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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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规章制度一、人员培训管理目的1. 为公司员工提供专业的培训服务,提高员工综合素质;2. 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整体竞争力;3. 培养员工团队意识和学习能力,促进团队协作和发展。

二、人员培训范围1. 全公司员工都可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2.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员工,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三、人员培训管理流程1. 培训需求分析:由各部门或个人提出培训需求,经过审批确定培训计划;2. 培训计划制定:制定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等具体计划;3. 培训实施:组织培训,确定培训方式和授课人员;4.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反馈意见;5. 培训总结:总结培训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完善培训方案。

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培训参与: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培训活动,也可以根据需要被安排参加;2. 培训计划:员工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求提出培训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3. 培训费用:公司将承担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差旅费用和住宿费用;4. 培训考核:员工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获得相应证书或资格;5. 培训奖励:公司将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五、人员培训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 各部门负责员工培训需求的提出和协助培训计划的安排;3. 员工要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培训人员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组训管理办法

组训管理办法

组训队伍管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7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训工作的性质与组训人员的职责第三章组训人员的聘用与配置第四章组训人员的管理第五章组训人员的考核、晋降级与淘汰第六章组训人员的待遇与福利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销组训管理体系,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具有专业化素质的组训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组训是指公司派驻在各个营业职场内协助业务主管组织销售并进行相关教育训练的专职销售管理人员。

第三条组训人员由市公司个险销售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训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条工作职责(一)协助业务主管拟订经营计划并组织业务推动活动;(二)协助业务主管制定活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撰写1篇所辖团队经营状况分析报告;(三)协助业务主管做好增员与新人育成工作;(四)组织实施团队日常教育训练工作,制作专题教案2篇;(五)策划、组织各类会议运作,每月主讲晨会专题8次以上;(六)职场布置和团队文化建设;(七)辅导业务人员拓展业务,每月陪访4次以上;(八)及时了解个人代理人的心态并掌握寿险市场的动态,做好对业务人员的压力舒解与思想沟通工作,使其保持充足的工作动力;(九)及时将有关问题与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反馈;(十)高职级组训人员负责对低职级组训人员辅导;(十一)个人展业,每半年FYC0.6Q;(十二)深入市场进行业务调查与实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做好资讯分享,正确引导业务员的销售行为,有效推动销售工作;(十三)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组训人员的聘用与配置第五条组训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年龄:22-35周岁。

二、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

三、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与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善于学习与思考。

四、品德:诚实公正,遵纪守法,为人心胸开阔、善良热心,工作态度积极,肯于吃苦,乐于奉献。

五、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六、有相关经验及能力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组训人员的产生渠道与录取。

组训管理办法13页

组训管理办法13页
≥40%
1.1
≥50%
1.2
组训管理办法
第七章 薪酬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组训的薪酬待遇组成 3、组训级别调整系数为:
职务级别
调整系数
见习组训
0.7
初级组训
1
中级组训
1.08
高级组训
1.17
资深组训
1.26
组训管理办法
第九章 异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组训的异动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系列内异动,指组训在二级机构内调动,仍从事组训工作。 (二)转岗调出,指组训转至其他岗位,不再从事组训工作。 第三十条 异动规定 (一)组训调出后,不再享受组训称号及组训待遇,人力资源部按异动后的岗位职级重新确认其待遇。 (二)组训自聘任起,若在一个二级机构服务不满半年,不得进行系列内异动。 (三)各二级机构培训部应每月将发生的异动、转岗和离职的情况进行汇总,经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营销分管总签字确认后,于每次月10日前邮件报备总公司培训部。人员异动、转岗和离职的相关办理按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规定的报批流程处理。 (四)、组训系列与讲师系列相互发生异动时,按同级套转。
组训管理办法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条 维持考核 (一)绩效考核指标 1、所在营业区标保任务达成率 2、所在营业区入司三个月内新人季度内月平均(承保)活动率 以上考核指标的基准值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每年度公告一次。 (二)绩效考核指标定义 1、季度标准保费达成率=考核期内累计承保标准保费/考核期内标准保费任务额 说明:标准保费达成的季度基数为45万元 2、考核季度期间: 入司三个月内新人季度内月(承保)平均活动率=组训在岗月入司三个月内新人月(承保)活动率之和/季度内组训在岗月数 新人包括TA与CA 季度月平均(承保)活动率视考核方案,按上述定义计算。 (三)考核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绩效考核指标k1*70%+工作考核指标k2*30%,其中: K1=(标保任务达成率*0.5+入司三个月内新人月平均(承保)活动率*0.5)*100。 K2为组训工作考评系数,根据二级机构考核方案确定。 (四)综合得分排名后10%的予以降级。

组训安全管理制度

组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组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组训质量,保障参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组训单位负责人是组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组训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组训部门负责人是组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组训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3. 各参训人员是组训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对自身安全负责。

三、安全措施
1. 人员管理
(1)组训前,对参训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参训要求。

(2)组训过程中,严禁参训人员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 设备管理
(1)组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组训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参训人员注意安全。

3. 环境管理
(1)组训场地应保持整洁、宽敞,避免因地面湿滑、物品摆放不当等造成安全事故。

(2)组训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粉尘等污染,确保参训人员身心健康。

4. 安全教育
(1)组训前,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组训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组训过程中,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事故处理
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迅速上报上级领导,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训工作。

2. 本制度由组训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组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组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组训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组训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参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组训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 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教练员、参训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把关,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严格检查,及时整改。

定期对组训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无隐患。

4. 强化培训,提高意识。

加强参训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1)组训场地、设施、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2)定期对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禁止使用过期、损坏、不合格的场地、设施、器材。

2. 教练员安全管理(1)教练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组训内容,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教练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组训过程中的安全。

(3)教练员应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 参训人员安全管理(1)参训人员应遵守组训纪律,服从教练员安排,确保自身安全。

(2)参训人员应按照教练员要求穿戴安全防护装备,防止意外伤害。

(3)参训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参训人员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与监督1. 安全管理制度由组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 各级管理人员、教练员、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3. 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组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训人员管理体制,规范工作职责,实现科学管理,制定《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组训人员”,是指隶属于个人业务体系的内勤专业人员,负责协助基层营业单位发展营销组织,营销员业务技术的辅导,保持行政流程顺畅,保证公司政令有效宣导和基层情况及时反馈.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第三条总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全系统组训人员的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四条省级分公司个人保险部门负责本地辖区组训岗位设立,组训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

对组训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上报总公司,待批准后实施.第五条原则规定县级营销服务部初设立时配组训人员2名,当营销员达到160人以上时,按照每80名营销员配置1名组训人员的比例,随营销员人数变化调整组训配置。

第六条组训岗位职责:(一)协助营业单位主管拟订经营计划,组织业务推动活动,编写行事历,协助主管实现业务发展目标;(二)协助营业单位主管开展销售活动管理,保持行政流程顺畅;(三)收集、整理、分析业务信息,撰写营业单位绩效状况诊断和分析报告,并编制相关统计分析报表,实时进行业绩追踪;(四)关注寿险市场发展动态,参加销售业务实践;(五)组织开展营销员日常教育训练工作,辅导业务活动,每月陪访6次(含)以上;(六)营业单位各种会议经营的策划、组织与实施,每月主讲晨会专题8次(含)以上;(七)营业单位职场布置、企业文化传播。

帮助营销员建立良好的职业心态,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八)公司政令的宣导及执行情况反馈;(九)撰写组训工作日志;(十)对低职级组训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组训人员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省级分公司或各级营销服务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泰康人寿管理处经理、组训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管理处经理、组训管理办法

泰康人寿营销系统干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总公司营销部2000。

12第二部分、管理处经理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章人员选拔与定位第五章薪酬体系第六章品质管理第七章常规考核与升降考核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营销员管理工作特制订《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处经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本《办法》中所指的管理处经理,是指经过分公司考评、选拔、任命并上报总公司营销部备案的,在寿险营业单位负责组织管理、业务推动、计划监督执行及责任额达成的营销高级管理人员。

3、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现职(在岗时)的管理处各级管理人员.第二章基本原则1、处经理信条:泰康事业第一创新发展第一专业素质第一团队精神第一2、职涯规划:管理处经理作为公司寿险营销业务推动人员,公司将提供系统的专业化的职涯发展规划(包括选拔、培训、薪酬升降、海外交流深造、休假等),使管理处经理乐于依存公司,奉献公司,发展公司。

3、价值理念:在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处经理的自身价值,使管理处经理队伍成为公司最稳定、成长最快的业务系列之一. 4、人员管理:管理处经理队伍的日常管理归口各二级机构营销部,是分公司营销部职能的延伸。

管理处经理的任免归口二级机构人事部、总经理室并报总公司人事部、营销部备案。

第三章工作职责1、管理处(支公司)经理接受分公司(区域总部)营销部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管理处的行政、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2、贯彻执行公司经营理念、工作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3、负责本管理处(支公司)业务推动、策划、会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业务品质、各项费用的控制工作;4、做好本管理处营业部的建设工作,抓好主管和兼职讲师队伍的建设,注重各级人才的培养;5、督导本管理处内各营业部的工作,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工作;6、负责对本管理处(支公司)各级内勤员工的管理、考核、工作协调及安排并提出奖惩意见;7、负责安排、检查本管理处(支公司)的安全、职场、账务等工作,以保证本管理处(支公司)的工作顺利进行.8、完成公司、营销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教材

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教材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训人员管理体制,规范工作职责,实现科学管理,制定《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组训人员”,是指隶属于个人业务体系的内勤专业人员,负责协助基层营业单位发展营销组织,营销员业务技术的辅导,保持行政流程顺畅,保证公司政令有效宣导和基层情况及时反馈。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第三条总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全系统组训人员的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四条省级分公司个人保险部门负责本地辖区组训岗位设立,组训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

对组训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上报总公司,待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原则规定县级营销服务部初设立时配组训人员2名,当营销员达到160人以上时,按照每80名营销员配置1名组训人员的比例,随营销员人数变化调整组训配置。

第六条组训岗位职责:(一)协助营业单位主管拟订经营计划,组织业务推动活动,编写行事历,协助主管实现业务发展目标;(二)协助营业单位主管开展销售活动管理,保持行政流程顺畅;(三)收集、整理、分析业务信息,撰写营业单位绩效状况诊断和分析报告,并编制相关统计分析报表,实时进行业绩追踪;(四)关注寿险市场发展动态,参加销售业务实践;(五)组织开展营销员日常教育训练工作,辅导业务活动,每月陪访6次(含)以上;(六)营业单位各种会议经营的策划、组织与实施,每月主讲晨会专题8次(含)以上;(七)营业单位职场布置、企业文化传播。

帮助营销员建立良好的职业心态,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八)公司政令的宣导及执行情况反馈;(九)撰写组训工作日志;(十)对低职级组训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组训人员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省级分公司或各级营销服务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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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训人员管理体制,规范工作职责,实现科学管理,制定《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组训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组训人员”,是指隶属于个人业务体系的内勤专业人员,负责协助基层营业单位发展营销组织,营销员业务技术的辅导,保持行政流程顺畅,保证公司政令有效宣导和基层情况及时反馈。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三条总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全系统组训人员的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四条省级分公司个人保险部门负责本地辖区组训岗位设立,组训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

对组训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上报总公司,待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原则规定县级营销服务部初设立时配组训人员2名,当营销员达到160人以上时,按照每80名营销员配置1名组训人员的比例,随营销员人数变化调整组训配置。

第六条组训岗位职责:
(一)协助营业单位主管拟订经营计划,组织业务推动活动,编写行事历,协助主管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协助营业单位主管开展销售活动管理,保持行政流程顺畅;
(三)收集、整理、分析业务信息,撰写营业单位绩效状况诊断和分析报告,并编制相关统计分析报表,实时进行业绩追踪;
(四)关注寿险市场发展动态,参加销售业务实践;
(五)组织开展营销员日常教育训练工作,辅导业务活动,每月陪访6次(含)以上;
(六)营业单位各种会议经营的策划、组织与实施,每月主讲晨会专题8次(含)以上;
(七)营业单位职场布置、企业文化传播。

帮助营销员建立良好的职业心态,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
(八)公司政令的宣导及执行情况反馈;
(九)撰写组训工作日志;
(十)对低职级组训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组训人员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省级分公司或各级营销服务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组训人员在符合公司一般员工招聘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大中城市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有1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第四章评聘
第九条组训人员职级的评聘是试用期考核后,依据组训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工作经历以及相应职位等级要求由公司聘任相应职级。

第十条省级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负责组训人员职级的评聘。

高级组训专员及以上职级的评聘需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个人保险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组训人员职级由高到低依次是:资深组训专员、高级组训专员三级、高级组训专员二级、高级组训专员一级、中级组训专员三级、中级组训专员二级、中级组训专员一级、组训专员。

第十二条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和各级营销服务部对组训人员进行分阶段培训。

主要有职前培训、在职训练、研修培训、晋升培训四类。

第十三条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的个人保险部门分别负责会同培训部门拟定全系统以及本地辖区的组训人员培训规划。

主要包括:明确培训目的、确定培训对象、分析并撰写培训需求报告、选择培训操作方式,制定培训计划与经费预算。

省级分公司的培训规划需报总公司个人保险部备案。

第六章考核
第十四条组训人员考核在执行公司相关考核规定的同时还需增加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组训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

(一)考核内容
组训人员在试用期的工作态度、业务知识和营销实务的掌握程度以及业务推动能力等。

(二)考核流程
试用期满,组训人员撰写工作总结并提出聘任申请,由营业单位负责人和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部门分别签署意见,报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审批。

(三)考核结果
组训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取得代理人资格证书,岗前培训成绩合格,且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可向公司申请聘任,聘任后享受相应职级组训人员待遇。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做转岗处理或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六条组训人员的业务绩效考核由省级分公司个人保险部门在实施细则中制定相应标准。

考核结果与薪酬对应关系见附件。

第七章晋升
第十七条组训人员晋升由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个人保险部门负责,原则要求逐级进行。

高级组训专员及以上职级的晋升需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个人保险部批准。

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突出贡献或本人德才兼备,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组训人员晋升,经考核、评审可以不受考核期的限制。

第十八条组训专员晋升中级组训专员的要求:
(一)任组训专员满两年;
(二)平均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
(三)具备以下工作能力:
1、独立完成营业单位业绩统计分析,参加营业单位企划案及业务推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参加职场教育训练和陪访;
3、组织和实施活动管理;
4、独立经营晨会,参加策划和组织其他相关会议;
5、策划、更新职场布置,参与营业单位文化建设;
6、准确、规范编写各类报表。

(四)晋升培训考试合格。

第十九条中级组训专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可在本职级内调升1级。

第二十条中级组训专员晋升高级组训专员的要求:
(一)任中级组训专员满三年;
(二)平均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
(三)具备以下工作能力:
1—6、同组训专员;
7、客观、清晰的分析市场动态,为营业单位经营计划的拟定、企划案及业务推动方案的设计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意见;
8、独立组织营业单位销售人员的基础教育训练,独立进行陪访、辅导及运作相关的培训工作;
9、正确分析营业单位经营活动状况,策划组织相关研讨会议;
10、熟练运作晨会,熟练组织和运作其他相关会议;
11、组织职场布置,有效宣导公司企业文化;
12、及时、准确完成各类报表及相关工作报告的编写。

(四)晋升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高级组训专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可在本职级内调升1级。

第二十二条高级组训专员晋升资深组训专员的要求:(一)任高级组训专员满三年;
(二)平均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
(三)具备以下工作能力:
1—12、同中级组训专员;
13、正确分析团队经营状况,策划与执行企划案及业务推动方案,并进行追踪与评估;
14、独立运作新人入司后的各类教育训练,并对相关课程提出改进意见;
15、正确分析诊断营业单位经营活动状况,提供相关应对方案及措施;
16、正确和规范的撰写业务分析报告;
17、规划职场布置及团队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
18、具备代理行使营业部经理职责的能力。

(四)晋升培训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资深组训专员任职期间,除应具备高级组训专员的各项工作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工作能力:(一)根据公司个险发展策略,独立主持制定营业单位中长期经营规划,设计公司及营业单位大型企划案和业务推
动案,善于总结和分析所在区域的市场环境,为公司及营业单位的业务发展决策提供支持。

(二)能够全面、有效的运作各项职场教育训练课程。

(三)独立策划与组织省级分公司个险大型工作会议、活动。

第八章岗位调整
第二十四条组训人员的岗位调整是指组训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调离组训岗位,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第二十五条组训专员和中级组训专员岗位调整,由所属地(市)级营销服务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核批准;高级组训专员及以上职级岗位调整,经地(市)级营销服务部初审后,报送省级分公司审核批准。

第二十六条省级分公司应掌握组训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分析原因,重要情况和动态及时反馈总公司。

第九章降级与解聘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组训人员做降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组训人员二次降级或降至组训专员职级应解除岗位聘用关系。

第二十九条公司与组训人员解除岗位聘用关系,应按照公司员工解聘的有关规定处理。

组训专员和中级组训专员
岗位聘用关系的解除,由所属地(市)级营销服务部审核批准;高级组训专员及以上职级岗位聘用关系的解除,地(市)级营销服务部需要以书面形式说明解聘原因,报省级分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办法中加有单下划线“”的指标为参考值,省级分公司可以结合本地辖区的实际进行调整。

附件:薪酬福利
一.组训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浮动薪酬和年终奖组成。

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浮动薪酬为业绩工资。

二.组训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分公司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固定薪酬按月发放,浮动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试用期薪酬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地区系数
浮动薪酬=浮动工资*考核结果对应系数*职级系数
三.年终奖发放标准由省级分公司根据本业务年度个险业务销售状况,参照公司员工年终奖励办法确定。

四.组训人员按内勤员工标准享有相关福利待遇。

11
20061010调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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