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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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攻坚战的统筹安排,我县大气攻坚战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重点任务落实,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为手段,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努力把大气攻坚战进行到底,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完成。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扬尘污染治理情况

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制定了《兰考县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重点工作任务》,住建局与全县在建项目签订《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58份、《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承诺书》73份,配雾炮90台。对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标准、责任主体、整改验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常态化、规范化、自主化。县住建局成立了7个扬尘治理专项督查组,每天对33个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地严格实施停工治理或不得

开工建设,停工工地经验收达到治理标准要求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县大气办、住建局、环保局等联合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落实省厅“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不准施工的要求。实施应急管控或应急响应期间,做到了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严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今年以来,我县陆续投入资金530万元,购置高压冲洗车、洗扫车、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栏杆清洗车等作业车辆共计23辆。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县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产业集聚区等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对县城主次干道、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及集聚区道路实施洒水、机械化清扫等综合措施,坚持每天2次对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护栏下、道牙石旁的积尘进行高压冲洗、湿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每周开展的城市清洁行动,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以上,有效减少道路积土积尘。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加强对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划定过境大型货车绕行方案及渣土车限行

路段、时限,在县城各高速出入口设置卡点,加大道路执法巡查力度,坚持每天清晨、夜晚对不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不落实“四个统一”标准的渣土车、大货车一律查扣,并进行经济处罚。

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县环保、住建、综合执法等单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露天堆场扬尘治理,督促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及商砼搅拌站采取围挡围墙、密闭、防风抑尘遮盖、自动喷淋洒水、吸水冲洗等措施,确保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进出口不起尘。未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和要求的,严格实行停产、停业、停用。

(二)工业污染防治情况

按照《兰考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县环保局对涉气“小散乱差”、钢铁、化工、工业炉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行业企业、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驻厂监管、常态化夜间监管措施,督促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对排查出的50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其中16家污染严重、没有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强制停产到位。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无环保手续的34家企

业全部停产整改到位,全县29家加油站按照规定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验收,全县大中小型饭店,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30台。

(三)燃煤污染治理情况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方面。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环保、公安、安监、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燃煤锅炉拆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改,对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任务的实施强制拆除,并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省定30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全部完成。对违规锅炉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效防止违规锅炉死灰复燃,确保整改治理效果。

燃煤散烧管控方面。按照《河南省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散煤管控。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组织开展了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县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等基本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违规使用散煤的,一律收缴炉具、散煤;对发现的散煤运销行为,从重处理,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对空气自动站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由内到外的要求逐步扩大清洁能源替代范围,做到了监测点位为圆

心500米以内的散煤替代到位。共取缔禁燃区内和无证散煤销售点20处,清理劣质燃煤800吨,回收散煤40多吨,燃煤炉具69个。同时,鼓励群众监督散煤治理,对举报非法销售、运输散煤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400元至4000元的奖励。

(四)秸秆、垃圾禁烧情况

成立以主抓副县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兰考县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与县政府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禁烧期间,一旦出现火点被环保部卫星监测到,扣所在乡镇(街道)工作经费50万元,形成了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禁烧防控体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环环相扣,不出现空档。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焚烧秸秆行为。同时,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监管范围,深入宣传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对焚烧垃圾行为进行打击,发动群众监督焚烧垃圾行为,有效减少焚烧垃圾现象。

(五)黄标车或老旧车淘汰情况

印发兰考县黄标车拆解帮扶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一是加大政策力度。安排财政拨付资金1000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专项补贴,利用电视、广播、

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加大摸排力度。结合网格化环境管理,将全县划分14个片区,组织交警包村入户,在澄清底数基础上,对照台账逐车追踪溯源,督促车主自行报废车辆。三是加大查控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查控网络,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执勤等手段压减黄标车通行和生存空间,做到了查扣1辆、现场破坏机动车要件1辆,实现从摸排、查扣、破坏车辆要件到收购无缝对接的一体化运作模式。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或老旧车2037辆,超额完成省定淘汰任务。

(六)应急管控情况

印发《兰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兰考县轻中度管控方案》等相关管控文件,建立应急管控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省厅发布的气象条件、空气质量预警等信息,一旦预测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提前3天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控措施或应急响应,提醒群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力将重污染天气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严格驻厂监管。落实对所有涉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等企业的驻厂监管措施,实行监管人员二班倒,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县大气办下达的减产、关停、错峰生产等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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