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作品开题报告书

教学单位(学院):专业:年级:
作品题目
作品类型
□论文□设计□其他(请填写)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选题背景与意义方法和技术路线(或研究框架):
已有基础(可包括但不限于文献述评、研究方法或相关技能的学习情况、已完成的相关成果等):
实施进度安排(包括阶段性目标与时间节点):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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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小学期”实施内容计划表

向见习领导小组汇报见习情况。
4、指导教师要与各见习单位经常保持联系,根据实践项目大纲的要求协调、
落实学生见习工作中的有关事务;严格执行实践教学小学期实施计划,组织好各种见习活动;与见习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团结协助,取长补短;加强学习,不断进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指导学生,完成见习任务。
推举地区见习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在见习过程中,地区见习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应该
与法学院指派的联系老师进行必要的联系,汇报本地区学生见习的进展情况,以及
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八、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做好见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见习生的个人基本情况;了解学生见习地点和他们的住宿等情况;
2、指导老师应提前到见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会同见习单位拟订学生见习的具体计划,做好学生见习准备工作;协助学生了解见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学生学习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4.部分学生进行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小学期的质量,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学院针对不同见习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见习内容:
(1)在法院见习
参与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参与开庭审理、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制作法律文书、整理案卷材料等。
(2)在检察院见习
①参与公诉,包括公诉法律文书制作,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出庭参与公诉,公诉材料的整理等;
九、见习报告与调查报告的撰写与要求
见习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见习记录,撰写见习报告,并应在见习报告中总结见习的感受和收获,以及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具有要求如下:
(1)见习结束时,学生应提交3000字左右的见习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见习内容:见习的单位,从事的工作,自己独立完成或介入了哪些工作。②见习的感受。③见习的收获。④对实践教学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践教学进度安排。
本安排旨在明确实践教学的时间节点、内容安排、考核方式等,以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3.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4. 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5. 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实践教学时间安排1. 实践教学周期:本学期实践教学周期为16周。
2.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1)第一周:课程动员及实践方案介绍;(2)第二周至第四周:理论课程学习与实践操作准备;(3)第五周至第八周:实践操作及项目实施;(4)第九周至第十二周: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5)第十三周至第十四周:实践报告撰写及答辩准备;(6)第十五周:实践答辩;(7)第十六周:实践教学总结与评估。
四、实践教学内容安排1. 理论课程学习:根据实践教学要求,安排相关理论课程学习,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内容。
2. 实践操作:结合理论课程学习,安排实践操作环节,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
3. 项目实施:组织学生参与项目实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4. 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学生完成项目后,进行项目总结,撰写实践报告,并进行成果展示。
5. 实践报告撰写与答辩:学生根据实践过程,撰写实践报告,并进行答辩。
五、实践教学考核方式1. 实践操作考核:根据实践操作环节的完成情况,评定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2. 项目实施考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3. 项目总结与成果展示考核:根据项目总结报告和成果展示情况,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
4. 实践报告撰写与答辩考核:根据实践报告质量和答辩表现,评定学生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模板】

**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程西政校发〔2017〕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性和主导作用,完善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服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第三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研究生院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的宏观管理、公共课程教学管理,以及各类研究生教学的检查、监督和质量监控工作。
二级教学单位作为研究生教学的实体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按照培养方案及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与监控,改进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四条研究生课程体系应充分贯彻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应以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学术前沿类、研究方法类课程的开设;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应针对行业领域要求设置,重在研究生职业胜任力的培养,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实用性。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
培养方案一经确定,课程不得随意更改,但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及时更新。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应制定课程简介与课程大纲。
必修课程由课程责任教授组织任课教师共同制定,选修课程由课程主讲教师制定。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开班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不得少于该年级本学科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连续三年均未达到开课人数要求的研究生课程,二级教学单位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原则上予以取消。
第八条支持和鼓励二级教学单位开发建设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网络视频公开课、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等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二级教学单位跨学科、跨学校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发课程。
第三章课程教学组织第九条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在每一学期结束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向各二级教学单位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
实践教学进度计划(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践教学进度计划。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2.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 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实践教学内容1. 实践教学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课程,如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2. 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志愿服务等。
3. 实践教学基地: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基地。
四、实践教学进度安排(一)第一学期1. 第一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介绍实践教学体系和相关要求。
2. 第二周至第四周:完成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3. 第五周至第八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4. 第九周至第十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二)第二学期1. 第一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二周至第四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五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三)第三学期1. 第一周至第二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三周至第六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七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四)第四学期1. 第一周至第二周:进行实践教学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
2. 第三周至第六周: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实习等实践活动。
3. 第七周至第八周:进行实践课程考核。
4. 第九周至第十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五、实践教学保障措施1.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介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
20XX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 ,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稿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构建适应新时期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通过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条每学期开学的第1—3 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年级审核、学院审核时间。
在完成审核后,各学院统一把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团委在完成复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最后完成登记入册工作。
第二课堂学分制实施工作中,各单位职责如下:学院:学院负责统一初审本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是否给予计入学分、计入几个学分,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校团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复审工作,重点检查材料的齐备情况,然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并备案;教务处:重点检查申报事项的学分数是否合理并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学分记入,并备案。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自行掌握每学期参加活动数量的安排,但第二课堂的基础学分应在大学三年级前(包括三年级)修完,大学四年级不再进行第二课堂基础学分的计算,奖励学分依然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共由5 个学分构成,其中2 个学分为基础学分(每个学生均要取得1 个该类学分方能毕业),3 个学分为奖励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中“就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课程”模块的学分。
第五条基础学分基础学分主要通过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或者参与一定的社会工作,获得一定量值学分,累积达1分即可获得该学分。
累积达1分即可满足该类学分的毕业要求,最高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将获得基础学分的途径分为以下五类:1•“思想品德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2•“志愿与公益活动”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者其他公益活动。
思政课实践教学进度安排(3篇)

第1篇一、前言思政课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特制定本进度安排。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2.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4.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实践教学内容1. 爱国主义教育(1)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
(2)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如《英雄儿女》、《红海行动》等。
(3)举办爱国主义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活动。
2. 道德教育(1)开展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优秀党员等进行讲座。
(2)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支教、扶贫、关爱留守儿童等。
(3)开展道德故事分享会,让学生讲述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
3. 社会责任感教育(1)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环保宣传、文明交通劝导等。
(3)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如爱心捐款、义务献血等。
4. 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培养(1)开展团队拓展训练,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2)组织学生参与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
(3)举办班级活动,如联欢晚会、班级旅行等,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四、实践教学进度安排1. 第一学期(1)第1-2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
(2)第3-4周:开展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进行讲座。
(3)第5-6周: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支教、扶贫等。
(4)第7-8周:开展道德故事分享会,让学生讲述身边的道德模范事迹。
2. 第二学期(1)第1-2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调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
(2)第3-4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环保宣传、文明交通劝导等。
(3)第5-6周: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如爱心捐款、义务献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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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各学院组织教师编写或修订教学进度安排表,于开学第二周之前上传至各学院网页。
2.教学进度安排表中的授课进度安排应与教学大纲和教案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3.周学时较多的课程请在栏内增加行数(将光标置于表右,敲“Enter”键)填写。
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进度安排表
200~200 学年 第 学期
课 程:主讲教师:
授课对象:学院专业级
本学期共周按教学计划共学时
讲 课学时、 实 验学时
周次
日期
星期/节次
讲授内容
备注
第一周
月日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第六周
第七周
第八周
第九周
第十周
第十一周
第十二周
第十三周
第十四周
第十五周
第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周
第十七周
第十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