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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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钢筋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12.3.4.1监理预控工作

(1)钢筋进场后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汇同建设单位对进场钢筋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核对实际进场钢筋数量、级别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2)核查钢筋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书)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3)检查钢筋外包装上的铁牌内容与质量证明文件中表述内容是否一致,包括厂别、牌号、规格、炉号、数量等;

4)对钢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是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

(2)进场检查完毕后,按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试验计划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等的规定抽取试件进行进场复试检验,并按监理部确定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安排做好见证送检工作。常用钢筋试验项目和取样规定如下表:(摘自DBJ01-51-2003中附录A)

注:碳素结构钢、冷轧带肋钢筋、冷轧扭钢筋等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3)施工单位出具钢筋进场复试报告时,要检查复试结果及各项力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各类钢筋标准的要求。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钢筋进场后按级别、品种、直径、外形分垛堆放、妥善保管,并挂标识牌注明垛号、产地、规格、品种、数量、复试报告单编号、质量状态等。

12.3.4.2过程控制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1)钢筋加工

1)钢筋除锈

(A)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油渍、漆污和用锤敲击时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B)钢筋的除锈,一般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在钢筋冷拉或钢丝调直过程中除锈,对大量钢筋的除锈较为经济省力;二是用机械方法除锈,如采用电动除锈机除锈,对钢筋的局部除锈较为方便。(C)在除锈过程中,发现钢筋表面的氧化铁皮鳞落现象严重并已损伤钢筋截面,或在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伤蚀截面时,应剔除不用。

2)钢筋调直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

(A)采用钢筋调直机调直冷拔低碳钢丝和细钢筋时,要根据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模和传送压辊,并要正确掌握调直模的偏移量和压辊的压紧程度。

(B)采用卷扬机拉直热轧盘条钢筋时,应严格按照钢筋的级别、品种控制冷拉率。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钢筋切断

(A)钢筋切断配料,应以钢筋配料表提供的钢筋级别、直径、外形和下料长度为依据。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皮、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污。

(B)用于对焊、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的钢筋,应将钢筋端头的热轧弯头或劈裂头切除,用于锥螺纹连接接头的钢筋应采用钢锯或无齿锯锯断,保证钢筋端头平直,直径无椭圆、钢筋顶端切口无有碍

焊接和锥螺纹套丝质量的斜口、马蹄口或扁头。

4)钢筋弯曲成型

(A)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须达到下列质量要求:A)钢筋形状正确,平面上没有翘曲不平现象;

B)钢筋末端弯钩的净空直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C)钢筋弯曲点处不得有裂缝,为此对II级或II级以上的钢筋不能弯过头再弯回来。

D)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见下表规定:(摘自GB50204-2002中表5.3.4)

(B)受力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A)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的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B)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C)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

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2.2.3.2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B)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C)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钢筋连接

钢筋的连接方式有多种,采用何种连接方式应按设计要求确定。1)焊接连接接头(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焊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焊接资格证书。

2)机械连接接头(不等强或等强锥螺纹、等强直螺纹、套筒挤压),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钢筋机械连接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具有岗位资格证书。

3)按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试验计划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范》(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等的规定抽取连接试件进行复试检验,并按监理部确定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的安排做好见证送检工作。常用钢筋连接接头试件试验项目和取样规定如下表:(摘自DBJ01-51-2003中附录A)

注:钢筋电阻点焊、钢筋闪光对焊、钢筋电弧焊、钢筋气压焊接头等按相应标准规定执行。4)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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