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教学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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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数学第二章第一节教案

初中数学第二章第一节教案

初中数学第二章第一节教案教学目标:1. 理解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意义和作用;2. 学会使用图表来表示数据,并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3. 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1.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意义和作用;2. 图表的种类和特点;3.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方法和步骤。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引导学生回顾上一章的内容,让学生总结出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2. 提问:我们学习统计学的目的是什么?统计学在实际生活中有哪些应用?二、新课讲解(15分钟)1. 讲解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实例来说明数据的重要性;2. 介绍图表的种类和特点,如条形图、折线图、饼图等,并通过实例展示;3. 讲解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方法和步骤,如设计调查问卷、收集数据、整理数据、绘制图表等。

三、课堂练习(10分钟)1. 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设计一个调查问卷,调查同学们最喜欢的学科;2. 让学生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合适的图表来表示数据,并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

四、总结与反思(5分钟)1. 让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的内容,总结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图表的种类和特点;2. 提问: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如何运用数据的收集与处理来解决问题?教学评价:1. 课后作业:让学生独立完成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练习题;2.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实例来引导学生理解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图表的种类和特点。

在课堂练习环节,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设计调查问卷,并根据调查结果选择合适的图表来表示数据,并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

通过这种方式,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鼓励他们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在下一节课中,可以进一步拓展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的方法和步骤,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技巧。

北师大版八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实数第1节认识无理数优秀教学案例

北师大版八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实数第1节认识无理数优秀教学案例
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根据讲授的新知,讨论无理数的性质和表示方法。
2.案例分析:让学生分析一些实际问题,如测量物体长度、计算圆的面积等,运用无理数解决实际问题。
3.小组分享:各小组向全班分享自己的讨论成果和案例分析,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总结归纳
1.无理数的定义和性质:引导学生总结无理数的定义和性质,加深学生对无理数概念的理解。
北师大版八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实数第1节认识无理数优秀教学案例
一、案例背景
本节内容是北师大版八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实数的第一节——认识无理数。在学习了有理数的基础上,本节课引导学生认识无理数,理解无理数的概念和性质,体会数学的广泛应用。无理数是数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在生活中和学科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如圆周率π就是一个无理数,它在几何学、物理学等领域有着重要应用。另外,无理数在数学分析、高等数学等领域也是基本概念。因此,本节课对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数学知识体系,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5.注重学生的反思与评价:在教学过程中,我注重学生的反思与评价,及时反馈,指导学生的改进方向。通过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相互评价,我帮助学生检查自己对无理数概念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发现自己的不足,明确改进的方向。这种教学方式能够培养学生的评价能力和批判性思维,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改进能力。
作为一名特级教师,我深知教学案例亮点的重要性。在教学过程中,我努力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学科领域相结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创设生动有趣的情境,引导学生在问题导向的过程中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同时,我注重学生的反思与评价,及时反馈,调整教学策略,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二)讲授新知
1.无理数的定义:详细讲解无理数的定义,并通过实例进行说明,让学生理解和掌握无理数的概念。

济南版七年级生物上册:第二章观察生物结构优秀教学案例

济南版七年级生物上册:第二章观察生物结构优秀教学案例
2.教育学生关爱生物,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3.培养学生勇于质疑、善于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
4.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科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本章节的教学目标旨在让学生在掌握生物学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培养观察、思考、实践能力,激发对生物学的兴趣和热情。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使他们在观察生物结构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实践、成长,为今后的生物学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利用多媒体展示一张美丽的植物园图片,引导学生关注植物的多样性。
2.提出问题:“你们知道植物为什么会如此多样吗?”引发学生思考。
3.总结:植物的多样性源于其结构的多样性。今天我们就要来学习第二章——观察生物结构。
4.板书课题:观察生物结构
(二)讲授新知
1.利用多媒体展示动植物细胞的结构图,引导学生观察并说出各部分的名称。
1.设计一系列具有挑战性和启发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2.鼓励学生提问,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问题意识。
3.引导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
4.注重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小组合作
1.合理分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小组合作中发挥自己的特长。
五、案例亮点
1.实践性:本案例紧密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通过观察身边的生物,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2.创新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进行家庭实验,自主探究生物结构的奥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小组合作:教师合理分组,鼓励学生相互讨论、交流、合作,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技巧。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组成与功能优秀教学案例粤教版高中信息技术必修2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组成与功能优秀教学案例粤教版高中信息技术必修2
2.设计针对性的练习题,让学生进行课后巩固,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错误。
3.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自评、互评、教师评等,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
4.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教师通过展示一部手机,引发学生对信息系统的兴趣,提问:“你们知道手机是如何工作的吗?”让学生思考并回答。
2.通过分析问题,让学生了解信息系统的组成和功能,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
3.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对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4.教师在问题导向过程中,要善于引导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三)小组合作
1.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观点,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实践操作与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让学生亲身体验和理解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5.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教师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自评、互评、教师评等,全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使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信心。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组成与功能优秀教学案例粤教版高中信息技术必修2
一、案例背景
本案例背景选自粤教版高中信息技术必修2的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组成与功能”,旨在让学生了解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组成和功能,提高他们的信息素养。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的定义、组成(输入、处理、输出、存储)、功能(数据处理、信息传递、决策支持)以及信息系统的应用。
1.教师讲授信息系统的概念、组成(输入、处理、输出、存储)和功能(数据处理、信息传递、决策支持)。

第二章 第六节教案---- 幼儿平衡动作的发展- -(1)

第二章 第六节教案---- 幼儿平衡动作的发展- -(1)
【分组任务】
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召开设计分享交流会,根据各个学生设计的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改进措施。
【师生互动】教师和其他组同学分别对发言组进行提问。
四、课后总结与思考(5分钟)
1.教师总结
总结本节课重点与难点和学生任务实施的表现及效果。
2.课后思考:不同年龄段的平衡能力发展的差异。
学习评价
○行为表现○课堂作业○测验测试○制作作品○其他
闭目行走
闭目向前5-10步
两臂侧平举单脚站立5-10秒
其他
高跷、对推等
注:《纲要》中对各年龄段的要求——小班幼儿身体不左右摇晃;中班幼儿上体正直,上下肢协调;大班幼儿上体正直,步子均匀,上下肢协调,动作自然。
教师引导,学生观看幼儿各种平衡练习的视频,学习平衡练习的主要内容。
(五)幼儿平衡动作发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优化策略
《第二章幼儿基本动作的发展》课程教案1-6
授课教师
班级
学时
2
授课日期
主题或任务
第六节 幼儿平衡动作的发展
课型
专业课
授课地点
●多媒体教室○企业○专业教室○实训室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幼儿平衡动作特点、基本要求、分类、内容及平衡动作发展中常见问题及优化策略。
2.能力目标:能够依据幼儿园平衡动作发展的特点设计出科学合理的体育活动。
难点:能够依据各年龄段幼儿平衡能力发展特点培养幼儿平衡能力
教学方法
●理论讲授 ●小组讨论●项目教学
●任务驱动 ○参观教学 ○模拟教学
○实验实训 ○演示教学 ○其他
素材资源
○文本素材○实物展示●PPT幻灯片
○音频素材●视频素材○动画素材
●图形/图像素材○网络资源○其他

初中七年级物理第二章教案

初中七年级物理第二章教案

初中七年级物理第二章教案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力的概念,掌握力的作用效果。

2. 让学生了解牛顿三定律,能够运用牛顿三定律解释生活中的现象。

3. 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动手实践的能力。

教学重点:1. 力的概念和力的作用效果。

2. 牛顿三定律的内容及应用。

教学难点:1. 力的作用效果的判断。

2. 牛顿三定律的理解和应用。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PPT、实验器材。

2. 学生准备笔记本、笔。

教学过程:一、导入(5分钟)1. 教师通过PPT展示力的示意图,引导学生思考力的概念。

2. 学生分享对力的理解,教师总结并板书力的定义。

二、力的作用效果(15分钟)1. 教师通过PPT展示力的作用效果的图片,引导学生观察并思考。

2. 学生分享对力的作用效果的理解,教师总结并板书力的作用效果。

三、牛顿三定律(20分钟)1. 教师通过PPT介绍牛顿三定律的内容,引导学生理解。

2. 学生分享对牛顿三定律的理解,教师总结并板书牛顿三定律。

四、动手实践(15分钟)1. 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让学生亲身体验力的作用效果。

2. 学生根据实验结果,运用牛顿三定律解释现象。

五、课堂小结(5分钟)1.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总结力的概念、力的作用效果和牛顿三定律。

2. 学生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教师给予鼓励和指导。

六、作业布置(5分钟)1. 教师布置作业,要求学生复习本节课所学内容,巩固基础知识。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引导学生思考力的概念,观察力的作用效果,学习牛顿三定律,并组织学生进行动手实践,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1流水地貌(滑坡、泥石流)优秀教学案例湘教版必修一高中地理

2.1流水地貌(滑坡、泥石流)优秀教学案例湘教版必修一高中地理
三、教学策略
(一)情景创设
1. 利用多媒体展示四川汶川地震后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图片和视频,让学生直观地了解流水地貌及滑坡、泥石流对人类活动的影响。
2. 创设问题情境,如:“为什么汶川地震后会发生大量的滑坡、泥石流?”引导学生思考流水地貌及滑坡、泥石流的成因。
3. 设计模拟实验,如:用沙土、水等材料模拟流水侵蚀和滑坡、泥石流发生的过程,让学生亲身体验并理解相关知识。
2. 运用问题驱动法和小组合作探究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提高学生的地理学科素养。
3. 培养学生运用地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培养学生对地理学科的兴趣和热情,使学生愿意主动学习地理知识,提高地理学科素养。
2. 通过对流水地貌及滑坡、泥石流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自然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关系,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2. 组织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小组评价,鼓励学生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提高学生的自我认知和评价能力。
3. 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给予肯定和鼓励,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四、教学内容与程
(一)导入新课
1. 利用多媒体展示四川汶川地震后的滑坡、泥石流灾害图片和视频,引导学生关注自然灾害对人类活动的影响。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 理解流水地貌的形成过程,掌握滑坡、泥石流的基本概念、成因和特点。
2. 能够分析流水地貌及滑坡、泥石流对人类活动的影响,提高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3. 学会运用地理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地理现象进行深入分析。
(二)过程与方法
1. 通过案例分析法,让学生了解流水地貌及滑坡、泥石流的实际情况,提高学生对自然灾害的认识。

小学三年级第二章数学教案

小学三年级第二章数学教案

小学三年级第二章数学教案教学目标:1. 了解加法和减法的概念;2. 掌握简单的加法和减法计算方法;3. 运用加法和减法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重点:1. 加法和减法的概念;2. 加法和减法的基本运算方法。

教学难点:1. 运用加法和减法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教案、教具等;2. 学生每人准备一份算术练习册。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5分钟)1. 老师向学生介绍本节课的主题:“加法与减法”,并简单解释加法和减法的概念。

2. 老师出示几道简单的加法和减法算式,让学生进行口算。

二、学习新知(15分钟)1. 老师讲解加法和减法的基本运算方法,并做例题让学生跟随计算。

2.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合作完成几道练习题,加深理解。

三、小组讨论与练习(15分钟)1. 学生分组进行讨论,互相帮助解答练习题。

2. 每组派代表上台展示他们的解题思路,其他组员进行讨论。

四、课堂检测(10分钟)1. 老师出示几道简单的加法和减法算式,让学生进行笔算。

2. 学生在算术练习册上完成一定数量的练习题,老师进行实时批改。

五、课堂总结(5分钟)1. 老师对本节课所学内容进行总结,强调加法和减法的重要性和实际运用。

2. 学生将本节课所学内容记在笔记本上。

六、布置作业(5分钟)1. 学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巩固加法和减法的运算方法。

2. 学生在家中练习解决其他实际问题。

教学反思:通过本节课的教学,学生掌握了加法和减法的基本概念与运算方法,能够简单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并解决问题。

在以后的教学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他们对数学的兴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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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2001年1月,黄永彬忽然感到肝部疼痛,不思茶 饭。黄永彬估计是得了胆囊炎,没在意,就随便吃了些药。 2月27日,病情加重,黄永彬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自己 已是肝癌晚期。这时已是他婚外恋的第7年。 张学英一步不离地守在黄永彬的床边。蒋伦芳也来到 了医院。张学英是“情人”,插足的“第三者”,所有人 都知道她的这一不清不白的身份。然而张学英默默承受着 种种目光、神情和讥讽的言辞,她要一直照料黄永彬,他 们毕竟一起生活了7年。蒋伦芳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她 讽刺、挖苦、嘲笑,她想逼张学英离开。张学英什么也不 说,说话也只和黄永彬说。她固执地守在这里。
1995年春节,黄永彬说到古蔺一个亲戚家去过 春节。其实他没去古蔺,没有离开泸州,而是留在离家 并不远的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的一套房子里。张学英在 这里等着他,他们享受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春节。 蒋伦芳终于听到了风声。蒋伦芳不想与丈夫闹翻, 她需要这个家庭,这是她为之付出青春、付出30年最 好年华的家。她找黄永彬谈了。黄永彬对于他们曾经相 濡以沫的点点滴滴,连说记得记得。然而他只是这么说, 蒋伦芳得到的只是一次又一次他那诚恳的态度。他虚与 委蛇,情人所给予的激情已使他深陷其中。他敷衍着蒋 伦芳,慢慢地,成了脱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回来了。
被告委托代理人则认为,所立遗嘱虽然是合法的,也是遗 赠人真实意志的反映,但他在立遗嘱时,违反了《民法通则》 中《基本原则》的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 公德。”结合本案,黄永彬立遗嘱时违反了《婚姻法》的规 定,破坏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以他这种民事行为既 没有遵守社会公德,也没有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视 为无效民事行为。 原告代理人针对这一观点也发表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被告 所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国家在立法时,也充分考虑到 了继承人与立遗嘱人会有着千丝万缕的感情关系,而无论这 种关系是否显得不光明正大。试想一个正常人立遗嘱时会把 自己的遗产赠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甚至十分讨厌的人吗?在 《继承法》中没有规定立遗嘱人不能把遗产送给“第三者”。 《民法通则》虽然规定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但 并不是说凡是没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
法官的职责是判明遗嘱合不合法。根据继承法,要判明这 一点有几个要素须考虑。首先判明遗嘱有无伪造。如果并 非伪造,而遗嘱又符合以下条件:立遗嘱人对所要处理的 财产具有确切的所有权,立遗嘱时精神健全即有能力处理 自己的财产,立遗嘱时并未受到胁迫——那么,遗嘱就是 合法的,也就是说,此时遗嘱就是决定财产权归属的有效 文件,法官必须尊重它并采取措施促使纠纷各方执行死者 遗嘱而无权以任何理由否定遗嘱的有效性。张某所持遗嘱 乃黄某生前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既不存在伪造问题,也没 有证据显示黄某立遗嘱时精神不健全或受了胁迫,遗嘱的 合法性确凿无疑。
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这份公证 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 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
遗嘱无效? 2001年9月6日,纳溪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 审理此案。 在这次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认为,纳溪区司法局已 经对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了认定,那么,除抚恤金以外 部分的黄永彬的财产就应该判给张学英。这一要求也是 有法可依的。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16条的规定: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人。”而本案中的张学英就是《继承法》 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人民法院应 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1年4月22日,也就是黄永彬立下遗嘱的第5 天,黄永彬撒手西去。4月25日,当黄的遗体刚刚被送进 殡仪馆的时候,黄的生前好友、见证人之一的易某当众宣读 了这份“遗嘱”。 “遗嘱”惊得蒋伦芳目瞪口呆。她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 来的事实,明确表示不能同意,因而也决不会去执行这个 “遗嘱”。 蒋伦芳的阻扰,使张学英无法实现遗嘱对她的许诺。几 天以后,她一纸诉状交到纳溪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据 《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 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情变 黄永彬50多岁了,和妻子蒋伦芳都是泸天化集团公司 404分厂的职工,结婚已经30多年。日子风平浪静,平 淡而融洽。生活的惯性使他们像所有夫妇一样,从中年步入 老年,本可相依为命,白头偕老。然而生活中还是有着一个 极大的遗憾,蒋伦芳一直没有生育。但这没有过多地影响夫 妻的感情,他们抱养了一个儿子。日子还是平淡地过着。 1994年,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人闯进黄永彬的生活, 这是个比黄永彬小22岁的女人。50多岁的黄永彬仿佛一 下子被注满活力,他们开始了频繁的约会。随着感情的不断 升温,他们不再满足挤出的零碎时间的相聚。
法官不依据法律而用道德理由宣布一份合法遗嘱无效,以道德 裁判或风化警察身份处理遗产纠纷,这种弃正业于不顾而营 “副业”的做法将导致多方面不良后果的。至少,这种做法一 来破坏了法律作为“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亚里士多德 语)本应具有的普遍适用性和确定性,对法律的权威起到消解 作用,与法治原则背道而驰;二来以越界的司法权侵犯了黄某 和张某的相关权利;再者,由于法律和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有着 各自适用的范围,而道德适用范围远大于法律适用范围,它可 以渗透于社会生活每一角落,影响到法律所触及不了的领域。 以道德为依据判案结果是把道德法律化,这势必导致一种异常 严苛、严重侵入人的私域的社会控制。还有一点有必要指出, 现代社会,法律是一元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人们对同一现象, 往往在道德上有不同看法,何况道德问题远比法律问题微妙, 作道德判断时需要顾及的因素更多,两性关系上尤其如此。以 微妙且多元的道德为判案依据意味着可以任由法官凭自己的道 德偏好行事,这种陷司法于随意的做法对每个公民无论是生命 安全也好还是财产安全,可不是什么好事。
纳溪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充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 观点后,于2001年10月11日上午在偌大的泸天化大 礼堂公开宣判,驳回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千余旁听者 报以掌声。第二天,川内各大媒体都报道了“第三者”张学 英败诉的消息。
法院充当风化警察 ——谈泸州市中级法院“以德判案”
肖雪慧
中青报最近披露的发生在四川泸州的遗产继承案,我曾通 过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栏目有所了解。该案原告张 某与有妇之夫黄某同居数年,这期间生有一子。黄某身患 绝症后,在她的悉心护理和陪伴下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 黄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自己的部分赠与 张某。由于黄的家人在他死后拒绝履行遗嘱,张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寻求法律解决。但她败诉了。
第一次庭审后,被告蒋伦芳向纳溪区司法局递交了书面 申请,说明房屋的转让出售是夫妻俩共同商量决定的,售房 款早已和丈夫作了分割,即这笔钱在丈夫立遗嘱时已不复存 在,根本没有遗嘱形成的前提。其次,抚恤金是死者单位对 其亲属的抚慰,不属遗产范畴。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是夫妻共 同财产,因此,这份遗嘱无效。 2001年5月20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了此案,由于张学英在第一次庭审时遭到群众的谴责,所以 这次她没有出庭,两名律师作为她的全权代理人出庭应诉。 在这次庭审中,蒋伦芳同时向法庭提出了申请,对遗嘱的内 容表示异议,并请求法院中止对此案的审理,等待司法局对 遗嘱公证是否合法的最终裁决。6月10日,纳溪区人民法 院经审查认为,蒋伦芳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继承法》碰撞新《婚姻法》,4次开庭才了断 情人和妻子争遗产
2010年10月11日上午。这是第4次开庭。 黄永彬在死前第四天,立下一纸遗书,将属于自己的所 有遗产留给情人。他死了,情人却将他的妻子告上法庭,因 为妻子拒绝执行遗嘱。 法庭临时设在开阔的四川泸州市泸天化大礼堂,旁听席 上黑压压一片,1000多人肃静无声。
诚然,法官作为公民,有权在道德上对张、黄关系持有自己 的看法。但这种看法不能干扰更不能支配自己的职务行为。 一旦坐在法官席上,职责所在是依法判案。对于一起由遗产 纠纷引起的诉讼,继承法为判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根 据继承法,法官要做的是要判明死者有无遗嘱,遗嘱是否真 实、合法。死者无遗嘱,当依据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决定财产 权的转移;死者有遗嘱,而遗嘱又是真实、合法的,遗嘱本 身就构成决定财产权转移的充分依据。按真实、合法的遗嘱 转移财产,乃基于对每个人一项基本权利的尊重,这就是按 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或者获得他人遗赠的权利。这项权利不 因每个人的身份背景、道德状况而转移,即使遗赠人或受赠 人在别的什么事情上触犯法律、甚至犯有重罪,该权利也并 不因此而打折。而本案原告张某持有黄某遗嘱。
这一切,黄永彬都看在眼里。他心情复杂却无奈。他 已经知道自己的日子所剩无多,对张学英,他心有愧疚。 他暗自作出一个决定。2001年4月17日,他躺在病 床上,请一位朋友找到纳溪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 韩凤喜。黄永彬表示死后拟将遗产赠送给“朋友”张学英。 4月18日,在韩凤喜律师的配合下,黄永彬立下了遗嘱: “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 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 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 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韩律师为黄永彬代写了这份遗书, 另外还有罗某、易某作为见证人。4月20日,黄永彬的 这份遗嘱在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
没有遗产? 2001年5月17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都请了两名律师到庭,作为 遗嘱代书人的韩凤喜律师以张学英代理人的身份出席, 庭审吸引了1000余名旁听者。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辩论非常激烈,双方争 论的焦点是黄永彬所立下的遗嘱是否是他真实意志的反 映,因为黄永彬遗嘱中所说的房款已经不存在了,他们 早已将房子卖出,并将房款送给了养子。 休庭后,旁听群众纷纷堵在法院门口,指责张学英, 不让她出去。张的一位好友获悉后,赶紧叫了辆“的士” 开进法院,才将张学英护送出来。原告张学英的两名代 理人也是在法警的护送下才离开法院的。
被告代理人还认为,《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在民 法体系中起到的是一个统帅和纲领性作用,我们的民事活 动都要遵守这一《基本原则》。如果民事活动违反了这一 《基本原则》,就是无效民事行为。在本案中,如果立遗 嘱人黄永彬把财产遗赠给曾经帮助过他的人、孤儿或者 “希望工程”,而不是遗赠给“第三者”,那么他的这种 行为不但遵守了社会公德,而且还应该提倡。 对此,原告代理人又提出反驳意见。他们认为本案所 调节的是遗产纠纷,所以只能够运用《继承法》的规定。 当然张学英这种“第三者”的行为是应该遭到谴责的,但 这不是本案所涉及的范畴,与本案无关。 经过一天的辩论,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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