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新编版)
2024年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2篇)

2024年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标题:探析2024年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传统的煤矿产业仍然是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
然而,煤矿产业的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井下探放水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我国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意义和对策,以期能为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2024年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意义煤矿井下探放水是指在采煤过程中,通过排水井或排水孔将井下水引入到地表,以降低井下水位、减轻安全风险。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实施对于煤矿产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1.1 提高采煤效率井下水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尤其是在深部煤矿中更为严重。
井下探放水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井下水位,减少采煤工作面积水和采煤时间的增加,从而提高采煤效率,增加煤矿的产出量。
1.2 优化煤矿安全环境井下水堆积严重会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实行井下探放水制度,可以及时将井下水引入地表,减少井下瓦斯爆炸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提高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
1.3 保障矿区生态环境井下水的矿山排放直接影响矿区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通过井下探放水制度,可以达到有效治理井下水,减少对地表水源的污染,保障矿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2024年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对策为了确保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2.1 完善技术设备在煤矿井下探放水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技术设备进行水位监测、水泵排水等操作。
因此,需要加大对技术设备的投入和研发,不断提升设备的性能和效能,以保证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2.2 加强管理监督井下探放水涉及到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同时,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的落实。
2.3 增强人员技术素质煤矿井下探放水需要技术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需要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探放水管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体系。
第四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由矿井防治水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防治水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探放水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井应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防治水规划,明确防治水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价。
第九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探放水培训,提高矿井探放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制定矿井探放水技术规范,明确探放水的方法、程序、要求等。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矿井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探放水设备安全、可靠、有效。
第三章探放水工作程序与要求第十二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和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三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之前,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和要求。
第十四条矿井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过程中,应按照探放水计划进行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探放水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采取综合探测方法,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等。
探放水工作应确保探测范围全面、准确。
第十六条矿井探放水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分析探测数据,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矿井在发现水害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 为了加强煤矿探放水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3. 煤炭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探放水管理机构,负责煤矿探放水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4. 煤炭企业应配备探放水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探放水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放水责任5. 煤炭企业应明确探放水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探放水工作中的职责。
6. 探放水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探放水的相关知识,制定并完善煤矿的探放水方案。
第四章勘察与评估7. 煤矿勘察阶段,应对煤矿地质、水文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评估水害风险,确定探放水的必要性和方法。
8. 勘察与评估结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炭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
第五章探放水方案9. 煤炭企业应根据勘察与评估结果,制定煤矿的探放水方案,方案应包括探放水的目的、方法、时间、管网设计等内容。
10. 控制探放水的总量和浓度,保证探放水工作的安全和环境友好。
第六章探放水施工11. 探放水施工前,煤炭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12.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探放水方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工作安全。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13. 煤炭企业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监督与检查制度,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14. 监督与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专业背景,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与评估。
第八章安全应急预案15. 煤炭企业应编制相应的探放水安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应对措施、安全救援流程等内容。
16. 煤炭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探放水工作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章技术咨询与培训17. 煤炭企业应建立技术咨询与培训机制,为探放水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18. 技术咨询与培训应针对煤矿探放水的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提高探放水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3篇)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3、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
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严禁顶水作业。
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性。
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
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____个孔、在垂向上每____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
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____米应保证一个钻探验证孔。
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
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
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
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
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2023修正版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1. 引言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拓和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和正常生产,对矿井中的水进行有效的处理和管理的工作。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煤矿探放水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信安和正常生产,规范煤矿探放水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探放水工作,包括探水、排水、调水、灌水等所有与煤矿水处理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3. 职责和权限3.1 决策层决策层主要由煤矿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和调整煤矿探放水的总体决策和方针政策,并对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确认。
3.2 监督层监督层主要由安全监管机构和检测机构组成,负责对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符合规定标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管理层管理层主要由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和相关岗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煤矿探放水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执行,制定具体的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
3.4 基层人员基层人员包括探放水工、检修工、巡护人员等,负责具体的探放水工作的实施和操作,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4. 工作程序与要求4.1 探水工作- 根据煤矿的需要和要求,确定探水区域和方案。
- 进行地下水文地质调查和勘探,获取有关地下水位、水流量、水质等数据。
- 根据探测结果,制定具体的探水方案,包括探水深度、位置和方法等。
- 实施探水工作,记录和分析探测数据。
- 根据探水结果,评估水源的可利用性,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4.2 排水工作- 根据矿井的情况,制定排水方案,明确排水的目的、方法、时间和标准等。
- 配备合适的排水设备和人员,进行排水操作。
- 监测和记录矿井内的水位和水质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或非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行。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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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防范井下积水引发的事故,制定本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
其目的是明确煤矿井下探放水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确保探放水工作符合安全要求、高效执行,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探放水工作,包括矿井开拓、施工、维护、运行和关闭等各个阶段的探放水工作。
三、管理标准3.1 负责人1.每个矿井设立专门的探放水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3.2 探放水计划1.每个矿井应制定探放水计划,明确探放水的时间、地点、方法和预防措施,并将计划报备相关部门。
2.探放水计划应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探放水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井下排水设施1.每个矿井应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排水泵站、井下水位检测装置等。
2.排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4 井下排水操作1.在进行井下探放水前,应对井下水位进行测量,确保探放水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2.探放水时应采用适当的排水方法和工具,确保井下水位降至安全范围。
3.施工现场需要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5 应急预案1.每个矿井应制定井下探放水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2.应急预案应经常演练、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6 安全教育和培训1.每位从事井下探放水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探放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四、考核标准4.1 探放水工作合格率探放水工作合格率是评价探放水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
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探放水工作合格率 = 合格探放水次数 / 总探放水次数 * 100%4.2 安全事故率安全事故率是评价探放水工作安全风险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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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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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新编版)
煤矿井下探放水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探放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八字”原则,即“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
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接近其他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
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10m。
(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
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
(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3)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
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5、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四、安装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四款规定执行。
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按预计流量设置排水管路,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6、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一款规定执行。
7、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第一句规定执行。
五、探放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
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
一般每钻进
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
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
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
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
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
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
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2)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六、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
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
4、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
5、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6、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
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7、“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8、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
其中一条超前探水、汇水,另一条随后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半墙。
9、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10、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
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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