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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免费下载(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为人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

“电视问政”关乎民愿,以电视为媒介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是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

质询、罢免乃至诉讼等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属于有效的法律手段,电视问政显然不属于法律手段。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我们通过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执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的方式,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并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政府有义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而不是通过有偿方式进行对外公示。

故选项C中的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2015司法考试真题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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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最新版(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单项选择题:(2013年)20.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树立与强化宪法权威,必然要求坚定地守持和维护公平正义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在宪法中的重要体现C.宪法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权利的特别保护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D.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

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禁止的是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非一切差别,合理的差别对待不违背宪法关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宪法文本的内容。

选项A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选项B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制度,但没有规定宪法制定制度。

选项C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选项D正确。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22.关于宪法规范,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C.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D.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相互结合为一体,是我国宪法规范的鲜明特色【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宪法规范、宪法渊源。

选项A说法正确。

2015司法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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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

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剂1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2.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

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A.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B.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C.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D.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

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

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B.诈骗罪C.合同诈骗罪D.票据诈骗罪4. 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5.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80万元,后被查获。

对该公司应如何处理?A.以偷税罪处理B.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C.其中的10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D.其中的1吩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确答案:D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正确答案:C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D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正确答案:D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2015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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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解析(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一、(本题20分)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正确答案】1.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答案】D【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解析】A项,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B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C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D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不是要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有些社会关系并不适合或者不能够被法律所调整,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答案】C【考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2015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2015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2015司法考试真题汇总(选中链接后点击“打开链接”)1)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据此可知,本案仲裁庭的组成是合法的。

2)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本案中,三名仲裁员中有两名仲裁员认为合同应解除,因此,应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

选项C错误。

《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据此可知,首席仲裁员持不同意见时,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选项D正确。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2、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B.地方性法规.规章C.法律.行政法规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4、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参加行政复议。

A.第三人B.共同申请人C.知情人D.原告5、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A.该县公安局B.该派出所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7、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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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3—2—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12、(2013—5—民法总则)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13、(2013—22—民法总则)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经查,丙银行在办
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14、(2010—1—民法总则)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15、(2010—2—民法总则)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

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11、【答案】A
《民通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因此,A项中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此时为委托监护人,故A正确。

未成年人到学校上学,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监护人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原来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可见,这些单位,只是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监护责任并没有完全转移给学校,故B错误。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这意味着只要父母尚在,又没有不适合做监护人的情况,就不存在祖父母做监护人的可能,故C错误。

据上述规定,只有当父母之外的人,对于监护的确定存在争议时,才需要经过基层组织指定,夫妻离婚时,监护权的争议直接由法院判决,不存在指定的问题,故D错误。

12、【答案】D
甲乙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到期时间,即2011年3月24日,有明确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次日起算时效,这意味着2011年3月25日起算时效,到2013
年3月24日届满,从2013年3月25日起,债权人即丧失了胜诉权。

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乙一直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因此时效已经届满,债务人在债
权人主张权利时可以提出有效的时效抗辩。

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
之日起中断。

”这一条规定的时效中断的发生以转让的债权没有过时效为前提,如果转让的债权已经过了时效,之后再发生债权让与的,不可能导致诉讼时效
的中断,故BC错误。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
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因此,当乙将债权转让给丙之后,债务人甲可
以向受让人丙主站其对于让与人,即原债权人乙的抗辩,故A错误。

2013年5月16日,丁通过公开竞拍接管了甲公司,属于债权债务的法定转移,此时,丁需要承担甲公司的债务,并享有甲公司的权利。

《合同法》第八十五
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丁作为甲债务的承受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甲对于债权人(包括原债权人乙和债权让与之后的新债权人丙)的抗辩,故D正确。

13、【答案】A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
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据此,侵害姓名权典型情
形有三,干涉他人命名之自由、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本题中,显然
是属于盗用之情形,构成姓名权的侵害,A正确。

名誉权的侵害通常是,捏造一些并不存在的子虚乌有的消息,造成他人外在社
会评价的降低,本题中,并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造成乙社会评价的降低,故
B错误。

信用权,在大陆的民事立法中没有这种权利类型,通说认为,信用权
是指经济上的评价,是以经济活动上的可信赖性为内容权利,往往和名誉权密
切相关,是一种兼具财产和人身双重性质的权利。

本题中,甲的行为导致乙被
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名单,因此,对于乙的金融信用确有影响,但由于大陆目
前尚未将信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C选项不当选。

银行在办理和发放信用卡的过程中,由于甲用的身份证并不是其本人,没有尽
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对于乙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故D错误。

14、【答案】C
乙的请求权要得到支持必须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
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法律调整的。

本题
A项甲应允同看演出而爽约,D项承诺陪同旅游都是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不能产生有法律意义的请求权。

B项转述听闻的消息产生的损失,乙作为成年人自己承担该风险,也不能产生
相应的请求权,只有C项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符合民法意思自治
的要求,甲乙之间有协议存在,乙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因此应选C。

15、【答案】D
《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
是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
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17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1000元的积蓄拍得价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其年龄智力都能理解的,因此该行为有效。

C错误,本题应选D。

由于拍卖会上的商品往往价
值和实际价值不符,所以不属于显示公平,题目也没有显示甲存在误解,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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