲师根据创业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学员培训。
培训过程中,教师必须按照“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原则,有针对性的指导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制定。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将学员完成的《创业计划书》报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创业培训教师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打分,分值按40%的比例计入培训总成绩。
二、后续跟踪服务1.培训机构要对每位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提供不少于六个月的后续咨询指导服务,满足学员创业见习、创业实训和开业指导等方面的需求。
2.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对学员的服务记录,保证服务质量;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后续跟踪的服务质量予以监督检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全市后续服务的服务质量进行督导。
第八条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抽查、现场访问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常规教学进行质量评估、绩效考核。
第九条 SIYB创业培训机构,要按照SIYB创业培训质量监控程序要求,做好监督评估。
一、在开班前12日将计划办班情况报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审核合格后交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组织学员面试。
面试过程中由培训教师填写“入学登记表”并根据入学登记表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确定参加培训学员。
三、实行SIYB培训班活动报告制度,在培训结束,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学员培训班(TOE)活动报告。
四、加强SIYB培训资料的档案管理,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在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部分档案资料另复印一套报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统一整理归档。
五、需要归档的资料:(1)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及SYB 入学登记表;(2)学员证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等);(3)创业培训申请表;(4)已创业学员的营业执照等;(5)课程表;(6)学员考勤表;(7)创业培训班学员每日意见反馈表;(8)培训班评估表;(9)评估评分表;(11)学员创业计划书;(12)创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13)结业证复印件。
六、需要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料:(1)举办SIYB创业培训班计划表(附件5);(2)课程表;(3)经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学员考勤表复印件;(4)SIYB培训班评估评分表;(5)学员培训班(TOE)活动报告;(6)创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7)学员创业计划书复印件。
第十条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是学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唯一证明文件,证书上有全国统一的证书序列号,遗失不补办。
第十一条《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一、《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证书的发放1.学员出勤(40分)。
培训期间,学员出勤率须达到100%,不得缺勤。
如有缺勤,扣40分。
2.积极参与教学过程,配合教师完成教学(20分)。
3.通过学习后,能使学员产生切实可行并适合学员实际能力和所处环境的企业想法,完成本书练习及《产生你的企业想法行动计划》(40分)。
以上三项所得总分80分以上即为培训合格,可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证书的发放1.学员出勤(30分)。
培训期间,学员出勤率须达到100%,不得缺勤。
如有缺勤,扣30分。
2.随着教学过程的推进,在培训教师的指导下能够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40分)。
(1)《创业计划书》各步骤分值(15分)。
企业概况(分)创业计划书作者的个人情况(分)市场评估(1分)市场营销计划(1分)企业组织结构(1分)固定资产(1分)流动资金(2分)销售收入预测(2分)销售和成本计划(3分)现金流量计划(3分)(2)《创业计划书》10个步骤之间逻辑、数字的衔接无误(25分)。
《创业计划书》部分的实际得分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创业培训教师评审打分。
3.结业考试(30分)。
结业考试在培训的最后一天进行,考试题目由任课老师提前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建立的贵阳市SYB培训结业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以上三项所得总分70分以上即为培训合格,可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二条本暂行规定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附件1 贵阳市创业培训(SIYB)办班组织工作要求附件2 贵阳市创业培训(SIYB)授课教师职责附件3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教学大纲附件4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附件5 举办SIYB创业培训班计划表附件6 SIYB创业培训班师资申请表附件7 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记录单附件8 创业培训申请表创业培训(SIYB)办班组织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国家级创业试点城市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正式启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
为发挥创业培训的服务功能,着力将该项目做成本地的培训品牌,需统一规范管理工作流程。
为此,特就培训开班准备、开班典礼、结业典礼程序、办班所需设备设施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创业培训班开班准备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创业培训班开班前12天,需将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上报贵阳市就业中心。
2.开班典礼需要求准备会标。
蓝底白字巨幅会标,内容如下:第一排:创业培训(SIYB)贵阳市区(县、市)第期SYB(GYB)培训班中间:开班典礼3.教室布置。
培训班应在50-60平方米,通风条件较好的室内举办,课桌布置成“U”字型。
4.每期培训班必须配备一名同志作为专职班主任老师,负责培训班相关事务及相关信息、档案收集整理。
二、创业培训班开班典礼议程1.主持人宣布创业培训开班典礼2.请主办单位领导讲话3.请有关领导讲话4.请班主任对班务管理和考勤纪律提出要求5.开班典礼结束三、创业培训班结业典礼议程事前将会标由“开班典礼”换成“结业典礼”1.主持人宣布创业培训班结业典礼开始2.请班主任老师小结培训班学习情况3.请学员代表发言4.请主办单位领导讲话5.举行告别仪式6.宣布培训班结业四、办班设施设备清单(供参考)附件2创业培训(SIYB)授课教师职责第一条创业培训(SIYB)教师要服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遣,认真钻研教学业务,履行教师职责,协助培训班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第二条培训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时,必须遵循创业培训(SIYB)“项目管理指南”规定,原则上每个培训班由两名SIYB讲师授课,学员人手一套正版培训教材。
第三条创业培训教师在进行培训教学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时规定;《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为24学时;《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为80学时;《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为56学时。
第四条为保证教学质量,培训师要认真履行创业培训(SIYB)教师的职责,严格按照培训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授课,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要求填写的表样,组织学员参与监督教学质量。
第五条创业培训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爱护教学设施,节约教学用品。
第六条创业培训教师每日授课结束时,须要求学员填写SIYB培训每日意见反馈表,并在次日上课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和答复。
第七条创业培训教师在培训班结束时,须要求学员填写“GYB期末评估表”、“SYB培训班评估表”、“IYB期末评估”(培训班期末评估表)并利用“评估评分表”进行评分和评估。
第八条创业培训教师在培训期间,须采用全套标准的SIYB小老板培训班TOE评估表;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TOE培训班活动报告。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教师须将上述资料全部交予培训的承办单位。
第十条对于不按规定办班的单位,创业培训教师有义务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
第十一条教师有义务对学员做好后续支持服务。
第十二条教师每年年终须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一份“书面总结报告”。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教学大纲一、教学说明“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enerate Your Business Idea,简称GYB)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而专门研究开发的培训小企业家的SIYB中国项目系列课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