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工作章程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务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相关的岸基设施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船舶负责人对本船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必须确保船舶安全设备完好,遵守航行规则,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船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船舶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船舶应配备充足的安全生产物资,包括救生衣、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
第十三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船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注意观察水域情况,预防碰撞、搁浅、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船舶负责人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务业务及与船务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整改、复查。
第十三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五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部分具体内容)一、用电安全1. 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024年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船务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二)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管理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及奖惩规定六、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各小组组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公司设立安全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____元,月奖以现金形式予以奖励。
十一、对不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____天(____学时)。
十三、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 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报告并处理 安全隐患
部门主管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 保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及 时报告并处理本部门的安全隐患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 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 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 人报告。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
PART 7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事故报告的规定与流程
事故报告的时限: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时 限进行上报。
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等情况。
事故调查的程序: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 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PART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设备、场所或作业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巡查:对生产现场、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员工自查:员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事故处理的程序: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采取措 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船务公司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务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3)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 安全生产投入(1)公司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2)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提高安全生产设施标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水平。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应急预案(1)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务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务公司所有员工、船员及外包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2. 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具体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初步处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1.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事故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员工通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做好安全与预防污染工作。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船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建立船岸两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设有固定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任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船按主管机关的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足适任的船员。
第七条各职能人员和船员按各自的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主管机关的法律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全力配合,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各船要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条在召开各种会议或学习时,员工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做有碍会议(学习)的事。
第十一条各船舶要认真填写航行、轮机日记、车钟记录、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等法定记录,做好各种台账。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职能人员应深入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年元旦、春运、春节、洪期、国庆等期间,要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督促整改。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结案第十三条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给处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因违规操作导致自身伤亡的,在享受工作待遇的同时,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重伤的确认,必须有县级以上的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及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船长应积极指挥全船员工奋力抢救,力求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快向公司及主管机关报告。
船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厂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船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船厂全体职工、管理人员以及与船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第三方。
第三条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船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船厂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船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6. 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船厂法定代表人是船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1. 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职工安全生产责任:1. 职工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 职工应当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船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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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及防污染组织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生产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工作管理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室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第六条: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小组由船长任组长。
第七条: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运输管理部专门负责,该部另设置专职海务主管、机务主管。
第三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八条: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
二、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审定公司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防污染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表彰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处理违章肇事责任者。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及防污染活动。
七、掌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
第九条:运输管理部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
二、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船舶安全责任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深入船舶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安全档案。
办好船舶年审工作。
四、负责统计上报企业船舶交通事故、机损事故和因工伤亡事故情况,参与工伤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的抢救组织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公司季节性安全措施,经常深入船舶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和公司各项规定的落实。
六、负责协调船舶的防抗雷雨大风、防台、防汛工作,密切注意气象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
七、审核、购置船舶海图、航行资料、助航仪器,及时转发航行航道通告给有关部门和船舶。
八、参与公司船舶购置、建造的审议和试航工作,参与公司船舶新建、改建生产项目、设备的验收工作。
九、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或安全生产搞不好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十、在新造、改造船舶、设备时,根据规范对船舶设备的结构、性能、质量技术,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关。
十一、发生海损、机损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划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把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
十二、对船舶机械、设备的维修计划和处理质量进行鉴定,验收和认可。
对基层反映无法解决的船舶、动力机械设备存在的故障、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和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三、制定年度船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实施方案。
十四、根据生产需要做好船舶工属具、机械配件、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十五、合理安排船舶技术骨干,经常检查船舶定员和技术骨干分布情况,确保船舶定员配置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和持证船员的合理安排。
十六、负责船员有关证书的申考、年审报验工作。
负责船员的全员培训,并把好新工人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关。
十七、船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加薪要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考核。
十八、搞好船员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及消防方面的指示,做好船舶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落实船舶治保和消防责任人,并监督船舶落实治保和消防制度。
二十、经常深入船舶认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负责对船舶发生的各类治安事故和火灾事故、污染事故等进行分析处理。
二十一、负责对船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十二、对船舶不安全的生产行使否决权。
第十三条:调度部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协调运输管理部把安全工作同运输生产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
二、在下达航次任务时,根据航道水位、气象、船舶特性合理配载,实施正确指挥,并果断处置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三、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杜绝违章航行和违章指挥。
四、准确掌握船舶动态,及时传达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安全指令。
五、经常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洪水期间要及时了解有关航区水位情况,并及时通传有关部门和船舶。
七、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属船舶的装卸、运输服务质量。
八、负责船舶通讯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危险天气信息的传递和转发工作。
做好业务调度与船舶的通讯联系工作。
九、船舶发生各类事故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四条:办公室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方针政策和治安保卫、消防方面的指示,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各方面做好各时期安全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和船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责任人落实责任。
三、负责印刷、传送各类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文件、资料,送交并协调运输管理部做好安全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把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列为员工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负责公司抢险救灾队伍和上级布置的抢险救灾工作的后勤任务。
六、督促各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
发生治安案件或火灾时负责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分析。
第十五条:船舶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船舶安全。
二、经常检查督促所属船员严格执行船员岗位责任制,执行船舶三级保养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防台、防汛、防雷雨大风、强风枯水、雾季等有关季节性安全防范措施。
发现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三、经常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机电设备及消防救生、防污染等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督促船员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督促船员及时正确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预(警)报收听、记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工作。
四、掌握船员的技术素质和劳动态度,配合公司做好船员的选调、搭配、考核、鉴定工作。
五、对本船发生的各类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对海损事故、机损事故、工伤事故、污染事故等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凡发生各种事故都要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六、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按要求做好船员安全技术培训。
七、注意掌握气象、航道、潮汐的变化情况,确保安全航行。
第十六条:公司总经理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一、是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负全面责任。
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方针政策、法规,把安全及防污染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安全与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持研究制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召开公司安全及防污染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和决定,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汇报,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意见,组织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防污染工作方面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四、对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措施要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
五、审批属公司解决的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投入经费。
六、发生大事故以上的伤亡、海事、治安事故时,亲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并在权力范围内对责任者作出处理。
七、负责对副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奖罚。
八、在职权范围内无力解决的安全与防污染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负责本公司涉法责任事故的诉讼。
第十七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人事)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一、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因生产质量和生产安排不当以及因技术或设备影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在组织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要求。
三、组织协调全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监督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法规,督促各部门对所辖船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组织船舶安全生产例会,听取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全面研究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防止船舶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船员的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船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
六、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船舶建造的安全技术规范审定。
七、发生各类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
八、指导监督供应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后勤供应,把好材物料、燃润料、机零配件、工属具、劳保用品的采购质量关。
九、对安全技术设施或技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措施整改。
在职权范围内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技术设备的修理发行计划和实施方案。
十一、指导和督促人事调配部门做好船员调配和培训、年审、跟踪管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调度)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工作需要。
支持有关部门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
二、参加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指导、督促业务调度部实施正确指挥,准确把握船舶动态,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指令。
四、了解掌握各航区航道情况,及时反馈气象、航道、水位等变化情况和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