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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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家居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居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1.1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保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四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2 工程期限: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合计:个日历天。

1.3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金额小写:¥元。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家居居室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为预算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 开工前5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运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商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墙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其提供的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 严格执行案例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

4.4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 工程项目和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周期。

5.2 为保证工期,乙方提供装修变更通知单后,甲方应审核、签字认可;若三日内不答复,视作认同。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以变更通知单为依据);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

工期顺延。

6.3 因乙方负责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能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7.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

2、木工框架完工;

3、整体工程完工。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7.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即付清工程尾款)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订时付合同总额的30%,木工进场前付合同总额的30%,油漆进场前付合同总额的15%,竣工验收合格时付合同总额的25%。

8.2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乙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擅自使用工程成品即视为默认验收。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时,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2000.00元。

9.5 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9.6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9.7 甲方未验收而先行换锁,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并支付工程尾款。

9.8 责任界定:因拆改房屋结构导致物业追究责任,由甲方负责;因施工造成楼上或楼下住户损失,被追究责任或由此扣装修押金由乙方承担;如属乙方包工包料的隐蔽工程漏水或线路不通、短路等故障造成返工,发生费用及材料由乙方承担。

9.9 如甲方发现乙方工程用料不符合所属工程预算,乙方承诺假一赔十。

第十条附则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 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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