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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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法-关于物业部分的相关知识

国家安全生产法-关于物业部分的相关知识

物业公司属于经营性组织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
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包括哪些保障措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选ABCD(一)组织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四)技术保障措施(八管理)2、安全生产的三大基本措施是什么?安全生产的三大基本措施:1、安全思想教育机制通过对全民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

包括意识、知识、技能、态度、观念等综合安全素质。

2、工程技术检查整改措施通过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检测和监测,防护用品等安全工程与技术硬件的投入,实现技术系统的本质安全化。

通过检查、整改机制,实现安全管理日常化、规范化。

3、明确职责任务,严格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建章建制、监察、监督、检查等管理方式,保障技术条件和环境达标。

定岗定责,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形成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扩展资料安全生产的内容一、安全生产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安全生产目标: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3、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有:1.落实安全部职责任、实施职责管理,施工事项经理部承受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职责。

因此,必须同时承受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职责。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则,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部职责任。

3、施工事项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公司、施工事项的安全审查。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规定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规定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规定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五、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

安全生产的“六大保障”

安全生产的“六大保障”

安全生产的“六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保障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是关键。

因此,《安全生产法》把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作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章)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对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高度概括。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六大保障”:一、责任保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一直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首先解决了这个问题。

通过明确谁负责、负什么责,来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法律地位。

这对于解决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促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使其真正做到管生产又管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法定义务,要坚决履行。

履行什么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作了六条具体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这些法律职责,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这些职责的核心,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主要负责人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做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负责。

从而实现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各个层面和每个职工各负其责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以各副职、部门、车间、班组、机台和个人分别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二、组织保障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有机构、有人员具体管理才行,也就是要有组织的保障,否则就是空谈。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五)安全距离与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 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 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 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 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六)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 管理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障
概括
● 四大类,17个方面
一.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个) 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2个) 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5个) 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9个)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单位性质以及具体情 况来确定
●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 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 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 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专职和兼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 职。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 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四)技术保障措施(八管理)(五)法律责任(一)组织保障措施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1)主体:生产经营单位(2)设立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3)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委托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明确岗位责任(1)主要负责人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和平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经常性检查2)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不能处理立即报告(3)对质量负责的岗位1)设计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2)施工-施工单位3)竣工验收-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4)安全设备质量负责-厂家与检测、检验机构(二)管理保障措施1.人力资源管理(1)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后任职(2)对一般从业人员的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对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物力资源管理(1)设备日常管理-经常性维护、保养(2)设备淘汰制度(3)生产经营项目、设备转让管理-受让人必须具备安全条件(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协调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三)经济保障措施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资金3.保证劳动保护与培训所需要资金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四)技术保障措施1.对四新的管理2.对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管理3.对废弃危险物品的管理4.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5.对员工宿舍的管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大纲要求: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一、把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二、熟悉安全设施、危(wei)险物品、重大危(wei)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三、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四、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大纲变化情形:1 、“安全设施、危(wei)险物品、重大危(wei)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由把握改为要求熟悉。

2、把握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未变。

3 、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未变。

4 、除去以上叁条以外的其他内容全部改为要求了解。

a.熟悉生产经营单位要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b.把握生产经营单位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c.熟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d.把握特种作业人员的范畴和资格的规定;e.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f.熟悉有关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判的专门规定;g.了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规定;h.了解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i.把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j .把握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k. 把握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

l.把握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m.把握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n.把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安全管理的规定;o.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要紧负责人的职责;本讲要点:1 、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2 、四类人员及建设项目安全规定3 、设备、物品、警示标志规定4 、生产场所、特种作业规定5 、事故责任追究、工伤保险规定内容讲解: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差不多单元《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差不多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

该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合用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生产经营单位怎样保障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首先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是要保证资金投入。

这2项是最基本的保障,有了这个,才能考虑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内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容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2、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规定: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果都按照上述前面六项去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也已经很好了。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包括哪些保障措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选ABCD(一)组织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四)技术保障措施(八管理)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1)安全设备的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1. 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单位,银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明确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模制度及操作规程“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检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救援”: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二、管理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管理1.1 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2 对一般人员(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3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 物力资源管理三、经济保障措施1.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资金2. 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四、技术保障措施1.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2.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a.登记建档b.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c.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3. 对施工现产的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协议,a.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b. 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生产安全事故的额应急救援及处理:一、1.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数:30 10 3重伤人数:100 50 10损失金额:一亿 5000万 1000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 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备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投入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十七、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安全生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一)国家鼓励安全生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技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十三、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定
(一)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特殊行业和领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同时遵守专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特殊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更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需要,与国际先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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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投入主体应当对由于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 是指因资金投入不足,使生产经营单位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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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经常地、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考核及复审工作;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 业病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工时休假规定和女职工、 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3
三、对人员素质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和资格
第三个层次是各级各部门的兼职安全员,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 查、措施制定、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个层次是成立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组织职工广 泛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检查活动,发动群众搞好安全 生产。
这样自上而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监督 网络系统。
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 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 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 由本单位负责。
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可由四个层次组成:
第一层是成立以厂长(经理)、分管副厂长(副经理)、各职 能部门负责人、车间领导和工会领导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单 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督促、处理。
第二个层次是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企业日常安全 管理工作。上对厂长(经理)负责,成为厂长(经理)的参谋和助 手;下对车间、班组负责,指导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14
1.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1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章共计 28条,主要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配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对生产经营单位特 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资质要求;
3
目录
•安全生产投入 •管理机构和人员 •对人员素质要求 •项目建设中的安全要求 •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 •对危险源的安全要求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 •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要求 •对共同作业区和承包中的安全要求 •安全检查与监督
4
一、安全生产投入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 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 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工作
6.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体防护 1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7.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 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 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预防 措施;
5
(一)安全生产投入概念
投入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 的总和称为安全投入。
包括:安全专职人员的配备、安全与卫 生技术措施的投入、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及 改造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花费、个体 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预防及救援、事 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
6
(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保证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 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 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2
•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 工程的“三同时”要求以及对危险性较大的行 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 特殊要求;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 生产经营场所、工艺的安全要求;对危险物品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危险性作 业的特殊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负有 的义务;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作业的 安全生产管理特别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发包、 出租的特别规定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 全事故时对主要负责人的要求等。
1.协助单位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 度;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 实按期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4.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 况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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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负 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的部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 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作其他工作的人员。
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承担其 他工作,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 指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方面的专业技术, 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方面专业技术资格的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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