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打工,成为城市建设、服务业、轻工业、加工制造等领域重要的劳动力来源。
然而,在城市中,农民工仍然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一旦某些突发事件发生,这些农民工往往处于比较脆弱的地位,可能面临严重的安全风险及财产损失。
因此,对于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必须得到重视。
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尽可能减少农民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应急流程事件发生初期1.事件首先由群众或现场工作人员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2.相关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和控制。
并开展救援工作。
3.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事件控制阶段1.确保现场安全,组织相关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
2.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命需求,采取必要的人道主义措施。
3.征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4.根据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区域,并采取保护措施。
事件后期1.对事件案情进行总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2.综合分析事件的原因和教训,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3.对农民工进行安置或补助,并进行后续帮扶。
应急资源1.物资准备:应急物资包括药品、热水、棉被、矿泉水、食品等。
2.人员准备:应急救援人员包括医疗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翻译等。
3.车辆准备:应急车辆包括救护车、警车、工程车、运输车等。
人员要求1.必须具备执勤意识、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人员。
2.能够协调各方面资源,配合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管理人员。
3.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进行现场安抚和疏导的翻译员。
安全注意事项1.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
2.确保现场农民工的安全和基本生命需求。
3.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区域设置和安全措施。
4.对有可能危及人员及现场的准备措施。
特殊应用场合场合1:突发事件发生在偏远城镇当农民工在偏远的城镇或乡村进行工作时,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会受到时效性和空间覆盖范围的限制。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工群体不断涌入城市,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群体面临着一些困境和问题,其中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应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一、背景及意义1.1 背景当前,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大量的农民工群体迁入城市,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因工作、居住和社会环境的改变,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就业歧视等。
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1.2 意义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和谐产生负面影响,严重妨碍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建立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群体权益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原则和目标2.1 原则(1)依法合规:应急预案必须依法制定,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因应对的对象和情况不同,应分类指导,提供相应的预案。
(3)科学高效:应急预案要合理科学,明确分工,高效运行,做到应对及时、专业、有序。
2.2 目标(1)提高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有关部门和农民工群体自身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及时有效地应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3.1 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确定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联系和指挥体系。
3.2 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警机制,通过信息收集、研判和发布,提前预警,迅速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农民工群体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3.3 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应急工作流程、社会救助机制、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以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和安全。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一、背景和现状分析:1.1背景:劳务费纠纷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是当前我国工人权益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劳动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劳务费纠纷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1.2现状分析: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常常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等领域出现;劳务费纠纷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如建筑业、餐饮业等。
二、目标和原则:2.1目标:保障劳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2.2原则:(1)依法维权: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
(2)政府主导:政府承担主导责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合力应对劳务费纠纷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
(3)预防为主:加强预防工作,通过加强监督和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权益保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劳动者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三、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3.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保障。
(2)加大惩罚力度,制定并完善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处罚办法。
(3)提高劳务费纠纷的处理效率和公正程度,建立健全劳务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减少纠纷从发生到解决的时间和成本。
3.2加强监督和执法:(1)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完善招聘、用工和薪资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机制。
(2)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者权益的落地和落实。
(3)依法查处恶意拖欠工资、不兑现劳务合同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3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1)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3)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劳务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3.4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基金:(1)设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基金,为农民工提供劳务费纠纷解决和赔偿保障。
(2)基金由政府和相关用工单位共同出资,并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分配。
建设单位处理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处理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与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迅猛。
然而,民工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群体性事件,如工资欠款,群体闹访等可能会发生,给建设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影响。
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以提高事故应对能力,确保施工项目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建设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包括总经理或主任、生产经理或主管工程师、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师等。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做好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三、应急预案制定1.信息收集与评估建设单位应建立高效的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民工的工作条件和工资支付情况。
同时,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
建立信息收集和评估的专门小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评估,确定事件严重性及紧急程度。
2.事件应对措施(1)建立沟通渠道建设单位应及时与民工代表、工会代表等沟通,尽快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
同时,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广大群众,及时消除不实谣言的影响。
(2)组织现场调查针对事件,建设单位应派出专业的调查组,在现场调查和核实情况,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制定方案并及时启动针对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方案,并及时启动。
对于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分时段、分级别协调应对。
(4)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计划,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妥善地处理事故,防止事态扩大。
(5)组织安全疏散在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要迅速组织民工安全疏散,确保民工的人身安全。
(6)加强宣传教育建设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引导民工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利。
四、应急预案实施建设单位在实施应急预案前,应全员进行演练,提高整体反应和处理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持警惕性,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控制;(2)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3)及时追踪事件处理进程,做好情况登记和反馈报告;(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汇报事件处理情况。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对于我国农村的发展来说,农民工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们为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生活和权益仍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其中,劳务费纠纷和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是发生频率较高的问题。
二、劳务费纠纷2.1 定义劳务费纠纷是指雇主和劳动者因劳务费或补偿等经济方面问题发生的纠纷。
2.2 原因劳务费纠纷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企业或个人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违法或变相克扣劳务费等。
2.3 处理方法当发生劳务费纠纷时,应当及时调解,避免发展成为农民工群体性事件。
如果调解无效,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时,也需要落实企业诚信、个人信用等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3.1 预警机制在相关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应该制定完备的预警机制,包括定期的对就业场所、工资、生活待遇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3.2 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中包括:•快速的组织调查;•大力落实政策措施,保护农民工的群体利益;•尽快落实经济补偿等应急措施,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优待。
3.3 维稳力量针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需要及时调动维稳力量,包括公安、武警和人民武装等。
确保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在处理劳务费纠纷和应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时,应当优先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不存在单方面损失的情况。
同时,需要健全相关制度和预案,及时调动维稳力量,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各工程处、项目部要从确保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一)、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二)、各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工作职责:(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1、建立公司以及项目部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2、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3、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公司和工程处、项目部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二)各工程处、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1、各工程处、项目部一把手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三)所属项目部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
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4. 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中未 能及时发声或者发布不实信息 ,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09
附则与附件
名词解释与说明
劳务费纠纷
指在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违反劳务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发的争议。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
指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因同一原因聚集在一起,通过集体上访、集 体协商、集体罢工、集体请愿等行为表达利益诉求和不满情绪的 事件。
0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
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确保应 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 发展和处置情况。
成员单位及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 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 。
应急预案
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预先制定的 应对方案和措施。
相关文件与标准规范
《劳动合同法》
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
对涉及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违法行为进行 刑事处罚。
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负责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同时负责受理和调解劳务费纠纷。
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需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 支持和协助。
工作组及职责
现场协调组
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包括协 调各成员单位和现场处置工 作。
事件调查组
负责对劳务费纠纷及农民工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经过和 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是指在农民工群体中发生的集体性事件,可能涉及到劳资纠纷、工资欠薪、安全事故等问题。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些事件,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下面就是针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一、事件发生前在事件发生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各项预案并进行演练等。
首先,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其次,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劳动部门等,要明确各自在事件中的职责和协作方式。
最后,制定各项预案并进行演练,包括信息报送预案、安置安抚预案、危机公关预案等,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二、事件发生时当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需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稳定事态。
首先,成立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其次,及时发布事件通报,向社会公众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处理进展,避免谣言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再次,采取措施维护秩序,包括增派警力、加强现场管理等,确保事态不扩大。
最后,开展安置和安抚工作,为受影响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怀,缓解他们的负面情绪。
三、事件发生后在事件处理完毕后,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以提高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能力。
首先,召开事件总结会议,对事件的处理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其次,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总结会议的意见,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最后,进行相关部门培训,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应对类似事件做好准备。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应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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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15标段项目部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上级有关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公司及其工程处、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各工程处、项目部要从确保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动态跟踪”的原则,充分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保稳定工作贯穿于处理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之中。
二、组织体系:
(一)、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成员:
(二)、各单位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工作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4、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
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
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
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5、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
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联营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四、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公司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外施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施工单位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外施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五、报告程序
所属单位劳务部门及所属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应急状态前兆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应急小组成员项目经理四处办公室
2、直接进入紧急阶段:
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公司办公室市建委应急办
接到报告的项目经理或各级群体性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应
及时核实情况,并迅速向上一级报告,同时,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
出现联络障碍不能按上述顺序报告时,可越级上报,直至报告给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劳务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六、预案的启动和解除权限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七、突发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1、办公楼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各司其职,维护现场秩序,进行劝阻和力争谈判解决矛盾。
2、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部门内员工应当至少留一名员工负责保护部门内部的财物、资料。
3、局势得到控制后,由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出面与外施企业对话,要求对方派代表与总包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
4、如果对方不能够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谈判,并且继续冲击总包单位机关、扰乱总包单位办公秩序,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报警,由办公室进行报警。
八、“应急”资金准备
项目部筹措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协调解决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资金。
2010年11月2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处理发生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有关突发事件,预先控制潜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有序地抢救和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北京市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突发事件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突发的人员非正常伤亡、失踪、病故,财产损失严重或产生严重危害的事件。
二、工作机构:
1、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忠达
副组长:夏德君
成员:黄超
2、分工:张忠达负责全面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指挥、调
度。
夏德君配合组长做好突发事件中及善后的各项组织协调
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报告相关情况;负责做好小组
成员的调配使用;负责做好对突发事件的跟踪检查
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严国华负责日常事务,对突发事件资源和运输工具的调
配;负责处理突发资金的调配;办理组长交办的其
他事项。
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协
助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负责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通讯联络。
刘健负责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工作。
张军负责汽车驾驶工作。
黄超深入第一线,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维持和稳定
施工生产秩序;处置险情。
3、组织机构信息联络网
三、工作组的运作
1、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成员应迅速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跟踪事态的发展。
2、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与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并随时报告事态的变化情况。
3、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组织事件发生后的各项工作,做好各方人员的接待和协调工作。
4、根据事态的发展,对事件结果进行准确的分析判断,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5、极力避免事态扩大,动用一切手段尽力消除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注意发现诱发引起的连锁反应,防患于未然。
6、广泛动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稳定职工情绪,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具体操作
1、事件发生后,即时启动“组织机构信息联络网”,由准备状态进入工作状态。
2、迅速启动“工作组的运作”。
3、善后工作结束后,“组织机构信息联络网”回复准备状态。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
2009-9-27
抄送:省建工局驻京办、市建工局驻京办
总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