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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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一)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

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4.06.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城区各普通高中:
为做好今年我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有序推进城区普通高中扩优提质工作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年度各校招生实际完成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可承载能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协调发展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等因素的基础上,并结合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等要求,经研究下达2024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江西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4〕10号)《南昌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
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所有招生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附件:2024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东教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东营市调整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19〕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1.考试科目及考程。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钟。

2.组织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1.成绩表达。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

考查科目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
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7.01
•【字号】津教政办〔2019〕122号
•【施行日期】2019.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市教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的
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工作部署,结合中考报名情况,安排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50205人。

现将分学校招生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公办学校计划45956人,民办学校计划3520人,艺体类计划729人。

二、安排本市生源特长生招生计划1047人,其中艺术特长生计划473人,体育特长生计划520人,科技特长生计划54人。

各学校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计划数已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内。

请相关单位、学校严格执行上述招生计划,认真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

2019年7月1日附件:1. 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
2.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艺体类分学校招生计划
3.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艺术特长生分学校分项目招生计划
4.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体育特长生分学校分项目招生计划
5.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科技特长生分学校分项目招生计划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河北2020中考招生:公助生招生政策

河北2020中考招生:公助生招生政策

河北2020中考招生:公助生招生政策河北2015中考招生:公助生招生政策4月16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了《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今年河北省中考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同时要求各地对中考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

公助生80%为分配生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北省实施了高中分配生制度。

今年河北省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继续分为统招生、分配生两类。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分配生需是在校应届毕业生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对正常转移学籍、休学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分配生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为确保录取分配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要在升学考试举行前三周,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两项成绩进行整理。

之后,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无异议,学校应于升学考试举行前将报考学生的这两项成绩统一上报招生考试机构,以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的依据。

分配生录取结束后,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学校,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分配生降低50分录取在公助生录取程序上,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

其中,分配生实行分校录取。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9•【字号】沧政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沧政发〔2017〕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全市高中教育优质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治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振兴普通高中教育的目标任务从2017年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以沧州市第一中学为龙头,以1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为主体,打造一批更具内涵、更具特色、更具竞争力的省内名校,培养一批进入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的优秀拔尖学生,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全面振兴。

沧州市第一中学高考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一)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1、科学合理确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自2017年开始,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全市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200元,并列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已达到或超过以上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原水平,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

国家或省出台相关新标准后,按新标准执行。

2、建立普通高中教科研专项经费资金。

市级财政设立每年不低于200万元的高中教研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教育局制定具体使用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同时,根据高考改革要求,普通高中要着力推进特色和品牌建设,加强专用教室建设,强化德育、信息技术、体育和美育等工作,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市、县要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项审批制度,保障普通高中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河北高中招生简章

河北高中招生简章

河北高中招生简章
河北高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中学阶段学生招生政策的学生;
2.符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全省各县(市、区)重点初中和优质初中。

三、招生计划
1.拟招生总人数为2000人左右。

2.按照普通高中艺术生和体育生比例招生。

四、招生要求
1.实行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招生。

主要考查学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以及综合素质。

2.考试内容均符合国家中学阶段学生招生政策。

3.考试合格后进行统一的体质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体质达到国家体育标准。

4.符合招生计划并在择校时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作为我校高一新生。

五、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原学校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2.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以上就是2022年度河北高中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前往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03•【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初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办学实际,制定了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招生计划,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55414人,其中中考报名144909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6570人,其中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610人,各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960人。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二、强化招生纪律,全面加强高中学校的招生管理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和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20〕12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主城区录取工作要按高中教育处所确定的名单进行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中考招生前自行组织任何与招生有关的考试,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本市(各县自定)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同时做好本区域防止优秀生源外流工作,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混合招生及混合编班。

三、推进招生改革,规范自主和特长生招生行为邯郸市第一中学、邯郸市第二中学、邯郸市第三中学、邯郸市第四中学、邯山区第一中学、武安市第一中学、魏县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自主招生试点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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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中学:
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沧教基函(2020)19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在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历年招生数量,结合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综合考虑普高与职高招生比例的基础上,报送了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经审定,现将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请各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附件:1.2020年沧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20年沧州市一般高中招生计划表
3.2020年沧州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2020年沧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表
单位
计划数(人)
其中:河北省内外地市计划数(人)
运河区颐和中学
200
运河区星河艺术中学
440
衡水50人;保定20人;石家庄20;廊坊10人。

北京师范大学沧州渤海新区附属学校
500
石家庄5人;唐山5人;秦皇岛5人;邯郸5人;邢台5人;保定5人;张家口5人;承德5人;廊坊5人;衡水5人。

黄骅新世纪中学
1300
盐山饶安中学
440
南皮张之洞学校
1500
廊坊20人;衡水20人。

泊头市文宇中学
770
沧县开元中学
220
吴桥澜阳高中有限公司
550
献县迎春中学
1200
衡水20人;保定20人;廊坊20人;石家庄20人;邯郸20人。

献县私立求是学校
2000
献县私立宏志中学
500
肃宁县育英高中有限公司
1500
衡水25人;石家庄4人;邯郸4人;承德4人;唐山4人;廊坊4人;保定105人;邢市4人;秦皇岛4人。

肃宁县忠德学校高中有限公司
880
石家庄5人;廊坊60人;保定50人;衡水20人;承德5人;唐山5人;张家口5人;秦皇岛5人;邢台5人;邯郸5人。

河间市育德实验中学
990
石家庄30人;衡水70人;廊坊100人;保定100人;邢台25人;邯郸25人。

河间市英华高级中学
1800
廊坊200人;唐山50人;保定450人。

北京师范大学任丘附属学校
300
廊坊20人;保定20人。

任丘市衡济高级中学
1000
廊坊80人;保定125人;衡水20人;邢台10人;邯郸20人;石家庄20人;唐山10人。

青县会川高级中学
1500
廊坊240人、保定市30人,衡水市50人。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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